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出差申请及差旅费报销流程
公司国内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任务登记表”,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执行董事审批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执行董事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部门经理及执行董事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执行董事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6、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执行董事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2)伙食补助费:
(3)市内交通费:一般情况下以做公交,地铁为主要交通工具,如遇紧急情况或者偏远地区无公交等,需向经理申请汇报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交通费报销办法
1、本着节约节俭原则,公司出差人员一般以汽车、火车为主,如遇偏远地区或者紧急情况公司可安排乘坐飞机。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
3、出差人员在外办事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执行董事同意,并经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三、补充规定
1、员工出差食宿有安排的,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附件:
公司因公出差登记表
1、短期国(境)内出差一周(含)以内:员工出差需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同时到企业管理部登记备案,部门负责人需执行董事批准后,同时到企业管理部登记备案;
2、一周以上的国(境)内出差或无论时间长短的国(境)外出差:出差人员需提交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的申请并得到本部门负责人的书面认可,上报执行董事批准。在履行并完成个人工作事务交接后到企业管理部登记备案。
国内出差申请及差旅费报销流程
公司国内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任务登记表”,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执行董事审批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执行董事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部门经理及执行董事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执行董事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6、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执行董事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2)伙食补助费:
(3)市内交通费:一般情况下以做公交,地铁为主要交通工具,如遇紧急情况或者偏远地区无公交等,需向经理申请汇报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交通费报销办法
1、本着节约节俭原则,公司出差人员一般以汽车、火车为主,如遇偏远地区或者紧急情况公司可安排乘坐飞机。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
3、出差人员在外办事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执行董事同意,并经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三、补充规定
1、员工出差食宿有安排的,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附件:
公司因公出差登记表
1、短期国(境)内出差一周(含)以内:员工出差需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同时到企业管理部登记备案,部门负责人需执行董事批准后,同时到企业管理部登记备案;
2、一周以上的国(境)内出差或无论时间长短的国(境)外出差:出差人员需提交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的申请并得到本部门负责人的书面认可,上报执行董事批准。在履行并完成个人工作事务交接后到企业管理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