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一、基本学制:四 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地质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与地质学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科学思维、素养和创新意识;具有进行地质学科学研究、教学和管理的初步能力,培养的学生能成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中从事基础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也能在石油、地矿、煤炭、环境、基础工程、旅游开发等领域中从事技术开发与技术管理工作以及在行政部门从事管理工作。 三、业务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在学习数学、物理、化学、外语、计算机等基础课程基础上,主要学习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和资源勘查技术等方面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学习有关资源、工程、环境、地质灾害以及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地质调查、科学研究、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基本技能。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现代地质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掌握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的工作方法、技能,并具备其研究工作的组织能力。 3、掌握岩矿鉴定和分析的一般技术和方法,具有对岩石学、矿物学、沉积学和地球历史演化等进行初步研究的能力。 4、具备对区域地质、油气等矿床地质以及矿产分布规律等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初步能力;具有对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等现代勘探方法的结果进行地质解释和运用的初步能力;具备对资源环境作出评价和规划的初步能力。
5、熟悉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及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了解现代地球科学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7、掌握文献检索和其他获取信息的方法,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组织管理的工作能力。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地质学。
2、学位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地球科学概论、结晶学与矿物学、晶体光学及光性矿物学、岩浆岩岩石学、变质岩岩石学、沉积岩石学、古生物学、地史学、构造地质学、资源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测井。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理论与军训、社会实践、普通地质实习、计算机上机实习、综合地质测量实习、地震勘探原理课程设计、地球物理测井课程设计、油气田地下地质实习及毕业设计。 五、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212.5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34.5学分,实践教学32学分,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10学分)36学分。课外学分10学分。 六、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学位。
七、地质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一)必修课
注:课程考核方式:E 表示考试,T 表示考查。x/ 表示上半学期开课;/x 表示下半学期开课。
(二)选修课
选修课(包括专业模块选修课、专业公选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须修满36学分。学生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模块)方向中的课程及专业公选课课程,应在选修课程中修满 26 学分;全校公共选修课的设置由学校提供(修满10学分)。
注:不单独开设专业英语课程,专业英文词汇的学习在相关专业课程学习中由任课教师适当采用双语教学进行。同时,结合专业英文软件的使用和适当的专业文献翻译提高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
八、第二课堂活动
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课外(第二课堂)活动,以取得相应的课外学分。每位本科生应获得的最低课外学分为10学分,获得课外学分的具体办法见《长江大学课外学分管理条九、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士学位教学进程表
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分别加修“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士学位教学进程计划表”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
注: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周数填写在总学时栏内。总学时不包含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周数。 十、教学进程安排表
符号说明:—理论教学;×假期;∷复习考试;‖毕业论文;★军事理论与军训;S 社会实
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C :计算机上机实习;D :普通地质实习;G :综合地质测量实习;W :地震勘探原理课程设计;L :地球物理测井课程设计。K :油气田地下地质实习。8月31~9月2日报到、注册,9月3日“入学教育”,9月4~15日“军事理论与军训”,9月18日开课。
地质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一、基本学制:四 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地质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与地质学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科学思维、素养和创新意识;具有进行地质学科学研究、教学和管理的初步能力,培养的学生能成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中从事基础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也能在石油、地矿、煤炭、环境、基础工程、旅游开发等领域中从事技术开发与技术管理工作以及在行政部门从事管理工作。 三、业务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在学习数学、物理、化学、外语、计算机等基础课程基础上,主要学习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和资源勘查技术等方面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学习有关资源、工程、环境、地质灾害以及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地质调查、科学研究、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基本技能。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现代地质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掌握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的工作方法、技能,并具备其研究工作的组织能力。 3、掌握岩矿鉴定和分析的一般技术和方法,具有对岩石学、矿物学、沉积学和地球历史演化等进行初步研究的能力。 4、具备对区域地质、油气等矿床地质以及矿产分布规律等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初步能力;具有对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等现代勘探方法的结果进行地质解释和运用的初步能力;具备对资源环境作出评价和规划的初步能力。
5、熟悉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及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了解现代地球科学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7、掌握文献检索和其他获取信息的方法,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组织管理的工作能力。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地质学。
2、学位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地球科学概论、结晶学与矿物学、晶体光学及光性矿物学、岩浆岩岩石学、变质岩岩石学、沉积岩石学、古生物学、地史学、构造地质学、资源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测井。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理论与军训、社会实践、普通地质实习、计算机上机实习、综合地质测量实习、地震勘探原理课程设计、地球物理测井课程设计、油气田地下地质实习及毕业设计。 五、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212.5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34.5学分,实践教学32学分,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10学分)36学分。课外学分10学分。 六、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学位。
七、地质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一)必修课
注:课程考核方式:E 表示考试,T 表示考查。x/ 表示上半学期开课;/x 表示下半学期开课。
(二)选修课
选修课(包括专业模块选修课、专业公选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须修满36学分。学生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模块)方向中的课程及专业公选课课程,应在选修课程中修满 26 学分;全校公共选修课的设置由学校提供(修满10学分)。
注:不单独开设专业英语课程,专业英文词汇的学习在相关专业课程学习中由任课教师适当采用双语教学进行。同时,结合专业英文软件的使用和适当的专业文献翻译提高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
八、第二课堂活动
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课外(第二课堂)活动,以取得相应的课外学分。每位本科生应获得的最低课外学分为10学分,获得课外学分的具体办法见《长江大学课外学分管理条九、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士学位教学进程表
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分别加修“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士学位教学进程计划表”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
注: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周数填写在总学时栏内。总学时不包含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周数。 十、教学进程安排表
符号说明:—理论教学;×假期;∷复习考试;‖毕业论文;★军事理论与军训;S 社会实
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C :计算机上机实习;D :普通地质实习;G :综合地质测量实习;W :地震勘探原理课程设计;L :地球物理测井课程设计。K :油气田地下地质实习。8月31~9月2日报到、注册,9月3日“入学教育”,9月4~15日“军事理论与军训”,9月18日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