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O 备忘录
致:各部、各室
由:人力资源部
事宜:关于酒店员工餐厅打卡制度的重申事宜
时间:2014年2月18日 近期发现员工不带餐卡就餐和谎称饭卡丢失,签字打餐后又拿其他饭卡打餐现象增多,为了便于员工餐厅的管理和酒店财务的统计,人力资源部特重申员工餐厅打卡制度,望全体员工遵守:
1、酒店在职员工一律凭卡在员工餐厅就餐,餐卡不得外借他人或酒店以外的员工使用,如有发现,员工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没收餐卡,上交人力资源部处理,人力资源部一经查实,按员工手册甲类过失处理。
2、员工餐卡如有丢失,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挂失、补卡。
3、员工不得无故在员工食堂签字就餐,如忘记带饭卡,必须取卡吃饭,否则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按10元/餐标准扣除餐费。
4、员工餐卡如在人力资源部非工作日内丢失,可由其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证明签字,说明签字原因,方可用餐,但不得发生用餐后又用他人餐卡打餐现象,一经发现,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按10元/餐标准扣除餐费并按员工手册甲类过失处理。
5、外来施工人员或因事到酒店办事就餐人员,须有相关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签字证明原因后,方可用餐。
6、此制度从即日起生效。
——————
人力资源部
REF :H.R/ //2014/C
MEMO 备忘录
致:各部、各室
由:人力资源部
事宜:关于酒店员工餐厅打卡制度的重申事宜
时间:2014年2月18日 近期发现员工不带餐卡就餐和谎称饭卡丢失,签字打餐后又拿其他饭卡打餐现象增多,为了便于员工餐厅的管理和酒店财务的统计,人力资源部特重申员工餐厅打卡制度,望全体员工遵守:
1、酒店在职员工一律凭卡在员工餐厅就餐,餐卡不得外借他人或酒店以外的员工使用,如有发现,员工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没收餐卡,上交人力资源部处理,人力资源部一经查实,按员工手册甲类过失处理。
2、员工餐卡如有丢失,及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挂失、补卡。
3、员工不得无故在员工食堂签字就餐,如忘记带饭卡,必须取卡吃饭,否则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按10元/餐标准扣除餐费。
4、员工餐卡如在人力资源部非工作日内丢失,可由其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证明签字,说明签字原因,方可用餐,但不得发生用餐后又用他人餐卡打餐现象,一经发现,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按10元/餐标准扣除餐费并按员工手册甲类过失处理。
5、外来施工人员或因事到酒店办事就餐人员,须有相关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签字证明原因后,方可用餐。
6、此制度从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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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
REF :H.R/ //201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