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对企业退休职工

社会分配不患寡而患不公,这个建议应该拿到今年的人大会议上讨论,因为事关我国要解决社会二次分配的公平与正义的大事,也是有关社会安定和谐的大事。

中国的产业工人,他们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锋和基石。他们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欣然承受了由体制变革带来的阵痛和牺牲。

退休改革率先在企业实行,其政策已运行十多年,该政策设计在运行中表现出严重的缺陷,造成社会二次分配养老待遇不公正不公平的问题。由于企退人员待遇低,(只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为了解决养老不公问题,很多企退人员,利用不同方式,反映自己的诉求、争取正当的权益的呼声不绝于耳、此起彼伏,反响之烈,都是前所未有的。

2011年1月,企业退休人员工资继续按着10%的幅度上涨的消息公布之后,在社会和企业退休人员中引起一片哗然:有的人深感不解、有的人深感失望,有的人深感愤怒!如果按每年10%的幅度上涨,高的越来越高,低的越来越低,这不是缩小差别,而是不断扩大差别。(因为2003年以后企业退休的职工其退休金按新的办法执行,退休金比之前退休的职工高了1000元以上。)总之,对社会退休收入差距悬殊问题的现行养老保障政策非常不满。这种有损于公平、公正;有损于党群、干群关系;有损于安定团结;有损于执政形象的政策,其制定者也许是没有进行深入的社会调研,也许是不愿正视当年政策制定时的局限。因为这样不公平的社会分配在改革前的中国没有,以前和现在的外国也没有!这样不公平的退休政策已经运行10多年时间,养老的悬殊差距问题已经旷日持久,而且久拖不决。政府应该从“提升政府形象”和“执政为民”的高度来看待解决养老悬殊差距的重要性;从解决民生、民意、推进社会公平的需要来看待其必要性;从企退人员生活疾苦的实际状况来看待其迫切性!

对于政府以前关于缩小养老差距的承诺(经国务院批准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的差距”作为“十一五”时期的一项任务),根本没有兑现?现在《“十二五”规划纲要》已将此事作为重中之重,重庆市政府就应该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不要只是口号和空头支票。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共同富裕”,不只是几句口号,而应是扎扎实实的行动。“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社会一次分配体现效率,二次分配体现公平,社会分配不患寡而患不公,迟到的公平也是公平,总比缺席好。一位西方哲人说:“公正不是最高的道德,但却是最基本的道德”。取消现行退休养老政策、缩小乃至消除养老的悬殊差距早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是当前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民意。也是人民政府通过不同方式多次承诺要解决的问题

建议: 问题:

退休政策“双轨制”实质上就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行不同的退休养老政策。其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不同,资金渠道不同,使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待遇差距越来越大,这种由政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积月累,一触即发,不能不提请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国家相继对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和提高。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至1850元左右的生活补贴,但是对2003年以前的企业退休人员,至今未作政策性调整。近几年虽然每年每月微调30、50、120元,但杯水车薪,难以补偿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这样就造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尤其是1998——2003年社保改革过渡期间)与同年同级的机关、学校、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收入的巨大反差。(企业退休的高工、高管的退休待遇月入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同级别人员的30—40%左右,连退休小学老师月入也比退休高工、高管们多70%。企业的高工和高管退休的收入还没有政府机关收发人员、司机等退休工资的一半。)这对当年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同级的企业退休人员(即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的2003年以前的退休职工)显失公平。2003年以后企业退休的职工因执行新的退休办法,其退休待遇已达到3000元以上。

2003年以前退休的这批企退人员是60年代——2000年之间企业的主力军,他们退休前一直是低工资,没有缴纳或很少缴纳社保,但他们对国家经济基础和改革开放作出的贡献却不能轻视,因为当年企业所创造的利润全部上缴给了国家。

这批退休人员中有科学院院士、有高级工程师、有厂长、经理,高级技工。他们当年都是名牌大学的高才生,以国家干部的身份分配到国家建设第一线,为国家工业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他们退休时却被莫须有的取消了国家干部的身份,变成了企业职工。和普通的工人一样领取基本养老金,其所受的高等教育的投资和对社会的知识贡献被一笔勾消。他们的养老待遇只有同级同年分配到国家机关的同学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还有企业的复退军人干部,也应该享受国家干部待遇,也被莫名其妙地改变了干部身份。

3、今年国家要给企业退休职工增加10%的工资,国家已知道企业退休职工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但该政策的制定者依然没有深入调研。因为2003年以后退休的企业职工,(新办法的受益者)他们的养老保险金已是新的计算法,收入已在3000元左右。如果按10%递增,那么他们的基数高,就要涨300元以上。而2002年以前退休的职工本来就低,(老办法和改革过渡期)只有1000多,就只能涨100多。那么,今年在企业退休职工内部又拉大了不公平的距离。该政策制定者没有作情况调研,所以,该政策并未得到企业职工的拥护和叫好,反而引起群情哗然。

建议:

1、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关注民生,解决社会分配不公,促进公平、正义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制订出切合实际的、真正体现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险修正方案。保障工人阶级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需要政府下决心制定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的退休金制度,果断取消“双轨制”。当下切实之策,就是国家财政加大对社保基金的投入,尽快补上对企业退休老职工的历史欠帐,这才是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造成企业退休金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社保基金的缺口巨大。1992年前的社保基金“视同缴费”,实际为空帐。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国企老职工多年辛辛苦苦所创造的财富,都上缴国家了。养老制度改革后,他们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养老补偿,这个历史欠帐,形成社保基金的巨大缺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认定为2万亿元。这是一个不能回避,更不应回避的问题!对老职工的这笔养老保险欠账问题不解决,新的养老保险体系无法正常运作,建立社会安全网、保持社会稳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并造成了现在的退休职工自己养活不了自己,“侵占”在岗职工利益的怪现象。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财政收入逐年提高,国有资产大幅增值,目前国家完全有能力妥善解决这一长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归还国家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账,这件事也是目前的国家财力完全可以做得到的。“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也提出“抓紧研究解决其他社会保障遗留问题。”应该把国家归还国企老职工的社保历史欠账作为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列入规划,统筹安排,使这一关乎5000万国企退休职工的基本权益和国家政治声誉的重大问题得以及时圆满解决。)

2、恢复国有企业退休干部的干部身份。当年他们都是以国家干部的身份分配到企业去的,应该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级同年退休干部的待遇标准,解决好国有企业退休干部的待遇问题。

(政府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干部退休人员,除了退休工资,还有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有1500元至1850元。顾名思义,生活补贴应是物价上涨,人民生活提高给予的补贴,那么企业的退休干部也应该享有同样的补贴才公平。如果社保基金没有这笔资金,国家有必要、也应该由国家财政拨出资金注入社保基金。参照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干部的同级同期退休的相同标准,填平补齐,妥善解决企业退休干部养老待遇不合理的问题。)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是统一的国家,(除港、澳、台是一国两制)其人民的退休养老待遇都应该统一在社会保障部,按统一的退休标准实施。退休人员,无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企业人员,全部按退休时的职务职称加工龄领取退休金。再通过政府的有效调控,理顺当前的分配秩序。让企业退休人员共享社会改革的成果才公平。

措施:(理顺退休人员关系可分两步走)

第一年1)企业人员月退休金不足2000元的补足2000元;科级和工程师级退休的不到2500元补足2500元;相当于处级或高级工程师级退休的,不足3000元的补足3000元;相当于局级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不足3500元的补足3500元。超过以上标准的不动。

2)行政机关事业系统人员月退休金不足2200元的补足2200元;科级或中级职称的不足2800元的补足2800元;处级或高级工程师级的不足3500元的补足3500元;局级不足4000元的补足4000元。

超过以上标准的暂不动,直到所有的退休待遇拉平后再动。或者超标的部分不予发放,作为填平补齐的资金。(有职称的人员退休金高一些,可以体现他们的贡献,鼓励百姓多学习多掌握技能,提高科技素质。)第二年1)企业人员退休金不足2500元的补足2500元;相当于科级或工程师级退休的不足3000元补足3000元;相当于处级或高级工程师级退休的不足3500元的补足3500元;相当于局级或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员工不足4000元的补足4000元。

行政事业系统人员退休人员不足2800元的补足2800元;科级或中级职称退休的不到3200元补足3200元;处级或高级工程师级退休的不足3800元的补足3800元;局级领导或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员工,不足4500元的补足4500元。

超过以上标准的暂时不动。或者超标准的部份不予发放,作为填平补齐资金。

退休的全国劳模英模有特殊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及离休的老干部(部级以下),一律拿最高级的退休金5000元。(这部分很少的人员的退休金才比普通人员的2300元高出一倍多一点)

立法规定:在非国有企业退休的人员,其退休金不能低于国企相同级别或职称退休金的200元。

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可定四级差别,每级相差100元,这样最穷的地方比最富的地方最多只相差300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待所有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差距填平补齐后,需要提高退休金时应所有人员同步进行。 如果能够实行,两年内社会退休金严重不公的双轨制问题就基本解决了。

如果政府能果断采取这样的措施解决二次分配不公的社会问题,将会迅速提升党的威信,也会给尽快解决其它重大社会问题作出示范,彰显党的二次改革的决心和能力。

社会分配不患寡而患不公,这个建议应该拿到今年的人大会议上讨论,因为事关我国要解决社会二次分配的公平与正义的大事,也是有关社会安定和谐的大事。

中国的产业工人,他们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锋和基石。他们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欣然承受了由体制变革带来的阵痛和牺牲。

退休改革率先在企业实行,其政策已运行十多年,该政策设计在运行中表现出严重的缺陷,造成社会二次分配养老待遇不公正不公平的问题。由于企退人员待遇低,(只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为了解决养老不公问题,很多企退人员,利用不同方式,反映自己的诉求、争取正当的权益的呼声不绝于耳、此起彼伏,反响之烈,都是前所未有的。

2011年1月,企业退休人员工资继续按着10%的幅度上涨的消息公布之后,在社会和企业退休人员中引起一片哗然:有的人深感不解、有的人深感失望,有的人深感愤怒!如果按每年10%的幅度上涨,高的越来越高,低的越来越低,这不是缩小差别,而是不断扩大差别。(因为2003年以后企业退休的职工其退休金按新的办法执行,退休金比之前退休的职工高了1000元以上。)总之,对社会退休收入差距悬殊问题的现行养老保障政策非常不满。这种有损于公平、公正;有损于党群、干群关系;有损于安定团结;有损于执政形象的政策,其制定者也许是没有进行深入的社会调研,也许是不愿正视当年政策制定时的局限。因为这样不公平的社会分配在改革前的中国没有,以前和现在的外国也没有!这样不公平的退休政策已经运行10多年时间,养老的悬殊差距问题已经旷日持久,而且久拖不决。政府应该从“提升政府形象”和“执政为民”的高度来看待解决养老悬殊差距的重要性;从解决民生、民意、推进社会公平的需要来看待其必要性;从企退人员生活疾苦的实际状况来看待其迫切性!

对于政府以前关于缩小养老差距的承诺(经国务院批准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的差距”作为“十一五”时期的一项任务),根本没有兑现?现在《“十二五”规划纲要》已将此事作为重中之重,重庆市政府就应该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不要只是口号和空头支票。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共同富裕”,不只是几句口号,而应是扎扎实实的行动。“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社会一次分配体现效率,二次分配体现公平,社会分配不患寡而患不公,迟到的公平也是公平,总比缺席好。一位西方哲人说:“公正不是最高的道德,但却是最基本的道德”。取消现行退休养老政策、缩小乃至消除养老的悬殊差距早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是当前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民意。也是人民政府通过不同方式多次承诺要解决的问题

建议: 问题:

退休政策“双轨制”实质上就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行不同的退休养老政策。其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不同,资金渠道不同,使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待遇差距越来越大,这种由政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积月累,一触即发,不能不提请党和政府高度重视。

国家相继对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和提高。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至1850元左右的生活补贴,但是对2003年以前的企业退休人员,至今未作政策性调整。近几年虽然每年每月微调30、50、120元,但杯水车薪,难以补偿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这样就造成了企业退休人员(尤其是1998——2003年社保改革过渡期间)与同年同级的机关、学校、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收入的巨大反差。(企业退休的高工、高管的退休待遇月入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同级别人员的30—40%左右,连退休小学老师月入也比退休高工、高管们多70%。企业的高工和高管退休的收入还没有政府机关收发人员、司机等退休工资的一半。)这对当年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同级的企业退休人员(即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的2003年以前的退休职工)显失公平。2003年以后企业退休的职工因执行新的退休办法,其退休待遇已达到3000元以上。

2003年以前退休的这批企退人员是60年代——2000年之间企业的主力军,他们退休前一直是低工资,没有缴纳或很少缴纳社保,但他们对国家经济基础和改革开放作出的贡献却不能轻视,因为当年企业所创造的利润全部上缴给了国家。

这批退休人员中有科学院院士、有高级工程师、有厂长、经理,高级技工。他们当年都是名牌大学的高才生,以国家干部的身份分配到国家建设第一线,为国家工业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他们退休时却被莫须有的取消了国家干部的身份,变成了企业职工。和普通的工人一样领取基本养老金,其所受的高等教育的投资和对社会的知识贡献被一笔勾消。他们的养老待遇只有同级同年分配到国家机关的同学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还有企业的复退军人干部,也应该享受国家干部待遇,也被莫名其妙地改变了干部身份。

3、今年国家要给企业退休职工增加10%的工资,国家已知道企业退休职工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但该政策的制定者依然没有深入调研。因为2003年以后退休的企业职工,(新办法的受益者)他们的养老保险金已是新的计算法,收入已在3000元左右。如果按10%递增,那么他们的基数高,就要涨300元以上。而2002年以前退休的职工本来就低,(老办法和改革过渡期)只有1000多,就只能涨100多。那么,今年在企业退休职工内部又拉大了不公平的距离。该政策制定者没有作情况调研,所以,该政策并未得到企业职工的拥护和叫好,反而引起群情哗然。

建议:

1、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关注民生,解决社会分配不公,促进公平、正义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制订出切合实际的、真正体现公平、合理的养老保险修正方案。保障工人阶级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需要政府下决心制定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的退休金制度,果断取消“双轨制”。当下切实之策,就是国家财政加大对社保基金的投入,尽快补上对企业退休老职工的历史欠帐,这才是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造成企业退休金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社保基金的缺口巨大。1992年前的社保基金“视同缴费”,实际为空帐。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国企老职工多年辛辛苦苦所创造的财富,都上缴国家了。养老制度改革后,他们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养老补偿,这个历史欠帐,形成社保基金的巨大缺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认定为2万亿元。这是一个不能回避,更不应回避的问题!对老职工的这笔养老保险欠账问题不解决,新的养老保险体系无法正常运作,建立社会安全网、保持社会稳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并造成了现在的退休职工自己养活不了自己,“侵占”在岗职工利益的怪现象。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财政收入逐年提高,国有资产大幅增值,目前国家完全有能力妥善解决这一长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归还国家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账,这件事也是目前的国家财力完全可以做得到的。“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也提出“抓紧研究解决其他社会保障遗留问题。”应该把国家归还国企老职工的社保历史欠账作为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列入规划,统筹安排,使这一关乎5000万国企退休职工的基本权益和国家政治声誉的重大问题得以及时圆满解决。)

2、恢复国有企业退休干部的干部身份。当年他们都是以国家干部的身份分配到企业去的,应该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级同年退休干部的待遇标准,解决好国有企业退休干部的待遇问题。

(政府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干部退休人员,除了退休工资,还有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有1500元至1850元。顾名思义,生活补贴应是物价上涨,人民生活提高给予的补贴,那么企业的退休干部也应该享有同样的补贴才公平。如果社保基金没有这笔资金,国家有必要、也应该由国家财政拨出资金注入社保基金。参照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干部的同级同期退休的相同标准,填平补齐,妥善解决企业退休干部养老待遇不合理的问题。)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是统一的国家,(除港、澳、台是一国两制)其人民的退休养老待遇都应该统一在社会保障部,按统一的退休标准实施。退休人员,无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企业人员,全部按退休时的职务职称加工龄领取退休金。再通过政府的有效调控,理顺当前的分配秩序。让企业退休人员共享社会改革的成果才公平。

措施:(理顺退休人员关系可分两步走)

第一年1)企业人员月退休金不足2000元的补足2000元;科级和工程师级退休的不到2500元补足2500元;相当于处级或高级工程师级退休的,不足3000元的补足3000元;相当于局级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不足3500元的补足3500元。超过以上标准的不动。

2)行政机关事业系统人员月退休金不足2200元的补足2200元;科级或中级职称的不足2800元的补足2800元;处级或高级工程师级的不足3500元的补足3500元;局级不足4000元的补足4000元。

超过以上标准的暂不动,直到所有的退休待遇拉平后再动。或者超标的部分不予发放,作为填平补齐的资金。(有职称的人员退休金高一些,可以体现他们的贡献,鼓励百姓多学习多掌握技能,提高科技素质。)第二年1)企业人员退休金不足2500元的补足2500元;相当于科级或工程师级退休的不足3000元补足3000元;相当于处级或高级工程师级退休的不足3500元的补足3500元;相当于局级或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员工不足4000元的补足4000元。

行政事业系统人员退休人员不足2800元的补足2800元;科级或中级职称退休的不到3200元补足3200元;处级或高级工程师级退休的不足3800元的补足3800元;局级领导或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员工,不足4500元的补足4500元。

超过以上标准的暂时不动。或者超标准的部份不予发放,作为填平补齐资金。

退休的全国劳模英模有特殊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及离休的老干部(部级以下),一律拿最高级的退休金5000元。(这部分很少的人员的退休金才比普通人员的2300元高出一倍多一点)

立法规定:在非国有企业退休的人员,其退休金不能低于国企相同级别或职称退休金的200元。

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可定四级差别,每级相差100元,这样最穷的地方比最富的地方最多只相差300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待所有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差距填平补齐后,需要提高退休金时应所有人员同步进行。 如果能够实行,两年内社会退休金严重不公的双轨制问题就基本解决了。

如果政府能果断采取这样的措施解决二次分配不公的社会问题,将会迅速提升党的威信,也会给尽快解决其它重大社会问题作出示范,彰显党的二次改革的决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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