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为保证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餐厅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一、餐厅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分管餐厅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并作好检查纪律工作。
三、检查内容:
1、餐厅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餐厅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原料是否离地存放。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四、奖惩制度:
1. 餐厅主管(负责人)因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给予100元
处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者按《食品安全法》处罚,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严重者送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处理。
2. 凡采购、加工、出售 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经发现按《食品安全法》处理。
3. 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器具混用,发现一次扣责任人人50元。
4. 餐具清洗不干净有油污,发现一次扣责任50元。 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 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 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上了厕所后不洗手,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6. 餐厅、后堂、备餐间、粗加工间、 走廊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卫生脏、乱、差,发现一次扣20元。
7. 食物中发现虫子、苍蝇,每次扣相关责任人员20元。
8. 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灭蟑螂,每次扣20元。
9. 卫生检查评比得分在70 分以下扣餐厅责任人100元。
10. 卫生检查评比得分在85 分以上奖励100元。
建安区第一实验学校 2017年5月
餐厅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为保证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餐厅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一、餐厅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分管餐厅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并作好检查纪律工作。
三、检查内容:
1、餐厅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餐厅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原料是否离地存放。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四、奖惩制度:
1. 餐厅主管(负责人)因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给予100元
处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者按《食品安全法》处罚,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严重者送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处理。
2. 凡采购、加工、出售 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经发现按《食品安全法》处理。
3. 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器具混用,发现一次扣责任人人50元。
4. 餐具清洗不干净有油污,发现一次扣责任50元。 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 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 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上了厕所后不洗手,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6. 餐厅、后堂、备餐间、粗加工间、 走廊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卫生脏、乱、差,发现一次扣20元。
7. 食物中发现虫子、苍蝇,每次扣相关责任人员20元。
8. 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灭蟑螂,每次扣20元。
9. 卫生检查评比得分在70 分以下扣餐厅责任人100元。
10. 卫生检查评比得分在85 分以上奖励100元。
建安区第一实验学校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