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合并报表_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与选择

第23卷第3期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23No.3May2008

2008年5月JOURNALOFBEIJINGTECHNOLOGYANDBUSINESSUNIVERSITY(SOCIALSCIENCE)

编制合并报表: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与选择

欧阳爱平,

(北京工商大学

翁惠容

100037)

会计学院,北京

摘要: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据此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能通过控制子公司的股利政策而操纵

数据验证”个别报表利润,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也往往大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从而无法完成合并报表“

的自检功能,也使集团的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虚增,据此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如投资报酬率也可能虚假或被曲解。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则可克服上述不足,从而能提供更有用、更相关的信息。本文通过简例对上述差异进行了阐释。

关键词:成本法;权益法;合并财务报表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08)03-70-05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对实施控制的子公司,其长期股权投资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因为期末母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所带来的资产增值与权益的变动已反映在合并报表中,体现了实质上的权益法,母公司的日常核算及个别报表无需重复相关信息。这也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一致。问题是,编制合并报表时为什么必须按权益法进行调整,直接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与按权益法调整后编制的合并报表区别在哪里,对此本文将作些探讨。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CAS2规定,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方具有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两种情况;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只有投资企业(母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子公司)实施控制时,才能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因此本文仅讨论“控制”的情况。

投资日如果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

收稿日期:2008-01-28

价值相等,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差别主要表现在对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上:成本法下,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母公司才根据应收股利确认投资收益,且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金额。权益法下,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只要其权益数额发生变动(包括盈利、亏损、资本公积等),母公司均应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此同时,对其中按子公司盈亏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损益,按子公司资本公积变动数享有的份额则相应调整资本公积。采用权益法,母公司投资账户的账面余值总是等于所占子公司净资产的份额,这是母公司投资的经济资源。这一计量差别使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抵消分录存在差别,从而决定两种方法对合并报表的不同影响。下面通过举例来说明。

2005年初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10000万元,

拥有子公司100%股权,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日常核算采用成本法,不考虑所得税。若期末子公司不分配股利,母公司直接采用成本法编制的合并报表和转换为权益法编制的合并报表分别如表1、表2所示。从两表可知,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抵消分录仅涉及母公司的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相互抵消;而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

作者简介:欧阳爱平(1963—),女,湖南湘乡人,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

翁惠容(1983—),女,福建福清人,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研究生。

・70・

第23卷第3期欧阳爱平,翁惠容:编制合并报表: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与选择

表1子公司未分配股利:成本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

表,还应将母公司确认的投

单位:万元

2005年12月31日

项目

利润表:

收入成本费用

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

净利润

利润分配:

期初余额﹢净利润﹣已宣告股利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其他资产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

其他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

表2

母公司

子公司

合并分录借贷

资收益与子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项目及期初未分配利润进行抵消。当母子公司之间存在购销等形式的交易,成本法与权益法下的抵消内容与方法相同,本文举例从略。

若期末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则两种方法编制的合并报表如表3、表4所示。两者都涉及母公司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消、母公司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的抵消、内部应收股利与应付股利的抵消,差别在于两者对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当年利润分配项目的抵消数额不同。

我们知道,平时不管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如何复杂,期末母公司编制

合并后

50000

-20000-15000015000500015000-90001100001000090000100000040000200002900011000100000

10000-3000-300004000040000400000300003000001600040006000400030000

60000-23000-180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00120000120000056000200002900015000120000

1000010000

4000600010000

子公司未分配股利:权益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

2005年12月31日

项目

利润表:

收入成本费用

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

净利润

利润分配:

期初余额﹢净利润﹣已宣告股利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其他资产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

其他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

母公司

子公司

合并分录借贷

单位:万元合并后

合并报表时,需要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子公司对母公司投资收益的分配、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进行抵消。抵消的原因,一是从合并报表的角度看,它们属于内部交易;二是防止管理层通过制定内部转移价格操纵利润。抵消的结果,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应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的金额相等。通过这种数据关系,可自动验证合并报表编制的正确性,更重要的是使合并报表能客观并可靠地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等情况。那么,分别

・71・

50000

-20000-150004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01400090000104000040000200002900015000104000

10000-3000-300004000040000400000300003000001600040006000400030000

40004000

60000-23000-180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00120000120000056000200002900015000120000

40004000

1400014000

40006000400014000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采用成本法、权益法编制的合并报表,是否都具有上述“数据验证”的自检功能呢。

(一)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特点

利润表:

项目

表3子公司分配股利:成本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

2005年12月31日

母公司

子公司

合并分录

借贷

单位:万元合并后

1.当子公司当年未

分配现金股利时,抵消内容中不涉及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当年利润分配项目及期初未分配利润的抵消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的留存收益11000万元全部来自自己经营产生的收益;而且集团的合并净利润是母子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的合计(如表1所示)。

2.即使子公司分配

现金股利,成本法下也只需将母公司实际的应收股利抵消,子公司未予分配的盈余无需抵消。如表3所示,母公司的留存收益

收入

成本费用

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

净利润

利润分配:

期初余额﹢净利润﹣已宣告股利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其他资产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

其他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

表4

50000-20000-15000150016500500016500-90001250015001000090000101500040000200002900012500101500

10000-3000-30000400004000-1500250000300003000015001600040006000250030000

15001500

60000-23000-180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00120000120000056000200002900015000120000

15001500

1500150015001000011500

150040006000150013000

15001500

子公司分配股利:权益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

2005年12月31日

项目

利润表:

收入成本费用

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

净利润

利润分配:

期初余额﹢净利润﹣已宣告股利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其他资产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

其他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

母公司

子公司

合并分录借贷

单位:万元合并后

12500万元包括子公司

分配的现金股利1500万

元。抵消的结果,集团的合并净利润仍是母子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的合计。

只有当子公司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等于它当年实现的全部净利润的时候,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与当年的合并净利润相等。同样,母公司的期末留存收益也与合并报表中的期末合并留存收益相等。否则,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与合并报表中的相应指标不等,如表3所示。表3中,若子公司将净利润4000・72・

50000

-20000-150004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15001250090000104000040000200002900015000104000

10000-3000-30000400004000-1500250000300003000015001600040006000250030000

40004000

60000-23000-180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00120000120000056000200002900015000120000

40004000

1500150015001250014000

150040006000400015500

15001500

第23卷第3期欧阳爱平,翁惠容:编制合并报表: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与选择

万元全部用于分配股利,则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等于合并净利润),母公司的期末留存收

益为15000万元(也等于合并留存收益)。

从利润表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表的净利润的借方金额1500万元抵消了包括在母公司净利润中的股利收益,因此对利润分配表净利润和利润表净利润的影响是相同的,即合并净利润等于子公司的利润加母公司的经营收益(表3中的

19000万元=15000万元+4000万元)。

(二)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特点

权益法下,不论子公司是否分配现金股利,编制合并报表时,均需将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项目及期初未分配利润进行抵消。这样,从利润表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表的净利润的借方金额4000抵消了子公司收益(包括在母公司净利润中),因此对利润分配表中的净利润和利润表中净利润的影响是相同的,即合并净利润等于子公司的利润加母公司的经营收益(表4中的19000万元=15000万元+4000万元)。

合并净利润与合并留存收益的金额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应金额一样。如表2中合并净利润19000万元等于母公司净利润,合并留存收益

15000万元等于母公司留存收益;表4同理。

二、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缺陷(一)母公司容易操纵利润

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控制,自然能操纵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即母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现金或利润状况,决定子公司股利的分与不分、分多分少,从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来报告收益。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经营发生亏损或萧条的年份支付股利。如表1、表3,子公司不分配股利时,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为15000万元;若子公司分配股利,母公司的净利润则为16500万元。

虽然合并净利润和合并留存收益不会受到子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如表1、表3,无论子公司是否分配股利,合并净利润均为19000万元,合并留存收益均为15000万元。但是,母公司报表通常是合并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操纵了自己的账面净利润或个别报表,同样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判断与决策,尤其在根据个别报表进行内部

管理或单独向债权人报告时。

(二)数据验证较困难

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与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一个最大差别在于:无法提供数据的验证功能。上面讲了,通过合并报表中的抵消,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应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金额相等。通过这种数据关系,可自动验证合并报表编制的正确性。成本法不具备这个特征。如表1、表3所示,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期末留存收益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以及期末留存收益均不相等。

(三)据此计算的财务指标不真实

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集团的净利润均大于母公司个别报表利润,计算集团的相关财务指标时,均会粉饰集团的状况。投资回报率也容易被歪曲,这将在下面具体分析。

三、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提供的信息更具相关性和有用性

首先,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时,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金额相等,如表2、表4所示。从而可很容易地完成“数据验证”的自检功能。

其次,如前所述,成本法下,母公司可以操纵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其投资收益是根据其需要“设计”的,据此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如投资回报率也变得虚假而无意义。而权益法下,不管子公司是否分配股利,投资收益均根据子公司当年的净损益及母公司所占份额计算确定;投资金额则为每年变化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金额(包括对子公司未分配收益的再投资),据此计算的投资回报率比较合理。

本文上面举例中,2005年度子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其中分配现金股利1500万元,具体如表3、表4所示。假设2006年子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当年分配现金股利5

500万元;2007年子公司亏损1200万元,没有

分配股利。据此,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年末投资账户余额及各年的投资报酬率如下表5所示。由表5可知:分别使用成本法、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报酬率存在较大差异;更重要的是成本法下的投资报酬率可靠性差且容易被曲解。

・73・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表5

指标

投资收益

年度

成本法与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报酬率比较

金额:万元

成本法

投资余额投资报酬率

投资收益

权益法

投资余额投资报酬率

证”的自检功能;2.使集团的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虚增。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据此编制合并报表,则可克服成本法的上述不足,从而能提供更有用、更相关的信息。这也是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编

2005

20062007

年均

①150055000②100001000010000

③=①÷②15%55%023.33%

①40005000(2000)②12500(1)12000(2)10800(3)

③=①÷②32%41.67%(18.52%)18.38%

表中:(1)=10000+4000-1500=12500万元;

(2)=12500+5000-5500=12000万元;(3)=12000-1200=10800万元。

四、结论

(一)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通过控制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容易操纵个别报表利润;据此计算的投资报酬率也可能虚假或被曲解而无意义。虽然通过编制合并报表消除操纵的影响,但这已经影响母公司个别报表使用的有用性。

(二)采用成本法编制的合并报表,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往往大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数据验相关指标。从而导致以下结果:1.无法完成“

制合并报表的主要原因。

(四)由于上述原因,母公司的个别报表用途很有限。在进行内部管理或单独向债权人报告时,应将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信息结合使用。

参考文献:

[1]杨有红等译.高级会计学(第8版)[M].北京: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

济科学出版社,2006.

ConsolidatedFinancialStatements:ComparisonandChoicebetween

CostMethodandEquityMethod

OuyangAi-ping&WengHui-rong

(SchoolofAccounting,BeijingTechnologyandBusinessUniversity,Beijing100037,China)

Abstract:Whentheparentcompanyusesthecostmethodtocalculatethelong-terminvestmentofsubsidiariesandpreparestheconsolidatedfinancialstatementsaccordingly,theparentcompanycanmanipulatetheprofitinseparatefinancialstatementsbycontrollingthedividendspolicy,andnetconsolidatedprofitortheretainedearningsattheendofperiodwouldhavegreatdif-ferencewiththerelevantdatainthefinancialstatementsoftheparentcompanyitself.Therefore,innowaycantheconsolidatedfinancialstatementsperformitsself-checkfunctionof"dataverification".Besides,thenetprofitorretainedearningsofthebusi-nessgroupwouldbemorethanreality,andtherelevantfinancialratio,suchastheremunerationrateofinvestment,wouldbedis-torted.However,thedisadvantagescanbeavoidediftheequitymethodisusedwhiletheconsolidatedfinancialstatementsarepreparedsoastodisclosemoreusefulandrelevantinformation.Thispapermainlyillustratesthedifferencesbetweenthemthroughbriefcases.

KeyWords:costmethod;equitymethod;consolidatedfinancialstatement

(本文责编宋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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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卷第3期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23No.3May2008

2008年5月JOURNALOFBEIJINGTECHNOLOGYANDBUSINESSUNIVERSITY(SOCIALSCIENCE)

编制合并报表: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与选择

欧阳爱平,

(北京工商大学

翁惠容

100037)

会计学院,北京

摘要: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据此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能通过控制子公司的股利政策而操纵

数据验证”个别报表利润,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也往往大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从而无法完成合并报表“

的自检功能,也使集团的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虚增,据此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如投资报酬率也可能虚假或被曲解。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则可克服上述不足,从而能提供更有用、更相关的信息。本文通过简例对上述差异进行了阐释。

关键词:成本法;权益法;合并财务报表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08)03-70-05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对实施控制的子公司,其长期股权投资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因为期末母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所带来的资产增值与权益的变动已反映在合并报表中,体现了实质上的权益法,母公司的日常核算及个别报表无需重复相关信息。这也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一致。问题是,编制合并报表时为什么必须按权益法进行调整,直接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与按权益法调整后编制的合并报表区别在哪里,对此本文将作些探讨。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CAS2规定,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方具有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两种情况;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只有投资企业(母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子公司)实施控制时,才能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因此本文仅讨论“控制”的情况。

投资日如果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

收稿日期:2008-01-28

价值相等,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差别主要表现在对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上:成本法下,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母公司才根据应收股利确认投资收益,且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金额。权益法下,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只要其权益数额发生变动(包括盈利、亏损、资本公积等),母公司均应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此同时,对其中按子公司盈亏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损益,按子公司资本公积变动数享有的份额则相应调整资本公积。采用权益法,母公司投资账户的账面余值总是等于所占子公司净资产的份额,这是母公司投资的经济资源。这一计量差别使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抵消分录存在差别,从而决定两种方法对合并报表的不同影响。下面通过举例来说明。

2005年初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10000万元,

拥有子公司100%股权,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日常核算采用成本法,不考虑所得税。若期末子公司不分配股利,母公司直接采用成本法编制的合并报表和转换为权益法编制的合并报表分别如表1、表2所示。从两表可知,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抵消分录仅涉及母公司的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相互抵消;而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

作者简介:欧阳爱平(1963—),女,湖南湘乡人,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

翁惠容(1983—),女,福建福清人,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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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卷第3期欧阳爱平,翁惠容:编制合并报表: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与选择

表1子公司未分配股利:成本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

表,还应将母公司确认的投

单位:万元

2005年12月31日

项目

利润表:

收入成本费用

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

净利润

利润分配:

期初余额﹢净利润﹣已宣告股利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其他资产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

其他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

表2

母公司

子公司

合并分录借贷

资收益与子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项目及期初未分配利润进行抵消。当母子公司之间存在购销等形式的交易,成本法与权益法下的抵消内容与方法相同,本文举例从略。

若期末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则两种方法编制的合并报表如表3、表4所示。两者都涉及母公司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消、母公司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的抵消、内部应收股利与应付股利的抵消,差别在于两者对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当年利润分配项目的抵消数额不同。

我们知道,平时不管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如何复杂,期末母公司编制

合并后

50000

-20000-15000015000500015000-90001100001000090000100000040000200002900011000100000

10000-3000-300004000040000400000300003000001600040006000400030000

60000-23000-180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00120000120000056000200002900015000120000

1000010000

4000600010000

子公司未分配股利:权益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

2005年12月31日

项目

利润表:

收入成本费用

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

净利润

利润分配:

期初余额﹢净利润﹣已宣告股利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其他资产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

其他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

母公司

子公司

合并分录借贷

单位:万元合并后

合并报表时,需要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子公司对母公司投资收益的分配、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进行抵消。抵消的原因,一是从合并报表的角度看,它们属于内部交易;二是防止管理层通过制定内部转移价格操纵利润。抵消的结果,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应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的金额相等。通过这种数据关系,可自动验证合并报表编制的正确性,更重要的是使合并报表能客观并可靠地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等情况。那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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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20000-150004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01400090000104000040000200002900015000104000

10000-3000-300004000040000400000300003000001600040006000400030000

40004000

60000-23000-180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00120000120000056000200002900015000120000

40004000

1400014000

40006000400014000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采用成本法、权益法编制的合并报表,是否都具有上述“数据验证”的自检功能呢。

(一)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特点

利润表:

项目

表3子公司分配股利:成本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

2005年12月31日

母公司

子公司

合并分录

借贷

单位:万元合并后

1.当子公司当年未

分配现金股利时,抵消内容中不涉及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当年利润分配项目及期初未分配利润的抵消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的留存收益11000万元全部来自自己经营产生的收益;而且集团的合并净利润是母子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的合计(如表1所示)。

2.即使子公司分配

现金股利,成本法下也只需将母公司实际的应收股利抵消,子公司未予分配的盈余无需抵消。如表3所示,母公司的留存收益

收入

成本费用

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

净利润

利润分配:

期初余额﹢净利润﹣已宣告股利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其他资产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

其他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

表4

50000-20000-15000150016500500016500-90001250015001000090000101500040000200002900012500101500

10000-3000-30000400004000-1500250000300003000015001600040006000250030000

15001500

60000-23000-180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00120000120000056000200002900015000120000

15001500

1500150015001000011500

150040006000150013000

15001500

子公司分配股利:权益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

2005年12月31日

项目

利润表:

收入成本费用

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

净利润

利润分配:

期初余额﹢净利润﹣已宣告股利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其他资产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

其他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

母公司

子公司

合并分录借贷

单位:万元合并后

12500万元包括子公司

分配的现金股利1500万

元。抵消的结果,集团的合并净利润仍是母子公司个别报表净利润的合计。

只有当子公司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等于它当年实现的全部净利润的时候,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与当年的合并净利润相等。同样,母公司的期末留存收益也与合并报表中的期末合并留存收益相等。否则,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与合并报表中的相应指标不等,如表3所示。表3中,若子公司将净利润4000・72・

50000

-20000-150004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15001250090000104000040000200002900015000104000

10000-3000-30000400004000-1500250000300003000015001600040006000250030000

40004000

60000-23000-18000019000500019000-90001500000120000120000056000200002900015000120000

40004000

1500150015001250014000

150040006000400015500

15001500

第23卷第3期欧阳爱平,翁惠容:编制合并报表: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与选择

万元全部用于分配股利,则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等于合并净利润),母公司的期末留存收

益为15000万元(也等于合并留存收益)。

从利润表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表的净利润的借方金额1500万元抵消了包括在母公司净利润中的股利收益,因此对利润分配表净利润和利润表净利润的影响是相同的,即合并净利润等于子公司的利润加母公司的经营收益(表3中的

19000万元=15000万元+4000万元)。

(二)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特点

权益法下,不论子公司是否分配现金股利,编制合并报表时,均需将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项目及期初未分配利润进行抵消。这样,从利润表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表的净利润的借方金额4000抵消了子公司收益(包括在母公司净利润中),因此对利润分配表中的净利润和利润表中净利润的影响是相同的,即合并净利润等于子公司的利润加母公司的经营收益(表4中的19000万元=15000万元+4000万元)。

合并净利润与合并留存收益的金额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应金额一样。如表2中合并净利润19000万元等于母公司净利润,合并留存收益

15000万元等于母公司留存收益;表4同理。

二、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缺陷(一)母公司容易操纵利润

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控制,自然能操纵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即母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现金或利润状况,决定子公司股利的分与不分、分多分少,从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来报告收益。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经营发生亏损或萧条的年份支付股利。如表1、表3,子公司不分配股利时,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为15000万元;若子公司分配股利,母公司的净利润则为16500万元。

虽然合并净利润和合并留存收益不会受到子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如表1、表3,无论子公司是否分配股利,合并净利润均为19000万元,合并留存收益均为15000万元。但是,母公司报表通常是合并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操纵了自己的账面净利润或个别报表,同样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判断与决策,尤其在根据个别报表进行内部

管理或单独向债权人报告时。

(二)数据验证较困难

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与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一个最大差别在于:无法提供数据的验证功能。上面讲了,通过合并报表中的抵消,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应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金额相等。通过这种数据关系,可自动验证合并报表编制的正确性。成本法不具备这个特征。如表1、表3所示,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期末留存收益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以及期末留存收益均不相等。

(三)据此计算的财务指标不真实

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集团的净利润均大于母公司个别报表利润,计算集团的相关财务指标时,均会粉饰集团的状况。投资回报率也容易被歪曲,这将在下面具体分析。

三、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提供的信息更具相关性和有用性

首先,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时,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金额相等,如表2、表4所示。从而可很容易地完成“数据验证”的自检功能。

其次,如前所述,成本法下,母公司可以操纵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其投资收益是根据其需要“设计”的,据此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如投资回报率也变得虚假而无意义。而权益法下,不管子公司是否分配股利,投资收益均根据子公司当年的净损益及母公司所占份额计算确定;投资金额则为每年变化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金额(包括对子公司未分配收益的再投资),据此计算的投资回报率比较合理。

本文上面举例中,2005年度子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其中分配现金股利1500万元,具体如表3、表4所示。假设2006年子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当年分配现金股利5

500万元;2007年子公司亏损1200万元,没有

分配股利。据此,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年末投资账户余额及各年的投资报酬率如下表5所示。由表5可知:分别使用成本法、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报酬率存在较大差异;更重要的是成本法下的投资报酬率可靠性差且容易被曲解。

・73・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表5

指标

投资收益

年度

成本法与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报酬率比较

金额:万元

成本法

投资余额投资报酬率

投资收益

权益法

投资余额投资报酬率

证”的自检功能;2.使集团的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虚增。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并据此编制合并报表,则可克服成本法的上述不足,从而能提供更有用、更相关的信息。这也是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编

2005

20062007

年均

①150055000②100001000010000

③=①÷②15%55%023.33%

①40005000(2000)②12500(1)12000(2)10800(3)

③=①÷②32%41.67%(18.52%)18.38%

表中:(1)=10000+4000-1500=12500万元;

(2)=12500+5000-5500=12000万元;(3)=12000-1200=10800万元。

四、结论

(一)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通过控制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容易操纵个别报表利润;据此计算的投资报酬率也可能虚假或被曲解而无意义。虽然通过编制合并报表消除操纵的影响,但这已经影响母公司个别报表使用的有用性。

(二)采用成本法编制的合并报表,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往往大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数据验相关指标。从而导致以下结果:1.无法完成“

制合并报表的主要原因。

(四)由于上述原因,母公司的个别报表用途很有限。在进行内部管理或单独向债权人报告时,应将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信息结合使用。

参考文献:

[1]杨有红等译.高级会计学(第8版)[M].北京: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

济科学出版社,2006.

ConsolidatedFinancialStatements:ComparisonandChoicebetween

CostMethodandEquityMethod

OuyangAi-ping&WengHui-rong

(SchoolofAccounting,BeijingTechnologyandBusinessUniversity,Beijing100037,China)

Abstract:Whentheparentcompanyusesthecostmethodtocalculatethelong-terminvestmentofsubsidiariesandpreparestheconsolidatedfinancialstatementsaccordingly,theparentcompanycanmanipulatetheprofitinseparatefinancialstatementsbycontrollingthedividendspolicy,andnetconsolidatedprofitortheretainedearningsattheendofperiodwouldhavegreatdif-ferencewiththerelevantdatainthefinancialstatementsoftheparentcompanyitself.Therefore,innowaycantheconsolidatedfinancialstatementsperformitsself-checkfunctionof"dataverification".Besides,thenetprofitorretainedearningsofthebusi-nessgroupwouldbemorethanreality,andtherelevantfinancialratio,suchastheremunerationrateofinvestment,wouldbedis-torted.However,thedisadvantagescanbeavoidediftheequitymethodisusedwhiletheconsolidatedfinancialstatementsarepreparedsoastodisclosemoreusefulandrelevantinformation.Thispapermainlyillustratesthedifferencesbetweenthemthroughbriefcases.

KeyWords:costmethod;equitymethod;consolidatedfinancialstatement

(本文责编宋冬英)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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