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安丘市“特色教学法”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我市“教学质量提高年”活动的指导思想,为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激发教师的专业成长动力,激励教师投身于课堂教学改革,创建富有教师个性化特色的高效教学方法(以下简称“特色教学法”),经研究,决定开展安丘市初中学段“特色教学法”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1、评选范围:凡在初中任教的一线教师均可报名参评。 2、评选数额: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评出3项,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科评出2项,全市共计21项。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教学方法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思想,教学方法需要既能够较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又能较好地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2.教学方法具有独特的风格,课堂教学效益高,学生学习效果好,学科成绩优秀,并在校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特色教学方法的名称简洁、新颖,教学的方法或流程简约易学,并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和推广价值。
4.申报的教学方法已在镇、校级及以上范围内提供过公开课,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及学生的肯定。
(二)评选方法:
1.通过多媒体报告展示,进行特色教学方法介绍。主要听取:教学方法的特色点与创新点,教学方法细节的操作要素,以及取得的成绩和效益,个人展示时长为10分钟。
2.通过课堂教学展示,进行特色教学方法项目的评定。主要评定参评教师教学设计、驾驭课堂、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及教学风格的成熟度。
3.以上两部分在评选时各占50分,满分100分。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初选
1.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安丘市特色教学法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各镇(街、区)教管办、市直学校组织评委按评选条件进行初选,确定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各单位上报候选人时,每学科至少推荐1人,总共不超过10人。
3.本阶段完成时间为2013年4月1日。 第二阶段:复选
1.各单位上报特色教学法项目名单(见附件2),以及申报材料《安丘市特色教学法申报表》(见附件1)。上报时间为4月2日前。教研室将根据教师上报材料的情况,以相应学科评选数额的4倍比例确定进入汇报展示的人选。
2.汇报展示。由候选人汇报介绍特色项目。各学科成立评委小组,对汇报项目进行打分,然后按照汇报成绩,以相应学科评选数额的2倍比例确定进入课堂展示环节的人选。
汇报展示时间为4月4日。各学科展示的地点另行通知。
3.课堂展示。采取“送课到校”活动的形式,分东片、西片两个片区,由项目承担人到非所在片区上展示课。各学科成立考评小组,量化打分。各学科具体展示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4.全市最终评出21个特色教学法项目。完成时间为4月15日。
四、相关奖励。
1.“特色教学法”项目,由教研室颁发优秀科研课题奖,并颁发证书。到片区提供的展示课,由教研室颁发公开课证书。
2.在教育创新评选和重大教育教学问题评选时,特色教学法展示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3.活动的获奖情况纳入到对各单位的综合量化考核成绩。
安丘市普教教研室 2013年3月22日
安丘市“特色教学法”申报表
安丘市“特色教师”评选活动汇总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个数__________
关于举行安丘市“特色教学法”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我市“教学质量提高年”活动的指导思想,为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激发教师的专业成长动力,激励教师投身于课堂教学改革,创建富有教师个性化特色的高效教学方法(以下简称“特色教学法”),经研究,决定开展安丘市初中学段“特色教学法”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1、评选范围:凡在初中任教的一线教师均可报名参评。 2、评选数额: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评出3项,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科评出2项,全市共计21项。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教学方法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思想,教学方法需要既能够较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又能较好地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2.教学方法具有独特的风格,课堂教学效益高,学生学习效果好,学科成绩优秀,并在校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特色教学方法的名称简洁、新颖,教学的方法或流程简约易学,并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和推广价值。
4.申报的教学方法已在镇、校级及以上范围内提供过公开课,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及学生的肯定。
(二)评选方法:
1.通过多媒体报告展示,进行特色教学方法介绍。主要听取:教学方法的特色点与创新点,教学方法细节的操作要素,以及取得的成绩和效益,个人展示时长为10分钟。
2.通过课堂教学展示,进行特色教学方法项目的评定。主要评定参评教师教学设计、驾驭课堂、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及教学风格的成熟度。
3.以上两部分在评选时各占50分,满分100分。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初选
1.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安丘市特色教学法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各镇(街、区)教管办、市直学校组织评委按评选条件进行初选,确定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各单位上报候选人时,每学科至少推荐1人,总共不超过10人。
3.本阶段完成时间为2013年4月1日。 第二阶段:复选
1.各单位上报特色教学法项目名单(见附件2),以及申报材料《安丘市特色教学法申报表》(见附件1)。上报时间为4月2日前。教研室将根据教师上报材料的情况,以相应学科评选数额的4倍比例确定进入汇报展示的人选。
2.汇报展示。由候选人汇报介绍特色项目。各学科成立评委小组,对汇报项目进行打分,然后按照汇报成绩,以相应学科评选数额的2倍比例确定进入课堂展示环节的人选。
汇报展示时间为4月4日。各学科展示的地点另行通知。
3.课堂展示。采取“送课到校”活动的形式,分东片、西片两个片区,由项目承担人到非所在片区上展示课。各学科成立考评小组,量化打分。各学科具体展示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4.全市最终评出21个特色教学法项目。完成时间为4月15日。
四、相关奖励。
1.“特色教学法”项目,由教研室颁发优秀科研课题奖,并颁发证书。到片区提供的展示课,由教研室颁发公开课证书。
2.在教育创新评选和重大教育教学问题评选时,特色教学法展示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3.活动的获奖情况纳入到对各单位的综合量化考核成绩。
安丘市普教教研室 2013年3月22日
安丘市“特色教学法”申报表
安丘市“特色教师”评选活动汇总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个数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