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水暖工程
委托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号楼建设工程中的电气工程、水暖工程达成劳务委托施工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2、 工程地点:高新北区,远达大街与甲四路交汇处。
3、 施工日期:
开工日期:2010年9月5日
竣工日期:土建工程竣工后五日内
4、建筑面积: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992.77m
二、委托劳务施工形式及范围
1、委托劳务施工形式:就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号楼建设工程中的电气工程、水暖工程劳务协作进行委托施工。
2、委托劳务施工范围:
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号楼建设工程中的电气工程、水暖工程中劳务协作部分; 号楼施工现场照明、动力等临电设施的维护和安装工程。
1 2
3、委托劳务施工工程: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号楼电气专业、水暖专业施工图所涉及到的全部电气专业、水暖专业施工工程。
三、委托劳务施工标准及工具准备:
1、委托劳务施工标准:
经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建设工程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依据相关规范确定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电气专业、水暖专业施工质量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为委托劳务施工竣工的标准。
2、委托劳务施工工具准备:
在乙方委托劳务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一切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工具费用自理。
四、委托劳务结算计价及付款方式:
1、委托劳务结算计价:按建筑面积2992.77 m,每平米 元计价,合计为 元人民币。
2、委托劳务付款方式:
根据 工程有限公司 分公司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号楼建设工程项目部与长春市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4节有关工程付款的规定,确定本次劳务委托施工的付款方式。
分三次付款:○1基础和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款;○2室内外抹灰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完工支付给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款;○3工程全部竣工后,预留 2 2
劳务费用4%的保修金,其余部分验收合格后两月内付清,保修时间:水暖工程:一年;电气工程:一年。在保修期内无任何委托劳务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保修金如数返还给乙方。
五、劳务委托施工项目管理:
1、乙方要严格遵守工程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定;
2、乙方要保证并实施对材料使用的现场管理;
3、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任何伤、残、工伤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劳务施工中途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项目施工任务,甲方将不予支付委托劳务施工工资款。
2、由于已方的原因导致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无法正常进行,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施工人员退出现场,并不予支付委托施工劳务工资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生效、截止日期:
协议生效日期为2010年9月5日;截止日期为工程保修金返还截止日期。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3
电气工程、水暖工程
委托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号楼建设工程中的电气工程、水暖工程达成劳务委托施工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2、 工程地点:高新北区,远达大街与甲四路交汇处。
3、 施工日期:
开工日期:2010年9月5日
竣工日期:土建工程竣工后五日内
4、建筑面积: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992.77m
二、委托劳务施工形式及范围
1、委托劳务施工形式:就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号楼建设工程中的电气工程、水暖工程劳务协作进行委托施工。
2、委托劳务施工范围:
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号楼建设工程中的电气工程、水暖工程中劳务协作部分; 号楼施工现场照明、动力等临电设施的维护和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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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劳务施工工程: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号楼电气专业、水暖专业施工图所涉及到的全部电气专业、水暖专业施工工程。
三、委托劳务施工标准及工具准备:
1、委托劳务施工标准:
经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建设工程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依据相关规范确定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电气专业、水暖专业施工质量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为委托劳务施工竣工的标准。
2、委托劳务施工工具准备:
在乙方委托劳务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一切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工具费用自理。
四、委托劳务结算计价及付款方式:
1、委托劳务结算计价:按建筑面积2992.77 m,每平米 元计价,合计为 元人民币。
2、委托劳务付款方式:
根据 工程有限公司 分公司长春市远达生产资料交易市场 号楼建设工程项目部与长春市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4节有关工程付款的规定,确定本次劳务委托施工的付款方式。
分三次付款:○1基础和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款;○2室内外抹灰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完工支付给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款;○3工程全部竣工后,预留 2 2
劳务费用4%的保修金,其余部分验收合格后两月内付清,保修时间:水暖工程:一年;电气工程:一年。在保修期内无任何委托劳务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保修金如数返还给乙方。
五、劳务委托施工项目管理:
1、乙方要严格遵守工程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定;
2、乙方要保证并实施对材料使用的现场管理;
3、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任何伤、残、工伤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劳务施工中途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项目施工任务,甲方将不予支付委托劳务施工工资款。
2、由于已方的原因导致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无法正常进行,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施工人员退出现场,并不予支付委托施工劳务工资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生效、截止日期:
协议生效日期为2010年9月5日;截止日期为工程保修金返还截止日期。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