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江西省乐安县炉桐村订立。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施工任务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建立本劳务合作关系。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情况
本工程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南村乡炉桐村,全线经过 村小组,本小组范围的圆管,挡墙,水沟依照设计进行施工。
施工范围:圆管涵包含基槽开挖,回填、垫层浇筑、圆管安装、密封止水、出入口八字墙、泄水槽的砌筑。挡墙、水沟包含基础开挖、回填、中沙、片石等原材料的采购砌筑,现与每经过之处村小组签订本村小组内的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工程量如下:
2、本村小组工程量:
依照设计布设的位置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3、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3.1、负责乙方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并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
3.2、附属工程的定位放线,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3.3、质量验收由甲方协调监理、业主、乙方进行验收。
3.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由甲方进行监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5、原材料的检测,试块的检验由甲方负责。
4、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本工程所需机械,人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4.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监理、业主、甲方的领导。
4.3、机械、车辆、人员等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4.4、乙方所进的原材料质量必须设计及《规模》要求,不得以次充好。
4.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乙方擅自施工或不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超出部分甲方不予确认。
4.6、乙方应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单方面支付,所需工资从乙方工程量中扣除。
5、材料采购
(1)圆管涵材料采购
圆管由甲方负责采购,其他材料如(砂子、水泥、洞口片石等)由乙方负责采购。
(2)M7.5浆砌片石边沟材料采购
本处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
(3)仰斜式挡土墙材料采购
本处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
(4)乙方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质量要求及技术交底
本工程施工方法按照图纸及技术要求施工。
质量要求
浆砌石体砌筑质量要求
(1)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应为30~50mm ,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
(2)采用浆砌法砌筑的砌石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槎。
(3)砌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1998表6.1.6中的规定。
(4)砌筑前每一石块均应用干净水洗净并使其彻底饱和,垫层亦应干净并湿润。砂浆凝固前,所有缝应满浆,石块固定就位。垂直缝的满浆系先将已砌好的石块的侧面抹浆,然后用侧压砌置下一相邻石块;或石块就位后灌入砂浆。当用小石混凝土填满垂直缝时,应用扁钢捣实。
(5)当砌体较长时,应分段砌筑,砌筑时相邻段高差不得大于1.2m ,段与段之间设伸缩缝和沉降缝,各段水平砌缝应一致。
(6)如果石块松动或砌缝开裂,应将石块提起,将垫层砂浆与砌缝砂浆清扫干净,然后将石块重砌在新砂浆上。
(7)砌筑时应先铺砌角隅石及镶面石, 然后铺砌帮衬石, 最后铺砌腹石。角隅石或镶面石应与帮衬石互相锁合,帮衬石与腹石应互相锁后。
圆管涵质量要求
(1)涵洞顺直、进出口平顺,涵管无阻水现象;外观上要求帽石、一字墙或八字墙平直、无翘曲。
(2)管涵施工完毕后,砌体砂浆或砼强度达到规定要求时方可进行回填,涵洞顶以上及涵身两侧在不小于两倍孔径范围内的填土须分层对称夯实,相对密度达到90%,回填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每层厚度不超过20~30cm 。当施工过程中,当洞顶回填厚度不足0.5m 时,严禁任何重型机械和车辆通过。
技术交底
(1)圆管涵技术交底
第一步:测量放线,由测量员进行现场放样,标明圆管涵位置及开挖尺寸及深度。
第二部:基础开挖:根据开挖深度及土质进行放坡,开挖后由测量员进行基坑复测,达到要求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如基础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施工。
第三部:垫层施工:本圆管垫层由15cm (公分)厚度砂砾垫层,圆管两边垫块由C20混凝土进行护壁。
第四部:圆管安装:安装时应由下往上安装,每节圆管缝隙不得大于1cm (公分),外观应顺直,不得歪扭。
第五部:八字墙及急流槽施工:墙身及基础采用M7.5浆砌片石,帽石采用C20混凝土,具体尺寸详见施工图,对于流水落差大的地方应砌筑急流槽,防止雨水冲刷边坡。
(2)M7.5浆砌片石边沟技术交底
第一步:测量放线,由测量员进行现场放样,标明边沟位置及开挖尺寸及深度。 第二部:基础开挖:根据开挖深度及土质进行放坡,开挖后由测量员进行基坑复测,达到要求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如基础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施工。
第三部:墙身施工:两侧墙身采用M7.5浆砌片石,墙身厚度30cm (公分)基槽采用M7.5砂浆找平,厚度50cm (公分),压顶采用M7.5砂浆压顶,厚度5cm (公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第四部:回填:回填时由沙性土进行边沟外侧回填,回填时应压实两侧。
(3)仰斜式挡土墙技术交底:
第一步:测量放线,由测量员进行现场放样,标明挡土墙基础位置及开挖尺寸及深度。
第二部:基础开挖:根据开挖深度及土质进行放坡,开挖后由测量员进行基坑复测,达到要求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如基础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施工。
第三部:墙身施工:墙身采用M7.5浆砌片石、当H ≤4M 时,仅在墙底部设置一排泄水孔,当H ≥4M 时,每高2-3m 再设置一排泄水孔,上下泄水孔交叉布置,最低一排泄水孔必须高出地面30cm ,泄水孔采用Φ100PE 管,伸缩缝10m 设置
一道,具体尺寸部位详见施工图。
7、计量及支付方式
1、圆管涵按元/m 进行计量。
2、水沟、挡墙按元/m 进行计量。
3、乙方每月十日前应把上月完成的工程量上报甲方,甲方及时汇同监理、业主、乙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90%,剩余10%做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反还
4、此单价已扣除甲方上缴的税金,管理费等。
8、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原因以取得乙方的谅解,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20天。否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条款实行及施工质量不合格,经甲方屡次劝说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泥石流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给对方。
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11、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海南三建江西龙源乐安风电场场内道路(Ι标)工程
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开户名:
账 号: 签订日期:
劳务承包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江西省乐安县炉桐村订立。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施工任务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建立本劳务合作关系。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情况
本工程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南村乡炉桐村,全线经过 村小组,本小组范围的圆管,挡墙,水沟依照设计进行施工。
施工范围:圆管涵包含基槽开挖,回填、垫层浇筑、圆管安装、密封止水、出入口八字墙、泄水槽的砌筑。挡墙、水沟包含基础开挖、回填、中沙、片石等原材料的采购砌筑,现与每经过之处村小组签订本村小组内的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工程量如下:
2、本村小组工程量:
依照设计布设的位置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3、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3.1、负责乙方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并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
3.2、附属工程的定位放线,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3.3、质量验收由甲方协调监理、业主、乙方进行验收。
3.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由甲方进行监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5、原材料的检测,试块的检验由甲方负责。
4、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本工程所需机械,人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4.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监理、业主、甲方的领导。
4.3、机械、车辆、人员等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4.4、乙方所进的原材料质量必须设计及《规模》要求,不得以次充好。
4.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乙方擅自施工或不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超出部分甲方不予确认。
4.6、乙方应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单方面支付,所需工资从乙方工程量中扣除。
5、材料采购
(1)圆管涵材料采购
圆管由甲方负责采购,其他材料如(砂子、水泥、洞口片石等)由乙方负责采购。
(2)M7.5浆砌片石边沟材料采购
本处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
(3)仰斜式挡土墙材料采购
本处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
(4)乙方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质量要求及技术交底
本工程施工方法按照图纸及技术要求施工。
质量要求
浆砌石体砌筑质量要求
(1)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应为30~50mm ,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
(2)采用浆砌法砌筑的砌石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槎。
(3)砌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1998表6.1.6中的规定。
(4)砌筑前每一石块均应用干净水洗净并使其彻底饱和,垫层亦应干净并湿润。砂浆凝固前,所有缝应满浆,石块固定就位。垂直缝的满浆系先将已砌好的石块的侧面抹浆,然后用侧压砌置下一相邻石块;或石块就位后灌入砂浆。当用小石混凝土填满垂直缝时,应用扁钢捣实。
(5)当砌体较长时,应分段砌筑,砌筑时相邻段高差不得大于1.2m ,段与段之间设伸缩缝和沉降缝,各段水平砌缝应一致。
(6)如果石块松动或砌缝开裂,应将石块提起,将垫层砂浆与砌缝砂浆清扫干净,然后将石块重砌在新砂浆上。
(7)砌筑时应先铺砌角隅石及镶面石, 然后铺砌帮衬石, 最后铺砌腹石。角隅石或镶面石应与帮衬石互相锁合,帮衬石与腹石应互相锁后。
圆管涵质量要求
(1)涵洞顺直、进出口平顺,涵管无阻水现象;外观上要求帽石、一字墙或八字墙平直、无翘曲。
(2)管涵施工完毕后,砌体砂浆或砼强度达到规定要求时方可进行回填,涵洞顶以上及涵身两侧在不小于两倍孔径范围内的填土须分层对称夯实,相对密度达到90%,回填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每层厚度不超过20~30cm 。当施工过程中,当洞顶回填厚度不足0.5m 时,严禁任何重型机械和车辆通过。
技术交底
(1)圆管涵技术交底
第一步:测量放线,由测量员进行现场放样,标明圆管涵位置及开挖尺寸及深度。
第二部:基础开挖:根据开挖深度及土质进行放坡,开挖后由测量员进行基坑复测,达到要求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如基础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施工。
第三部:垫层施工:本圆管垫层由15cm (公分)厚度砂砾垫层,圆管两边垫块由C20混凝土进行护壁。
第四部:圆管安装:安装时应由下往上安装,每节圆管缝隙不得大于1cm (公分),外观应顺直,不得歪扭。
第五部:八字墙及急流槽施工:墙身及基础采用M7.5浆砌片石,帽石采用C20混凝土,具体尺寸详见施工图,对于流水落差大的地方应砌筑急流槽,防止雨水冲刷边坡。
(2)M7.5浆砌片石边沟技术交底
第一步:测量放线,由测量员进行现场放样,标明边沟位置及开挖尺寸及深度。 第二部:基础开挖:根据开挖深度及土质进行放坡,开挖后由测量员进行基坑复测,达到要求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如基础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施工。
第三部:墙身施工:两侧墙身采用M7.5浆砌片石,墙身厚度30cm (公分)基槽采用M7.5砂浆找平,厚度50cm (公分),压顶采用M7.5砂浆压顶,厚度5cm (公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第四部:回填:回填时由沙性土进行边沟外侧回填,回填时应压实两侧。
(3)仰斜式挡土墙技术交底:
第一步:测量放线,由测量员进行现场放样,标明挡土墙基础位置及开挖尺寸及深度。
第二部:基础开挖:根据开挖深度及土质进行放坡,开挖后由测量员进行基坑复测,达到要求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如基础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施工。
第三部:墙身施工:墙身采用M7.5浆砌片石、当H ≤4M 时,仅在墙底部设置一排泄水孔,当H ≥4M 时,每高2-3m 再设置一排泄水孔,上下泄水孔交叉布置,最低一排泄水孔必须高出地面30cm ,泄水孔采用Φ100PE 管,伸缩缝10m 设置
一道,具体尺寸部位详见施工图。
7、计量及支付方式
1、圆管涵按元/m 进行计量。
2、水沟、挡墙按元/m 进行计量。
3、乙方每月十日前应把上月完成的工程量上报甲方,甲方及时汇同监理、业主、乙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90%,剩余10%做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反还
4、此单价已扣除甲方上缴的税金,管理费等。
8、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原因以取得乙方的谅解,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20天。否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条款实行及施工质量不合格,经甲方屡次劝说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泥石流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给对方。
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11、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海南三建江西龙源乐安风电场场内道路(Ι标)工程
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开户名:
账 号: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