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演化
国际金融作业 王秉宇 09308007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建国初期到一九五六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新中国成立后, 我国外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肃清帝国主义的金融残余势力,积极开展对外贸易,便利侨汇,稳定国内金融、物价,利用、限制、改造私营进出口商和金融业,建立独立自主的外汇管理制度。随着全国各地的先后解放, 华北、华南、华东、华中四大行政区分别颁布了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一九五零年人民银行总行将各地区的“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中的不同点,加以统一和修正。这个时期我国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肃清外币,禁止外币流通、买卖,防止逃套外汇,管理人民币、外币、金银贵金属出入国境, 管理华商和外商银行,以及建立外汇供给制度等。当时的管理方法明确规定! 出口货款,各种业务、劳务所得外汇,华侨汇入的外汇, 必须集中于中国银行。进口所需外汇和其它非贸易用途的外汇,必须经过批准后向中国银行购买。对进出口贸易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全国外汇资金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统一掌握,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工业、后商品,先公家、后私人的原则分配。第二阶段: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七九年三月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成立。随着我国对私营金融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我国进入了有计划的建设时期外汇收支情况有了较大的变化,国内市场外币已经停止流通,外商银行大部分已经停业, 对外贸易由国家集中经营。原来以私营企业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不完全适用了。这时,一方面建立了对国营单位外汇收支的计划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又对经常性的私人外汇收支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这一阶段我国的外汇管理工作由对外贸易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三个部门在国家核定的计划范围内分口对进出口贸易外汇、中央部门的非贸易外汇、地方非贸易外汇和私人外汇进行管理。根据国家的政策和实际需要,对外贸易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各自制定了一些内部掌握办法。如对外贸易外汇管理办法,非贸易外汇管理办法,以及对个人、外国驻华机构申请非贸易外汇的批汇办法等。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着手制订全面、系统的外汇管理法令。但由于内部掌握的各项办法, 缺乏连贯性, 特别是没有通过立法手续,缺乏法律效力,在一定程度上,使外汇竹理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但总的说来,这个时期的外汇管理是处于从分散走向集中的过渡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一是1978~1993 年,改革开始起步,以双轨制为特征。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建立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实行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管理体制。二是1994 年到本世纪初,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取消外汇留成与上缴,实施银行结售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全国外汇市场,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初步确立了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地位。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这一时期我们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三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市场体制进一步完善,我国加速融入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外汇形势发生根本性变化。外汇管理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发挥利率、汇率的作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30 年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
第一,人民币经常项目分步实现了可兑换。改革开放之前,外汇统收统支,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所有外汇收入上缴国家,外汇支出由计划分配。1979 年以后,实行外汇留
成制度,在外汇分配领域引入市场机制。随着留成比例逐步提高,市场调节外汇收支的作用不断提升。1994年,实现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取消对中资企业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非贸易经营性用汇限制。1996年12月,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取消所有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和转移的限制,所有经常项目外汇交易只需以真实性为基础。此后,不断简化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程序和凭证,逐步允许企业按需保留经常项目外汇,对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全面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第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逐步提高。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既无内债又无外债,也不接受外商投资。1979年以来,坚持审慎开放,按照“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后间接、先机构后个人”的次序,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资本账户开放,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适度对外借债、建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序对外开放境内证券市场,到实施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战略、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企业外汇强制调回要求及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目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7 大类43 项资本项目交易中,我们严格管制的主要是针对非居民在境内自由发行或买卖金融工具、非居民在境内自由发行或买卖金融衍生工具、居民对外借款和放贷等几项,限制较少或实现一定程度可兑换的共计二十多项。
第三,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日益市场化。改革开放之前,人民币汇率水平由官方确定,实行固定汇率,汇率只作为核算工具。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外汇留成制度的实行,开展外汇调剂业务,形成官定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1994 年初,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汇率转向由市场决定。2005年7月,进一步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汇率不再单一盯住美元,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汇率弹性进一步扩大,对国际收支的调节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第四,外汇市场建立并获得长足发展。计划经济时期,外汇高度集中管理,没有外汇市场。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1994年,实行银行结售汇,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银行对客户的结售汇市场。2005年7月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后,继续改进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机制,扩大市场主体,增加市场交易工具,进一步理顺供求关系。目前,初步形成了外汇零售和银行间批发市场相结合,竞价和询价交易方式相补充,覆盖即期、远期和掉期等类型外汇交易工具的市场体系。
第五,外汇统计监测体系不断健全。1981 年,我国制定了国际收支统计制度,自1982 年开始正式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1985年起向社会发布;2005年起发布中国国际收支报告;2006年起发布国际投资头寸表;1986 年开始外债统计;1994 年开始银行结售汇统计;1996年开展跨境资金流动统计,2003年正式运行国际收支风险预警系统,2005年运行高频债务监测预警系统和市场预期调查系统。目前,已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和要求、适合国情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制度。
第六,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日益完善。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极小。1994 年以后,适应外汇储备持续较快增长的需要,以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目标,完善储备经营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各类风险。建立以投资基准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逐渐从侧重短期流动性管理转向长期多元化投资管理,建立较成熟的策略研究、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体系,形成较完善的业绩评价、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架构。通过积极专业的投资、有效控制风险,实现了国家外汇储备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践证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是成功的,
促进了我国经济特别是涉外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际收支与经济总量之比从1982 年的19% 提高到2006 年的126%,年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前三位,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发展中国家位于前列,外贸外资对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的拉动作用明显。我国外汇资源配置已经实现由计划分配到市场配置、由稀缺到相对充裕的飞跃。1994 年以来,除1998 年外,我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2007年年末外汇储备增至1.53万亿美元,储备规模排名世界第一。从2003 年起,我国由对外净债务国转为净债权国,2006年年末对外金融净债权达 6621 亿美元。外汇管理方式则逐渐由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督,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在促进对外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国际经济风险的防范。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演化
国际金融作业 王秉宇 09308007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建国初期到一九五六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新中国成立后, 我国外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肃清帝国主义的金融残余势力,积极开展对外贸易,便利侨汇,稳定国内金融、物价,利用、限制、改造私营进出口商和金融业,建立独立自主的外汇管理制度。随着全国各地的先后解放, 华北、华南、华东、华中四大行政区分别颁布了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一九五零年人民银行总行将各地区的“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中的不同点,加以统一和修正。这个时期我国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肃清外币,禁止外币流通、买卖,防止逃套外汇,管理人民币、外币、金银贵金属出入国境, 管理华商和外商银行,以及建立外汇供给制度等。当时的管理方法明确规定! 出口货款,各种业务、劳务所得外汇,华侨汇入的外汇, 必须集中于中国银行。进口所需外汇和其它非贸易用途的外汇,必须经过批准后向中国银行购买。对进出口贸易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全国外汇资金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统一掌握,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工业、后商品,先公家、后私人的原则分配。第二阶段: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七九年三月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成立。随着我国对私营金融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我国进入了有计划的建设时期外汇收支情况有了较大的变化,国内市场外币已经停止流通,外商银行大部分已经停业, 对外贸易由国家集中经营。原来以私营企业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不完全适用了。这时,一方面建立了对国营单位外汇收支的计划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又对经常性的私人外汇收支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这一阶段我国的外汇管理工作由对外贸易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三个部门在国家核定的计划范围内分口对进出口贸易外汇、中央部门的非贸易外汇、地方非贸易外汇和私人外汇进行管理。根据国家的政策和实际需要,对外贸易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各自制定了一些内部掌握办法。如对外贸易外汇管理办法,非贸易外汇管理办法,以及对个人、外国驻华机构申请非贸易外汇的批汇办法等。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着手制订全面、系统的外汇管理法令。但由于内部掌握的各项办法, 缺乏连贯性, 特别是没有通过立法手续,缺乏法律效力,在一定程度上,使外汇竹理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但总的说来,这个时期的外汇管理是处于从分散走向集中的过渡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一是1978~1993 年,改革开始起步,以双轨制为特征。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建立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实行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管理体制。二是1994 年到本世纪初,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取消外汇留成与上缴,实施银行结售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全国外汇市场,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初步确立了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地位。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这一时期我们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三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市场体制进一步完善,我国加速融入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外汇形势发生根本性变化。外汇管理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发挥利率、汇率的作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30 年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
第一,人民币经常项目分步实现了可兑换。改革开放之前,外汇统收统支,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所有外汇收入上缴国家,外汇支出由计划分配。1979 年以后,实行外汇留
成制度,在外汇分配领域引入市场机制。随着留成比例逐步提高,市场调节外汇收支的作用不断提升。1994年,实现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取消对中资企业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非贸易经营性用汇限制。1996年12月,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取消所有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和转移的限制,所有经常项目外汇交易只需以真实性为基础。此后,不断简化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程序和凭证,逐步允许企业按需保留经常项目外汇,对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全面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第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逐步提高。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既无内债又无外债,也不接受外商投资。1979年以来,坚持审慎开放,按照“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后间接、先机构后个人”的次序,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资本账户开放,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适度对外借债、建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序对外开放境内证券市场,到实施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战略、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企业外汇强制调回要求及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目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7 大类43 项资本项目交易中,我们严格管制的主要是针对非居民在境内自由发行或买卖金融工具、非居民在境内自由发行或买卖金融衍生工具、居民对外借款和放贷等几项,限制较少或实现一定程度可兑换的共计二十多项。
第三,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日益市场化。改革开放之前,人民币汇率水平由官方确定,实行固定汇率,汇率只作为核算工具。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外汇留成制度的实行,开展外汇调剂业务,形成官定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1994 年初,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汇率转向由市场决定。2005年7月,进一步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汇率不再单一盯住美元,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汇率弹性进一步扩大,对国际收支的调节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第四,外汇市场建立并获得长足发展。计划经济时期,外汇高度集中管理,没有外汇市场。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1994年,实行银行结售汇,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银行对客户的结售汇市场。2005年7月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后,继续改进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机制,扩大市场主体,增加市场交易工具,进一步理顺供求关系。目前,初步形成了外汇零售和银行间批发市场相结合,竞价和询价交易方式相补充,覆盖即期、远期和掉期等类型外汇交易工具的市场体系。
第五,外汇统计监测体系不断健全。1981 年,我国制定了国际收支统计制度,自1982 年开始正式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1985年起向社会发布;2005年起发布中国国际收支报告;2006年起发布国际投资头寸表;1986 年开始外债统计;1994 年开始银行结售汇统计;1996年开展跨境资金流动统计,2003年正式运行国际收支风险预警系统,2005年运行高频债务监测预警系统和市场预期调查系统。目前,已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和要求、适合国情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制度。
第六,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日益完善。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极小。1994 年以后,适应外汇储备持续较快增长的需要,以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目标,完善储备经营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各类风险。建立以投资基准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逐渐从侧重短期流动性管理转向长期多元化投资管理,建立较成熟的策略研究、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体系,形成较完善的业绩评价、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架构。通过积极专业的投资、有效控制风险,实现了国家外汇储备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践证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是成功的,
促进了我国经济特别是涉外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际收支与经济总量之比从1982 年的19% 提高到2006 年的126%,年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前三位,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发展中国家位于前列,外贸外资对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的拉动作用明显。我国外汇资源配置已经实现由计划分配到市场配置、由稀缺到相对充裕的飞跃。1994 年以来,除1998 年外,我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2007年年末外汇储备增至1.53万亿美元,储备规模排名世界第一。从2003 年起,我国由对外净债务国转为净债权国,2006年年末对外金融净债权达 6621 亿美元。外汇管理方式则逐渐由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督,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在促进对外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国际经济风险的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