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财为国 执法为民

  摄影/阎建新林海   相关链接   汪康1958年1月出生,汉族,安徽庐江人,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处科长、副处长、处长,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1月起先后任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处长、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1996年10月任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3年5月任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年7月任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奋斗目标,引起了全体代表和全省人民的强烈共鸣。在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道路上,作为国家与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国税部门,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此之际,我们的记者采访了河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康同志,请他谈一谈在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形势下我省的国税工作。      记者:您是2006年9月从武汉来到河北的,据了解,在这3个月里,您一直马不停蹄地在全省各地做调研。请问您对河北国税工作现状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汪局长: 通过这段时间的基层调研,我感受到河北国税总体形势很好,党委政府关心,有关部门支持,广大纳税人理解配合,国税干部素质很高,工作努力。要说到感受最深的,就是系统上下在为纳税人服务方面做得很有特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服务意识很强。就是各级国税部门都把服务经济大局、优化纳税服务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把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第二,手段先进。就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规范国税网站、推行网上报税、电话报税、“12366”24小时纳税服务热线等,帮助纳税人咨询解决问题,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涉税事宜。第三,服务内容丰富。河北省各县市共设立了195个办税服务厅,窗口功能比较齐全,推出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服务、首位负责制、延时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一系列服务措施和办法。通过我们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在全省行风评议中,河北国税连续三年取得了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         记者:现在有人说国税局是中央单位,是垂直部门,收的税都上缴中央了。是这样吗?   汪局长: 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国税部门虽然是垂直部门,但接受的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国税收入不但是中央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2005年为例,河北省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国税收入近600亿元,占全省财政的60%。比如说增值税,75%缴中央,25%留地方; 企业所得税,60%缴中央,40%留在我省。所以说国税收入完成得好坏,不仅直接关系着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直接关系着我省的可用财力,关系着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记者:看来账不算不明,我们现在了解到,不管国税还是地税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关于税收,我们还会经常听到这样一个问题,有的地方为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招商引资的时候,希望税务部门放宽政策,给予更多的减免税照顾。与此同时还有一种相反的说法,认为随意的减免税是慷国家之慨,行地方之便。请问汪局长,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汪局长: 这个问题提得好,大家想搞好经济,企业要求减免税,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对于投资环境,税收只是一个方面,企业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自己的生产经营上,如何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而不是在减免税上。需要跟大家说明的是,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在中央,地方无权减免税。税负的多少、税率的高低和减免税设置,体现着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体现着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即扶持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省以下国税部门主要职责就是把国家的税收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该征的征,该减的减,该免的免。只有这样,才能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循环。相反,如果不按政策办事,乱开口子,随意减免,势必会破坏公平竞争,扰乱经济秩序,统一、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就不可能形成。所以说,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本身,就是为地方经济服务,是促进经济发展、优化投资环境的最好形式。      记者:局长一番话我明白了,国税局是不能随意减免税的。但对于政策规定的减免税,国税部门是怎么执行的?   汪局长: 对于国家的规定要坚决执行。国家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支持外贸出口、鼓励资源节约、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等。对于这些优惠政策,我们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折不扣地运用好、落实好。以2005年为例,我省共减免税金76.95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73.67亿元。收入任务再重,管理难度再大,我们也不能丝毫动摇落实优惠政策的决心。要通过严肃认真地贯彻落实优惠政策,为河北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记者:有媒体报道,南方某城市房地产富豪个人入选百富榜,但公司却存在较严重的偷税行为,在河北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汪局长: 这种现象,无论是国外国内、南方北方,都不同程度存在。应该说,我们河北大多数企业依法纳税意识还是比较强的,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确有少数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只顾企业,不顾国家,为谋一己之私利偷税骗税,损害国家利益。近几年河北也曾经发生过较大的涉税违法案件。这些涉税案件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破坏了企业的公平竞争,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此,我们要严厉打击,该查的查,该罚的罚,该曝光的曝光,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同时,我们要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手段,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      记者:人们常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您刚才的这番话,是不是您烧的“第一把火”呢?   汪局长: 我不赞成烧“三把火”的说法,我个人的要求是实实在在地抓管理,抓落实,把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河北的实际,结合河北国税系统的实际,把工作做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工作的主题,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整顿税收秩序,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把我们的税务工作的两个职能发挥好。第一个职能,把该收的钱,收上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保证各级地方政府的收入,第二个职能,该减免税的一定要减免,该退税的一定要退。另一方面,要坚决打击涉税犯罪活动,对于偷税、漏税、逃税、骗税的行为,我们态度坚决,采取有效的手段,整顿好税收秩序,为我们河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我们有一个近期的三年目标:明年是管理基础年,后年是管理提高年,大后年是管理跨越年,我们要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我们国税的工作达到国内一流的水平,使我们国税的形象在社会上进一步提升。      记者:通过这次对话,大家对国税部门的职能与作用,执法与服务,管理与效能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最后汪局长对本刊读者有什么话要说?   汪局长: 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国税工作,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希望广大纳税人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希望广大国税干部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不断提高依法治税和服务经济的本领,共同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而做出贡献。

  摄影/阎建新林海   相关链接   汪康1958年1月出生,汉族,安徽庐江人,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处科长、副处长、处长,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1月起先后任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处长、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1996年10月任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3年5月任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年7月任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奋斗目标,引起了全体代表和全省人民的强烈共鸣。在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道路上,作为国家与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国税部门,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此之际,我们的记者采访了河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康同志,请他谈一谈在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形势下我省的国税工作。      记者:您是2006年9月从武汉来到河北的,据了解,在这3个月里,您一直马不停蹄地在全省各地做调研。请问您对河北国税工作现状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汪局长: 通过这段时间的基层调研,我感受到河北国税总体形势很好,党委政府关心,有关部门支持,广大纳税人理解配合,国税干部素质很高,工作努力。要说到感受最深的,就是系统上下在为纳税人服务方面做得很有特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服务意识很强。就是各级国税部门都把服务经济大局、优化纳税服务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把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第二,手段先进。就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规范国税网站、推行网上报税、电话报税、“12366”24小时纳税服务热线等,帮助纳税人咨询解决问题,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涉税事宜。第三,服务内容丰富。河北省各县市共设立了195个办税服务厅,窗口功能比较齐全,推出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服务、首位负责制、延时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一系列服务措施和办法。通过我们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在全省行风评议中,河北国税连续三年取得了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         记者:现在有人说国税局是中央单位,是垂直部门,收的税都上缴中央了。是这样吗?   汪局长: 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国税部门虽然是垂直部门,但接受的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国税收入不但是中央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2005年为例,河北省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国税收入近600亿元,占全省财政的60%。比如说增值税,75%缴中央,25%留地方; 企业所得税,60%缴中央,40%留在我省。所以说国税收入完成得好坏,不仅直接关系着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直接关系着我省的可用财力,关系着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记者:看来账不算不明,我们现在了解到,不管国税还是地税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关于税收,我们还会经常听到这样一个问题,有的地方为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招商引资的时候,希望税务部门放宽政策,给予更多的减免税照顾。与此同时还有一种相反的说法,认为随意的减免税是慷国家之慨,行地方之便。请问汪局长,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汪局长: 这个问题提得好,大家想搞好经济,企业要求减免税,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对于投资环境,税收只是一个方面,企业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自己的生产经营上,如何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而不是在减免税上。需要跟大家说明的是,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在中央,地方无权减免税。税负的多少、税率的高低和减免税设置,体现着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体现着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即扶持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省以下国税部门主要职责就是把国家的税收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该征的征,该减的减,该免的免。只有这样,才能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循环。相反,如果不按政策办事,乱开口子,随意减免,势必会破坏公平竞争,扰乱经济秩序,统一、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就不可能形成。所以说,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本身,就是为地方经济服务,是促进经济发展、优化投资环境的最好形式。      记者:局长一番话我明白了,国税局是不能随意减免税的。但对于政策规定的减免税,国税部门是怎么执行的?   汪局长: 对于国家的规定要坚决执行。国家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支持外贸出口、鼓励资源节约、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等。对于这些优惠政策,我们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折不扣地运用好、落实好。以2005年为例,我省共减免税金76.95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73.67亿元。收入任务再重,管理难度再大,我们也不能丝毫动摇落实优惠政策的决心。要通过严肃认真地贯彻落实优惠政策,为河北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记者:有媒体报道,南方某城市房地产富豪个人入选百富榜,但公司却存在较严重的偷税行为,在河北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汪局长: 这种现象,无论是国外国内、南方北方,都不同程度存在。应该说,我们河北大多数企业依法纳税意识还是比较强的,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确有少数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只顾企业,不顾国家,为谋一己之私利偷税骗税,损害国家利益。近几年河北也曾经发生过较大的涉税违法案件。这些涉税案件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破坏了企业的公平竞争,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此,我们要严厉打击,该查的查,该罚的罚,该曝光的曝光,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同时,我们要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手段,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      记者:人们常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您刚才的这番话,是不是您烧的“第一把火”呢?   汪局长: 我不赞成烧“三把火”的说法,我个人的要求是实实在在地抓管理,抓落实,把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河北的实际,结合河北国税系统的实际,把工作做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工作的主题,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整顿税收秩序,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把我们的税务工作的两个职能发挥好。第一个职能,把该收的钱,收上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保证各级地方政府的收入,第二个职能,该减免税的一定要减免,该退税的一定要退。另一方面,要坚决打击涉税犯罪活动,对于偷税、漏税、逃税、骗税的行为,我们态度坚决,采取有效的手段,整顿好税收秩序,为我们河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我们有一个近期的三年目标:明年是管理基础年,后年是管理提高年,大后年是管理跨越年,我们要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我们国税的工作达到国内一流的水平,使我们国税的形象在社会上进一步提升。      记者:通过这次对话,大家对国税部门的职能与作用,执法与服务,管理与效能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最后汪局长对本刊读者有什么话要说?   汪局长: 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国税工作,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希望广大纳税人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希望广大国税干部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不断提高依法治税和服务经济的本领,共同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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