科学共同体的两面性-自然辩证法

科学共同体的两面性

科学共同体包括所有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不仅包括职业科学家,还包括业余科学家;同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科学共同体是有一定规则的,只有遵循这些规则的人才能为共同体所接纳。科学共同体大部分或者说绝大部分都是职业科学家,即以此为生的人,但也不尽然。有一些民间科学家和业余科学家,他们并不以此为生,而是完全凭兴趣自发地进行科学研究,这样的人确实是存在的。只要他们愿意遵守科学共同体内自己形成的一套规则,那么,自然就被包括在其中,所以科学共同体并不排斥业余科学家。然而,我们很难定义什么叫业余、什么叫专业。比如现在大家都知道的蒋春暄、徐业林和张颖清,他们都是高级工程师或者教授,你说他们是不是科学共同体中的一员呢?因此,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是不能以职业来区分的。

科学共同体具有推动科学发展和阻碍科学发展的两面性。根本不存在价值中立的科学共同体;依赖科学共同体本质上就是依赖权威;权威拥有“裁判”权无法做到公正,而且容易导致“学术霸权”;强调科学共同体的作用及规则,具有维护集团利益的嫌疑;

科学共同体不但是个十分美丽的字眼,而且包含了普通大众许多美好而善良的寄托与希望,比如科学共同体内部的民主与平等、科学共同体的纯洁与中立,等等。在通常语境下,多数普通大众可能就认为科学共同体具有“价值中立”品质。但是,社会现实中这样的科学共同体是不存在的。现实中的科学共同体内具有“森严”的等级,没有理想中的平等;科学共同体内充满了利益冲突和矛盾,以至于不同“门户”对立也不罕见;科学共同体与其他社会集团及政治集团之间也有复杂的利益关系。这样的一个共同体,其“家规”的监督和执行并非由全体成员去完成,而是由“家长”去完成。这个“家长”可能是其中具有重要背景的一个人,也可能是科学共同体内等级顶层的极少数科学家集团。“家长”有可能代表科学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心声,也可能只代表极少数科学家集团的利益。这个“家长”有很大的权力,他有权决定科研资源的分配与享用,他影响着有关媒体的声音,他影响着有关政策的走向,他影响着身份卑微成员的前程,他可能会凌驾于其他成员之上谋取自己的私利,他还可能会唯命、唯利运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在我国官本位盛行的当下,重大课题的立项、成果的评奖,那一方面不是科学共同体顶层少部分人的参入?!这个过程有交换、有妥协。所有这些问题普遍存在于现实中的科学共同体,科学史上的一些悲剧也是由所谓的科学共同体造成的。许多情况下恰是科学共同体的主流科学家自身阻碍了科学的发展。

科学史上的许多理论为什么要经过了几十年才得以被接受,如卡诺的“能量守恒定律”历经54年、孟德尔的“遗传学定律”历经35年、魏格纳的“大陆漂移学说”历经35年、玻尔兹曼的“物理学理论”历经45年、黎曼几何学历经50余年,等等,其原因主要是当时科学共同体内等级顶层的极少数科学家集团的反对。

最关键的一条是在科学共同体认可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自己的论文。发表论文是唯一宣传自己、树立自己学术威信的途径。所谓科学共同体认可的好杂志,第一,这个杂志经常发表一些重要的学术论文;第二,这个杂志要有合格的审稿人,即有一定的质量保证。在评价这些杂志时,我们经常提到SCI(科学引文索引),我的导师邹承鲁先生,生前也一直强调SCI收录杂志的影响因子。这是因为,首先SCI收录杂志时有一套严格的选择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是看这个杂志的影响力、国际化程度以及是否有严格的审稿程序。

通常,一个杂志审稿越严,所发表文章的质量就越好,杂志的影响力也就越大。在生命科学研究领域,一个刊物的SCI影响因子基本上可以反映该杂志的影响力。实际上,搞科学研究的人都是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让更多的人知道,得到别人的承认。如果研究成果能在好的杂志上发表,马上就会有人阅读,进行相关或后续研究,并引用其论文,从而造成影响,在客观上推动科学的发展。

再者,一本严肃的科学刊物,通常都有两个以上的审稿人,而且审稿都是匿名的,即使是某一领域的权威发表论文也要经过匿名评审程序。匿名评审和严格的保密制度使审稿人可以无所顾忌地提出自己的看法,甚至可以对权威的观点提出否定性的意见。如果论文作者不同意审稿人的意见,可以提出申诉,只要理由充分,还可以要求杂志编辑部重新找审稿人再审。完善的审稿制度和合格的审稿人对一个学术刊物的质量和声誉是至关重要的。

此外,对科学家本人来说,向高水平杂志投稿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譬如,即使是重要的科研成果,如果文章写得不好,重要性没能写出来,或是语言晦涩难懂,这些都会影响审稿人对论文内容、意义的判断。当作者根据审稿人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常常会使论文的质量有所提高。当然,也有许多杂志,由于商业目的或其他原因,经常发表一些未经严格评审的论文,这样就很难保证所发表论文的质量。久而久之,就会大大影响科学家对这些杂志的看法,在这些杂志上发表的论文也很难引起科学共同体内的科学家们的关注,这样的杂志通常不被SCI所收录。总之,科学共同体并不排斥业余科学家,要想成为科学共同体的成员,就必须遵守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在科学共同体认可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自己的论文。

我们来看几个例子。看过爱因斯坦传记的人都知道,大学毕业后,他在瑞士专利局当一名小职员,但他却是科学共同体的人。为什么呢?大家都知道爱因斯坦在1905年提出了相对论,他利用业余时间在有影响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几篇重要的论文,从而得到了科学界的认可,最终成为一代科学巨匠。

又比如华罗庚,他也完全是自学成才。他又是如何得到科学共同体的重视的呢?他提出了苏家驹的代数五次方程解法不能成立,并且发表在当时的《科学》杂志上。这篇论文发表后,引起了当时清华大学的熊庆来教授的注意,后经熊庆来教授的推荐,华罗庚进入了清华大学。在清华,他接受了严格的科学训练,同时也在科学共同体认可的杂志上不断地发表论文,从而成为科学共同体的一员,从最初的清华大学的图书管理员最后晋升为教授。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陆家羲。他是包头九中的物理教师,和陈景润是一个时代的人,他被科学共同体认可是因为他在美国一个非常著名的数学杂志上连续发表了几篇重要的学术论文。陆家羲在上个世纪80年代去世后,还获得了我国自然科学界的最高荣誉——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这几个例子都表明,只要你遵守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在正式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论文,科学共同体就会接受你。

稍有科学史常识的朋友可能都知道这几个例子。

魏格纳:魏格纳的“大陆漂移学说”被埋没了35年。1912年1月6日,魏格纳在法兰克福地质学会上做了题为“大陆与海洋的起源”的演讲,提出了大陆漂移的假说,并在同年先后以《从地球物理学的基础上论地壳轮廓(大陆与海洋)的生成》和《大陆的水平移位》为题,作了两次关于漂移学说的演讲。但由于他的大陆漂移模式还很不完善,尤其是强大的传统势力的抵制,使他的学说一开始就面临生存考验。

在随后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他的研究工作中断了,在战场上身负重伤,养病期间他于1915年出版了不朽著作《海陆的起源》一书,系统地阐述了大陆漂移说。该书的出版为他带来了更大的压力,除了因为假说的论证还不足以说服反对派而使他陷入苦苦求索外,还因为他那具有革命思想的利剑,刺痛了地学界的“权威”们。这些与固定论的理论直接相左的观点,更使魏格纳受到论敌的各种攻击。魏格纳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获得相应的学术地位,直到1924年,他才接受了邻国奥地利盖茨大学授予的气象学和地球物理学正式教授头衔,只可惜这不是自己祖国的大学!

1926年11月,美国石油地质协会专门讨论了魏格纳的大陆漂移说。这是在漂移学说史上一次调子最低沉的会议。参加会议的14名权威地质学家中,只有5人支持,而7人坚决反对,2人保留意见。反对者对假说持贬斥、歪曲的态度,甚至把它讥讽为“积木游戏”;对出席会议的魏格纳本人进行诽谤和人格上的非议。此会议之后,大陆漂移说便被认为是魏格纳的狂想曲,处于奄奄一息之中。这就是王志新院士所推崇的当时科学共同体的优秀代表的作用。在这种状态下,魏格纳如何才能在王志新院士所说的那种“正式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论文”呢?恐怕只有一个办法——不再坚持自己的理论学说。 大陆漂移说得不到学术界的承认,主要是传统学派的势力盘根错节,他们顽固地固守着既有的旧理论(尽管是错误的)。但要消除固有的偏见的确十分困难的,权威们或者由于魏格纳的论证有不妥之处,而全盘否定漂移说;或者拉来其他学科的只言片语作为否定魏格纳学说的根据;有的甚至不为自己的理由提出任依据和说明明就断然否定;还有一些浅薄之人竟因魏格纳原是气象学家和天文学家,就把他提出的大地构造假说,看成外行的“旁道门”、“异端邪说”而不屑一顾。

大陆漂移说一提出,虽然年轻一代为此理论欢呼,认为开创了地质学的新时代,但由于老一代不承认这一新学说,魏格纳在强大的反对声中承受了巨大压力,并不得不继续为他的理论搜集证据,为此他在1930年4月再率一支探险队,迎着北极的暴风雪,第4次登上格陵兰岛进行考察,但这一去他再也没有回来。在零下65℃的茫茫冰雪世界里,50岁的魏格纳被严寒击倒了,直至第二年的4月人们才发现他的尸体,他冻得像冰坨一般与冰河世界融为一体了。

魏格纳去世30年后,板块构造学说在世界上被广泛接受,人们终于承认了大陆漂移学说的正确性。由此可见:科学共同体对待一种伟大理论在其初期阶段的态度和作用,也表明王志新院士的这个全称判断的成立,的确需要充分的必要条件——不要超越既有范式。可是既有范式内无法理解、不能接受的理论学说又如何能够通过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审查呢?!通过不了规则审查,你的成果要见到天日就会面临很大困难。即使通过了某位宽容权威的审稿而得以发表,但也不等于通过了王院士所说的“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审查,磨难也远未结束,夭折的危险依然存在。所以,王志新院士的那个全称判断根本不能成立。

孟德尔:孟德尔的“遗传学定律”被埋没了35年。1856年,孟德尔从维也纳大学回到布鲁恩不久,就开始了长达8年的豌豆实验,并发现了人们所称的“孟德尔第一定律”和“孟德尔第二定律”,它们揭示了生物遗传奥秘的基本规律。孟德尔在1865年发表了《植物杂交试验》的论文,提出了遗传单位是遗传因子(现代遗传学称为基因)的论点,并揭示出遗传学的两个基本规律——分离规律和自由组合规律。这两个重要规律的发现和提出,为遗传学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正是孟德尔名垂后世的重大科研成果。

孟德尔的这篇不朽论文虽然问世了,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他那不同于前人的创造性见解,对于他所处的时代显得太超前了,竟然使得他的科学论文在长达35年的时间里,没有

引起生物界同行们的注意。孟德尔清楚自己的发现所具有的划时代意义,但他还是慎重地重复实验了多年,以期更加臻于完善。1865年,孟德尔在布鲁恩科学协会的会议厅,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分两次宣读,尽管与会者绝大多数是布鲁恩自然科学协会的会员,其中既有化学家、地质学家和生物学家,也有生物学专业的植物学家、藻类学家。然而遗憾的是,无人能够听懂孟德尔的伟大的成果。

孟德尔曾将自己的成果寄给两位知名的植物学家:A.Kerner von Marilaun(他以移植试验而闻名)和内格里(当时的著名植物学家之一,孟德尔认为他是植物杂交的专家)。自此以后孟德尔即经常与内格里通信,可惜只有孟德尔的信被保存了下来。内格里显然并不了解孟德尔的论点,而更可能的倒是反对他的论点。内格里不仅没有鼓励孟德尔反而是适得其反,他并没有介绍孟德尔在有名的植物学杂志上发表他的结果以便引起更多的人注意。反之,他却让孟德尔采用山柳菊(Hieracium)进行试验来检验其遗传学说,现在了解山柳菊属植物中单性生殖(无配生殖)很普遍,使试验结果和孟德尔的学说不一致。

简单说来,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说,“孟德尔和内格里的交往完全是一场灾难”。内格里在1884年出版他的关于进化与遗传的名著时,在其中讨论杂交试验的篇幅很多的一章中竟然一点也没有提到孟德尔。这简直是不可思议,因为这一章中的其它内容比孟德尔的工作逊色得多。是不是因为内格里轻视这位远在摩拉维亚的天主教神父?还是仅仅由于内格里气量狭小?很可能是后者。过去很少提到内格里是赞同纯粹融合遗传学说的少数生物学家之一(Mayr,1973:140)。内格里认为在受精时父本和母本的异胞质由于同种分子团(micelles)融合成一单股。对内格里来说,承认孟德尔学说就等于完全否定了他自己的学说,他没有仔细推敲孟德尔的文章就草率地做出了孟德尔肯定错了的结论(Weinstein,1962)。这就是王志新院士所推崇的科学共同体的优秀代表的作用。在这种状态下,孟德尔又如何才能在王志新院士所说的那种“正式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论文”呢?可能办法也是只有一个——放弃自己的理论学说。

就这样一项伟大的成果一直被埋没了35年之久!直到孟德尔逝世16年后,也就是豌豆实验论文正式出版后34年、他从事豌豆试验43年之后,遗传学进入了孟德尔时代。由此可见:科学共同体对待一种伟大理论在其初期阶段的态度和作用,也再次表明王志新院士的这个全称判断的成立,的确需要充分的必要条件——不要超越既有范式。否则审稿就不易通过。即使通过了某位宽容权威的审稿而得以发表,但也不等于通过了王院士所说的“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审查,磨难远未结束,夭折的危险依然存在。所以,王志新院士的那个全称判断根本不能成立。

玻恩:玻恩的成就被埋没了28年。玻恩在物理学中的主要成就是创立矩阵力学和对波函数作出统计解释。1920年以后,玻恩对原子结构和它的理论进行了长期而系统的研究。那时,卢瑟福-玻尔的原子模型和有关电子能级的假设遇到了许多困难。因此,法国物理学家德布罗意于1924年提出了物质波假设,认为电子等微观粒子既有粒子性,也有波动性。1926年奥地利物理学家薛定谔(1887—1961)创立了波动力学。同时,玻恩和海森伯、约尔丹等人用矩阵这一数学工具,研究原子系统的规律,创立了矩阵力学,这个理论解决了旧量子论不能解决的有关原子理论的问题。后来证明矩阵力学和波动力学是同一理论的不同形式,统称为量子力学。因此,玻恩是量子力学的创始人之一。

为了描述原子系统的运动规律,薛定谔提出了波函数所遵循的运动方程——薛定谔方程。但是,波函数和各种物理现象的观察之间有什么关系,并没有解决。玻恩通过自己的研究对波函数的物理意义做出了统计解释,即波函数的二次方代表粒子出现的几率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从统计解释可以知道,在量度某一个物理量的时候,虽然已知几个体系处在相同的

状态,但是测量结果不都是一样的,而是有一个用波函数描述的统计分布。这一方法与自拉普拉斯以来人们普遍接受的方法——决定论完全不同,因此遭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质疑,就连对量子力学做出过重要贡献的普朗克、爱因斯坦、薛定锷等人也不愿意接受,甚至提出了批评,致使这一成就在拖延了二十八年后的1954年才荣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普朗克、爱因斯坦、薛定锷,哪一位不是当时科学共同体的杰出代表?!即便如此,在超越旧范式的伟大理论诞生之初都无法避免自己的错误判断。特别一提的是普朗克(荣获诺贝尔物理学奖),他本人的理论也遇到过同样的命运,并对此有过深刻反省。针对自己当年备受压制的遭遇,普朗克曾抱怨:“在慕尼黑大学,我的教授当中没有一个人能理解我的论文,更不要说要他们认可了。赫尔姆霍茨也许根本不曾看过我的论文,基尔霍夫(Kirchhoff)明确表示不赞成。和克劳修斯(Clausius)联系,我也没有成功,他没有回答我的多次去信。”请不要忘记,赫尔姆霍茨、基尔霍夫、克劳修斯至今仍是当时“学术共同体”公认的权威科学家。而后来的普朗克在“学术共同体”中的名气已经大于他们,如果他们都生活在今天,发出类似的抱怨,“学术共同体”会如何看待他?普朗克还说:“一个新的科学真理取得胜利并不是通过让它的反对者们信服并看到真理的光明,而是通过这些反对者们最终死去,熟悉它的新一代成长起来。” 我想普朗克所说的“反对者们”应当就是科学共同体顶层的的少数权威科学家组成的集团。这一断言被称为“普朗克科学定律”,并广为流传。如此反省问题的伟大科学家也要服从“普朗克科学定律”,王志新院士的这个全称判断又如何能够成立!有谁能够比普朗克更“牛”呢?

魏格纳、孟德尔、玻恩、普朗克等人是遵循了“科学共同体的规则”了呢?还是没有遵循“科学共同体的规则”了呢?他们算不算当时科学共同体的成员呢?他们有的是因为权威的抵制或消极而没有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而有的则是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论文,按照王志新院士的这个全称判断:“只要你遵守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在正式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论文,科学共同体就会接受你。”来理解,后者就不应该再受到科学共同体的排斥,但事实并非如此。

关于科学共同体的规则,王志新院士说:“最关键的一条是在科学共同体认可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自己的论文。”那么审稿人是谁呢?自然是科学共同体内的少部分人。连普朗克这样的顶级科学家都不能超越“普朗克科学定律”,更何况我辈!即使审稿人都是科学共同体内的顶尖专家,又有多少人能与普朗克相比?!审稿人也有看不懂的东西,也有理解不了的东西。而且最为要命的是,审稿人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自身学术风格、学术流派、学术方向的束缚,当所审稿件的认识、观点与审稿人所尊崇的既有范式发生冲突时,这篇文章能够通过吗?可能通过,也可能无法通过,即使通过审稿得以发表,也不意味着“科学共同体就会接受你”。

在通常语境中理解,科学共同体是有关领域的所有职业或业余成员组成;如果按照王志新院士的这个全称判断理解,科学共同体则是指“在正式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论文”的人群。且不论这两种理解是否妥当及这个群体应有的价值取向,仅从构成上讲,如果将这两种理解作为“理想科学共同体”,显然,这两种理解都不是社会的中“现实科学共同体”,从根本上说社会现实中的科学共同体就是由“理想科学共同体”内顶层的少数人组成的一个特殊利益集团。如果将“裁判”权交给这样的利益集团,如何能够做到客观公正?!那显然是不现实的。如果允许这种的利益集团拥有学术“裁判”权,科学共同体内的极少数人必然会争相扮演“学术警察”的角色,“学术霸权”也就不可避免。

“学术裁判”、“学术警察”、“学术霸权”都是“官本位”在学术领域的变种。所以,如果强调科学共同体的“学术裁判”作用,就容易变种为维护“现实科学共同体”利益的一

种形式;强调遵循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就容易导致“现实科学共同体”中“学术裁判”、“科学警察”的存在。

“现实科学共同体”具有两面性,不能因为对科技、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就可以忽视这个特殊利益集团的负面作用。退到“学术造假”方面讲,“汉芯”造假案、“三鹿奶粉”案(曾获国家大奖),哪一个不是“现实科学共同体”(且是一流权威)制造的?!巨大的经济利益背后根本就不存在价值中立的“科学共同体”。现实中的任何光芒都有它照耀不到的地方,这就是阴影。所以依赖于“科学共同体”特别是“现实科学共同体”并不可靠,更何况是某些特定专家一次简短会议的“真伪”辨识,那更是一场儿戏了。

是我们的科学共同体出了问题!更是我们的制度建设除了问题!根源是既得利益集团阻碍了合理制度的建设问题!大自然已经存在多少年了!?人类文明才有几天!?与久远而浩瀚的大自然相比,人类的存在实在是短暂而渺小,而一个人的存在又怎么能与人来相比?!面对我们还知之甚少的大自然是否应当怀有一颗敬畏之心!?以免在认识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它的惩罚犯。牛顿的一生对人类的认识大自然做出了不朽的贡献,然而他在临死前却说:我不过是个孩子,有幸在沙滩上捡到几个漂亮的贝壳。这是牛顿的谦虚?还是牛顿对自己抑或对人类有限的认识能力的感悟?

我们应当对自身的认识能力的有一种清醒地认识,这可以时常提醒我们保持谦逊的心态,对任何一种理论认识或学说既不去无根据地轻易否定,也不去无根据地轻易肯定,更要避免以某种“规则”为判据对别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判决。所能做的只能是在开放与包容的心境中等待实践老人或时间老人告知我们答案。

科学共同体的两面性

科学共同体包括所有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不仅包括职业科学家,还包括业余科学家;同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科学共同体是有一定规则的,只有遵循这些规则的人才能为共同体所接纳。科学共同体大部分或者说绝大部分都是职业科学家,即以此为生的人,但也不尽然。有一些民间科学家和业余科学家,他们并不以此为生,而是完全凭兴趣自发地进行科学研究,这样的人确实是存在的。只要他们愿意遵守科学共同体内自己形成的一套规则,那么,自然就被包括在其中,所以科学共同体并不排斥业余科学家。然而,我们很难定义什么叫业余、什么叫专业。比如现在大家都知道的蒋春暄、徐业林和张颖清,他们都是高级工程师或者教授,你说他们是不是科学共同体中的一员呢?因此,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是不能以职业来区分的。

科学共同体具有推动科学发展和阻碍科学发展的两面性。根本不存在价值中立的科学共同体;依赖科学共同体本质上就是依赖权威;权威拥有“裁判”权无法做到公正,而且容易导致“学术霸权”;强调科学共同体的作用及规则,具有维护集团利益的嫌疑;

科学共同体不但是个十分美丽的字眼,而且包含了普通大众许多美好而善良的寄托与希望,比如科学共同体内部的民主与平等、科学共同体的纯洁与中立,等等。在通常语境下,多数普通大众可能就认为科学共同体具有“价值中立”品质。但是,社会现实中这样的科学共同体是不存在的。现实中的科学共同体内具有“森严”的等级,没有理想中的平等;科学共同体内充满了利益冲突和矛盾,以至于不同“门户”对立也不罕见;科学共同体与其他社会集团及政治集团之间也有复杂的利益关系。这样的一个共同体,其“家规”的监督和执行并非由全体成员去完成,而是由“家长”去完成。这个“家长”可能是其中具有重要背景的一个人,也可能是科学共同体内等级顶层的极少数科学家集团。“家长”有可能代表科学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心声,也可能只代表极少数科学家集团的利益。这个“家长”有很大的权力,他有权决定科研资源的分配与享用,他影响着有关媒体的声音,他影响着有关政策的走向,他影响着身份卑微成员的前程,他可能会凌驾于其他成员之上谋取自己的私利,他还可能会唯命、唯利运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在我国官本位盛行的当下,重大课题的立项、成果的评奖,那一方面不是科学共同体顶层少部分人的参入?!这个过程有交换、有妥协。所有这些问题普遍存在于现实中的科学共同体,科学史上的一些悲剧也是由所谓的科学共同体造成的。许多情况下恰是科学共同体的主流科学家自身阻碍了科学的发展。

科学史上的许多理论为什么要经过了几十年才得以被接受,如卡诺的“能量守恒定律”历经54年、孟德尔的“遗传学定律”历经35年、魏格纳的“大陆漂移学说”历经35年、玻尔兹曼的“物理学理论”历经45年、黎曼几何学历经50余年,等等,其原因主要是当时科学共同体内等级顶层的极少数科学家集团的反对。

最关键的一条是在科学共同体认可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自己的论文。发表论文是唯一宣传自己、树立自己学术威信的途径。所谓科学共同体认可的好杂志,第一,这个杂志经常发表一些重要的学术论文;第二,这个杂志要有合格的审稿人,即有一定的质量保证。在评价这些杂志时,我们经常提到SCI(科学引文索引),我的导师邹承鲁先生,生前也一直强调SCI收录杂志的影响因子。这是因为,首先SCI收录杂志时有一套严格的选择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是看这个杂志的影响力、国际化程度以及是否有严格的审稿程序。

通常,一个杂志审稿越严,所发表文章的质量就越好,杂志的影响力也就越大。在生命科学研究领域,一个刊物的SCI影响因子基本上可以反映该杂志的影响力。实际上,搞科学研究的人都是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让更多的人知道,得到别人的承认。如果研究成果能在好的杂志上发表,马上就会有人阅读,进行相关或后续研究,并引用其论文,从而造成影响,在客观上推动科学的发展。

再者,一本严肃的科学刊物,通常都有两个以上的审稿人,而且审稿都是匿名的,即使是某一领域的权威发表论文也要经过匿名评审程序。匿名评审和严格的保密制度使审稿人可以无所顾忌地提出自己的看法,甚至可以对权威的观点提出否定性的意见。如果论文作者不同意审稿人的意见,可以提出申诉,只要理由充分,还可以要求杂志编辑部重新找审稿人再审。完善的审稿制度和合格的审稿人对一个学术刊物的质量和声誉是至关重要的。

此外,对科学家本人来说,向高水平杂志投稿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譬如,即使是重要的科研成果,如果文章写得不好,重要性没能写出来,或是语言晦涩难懂,这些都会影响审稿人对论文内容、意义的判断。当作者根据审稿人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常常会使论文的质量有所提高。当然,也有许多杂志,由于商业目的或其他原因,经常发表一些未经严格评审的论文,这样就很难保证所发表论文的质量。久而久之,就会大大影响科学家对这些杂志的看法,在这些杂志上发表的论文也很难引起科学共同体内的科学家们的关注,这样的杂志通常不被SCI所收录。总之,科学共同体并不排斥业余科学家,要想成为科学共同体的成员,就必须遵守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在科学共同体认可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自己的论文。

我们来看几个例子。看过爱因斯坦传记的人都知道,大学毕业后,他在瑞士专利局当一名小职员,但他却是科学共同体的人。为什么呢?大家都知道爱因斯坦在1905年提出了相对论,他利用业余时间在有影响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几篇重要的论文,从而得到了科学界的认可,最终成为一代科学巨匠。

又比如华罗庚,他也完全是自学成才。他又是如何得到科学共同体的重视的呢?他提出了苏家驹的代数五次方程解法不能成立,并且发表在当时的《科学》杂志上。这篇论文发表后,引起了当时清华大学的熊庆来教授的注意,后经熊庆来教授的推荐,华罗庚进入了清华大学。在清华,他接受了严格的科学训练,同时也在科学共同体认可的杂志上不断地发表论文,从而成为科学共同体的一员,从最初的清华大学的图书管理员最后晋升为教授。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陆家羲。他是包头九中的物理教师,和陈景润是一个时代的人,他被科学共同体认可是因为他在美国一个非常著名的数学杂志上连续发表了几篇重要的学术论文。陆家羲在上个世纪80年代去世后,还获得了我国自然科学界的最高荣誉——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这几个例子都表明,只要你遵守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在正式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论文,科学共同体就会接受你。

稍有科学史常识的朋友可能都知道这几个例子。

魏格纳:魏格纳的“大陆漂移学说”被埋没了35年。1912年1月6日,魏格纳在法兰克福地质学会上做了题为“大陆与海洋的起源”的演讲,提出了大陆漂移的假说,并在同年先后以《从地球物理学的基础上论地壳轮廓(大陆与海洋)的生成》和《大陆的水平移位》为题,作了两次关于漂移学说的演讲。但由于他的大陆漂移模式还很不完善,尤其是强大的传统势力的抵制,使他的学说一开始就面临生存考验。

在随后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他的研究工作中断了,在战场上身负重伤,养病期间他于1915年出版了不朽著作《海陆的起源》一书,系统地阐述了大陆漂移说。该书的出版为他带来了更大的压力,除了因为假说的论证还不足以说服反对派而使他陷入苦苦求索外,还因为他那具有革命思想的利剑,刺痛了地学界的“权威”们。这些与固定论的理论直接相左的观点,更使魏格纳受到论敌的各种攻击。魏格纳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获得相应的学术地位,直到1924年,他才接受了邻国奥地利盖茨大学授予的气象学和地球物理学正式教授头衔,只可惜这不是自己祖国的大学!

1926年11月,美国石油地质协会专门讨论了魏格纳的大陆漂移说。这是在漂移学说史上一次调子最低沉的会议。参加会议的14名权威地质学家中,只有5人支持,而7人坚决反对,2人保留意见。反对者对假说持贬斥、歪曲的态度,甚至把它讥讽为“积木游戏”;对出席会议的魏格纳本人进行诽谤和人格上的非议。此会议之后,大陆漂移说便被认为是魏格纳的狂想曲,处于奄奄一息之中。这就是王志新院士所推崇的当时科学共同体的优秀代表的作用。在这种状态下,魏格纳如何才能在王志新院士所说的那种“正式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论文”呢?恐怕只有一个办法——不再坚持自己的理论学说。 大陆漂移说得不到学术界的承认,主要是传统学派的势力盘根错节,他们顽固地固守着既有的旧理论(尽管是错误的)。但要消除固有的偏见的确十分困难的,权威们或者由于魏格纳的论证有不妥之处,而全盘否定漂移说;或者拉来其他学科的只言片语作为否定魏格纳学说的根据;有的甚至不为自己的理由提出任依据和说明明就断然否定;还有一些浅薄之人竟因魏格纳原是气象学家和天文学家,就把他提出的大地构造假说,看成外行的“旁道门”、“异端邪说”而不屑一顾。

大陆漂移说一提出,虽然年轻一代为此理论欢呼,认为开创了地质学的新时代,但由于老一代不承认这一新学说,魏格纳在强大的反对声中承受了巨大压力,并不得不继续为他的理论搜集证据,为此他在1930年4月再率一支探险队,迎着北极的暴风雪,第4次登上格陵兰岛进行考察,但这一去他再也没有回来。在零下65℃的茫茫冰雪世界里,50岁的魏格纳被严寒击倒了,直至第二年的4月人们才发现他的尸体,他冻得像冰坨一般与冰河世界融为一体了。

魏格纳去世30年后,板块构造学说在世界上被广泛接受,人们终于承认了大陆漂移学说的正确性。由此可见:科学共同体对待一种伟大理论在其初期阶段的态度和作用,也表明王志新院士的这个全称判断的成立,的确需要充分的必要条件——不要超越既有范式。可是既有范式内无法理解、不能接受的理论学说又如何能够通过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审查呢?!通过不了规则审查,你的成果要见到天日就会面临很大困难。即使通过了某位宽容权威的审稿而得以发表,但也不等于通过了王院士所说的“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审查,磨难也远未结束,夭折的危险依然存在。所以,王志新院士的那个全称判断根本不能成立。

孟德尔:孟德尔的“遗传学定律”被埋没了35年。1856年,孟德尔从维也纳大学回到布鲁恩不久,就开始了长达8年的豌豆实验,并发现了人们所称的“孟德尔第一定律”和“孟德尔第二定律”,它们揭示了生物遗传奥秘的基本规律。孟德尔在1865年发表了《植物杂交试验》的论文,提出了遗传单位是遗传因子(现代遗传学称为基因)的论点,并揭示出遗传学的两个基本规律——分离规律和自由组合规律。这两个重要规律的发现和提出,为遗传学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正是孟德尔名垂后世的重大科研成果。

孟德尔的这篇不朽论文虽然问世了,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他那不同于前人的创造性见解,对于他所处的时代显得太超前了,竟然使得他的科学论文在长达35年的时间里,没有

引起生物界同行们的注意。孟德尔清楚自己的发现所具有的划时代意义,但他还是慎重地重复实验了多年,以期更加臻于完善。1865年,孟德尔在布鲁恩科学协会的会议厅,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分两次宣读,尽管与会者绝大多数是布鲁恩自然科学协会的会员,其中既有化学家、地质学家和生物学家,也有生物学专业的植物学家、藻类学家。然而遗憾的是,无人能够听懂孟德尔的伟大的成果。

孟德尔曾将自己的成果寄给两位知名的植物学家:A.Kerner von Marilaun(他以移植试验而闻名)和内格里(当时的著名植物学家之一,孟德尔认为他是植物杂交的专家)。自此以后孟德尔即经常与内格里通信,可惜只有孟德尔的信被保存了下来。内格里显然并不了解孟德尔的论点,而更可能的倒是反对他的论点。内格里不仅没有鼓励孟德尔反而是适得其反,他并没有介绍孟德尔在有名的植物学杂志上发表他的结果以便引起更多的人注意。反之,他却让孟德尔采用山柳菊(Hieracium)进行试验来检验其遗传学说,现在了解山柳菊属植物中单性生殖(无配生殖)很普遍,使试验结果和孟德尔的学说不一致。

简单说来,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说,“孟德尔和内格里的交往完全是一场灾难”。内格里在1884年出版他的关于进化与遗传的名著时,在其中讨论杂交试验的篇幅很多的一章中竟然一点也没有提到孟德尔。这简直是不可思议,因为这一章中的其它内容比孟德尔的工作逊色得多。是不是因为内格里轻视这位远在摩拉维亚的天主教神父?还是仅仅由于内格里气量狭小?很可能是后者。过去很少提到内格里是赞同纯粹融合遗传学说的少数生物学家之一(Mayr,1973:140)。内格里认为在受精时父本和母本的异胞质由于同种分子团(micelles)融合成一单股。对内格里来说,承认孟德尔学说就等于完全否定了他自己的学说,他没有仔细推敲孟德尔的文章就草率地做出了孟德尔肯定错了的结论(Weinstein,1962)。这就是王志新院士所推崇的科学共同体的优秀代表的作用。在这种状态下,孟德尔又如何才能在王志新院士所说的那种“正式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论文”呢?可能办法也是只有一个——放弃自己的理论学说。

就这样一项伟大的成果一直被埋没了35年之久!直到孟德尔逝世16年后,也就是豌豆实验论文正式出版后34年、他从事豌豆试验43年之后,遗传学进入了孟德尔时代。由此可见:科学共同体对待一种伟大理论在其初期阶段的态度和作用,也再次表明王志新院士的这个全称判断的成立,的确需要充分的必要条件——不要超越既有范式。否则审稿就不易通过。即使通过了某位宽容权威的审稿而得以发表,但也不等于通过了王院士所说的“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审查,磨难远未结束,夭折的危险依然存在。所以,王志新院士的那个全称判断根本不能成立。

玻恩:玻恩的成就被埋没了28年。玻恩在物理学中的主要成就是创立矩阵力学和对波函数作出统计解释。1920年以后,玻恩对原子结构和它的理论进行了长期而系统的研究。那时,卢瑟福-玻尔的原子模型和有关电子能级的假设遇到了许多困难。因此,法国物理学家德布罗意于1924年提出了物质波假设,认为电子等微观粒子既有粒子性,也有波动性。1926年奥地利物理学家薛定谔(1887—1961)创立了波动力学。同时,玻恩和海森伯、约尔丹等人用矩阵这一数学工具,研究原子系统的规律,创立了矩阵力学,这个理论解决了旧量子论不能解决的有关原子理论的问题。后来证明矩阵力学和波动力学是同一理论的不同形式,统称为量子力学。因此,玻恩是量子力学的创始人之一。

为了描述原子系统的运动规律,薛定谔提出了波函数所遵循的运动方程——薛定谔方程。但是,波函数和各种物理现象的观察之间有什么关系,并没有解决。玻恩通过自己的研究对波函数的物理意义做出了统计解释,即波函数的二次方代表粒子出现的几率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从统计解释可以知道,在量度某一个物理量的时候,虽然已知几个体系处在相同的

状态,但是测量结果不都是一样的,而是有一个用波函数描述的统计分布。这一方法与自拉普拉斯以来人们普遍接受的方法——决定论完全不同,因此遭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质疑,就连对量子力学做出过重要贡献的普朗克、爱因斯坦、薛定锷等人也不愿意接受,甚至提出了批评,致使这一成就在拖延了二十八年后的1954年才荣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普朗克、爱因斯坦、薛定锷,哪一位不是当时科学共同体的杰出代表?!即便如此,在超越旧范式的伟大理论诞生之初都无法避免自己的错误判断。特别一提的是普朗克(荣获诺贝尔物理学奖),他本人的理论也遇到过同样的命运,并对此有过深刻反省。针对自己当年备受压制的遭遇,普朗克曾抱怨:“在慕尼黑大学,我的教授当中没有一个人能理解我的论文,更不要说要他们认可了。赫尔姆霍茨也许根本不曾看过我的论文,基尔霍夫(Kirchhoff)明确表示不赞成。和克劳修斯(Clausius)联系,我也没有成功,他没有回答我的多次去信。”请不要忘记,赫尔姆霍茨、基尔霍夫、克劳修斯至今仍是当时“学术共同体”公认的权威科学家。而后来的普朗克在“学术共同体”中的名气已经大于他们,如果他们都生活在今天,发出类似的抱怨,“学术共同体”会如何看待他?普朗克还说:“一个新的科学真理取得胜利并不是通过让它的反对者们信服并看到真理的光明,而是通过这些反对者们最终死去,熟悉它的新一代成长起来。” 我想普朗克所说的“反对者们”应当就是科学共同体顶层的的少数权威科学家组成的集团。这一断言被称为“普朗克科学定律”,并广为流传。如此反省问题的伟大科学家也要服从“普朗克科学定律”,王志新院士的这个全称判断又如何能够成立!有谁能够比普朗克更“牛”呢?

魏格纳、孟德尔、玻恩、普朗克等人是遵循了“科学共同体的规则”了呢?还是没有遵循“科学共同体的规则”了呢?他们算不算当时科学共同体的成员呢?他们有的是因为权威的抵制或消极而没有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而有的则是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论文,按照王志新院士的这个全称判断:“只要你遵守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在正式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论文,科学共同体就会接受你。”来理解,后者就不应该再受到科学共同体的排斥,但事实并非如此。

关于科学共同体的规则,王志新院士说:“最关键的一条是在科学共同体认可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自己的论文。”那么审稿人是谁呢?自然是科学共同体内的少部分人。连普朗克这样的顶级科学家都不能超越“普朗克科学定律”,更何况我辈!即使审稿人都是科学共同体内的顶尖专家,又有多少人能与普朗克相比?!审稿人也有看不懂的东西,也有理解不了的东西。而且最为要命的是,审稿人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自身学术风格、学术流派、学术方向的束缚,当所审稿件的认识、观点与审稿人所尊崇的既有范式发生冲突时,这篇文章能够通过吗?可能通过,也可能无法通过,即使通过审稿得以发表,也不意味着“科学共同体就会接受你”。

在通常语境中理解,科学共同体是有关领域的所有职业或业余成员组成;如果按照王志新院士的这个全称判断理解,科学共同体则是指“在正式的、有影响力的、有严格审稿的杂志上发表论文”的人群。且不论这两种理解是否妥当及这个群体应有的价值取向,仅从构成上讲,如果将这两种理解作为“理想科学共同体”,显然,这两种理解都不是社会的中“现实科学共同体”,从根本上说社会现实中的科学共同体就是由“理想科学共同体”内顶层的少数人组成的一个特殊利益集团。如果将“裁判”权交给这样的利益集团,如何能够做到客观公正?!那显然是不现实的。如果允许这种的利益集团拥有学术“裁判”权,科学共同体内的极少数人必然会争相扮演“学术警察”的角色,“学术霸权”也就不可避免。

“学术裁判”、“学术警察”、“学术霸权”都是“官本位”在学术领域的变种。所以,如果强调科学共同体的“学术裁判”作用,就容易变种为维护“现实科学共同体”利益的一

种形式;强调遵循科学共同体的规则,就容易导致“现实科学共同体”中“学术裁判”、“科学警察”的存在。

“现实科学共同体”具有两面性,不能因为对科技、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就可以忽视这个特殊利益集团的负面作用。退到“学术造假”方面讲,“汉芯”造假案、“三鹿奶粉”案(曾获国家大奖),哪一个不是“现实科学共同体”(且是一流权威)制造的?!巨大的经济利益背后根本就不存在价值中立的“科学共同体”。现实中的任何光芒都有它照耀不到的地方,这就是阴影。所以依赖于“科学共同体”特别是“现实科学共同体”并不可靠,更何况是某些特定专家一次简短会议的“真伪”辨识,那更是一场儿戏了。

是我们的科学共同体出了问题!更是我们的制度建设除了问题!根源是既得利益集团阻碍了合理制度的建设问题!大自然已经存在多少年了!?人类文明才有几天!?与久远而浩瀚的大自然相比,人类的存在实在是短暂而渺小,而一个人的存在又怎么能与人来相比?!面对我们还知之甚少的大自然是否应当怀有一颗敬畏之心!?以免在认识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它的惩罚犯。牛顿的一生对人类的认识大自然做出了不朽的贡献,然而他在临死前却说:我不过是个孩子,有幸在沙滩上捡到几个漂亮的贝壳。这是牛顿的谦虚?还是牛顿对自己抑或对人类有限的认识能力的感悟?

我们应当对自身的认识能力的有一种清醒地认识,这可以时常提醒我们保持谦逊的心态,对任何一种理论认识或学说既不去无根据地轻易否定,也不去无根据地轻易肯定,更要避免以某种“规则”为判据对别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判决。所能做的只能是在开放与包容的心境中等待实践老人或时间老人告知我们答案。


相关内容

  • 规律:复杂的动态网络系统
  • 作者:冯国瑞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7年07期 中图分类号:B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07)02-0122-06 规律作为复杂的动态网络系统,是现代科学与哲学研究的一个前沿问题.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更科学.更深刻地认识世界和更优化.更有效地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

  • 上海大学自然辩证法
  • 主题:第九周讨论主题: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在当今这个大科学时代,科学技术作为"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第一生产力.随着科学技术越来越全面而深刻地作用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家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其社会责任问题也日益为社会所重视.一个科学家不能 ...

  • 论科学与技术的关系
  • 论科学与技术 科学与技术总是共同存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这是因为两者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科学提供知识,技术提供应用这些知识的手段和方法.科学与技术的进步会带来社会的整体性变化.科学与技术是辨证统一的整体,科学中有技术,技术中也有科学. 科学是人类在长期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历史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认识世界事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实践报告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实践报告 题目:科学技术对生产.生活及思维方式的影响的调查 班级:XX级X班 组别:X班第X组 组长:XX 任课教师:XX 组长联系方式:XXXXXXXXX X 电气2011级2班第3组成员构成及评分情况(包括组长) 目 录 一.摘要 „„„„„„„„„„„„„„„„„„„„„ ...

  • 通用技术技术及其性质练习题
  • 第一章 <技术及其性质>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通用技术在本课程中是指( ) A.信息技术 B.体现信息性和专业性的技术 C.体现基础性和通用性的技术 D.专业技术 2.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某厂生产出了微型摄像机,是一项重大的发明. B. 技术发明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 ...

  • 高考通用技术[技术与设计1]复习指导教案1必修
  • 通用技术<技术与设计1>(必修)高考复习指导(专题一) 专题一 第一章 技术及其性质 一.本章知识体系构建 二.重难点突破 1.技术的涵义:技术与人----技术与社会------技术与自然 [例1]下列内容属于技术的社会属性的是 ( ). A.一项技术要符合客观规律 B.技术与工具.机器 ...

  • 康德历史哲学中的自然和自由
  • 安希孟 康德的历史哲学是从自然开始,又脱离自然.这与历史哲学和自然哲学的关系同步.一致.康德早年的著作<自然通史和天体理论>(即<宇宙发展史概论>)讲的是自然的历史.然而,自然界没有历史,这是昭然若揭的.康德后来又复归于历史哲学.一部脱离自然状态的历史哲学,不可避免地要从全人 ...

  • 上海大学自然辩证法思考题-徐琴.doc
  • 第二周 :"自然辩证法"性质.内容.对象等问题的讨论 1.为什么说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产生和发展反映了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这是因为<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在概括了19世纪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出的自然发展史,他是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理论 ...

  • 科学发展观心得:发展和谐社会
  •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重视发展问题 "和谐社会"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它涵盖了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和评判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的.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