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参与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的运行和保障机制研究

土地流转参与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的运行和保障机制研究

作者:刘斌

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12期

【摘要】鉴于当前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资金短缺,养老水平低下的现状,笔者尝试利用他们仅有的土地资源来优化其养老水平,即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基础,实现土地权利和养老权利的转换,土地收益与养老资金的转化,从而构建依托土地资产化流转形成的新型贫困地区养老机制。

【关键词】农村孤寡老人;养老机制;土地流转

一、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机制概况

(一)保障体系不全

虽然现有的法律规定了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等惠及农村孤寡老人养老的一系列制度,但其中很多制度保障效果甚微,由于资金、场地人员的限制,覆盖面积及有限,并不能满足贫困地区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严重影响了孤寡老人的养老水平。

(二)保障水平不足

无论是家庭养老、集体养老还是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显现的共性问题就是由于资金的问题导致的养老保障水平低下,孤寡老人仅能维持基本生活,养老资金来源的欠缺严重制约了农村孤寡老人的养老。

(三)农村养老保障管理混乱

与城市的社会保障统一由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相比,农村的社会保障涉及多个部门,以致于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相互推托责任,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屡见不鲜。

二、依托土地资产化流转构建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机制的可行性

如上所述,农村孤寡老人养老问题的关键在于养老资金的问题,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养老资金来源的最有力保证,对其实施股份化运作是解决农村社保资金不足的良好途径。

(一)贫困农村孤寡老人对依托度地构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需求强烈

据不完全调查显示,农村孤寡老人对依托土地构建的这种农村社会养老制度还是有比较清晰的认识的,他们对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具体安排有自己特殊的要求[1]。而制约这些孤寡老人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最根本原因是资金问题。因此,只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就能提高他们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意愿。

(二)依托土地构建农村孤寡老人的养老保障体系有良好的基础

土地一直都是农民生存和生活的基本保障;农民在土地上的权利必须寻求经济上的利益才能真正体现,而盘活土地权利与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并不冲突,反而会相互促进[2]。因此,通过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确认,政府对土地流转的鼓励和引导,加上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视和投入,那么我们通过股权化来改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完全可行。

三、依托土地流转构建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体系的运行机制

(一)实现农地权利与社会保障权利的转换

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民养老保障的功能不仅仅只体现在其作为生产资料所带来的产出利益,而应该体现在权利的转换中,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者及有权利承包土地的农民都应享有依托土地而产生的保障利益,因为他们都是村集体一员,都享有集体成员权,都可以依托村集体的土地实现土地权利与养老权利的转换。具体而言: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以集体成员权为中介,将土地权利改造为股份公司股东的双重股权,即开放股和封闭股。其中开放股可以自由流通,用来增加土地的经济价值,从而增强农民的养老保障能力;封闭股不得转让,在保证村集体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前提下,用来作为对村集体成员养老保障的底线安排,同时增强村集体的养老保障能力。

(二)实现农地收益向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转化

在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入股建立股份制公司后,会形成以股息和红利为基础的利润分配机制,而国家、集体、农民个人均可以成为其股东。分得这种土地资产化运作带来的收益,并且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将这些收益转化为农村养老保障资金。

四、依托土地流转构建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体系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农地权利的物权保护

一方面要重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保护和实现,鼓励贫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股份化形式,明确村集体在股份公司中的财产代理人;另一方面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应当进行登记、公示等确权工作。

(二)稳定农村集体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地位

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标志就是资金来源的统筹性,真正能够起到统筹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统筹作用的土地权利并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自营或者入股所得收益用来养老只能算作自我保障,不具有社会统筹性[3]。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入股后成为股份公司最重要的资产,村集体凭借股东权利所获得的股东收益将成为最重要的农村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它是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运行的重要经济基础。因此应牢牢确立村集体的控股股东的地位,以确保股份公司经营决策服务于农村养老保障的公益目标。

(三)实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多层监管

加强保障资金的有效监管必不可少。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来源上,要做到资金母鸡范围最大化、公司利润最大化和公司运营规范化;二是在管理上,要保证养老资金未定增值,印尼个人不允许股份公司从事风险经营项目;三是在使用上,通过立法及其爱能够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简化发放程序,惩罚违法使用行为。

参考文献:

[1]许小莺.我国农村以地养老政策及其法律思考[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13,01:44.

[2]姜杰凡等.提高农民养老保障水平的新途径及法律实现[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13,04:79.

[3]龚晓文等.土地流转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与风险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3,03:25.

土地流转参与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的运行和保障机制研究

作者:刘斌

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12期

【摘要】鉴于当前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资金短缺,养老水平低下的现状,笔者尝试利用他们仅有的土地资源来优化其养老水平,即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基础,实现土地权利和养老权利的转换,土地收益与养老资金的转化,从而构建依托土地资产化流转形成的新型贫困地区养老机制。

【关键词】农村孤寡老人;养老机制;土地流转

一、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机制概况

(一)保障体系不全

虽然现有的法律规定了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等惠及农村孤寡老人养老的一系列制度,但其中很多制度保障效果甚微,由于资金、场地人员的限制,覆盖面积及有限,并不能满足贫困地区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严重影响了孤寡老人的养老水平。

(二)保障水平不足

无论是家庭养老、集体养老还是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显现的共性问题就是由于资金的问题导致的养老保障水平低下,孤寡老人仅能维持基本生活,养老资金来源的欠缺严重制约了农村孤寡老人的养老。

(三)农村养老保障管理混乱

与城市的社会保障统一由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相比,农村的社会保障涉及多个部门,以致于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相互推托责任,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屡见不鲜。

二、依托土地资产化流转构建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机制的可行性

如上所述,农村孤寡老人养老问题的关键在于养老资金的问题,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养老资金来源的最有力保证,对其实施股份化运作是解决农村社保资金不足的良好途径。

(一)贫困农村孤寡老人对依托度地构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需求强烈

据不完全调查显示,农村孤寡老人对依托土地构建的这种农村社会养老制度还是有比较清晰的认识的,他们对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具体安排有自己特殊的要求[1]。而制约这些孤寡老人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最根本原因是资金问题。因此,只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就能提高他们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意愿。

(二)依托土地构建农村孤寡老人的养老保障体系有良好的基础

土地一直都是农民生存和生活的基本保障;农民在土地上的权利必须寻求经济上的利益才能真正体现,而盘活土地权利与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并不冲突,反而会相互促进[2]。因此,通过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确认,政府对土地流转的鼓励和引导,加上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视和投入,那么我们通过股权化来改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完全可行。

三、依托土地流转构建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体系的运行机制

(一)实现农地权利与社会保障权利的转换

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民养老保障的功能不仅仅只体现在其作为生产资料所带来的产出利益,而应该体现在权利的转换中,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者及有权利承包土地的农民都应享有依托土地而产生的保障利益,因为他们都是村集体一员,都享有集体成员权,都可以依托村集体的土地实现土地权利与养老权利的转换。具体而言: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以集体成员权为中介,将土地权利改造为股份公司股东的双重股权,即开放股和封闭股。其中开放股可以自由流通,用来增加土地的经济价值,从而增强农民的养老保障能力;封闭股不得转让,在保证村集体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前提下,用来作为对村集体成员养老保障的底线安排,同时增强村集体的养老保障能力。

(二)实现农地收益向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转化

在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入股建立股份制公司后,会形成以股息和红利为基础的利润分配机制,而国家、集体、农民个人均可以成为其股东。分得这种土地资产化运作带来的收益,并且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将这些收益转化为农村养老保障资金。

四、依托土地流转构建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体系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农地权利的物权保护

一方面要重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保护和实现,鼓励贫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股份化形式,明确村集体在股份公司中的财产代理人;另一方面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应当进行登记、公示等确权工作。

(二)稳定农村集体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地位

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标志就是资金来源的统筹性,真正能够起到统筹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统筹作用的土地权利并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自营或者入股所得收益用来养老只能算作自我保障,不具有社会统筹性[3]。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入股后成为股份公司最重要的资产,村集体凭借股东权利所获得的股东收益将成为最重要的农村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它是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运行的重要经济基础。因此应牢牢确立村集体的控股股东的地位,以确保股份公司经营决策服务于农村养老保障的公益目标。

(三)实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多层监管

加强保障资金的有效监管必不可少。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来源上,要做到资金母鸡范围最大化、公司利润最大化和公司运营规范化;二是在管理上,要保证养老资金未定增值,印尼个人不允许股份公司从事风险经营项目;三是在使用上,通过立法及其爱能够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简化发放程序,惩罚违法使用行为。

参考文献:

[1]许小莺.我国农村以地养老政策及其法律思考[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13,01:44.

[2]姜杰凡等.提高农民养老保障水平的新途径及法律实现[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13,04:79.

[3]龚晓文等.土地流转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与风险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3,03:25.


相关内容

  • 山东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调查与政策导向研究
  • 摘 要:在坚持农村土地公有制基础上,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可行的方案是推进和扩大农村土地流转规模.通过社会调查显示,山东省农村土地流转已具备一定规模,创造了多种流转方式,取得很大成绩,但在流转规范化管理,流转政策.流转市场建立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各级政府应在政策导向.流转市场建立.流转价格确定.流 ...

  •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目录 前言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提前实现农民收入翻番 (三 ...

  • 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总体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步伐,信阳市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 ...

  • 2015山东三支一扶农业农村政策
  • 农业农村政策的学习,大家平时可以多关注"三农问题"的相关政策,如: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内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农村工作实务,如 ...

  • 凝聚智慧力量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
  • 每年的"两会",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发表提案议案已经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今年"两会",适逢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改革号角,中央一号文件新鲜"出炉","三农"问题再次成为"两会"的热点话题. 土地・产 ...

  • 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选择
  • 作者:陈成文 湖南社会科学 2012年07期 制度缺失是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最主要也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社会政策的视角来看,制定平衡农村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的可行性政策方案,是保证农村土地流转公平.有序.高效.快速进行的关键环节和制度条件. 一.区分阶层特点,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加速农村土地 ...

  • 当前三农发展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 当前"三农"发展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 熊义柏 根据培训班的安排,要我来给大家介绍当前"三农"发展形势,谈谈我们面临的任务.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不仅事物本身具有多面性,对事物的认识更是具有多面性,不可能有完全同一的认识,也不应该 ...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2014年03月16日来源:新华社 目录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重大意义 第二章 发展现状 第三章 发展态势 第二篇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四章 指导思想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三篇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六章 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全文 目录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重大意义 第二章 发展现状 第三章 发展态势 第二篇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四章 指导思想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三篇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六章 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第一节 健全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