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好人与坏人的一点浅见》
是否存在彻底的好人与坏人呢?答案已在《撞车》这部电影中给出:原本给人印象是下流卑鄙的交警莱恩最后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他猥亵过的女士,而一贯主张种族平等的年轻交警最终却因为恐惧枪杀了一名黑人……这种前后行为所表现出的性格的矛盾同时也对传统的好人坏人观念发起了冲击,因为这才是事实:不存在彻底的好人与坏人。
我们对“坏”的定义通常是基于我们对某人行为的评价上的。但问题就在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只是结果和表象,而该行为是在怎样复杂的心理因素和外界的环境下发生的,我们常常是一无所知。由此我们的评价不仅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而且常常是带有狭隘和偏见的。
人是否具有自我意志,人是否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想这个备受争议的哲学问题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在此引入萨特的一句话,“人是注定要受自由之苦的。因为他并没有创造自己,但却是自由的。因为一旦被扔进这个世界来,他就必须为他所做的每一件事负责。”从这句话可以看到,萨特认为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但是悲哀的是,一旦被认为是自由的,人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他做了所谓的“坏事”(根本来说,就是威胁集体和社会利益的事),他就必须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被法律剥夺自由或者生命。
我们也可以另一方面提出质疑,人具有自由意志吗?
在《战争与和平》的最后一章中,托尔斯泰对这个问题作了详尽的描述。大致观点就是,意志自由与必然性始终处于这样的关系中:两者的比例根据考察行为时所持观点的不同而减小或扩大。意思就是,我们对该行为所处的环境所掌握的知识越多,彼时人自由的比例就会越来越小。事实也是如此,根据人类各种细枝末节学科的发展,我们已经掌握不少的规律,在这种规律下人的自由越来越狭小。
假设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已经掌握了所有的知识,我们就能预测一切行为,那么人又有什么自由可言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存在岂不是很可笑?因为在被证实人不存在自由意志的情况下,人根本就不能对他的行为负责,那么法律甚或道德有何根据来对个体进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和道德就会只剩下丑陋的面孔:我们存在的目的不是惩恶扬善,而是杀鸡儆猴。 以上是两方的观点,不论哪种观点,其结果都是令人悲哀的。但只要我们思考过,这种悲哀就会使得我们不会狂妄和专断,这也是哲学对思考的作用。
卡夫卡说人类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耐心,尼采觉得是懒惰和怯懦。但殊途同归,那就是决不能妄下定论,我们必须学会深入思考问题。我们甚至永远也不能下结论,结论必然是不完美的(也可以说是错误的),结论只是有助于进一步思考,结论只能当作假设来用。
因此深入理解每一个行为是有必要的,好坏的定义只是为社会的稳定而存在,而不是作为真理而存在的。
ps :《撞车》以行为矛盾来冲击人的狭隘观念,但我觉得真正能对我们的观念发起冲击的,是从心理和行为对一个犯罪事件进行完整描述,这种深入“纯粹的恶”的做法更有助于我们思考。最后斗胆给出一些推荐,小说:《异乡人》,《罪与罚》。另外对美国种族歧视的问题还有一部电影值得一看:《月光男孩》。
《对好人与坏人的一点浅见》
是否存在彻底的好人与坏人呢?答案已在《撞车》这部电影中给出:原本给人印象是下流卑鄙的交警莱恩最后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他猥亵过的女士,而一贯主张种族平等的年轻交警最终却因为恐惧枪杀了一名黑人……这种前后行为所表现出的性格的矛盾同时也对传统的好人坏人观念发起了冲击,因为这才是事实:不存在彻底的好人与坏人。
我们对“坏”的定义通常是基于我们对某人行为的评价上的。但问题就在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只是结果和表象,而该行为是在怎样复杂的心理因素和外界的环境下发生的,我们常常是一无所知。由此我们的评价不仅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而且常常是带有狭隘和偏见的。
人是否具有自我意志,人是否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想这个备受争议的哲学问题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在此引入萨特的一句话,“人是注定要受自由之苦的。因为他并没有创造自己,但却是自由的。因为一旦被扔进这个世界来,他就必须为他所做的每一件事负责。”从这句话可以看到,萨特认为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但是悲哀的是,一旦被认为是自由的,人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他做了所谓的“坏事”(根本来说,就是威胁集体和社会利益的事),他就必须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被法律剥夺自由或者生命。
我们也可以另一方面提出质疑,人具有自由意志吗?
在《战争与和平》的最后一章中,托尔斯泰对这个问题作了详尽的描述。大致观点就是,意志自由与必然性始终处于这样的关系中:两者的比例根据考察行为时所持观点的不同而减小或扩大。意思就是,我们对该行为所处的环境所掌握的知识越多,彼时人自由的比例就会越来越小。事实也是如此,根据人类各种细枝末节学科的发展,我们已经掌握不少的规律,在这种规律下人的自由越来越狭小。
假设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已经掌握了所有的知识,我们就能预测一切行为,那么人又有什么自由可言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存在岂不是很可笑?因为在被证实人不存在自由意志的情况下,人根本就不能对他的行为负责,那么法律甚或道德有何根据来对个体进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和道德就会只剩下丑陋的面孔:我们存在的目的不是惩恶扬善,而是杀鸡儆猴。 以上是两方的观点,不论哪种观点,其结果都是令人悲哀的。但只要我们思考过,这种悲哀就会使得我们不会狂妄和专断,这也是哲学对思考的作用。
卡夫卡说人类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耐心,尼采觉得是懒惰和怯懦。但殊途同归,那就是决不能妄下定论,我们必须学会深入思考问题。我们甚至永远也不能下结论,结论必然是不完美的(也可以说是错误的),结论只是有助于进一步思考,结论只能当作假设来用。
因此深入理解每一个行为是有必要的,好坏的定义只是为社会的稳定而存在,而不是作为真理而存在的。
ps :《撞车》以行为矛盾来冲击人的狭隘观念,但我觉得真正能对我们的观念发起冲击的,是从心理和行为对一个犯罪事件进行完整描述,这种深入“纯粹的恶”的做法更有助于我们思考。最后斗胆给出一些推荐,小说:《异乡人》,《罪与罚》。另外对美国种族歧视的问题还有一部电影值得一看:《月光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