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办法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外部协作队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项目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引导外部协作队伍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协作期间风险预控,努力实现合作共赢,集团公司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铁建经管„2015‟7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铁建经管„2015‟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部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协作队伍”)是指具有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相应资质、集团公司合格外部协作队伍名录内的外部协作单位,或工程公司新准入的具有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相应资质的外部协作单位。对零散劳务人员或无资质劳务班组的使用管理,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第三条 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包括协作队伍的准入管理、策划管理、录用管理、合同管理、信用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以及监督与问责管理。协作队伍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依法合规、严管善待、优胜劣汰、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管资源、工程公司管采购预控、项目部管推荐、使用和信用评价的外部协作队伍管理体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境内协作队伍管理,重点阐述协作队伍的准入管理、信用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以及监

督与问责管理的规定,其他管理内容执行集团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或办法。境外工程项目协作队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为协作队伍管理的监管层,履行协作队伍资源及重大合同监管职责,职能管理部门为经济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股份公司劳务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二、建立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管理体系,制定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办法、专业分包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招(议)标文件范本、施工合同范本;

三、建立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息共享平台,负责协作队伍准入和信用评价发布前的审核,定期发布集团公司协作队伍合格名录及“黑名单”名录;

四、负责集团公司直管、托管铁路项目录用协作队伍的备案管理;

五、监督、指导及考评工程公司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工作。

第六条 工程公司为协作队伍管理的管理层,履行预控和直接管理职责,职能管理部门为成本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工程公司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实施细则;

二、建立工程公司外部协作队伍管理体系,协助集团公司建立外部协作队伍信息共享平台;

三、负责新准入外部协作队伍的考察及准入审批;

四、负责工程公司本级对使用外部协作队伍的定期信用评价,上报信用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五、监督、指导及考评项目部外部协作队伍的推荐、使用和评价管理。

第七条 项目部为外部协作队伍管理的控制层,负责协作队伍推荐、使用和评价管理,职能管理部门为计划合同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上级单位有关外部协作队伍管理相关规定;

二、协助工程公司考察新准入外部协作队伍,负责办理外部协作队伍的准入申请;

三、负责项目部拟使用外部协作队伍的推荐、使用与管理外部协作队伍、外部协作队伍的定期信用评价,上报信用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三章 准入管理

第八条 外部协作队伍准入是指新引进外部协作队伍、连续两年未在集团公司内部参与协作施工的外部协作队伍具备参与招议标资格的资格审查管理,准入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工程公司。

第九条 为严格控制新引进外部协作队伍质量,被列为股份公司“警示名录”、《工程分包商黑名单名册》和集团公司“黑名单”、不合格外部协作队伍名录的,不得办理准入。

第十条 外部协作队伍准入管理按“实名推荐、专项考察、择优引进、分类进库”原则,对本单位确需改善弱项施工协作能力的,外部协作队伍准入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外部协作队伍以实名推荐、自我推荐形式提出申请;

二、外部协作队伍的资格及业绩审查,由工程公司成本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完成;

三、外部协作队伍的准入批准,由工程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会议表决外部协作队伍审查结果,形成会议纪要;

四、外部协作队伍准入的入库管理。由工程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将准入外部协作队伍信息及会议纪要录入集团公司经济管理平台外部协作队伍管理模块,经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审批后纳入外部协作队伍C级合格名录,具备参与本单位工程施工招(议)标的资格。

第十一条 外部协作队伍准入审核应坚持“有资金、有能力、有业绩、有信誉”的四有原则,审核重点是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准确度,对提供有在建项目的外部协作队伍,还应对在建项目履约情况进行考察。外部协作队伍准入审核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施工资质:应具备与工程承包内容相符的合法资质证明, 包括“四证一照” 原件,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用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二、代表人:提供审查资料的代表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行政印章的《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三、施工能力:必须具备工程需要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保证能力,并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自有资源。审查资料需提供人员花名册、健康证、从业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证及自有机械设备清单等。

四、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三个以上与工程承包内容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如奖杯、奖状、证书或总包单位证明等有效资料)、发包或总包单位出具的安全生产评价证明。

五、信誉状况:必须提供企业以往无不良信誉记录证明,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犯罪证明。

第十二条 被列为股份公司《工程分包商合格名册》的外部协作队伍,经核实,同等条件可按程序优先办理准入。

第十三条 连续两年未在集团公司内部参与协作施工(无施工合同证明)的外部协作队伍,参与投标前需重新履行准入程序。

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

第十四条 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集团公司对在建项目外部协作队伍履约施工合同情况的综合性评价。信用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原则,按照评价内容、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价外部协作队伍组织协调能力、安全文明施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合同履约能力,重点评价内容包括管理行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民工工资、合同纠纷、恶意上访闹事、诋毁企业声誉以及参加抢险救灾等方面。

第十五条 项目部评价。项目部对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按月完成,由项目经理组织,计划合同部门牵头,工程、安质、物资、财务等部门参与,按月(验工计价时间)对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外部协作队伍进行评价,填报《项目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表》、《项目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等级评定表》。次月5日前将上月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签字盖章后录入“中铁十九局工程经济综合管理平台”外部协作队伍管理模块。各业务部门评价内容为:

一、计划合同部门:评价外部协作队伍合同管理、计价(竣工结算)管理存在的经济纠纷情况;

二、工程管理部门:评价外部协作队伍进场人员从业素质、设备数量和性能的履约情况,对项目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的执行

情况,施工进度(工期)履约情况,参与抢险救灾情况;

三、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评价外部协作队伍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控制情况;

四、物资管理部门:评价外部协作队伍对项目部供应物资的使用情况,对自购或项目部委托采购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财务管理部门:评价外部协作队伍履约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项目部代付(支付)清算税票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第十六条 工程公司评价。工程公司对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按季度完成,由工程公司总经理或责任成本分管领导组织,成本管理部门牵头,办公室(信访)、法律合规、工程、安质、物资、财务、纪委监察等部门参与,依据各自掌握外部协作队伍信用情况,对评价期内外部协作队伍的管理行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民工工资、合同纠纷、恶意上访闹事、诋毁企业声誉以及参加抢险救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填报《项目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等级评定表》,经总经理或责任成本分管领导批准完成评价结论。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将上季度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签字盖章后录入“中铁十九局工程经济综合管理平台”外部协作队伍管理模块。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评价。集团公司对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责任成本分管领导组织,经济管理部牵头,办公室(信访)、法律合规、工程、安质、物资、财务、纪委监察等部门参与,依据各自掌握分包商信用情况,对评价期内分包商的管理行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民工工资、合同纠纷、恶意上访闹事、诋毁企业声誉以及参加抢险救灾等

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填报《项目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等级评定表》,经总经理或责任成本分管领导批准完成评价结论。每年7月5日、1月5日前将半年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签字盖章后录入“中铁十九局工程经济综合管理平台”外部协作队伍管理模块。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结果每半年公布一次。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结果按得分划分为合格、不合格和“黑名单”三类五个等级。

一、合格队伍包括A、B、C三个等级,A级指信用评价得分90分以上的外部协作队伍,B级指信用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外部协作队伍,C级指信用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外部协作队伍。

二、不合格队伍为D级,指信用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下的外部协作队伍,或发生两次及以上一般亡人事故的外部协作队伍,或发生两次及以上一般质量事故的外部协作队伍。

三、“黑名单”队伍为E级,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外部协作队伍直接列入“黑名单”:

1、经查证,存在与其它外部协作队伍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行为的;

2、将承包的工程再次转包或分包的(合法专业分包后进行劳务分包的除外);

3、发生一次较大及以上亡人责任事故或质量责任事故的;

4、因外部协作队伍原因被项目部清退的,或因外部协作队伍原因拖欠工人工资,引起工人上访、闹事且情节恶劣的或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

5、与企业发生法律纠纷事件,列入“警示名录”的;

6、给企业信誉、效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外部协作队伍完工撤场或清理退场并办理结算书后,原则上项目部不再对该外部协作队伍进行信用评价,但仍需保留《项目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等级评定表》的评价结果。

第五章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结果与外部协作队伍选用、可同时承建任务总量、履约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挂钩,挂钩政策根据有效期内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信用评价结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当下一期信用评价结果公布时,上一期信用评价结果自动失效。

第二十一条 信用评价结果与外部协作队伍选用挂钩。外部协作队伍选用应遵循三个优先原则,即信誉等级高的优先、邻近施工地点方便调配的优先、已经完成结算的优先。

一、A级、B级外部协作队伍,各工程公司均可选用。

二、C级外部协作队伍,禁止跨工程公司选用。

三、D级外部协作队伍,集团公司范围内禁入2年,禁入期内各工程公司(项目部)不得选用;禁入期满后需重新启用的,按新进外部协作队伍准入程序办理。 四、凡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的外部协作队伍,各工程公司(项目部)一律禁止选用且严禁办理新进准入。

第二十二条 信用评价结果与外部协作队伍可同时承建任务总量挂钩,可同时承建任务总量按照外部协作队伍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未办理工程结算的施工合同数量(不包含补充合同)统计。选用外部

协作队伍时,原则上应参照任务总量挂钩标准执行,对工程公司确认外部协作队伍履约风险可控的,由工程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应用见附件?。

第二十三条 信用评价结果与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上缴比例挂钩,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度按合同额的5%计算,最高不超200万元。

一、A级外部协作队伍,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计算额度优惠50%后缴纳;

二、B级外部协作队伍,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计算额度优惠20%后缴纳;

三、C级外部协作队伍,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额缴纳;

四、D级外部协作队伍,禁入期满后批准重新准入的,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计算额度上浮50%后缴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平台内劳务队伍准入标准的通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传真电报2013-3号文)《集团公司劳务队伍选用管理规定》、(公司工管„2013‟11号)、《集团公司分包商信用评价办法》(公司工管„2014‟349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外部协作队伍的策划管理、招(议)标管理、合同管理、验工计价管理执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表(项目部使用)

2. 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表(工程公司、集团公司使用)

3. 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得分表、等级评定表

4. 工程项目分包商信用评价相关计分原则

附件1

工程项目分包商信用评价计分原则 一、项目部计分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外部协作队伍项目部信用评价得分。 E =(100-∑b)

式中:b为评价期内所有不良行为扣分(包括平时检查扣分、集中检查扣分、监督单位不良行为认定扣分)。 二、工程公司计分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外部协作队伍工程公司信用评价得分。

F=∑Ei=1ni

n + ∑b 式中:Ein为该外部协作队伍在工程公司参评的项目数量;

b为评价期内工程公司相关部门不良行为扣分(包括

平时检查、集中检查、监督单位不良行为认定扣分)。

工程公司信用评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集团公司计分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外部协作队伍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汇总得分。

G=∑Fi=1x + ∑b i

x

式中:Fi为该外部协作队伍工程公司信用评价得分;

x为该外部协作队伍参评的工程公司数量;

b为评价期内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不良行为扣分(包括

平时检查、集中检查、监督单位不良行为认定扣分)。

最终得分:Hi = Gi + 抢险加分

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汇总得分和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A级外部协作队伍

1、隧道工程

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全部工序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5个洞口且最高不超过8个正洞工作面;

按工序劳务分包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2个工点且最高不超过3个正洞工作面;

纯工费承包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2个正洞工作面。

2、连续梁(挂篮、支架、刚构)工程:可同时承建2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联。

3、支架现浇梁(箱梁、T梁)工程:可同时承建2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工作面(按施组确定)。

4、预制梁(箱梁、T梁)工程:可同时承建不超过2个梁场。

5、架梁工程(箱梁、T梁):可同时承建不超过2个工作面(按施组确定)。

6、铺设轨道板工程:可同时承建2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工作面(按施组确定)。

7、软基处理工程:可同时承建4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包数量按施组确定)。

8、其他工程:按分包商施工能力合理安排,可同时承建不超过3个项目。

二、B级外部协作队伍

1、隧道工程

专业分包或分包全部工序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3个洞口

且最高不超过5个正洞工作面;

工序承包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洞口且最高不超过2个正洞工作面;

纯工费承包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正洞工作面。

2、连续梁(挂篮、支架、刚构)工程:可同时承建1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联。

3、支架现浇梁(箱梁、T梁)工程:可同时承建1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工作面。

4、预制梁(箱梁、T梁)工程: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梁场。

5、架梁工程(箱梁、T梁):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工作面。

6、铺设轨道板工程:可同时承建1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工作面(按施组确定)。

7、软基处理工程:可同时承建2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包数量按施组确定)。

8、其他工程:按分包商施工能力合理安排,可同时承建不超过2个项目。

三、C级外部协作队伍

1、隧道工程:专业分包或全部工序分包,进入限制。采用工序承包或纯工费承包时,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正洞工作面。

2、连续梁(挂篮、支架、刚构)工程、支架现浇梁(箱梁、T梁)工程、预制梁(箱梁、T梁)工程、架梁(箱梁、T梁)工程、铺设轨道板工程、软基处理工程,禁入限制。

3、其他工程:可按分包商施工能力合理安排,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项目。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外部协作队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项目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引导外部协作队伍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协作期间风险预控,努力实现合作共赢,集团公司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铁建经管„2015‟7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铁建经管„2015‟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部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协作队伍”)是指具有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相应资质、集团公司合格外部协作队伍名录内的外部协作单位,或工程公司新准入的具有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相应资质的外部协作单位。对零散劳务人员或无资质劳务班组的使用管理,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第三条 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包括协作队伍的准入管理、策划管理、录用管理、合同管理、信用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以及监督与问责管理。协作队伍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依法合规、严管善待、优胜劣汰、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管资源、工程公司管采购预控、项目部管推荐、使用和信用评价的外部协作队伍管理体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境内协作队伍管理,重点阐述协作队伍的准入管理、信用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以及监

督与问责管理的规定,其他管理内容执行集团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或办法。境外工程项目协作队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为协作队伍管理的监管层,履行协作队伍资源及重大合同监管职责,职能管理部门为经济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股份公司劳务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二、建立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管理体系,制定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办法、专业分包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招(议)标文件范本、施工合同范本;

三、建立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息共享平台,负责协作队伍准入和信用评价发布前的审核,定期发布集团公司协作队伍合格名录及“黑名单”名录;

四、负责集团公司直管、托管铁路项目录用协作队伍的备案管理;

五、监督、指导及考评工程公司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工作。

第六条 工程公司为协作队伍管理的管理层,履行预控和直接管理职责,职能管理部门为成本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工程公司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实施细则;

二、建立工程公司外部协作队伍管理体系,协助集团公司建立外部协作队伍信息共享平台;

三、负责新准入外部协作队伍的考察及准入审批;

四、负责工程公司本级对使用外部协作队伍的定期信用评价,上报信用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五、监督、指导及考评项目部外部协作队伍的推荐、使用和评价管理。

第七条 项目部为外部协作队伍管理的控制层,负责协作队伍推荐、使用和评价管理,职能管理部门为计划合同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上级单位有关外部协作队伍管理相关规定;

二、协助工程公司考察新准入外部协作队伍,负责办理外部协作队伍的准入申请;

三、负责项目部拟使用外部协作队伍的推荐、使用与管理外部协作队伍、外部协作队伍的定期信用评价,上报信用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三章 准入管理

第八条 外部协作队伍准入是指新引进外部协作队伍、连续两年未在集团公司内部参与协作施工的外部协作队伍具备参与招议标资格的资格审查管理,准入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工程公司。

第九条 为严格控制新引进外部协作队伍质量,被列为股份公司“警示名录”、《工程分包商黑名单名册》和集团公司“黑名单”、不合格外部协作队伍名录的,不得办理准入。

第十条 外部协作队伍准入管理按“实名推荐、专项考察、择优引进、分类进库”原则,对本单位确需改善弱项施工协作能力的,外部协作队伍准入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外部协作队伍以实名推荐、自我推荐形式提出申请;

二、外部协作队伍的资格及业绩审查,由工程公司成本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完成;

三、外部协作队伍的准入批准,由工程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会议表决外部协作队伍审查结果,形成会议纪要;

四、外部协作队伍准入的入库管理。由工程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将准入外部协作队伍信息及会议纪要录入集团公司经济管理平台外部协作队伍管理模块,经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审批后纳入外部协作队伍C级合格名录,具备参与本单位工程施工招(议)标的资格。

第十一条 外部协作队伍准入审核应坚持“有资金、有能力、有业绩、有信誉”的四有原则,审核重点是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准确度,对提供有在建项目的外部协作队伍,还应对在建项目履约情况进行考察。外部协作队伍准入审核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施工资质:应具备与工程承包内容相符的合法资质证明, 包括“四证一照” 原件,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用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二、代表人:提供审查资料的代表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行政印章的《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三、施工能力:必须具备工程需要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保证能力,并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自有资源。审查资料需提供人员花名册、健康证、从业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证及自有机械设备清单等。

四、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三个以上与工程承包内容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如奖杯、奖状、证书或总包单位证明等有效资料)、发包或总包单位出具的安全生产评价证明。

五、信誉状况:必须提供企业以往无不良信誉记录证明,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犯罪证明。

第十二条 被列为股份公司《工程分包商合格名册》的外部协作队伍,经核实,同等条件可按程序优先办理准入。

第十三条 连续两年未在集团公司内部参与协作施工(无施工合同证明)的外部协作队伍,参与投标前需重新履行准入程序。

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

第十四条 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集团公司对在建项目外部协作队伍履约施工合同情况的综合性评价。信用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原则,按照评价内容、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价外部协作队伍组织协调能力、安全文明施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合同履约能力,重点评价内容包括管理行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民工工资、合同纠纷、恶意上访闹事、诋毁企业声誉以及参加抢险救灾等方面。

第十五条 项目部评价。项目部对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按月完成,由项目经理组织,计划合同部门牵头,工程、安质、物资、财务等部门参与,按月(验工计价时间)对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外部协作队伍进行评价,填报《项目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表》、《项目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等级评定表》。次月5日前将上月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签字盖章后录入“中铁十九局工程经济综合管理平台”外部协作队伍管理模块。各业务部门评价内容为:

一、计划合同部门:评价外部协作队伍合同管理、计价(竣工结算)管理存在的经济纠纷情况;

二、工程管理部门:评价外部协作队伍进场人员从业素质、设备数量和性能的履约情况,对项目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的执行

情况,施工进度(工期)履约情况,参与抢险救灾情况;

三、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评价外部协作队伍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控制情况;

四、物资管理部门:评价外部协作队伍对项目部供应物资的使用情况,对自购或项目部委托采购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财务管理部门:评价外部协作队伍履约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项目部代付(支付)清算税票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第十六条 工程公司评价。工程公司对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按季度完成,由工程公司总经理或责任成本分管领导组织,成本管理部门牵头,办公室(信访)、法律合规、工程、安质、物资、财务、纪委监察等部门参与,依据各自掌握外部协作队伍信用情况,对评价期内外部协作队伍的管理行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民工工资、合同纠纷、恶意上访闹事、诋毁企业声誉以及参加抢险救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填报《项目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等级评定表》,经总经理或责任成本分管领导批准完成评价结论。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将上季度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签字盖章后录入“中铁十九局工程经济综合管理平台”外部协作队伍管理模块。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评价。集团公司对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责任成本分管领导组织,经济管理部牵头,办公室(信访)、法律合规、工程、安质、物资、财务、纪委监察等部门参与,依据各自掌握分包商信用情况,对评价期内分包商的管理行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民工工资、合同纠纷、恶意上访闹事、诋毁企业声誉以及参加抢险救灾等

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填报《项目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等级评定表》,经总经理或责任成本分管领导批准完成评价结论。每年7月5日、1月5日前将半年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签字盖章后录入“中铁十九局工程经济综合管理平台”外部协作队伍管理模块。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结果每半年公布一次。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结果按得分划分为合格、不合格和“黑名单”三类五个等级。

一、合格队伍包括A、B、C三个等级,A级指信用评价得分90分以上的外部协作队伍,B级指信用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外部协作队伍,C级指信用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外部协作队伍。

二、不合格队伍为D级,指信用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下的外部协作队伍,或发生两次及以上一般亡人事故的外部协作队伍,或发生两次及以上一般质量事故的外部协作队伍。

三、“黑名单”队伍为E级,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外部协作队伍直接列入“黑名单”:

1、经查证,存在与其它外部协作队伍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行为的;

2、将承包的工程再次转包或分包的(合法专业分包后进行劳务分包的除外);

3、发生一次较大及以上亡人责任事故或质量责任事故的;

4、因外部协作队伍原因被项目部清退的,或因外部协作队伍原因拖欠工人工资,引起工人上访、闹事且情节恶劣的或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

5、与企业发生法律纠纷事件,列入“警示名录”的;

6、给企业信誉、效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外部协作队伍完工撤场或清理退场并办理结算书后,原则上项目部不再对该外部协作队伍进行信用评价,但仍需保留《项目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等级评定表》的评价结果。

第五章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结果与外部协作队伍选用、可同时承建任务总量、履约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挂钩,挂钩政策根据有效期内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信用评价结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当下一期信用评价结果公布时,上一期信用评价结果自动失效。

第二十一条 信用评价结果与外部协作队伍选用挂钩。外部协作队伍选用应遵循三个优先原则,即信誉等级高的优先、邻近施工地点方便调配的优先、已经完成结算的优先。

一、A级、B级外部协作队伍,各工程公司均可选用。

二、C级外部协作队伍,禁止跨工程公司选用。

三、D级外部协作队伍,集团公司范围内禁入2年,禁入期内各工程公司(项目部)不得选用;禁入期满后需重新启用的,按新进外部协作队伍准入程序办理。 四、凡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的外部协作队伍,各工程公司(项目部)一律禁止选用且严禁办理新进准入。

第二十二条 信用评价结果与外部协作队伍可同时承建任务总量挂钩,可同时承建任务总量按照外部协作队伍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未办理工程结算的施工合同数量(不包含补充合同)统计。选用外部

协作队伍时,原则上应参照任务总量挂钩标准执行,对工程公司确认外部协作队伍履约风险可控的,由工程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应用见附件?。

第二十三条 信用评价结果与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上缴比例挂钩,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度按合同额的5%计算,最高不超200万元。

一、A级外部协作队伍,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计算额度优惠50%后缴纳;

二、B级外部协作队伍,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计算额度优惠20%后缴纳;

三、C级外部协作队伍,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额缴纳;

四、D级外部协作队伍,禁入期满后批准重新准入的,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计算额度上浮50%后缴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平台内劳务队伍准入标准的通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传真电报2013-3号文)《集团公司劳务队伍选用管理规定》、(公司工管„2013‟11号)、《集团公司分包商信用评价办法》(公司工管„2014‟349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外部协作队伍的策划管理、招(议)标管理、合同管理、验工计价管理执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表(项目部使用)

2. 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表(工程公司、集团公司使用)

3. 集团公司外部协作队伍信用评价得分表、等级评定表

4. 工程项目分包商信用评价相关计分原则

附件1

工程项目分包商信用评价计分原则 一、项目部计分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外部协作队伍项目部信用评价得分。 E =(100-∑b)

式中:b为评价期内所有不良行为扣分(包括平时检查扣分、集中检查扣分、监督单位不良行为认定扣分)。 二、工程公司计分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外部协作队伍工程公司信用评价得分。

F=∑Ei=1ni

n + ∑b 式中:Ein为该外部协作队伍在工程公司参评的项目数量;

b为评价期内工程公司相关部门不良行为扣分(包括

平时检查、集中检查、监督单位不良行为认定扣分)。

工程公司信用评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集团公司计分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外部协作队伍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汇总得分。

G=∑Fi=1x + ∑b i

x

式中:Fi为该外部协作队伍工程公司信用评价得分;

x为该外部协作队伍参评的工程公司数量;

b为评价期内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不良行为扣分(包括

平时检查、集中检查、监督单位不良行为认定扣分)。

最终得分:Hi = Gi + 抢险加分

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汇总得分和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A级外部协作队伍

1、隧道工程

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全部工序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5个洞口且最高不超过8个正洞工作面;

按工序劳务分包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2个工点且最高不超过3个正洞工作面;

纯工费承包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2个正洞工作面。

2、连续梁(挂篮、支架、刚构)工程:可同时承建2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联。

3、支架现浇梁(箱梁、T梁)工程:可同时承建2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工作面(按施组确定)。

4、预制梁(箱梁、T梁)工程:可同时承建不超过2个梁场。

5、架梁工程(箱梁、T梁):可同时承建不超过2个工作面(按施组确定)。

6、铺设轨道板工程:可同时承建2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工作面(按施组确定)。

7、软基处理工程:可同时承建4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包数量按施组确定)。

8、其他工程:按分包商施工能力合理安排,可同时承建不超过3个项目。

二、B级外部协作队伍

1、隧道工程

专业分包或分包全部工序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3个洞口

且最高不超过5个正洞工作面;

工序承包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洞口且最高不超过2个正洞工作面;

纯工费承包的,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正洞工作面。

2、连续梁(挂篮、支架、刚构)工程:可同时承建1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联。

3、支架现浇梁(箱梁、T梁)工程:可同时承建1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工作面。

4、预制梁(箱梁、T梁)工程: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梁场。

5、架梁工程(箱梁、T梁):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工作面。

6、铺设轨道板工程:可同时承建1个项目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工作面(按施组确定)。

7、软基处理工程:可同时承建2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包数量按施组确定)。

8、其他工程:按分包商施工能力合理安排,可同时承建不超过2个项目。

三、C级外部协作队伍

1、隧道工程:专业分包或全部工序分包,进入限制。采用工序承包或纯工费承包时,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正洞工作面。

2、连续梁(挂篮、支架、刚构)工程、支架现浇梁(箱梁、T梁)工程、预制梁(箱梁、T梁)工程、架梁(箱梁、T梁)工程、铺设轨道板工程、软基处理工程,禁入限制。

3、其他工程:可按分包商施工能力合理安排,可同时承建不超过1个项目。


相关内容

  • 2.安全质量责任书(经理部-工经部)
  • 安全质量责任书 (项目经理部-工经部长)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阜南沿淮公路工程03标项目经理部 二O 一七年二月 安全质量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 乙方: 工经部长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以及局.公司有关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切实履行经理部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 ...

  • 劳务管理办法
  • 劳务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经理部所承担的施工任务按期.优质地完成,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在经理部管理委员会(简称"项管会")领导下,设立工经部:具体办理劳务管理.劳务结算工作,并确保在劳务队伍的选择.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合同的实施过程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管理,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

  • 地产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承包方,特别是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 ...

  •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 成都彩星化工有限公司 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CX/EHS-E-03) 第一版 企业法人: 执 行 人: 胡宗伟 张弘明 成都彩星化工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01日 1.目的 在任何工业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尤其是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往往造成惨 ...

  • 浅谈纪检监机关创新办案思路提高办案质量
  • 浅谈创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思路 提高办案质量 金溪县监察室主任 丁新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思路和办案质量,是正确执行党的反腐倡廉政策,有序推进党的反腐工作,有效遏制社会腐败现象,全面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它既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所在,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正确的办 ...

  • 纳税服务规划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健全我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推进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实现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 ...

  • 如何稳定员工队伍
  • 如何稳定员工队伍 员工离职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保持一定的流动是有益的,比如可以减少冗员,提高效率,为其他员工留出更多的发展空间,并且还能引入新鲜血液,增强企业活力.但是员工离职率一旦超过一定的限度,特别是企业非自愿离职情况增加时,则会对企业带来不利影响.骨干员工的流失或者普通员工短期内大量离职 ...

  • 工商行政管理实习报告
  • 工商行政管理实习报告 一.ERP实习概述 时光飞逝,转眼间,历时5周的ERP实习已经结束.本次实习机构设置分为内部生产制造企业和外部服务机构两个模块,外部机构包括工商.税务.供应商.客户等等,主要是为内部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外部支持.D区的工商管理行政部门,属于市场管理部门,我们所负责的主要业务包括: ...

  • 职业精神试题
  • <公务员职业精神>试题 一.选择题 1.社会主义职业精神是( )领域内社会主义精神的特殊要求. A 家庭 B 职业 C 公共生活 D 经济 2.公务员精神的核心是( ). A 奉献 B 团结协作 C 实事求是 D 公正 3.() 是公务员政治素质.思想作风.职业素养.道德情操.精神风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