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三联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安
全
生
产
监
理
工
作
应
急
预
案
苏州三联建设顾问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预案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行为,预防或减少因建设工程现场各类安全事故对公司及个人造成的损害,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苏州三联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所监理的所有工程在一般及紧急情况下采取各种处理的全过程。
一般情况是指:在平时监理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影响较小的安全行为、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等。
紧急情况是指:所监理的工程现场发生各类死亡事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大检查及综合大检查等等;本预案如不特别指明,仅指各类死亡事故。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等
四、组织机构及人员
(一)一般情况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在一般情况下,采取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执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合的组织机构形式,见下图:
(二)紧急情况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公司副总经理、工程部及总师室协助、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机构形式。
五、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一)一般情况下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1)协助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尤其是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向公司建议是否在监理合同中增加有关安全监理的条款。
(2)组建或协助公司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选择适合具体工程的监理人员。
(3)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中的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对其安全职责和工作进行交底。
(4)组织监理机构人员对工程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并对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5)针对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监理工作组织编制《监理规划》中有关安全监理的内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安全监理交底》等文件并签署意见。
(6)组织召开监理交底会议,向工程参建各方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等。
(7)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分析,签署各类安全监理资料;同时对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8)在每月的公司生产会上和其他监理机构对现场的安全监理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特殊情况可随时和公司经理室沟通。
(9)组织编制每月的《施工安全监理报告》并经公司审查盖章后提交给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10)针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分别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沟通,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监理业务水平。
(11)遵守现场安全制度,保护自身不受伤害;不断学习有关安全的理论知识、总结现场实践经验。
(12)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电话向公司工程部及经理室汇报。
2、安全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2)熟悉掌握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为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打下基础。
(3)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中涉及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
(4)在监理交底会议上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等做出明确要求,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及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到位。
(6)审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7)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8)定期组织或参加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9)每日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必须及时提出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负责起草、发出安全文明类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发出工程暂停令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负责编制每月的《施工安全监理报告》并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11)遵守现场安全制度,保护自身不受伤害;不断学习有关安全的理论知识、总结现场实践经验。
(12)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工程部及经理室汇报。
(13)负责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资料台帐。定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在工程结束后归档。
3、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1)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协助编制开工前的各类安全监理资料,并对安全监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当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沟通,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5)遵守现场安全制度,保护自身不受伤害;不断学习有关安全的理论知识、总结现场实践经验。
(6)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工
程部及经理室汇报。
(7)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布置的其他有关安全监理的工作。
(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1)获悉紧急情况后,立即电话向公司工程部经理及副总经理汇报,并以最快的交通方式赶赴现场(如紧急情况发生时不在现场的)。
(2)冷静地和监理组人员、施工单位人员沟通,了解现场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电话汇报。
(3)根据紧急情况签发工程暂停令,抄送建设单位。
(4)根据紧急情况编写《监理快报》,在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有关人员来现场后向其报送。
(5)对发生紧急情况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6)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签发工程复工令,并向公司书面总结汇报有关情况。
(7)当发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大检查及综合大检查等情况时,必须提前向公司工程部经理汇报。
2、工程部经理、总师室及公司副总经理
(1)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电话汇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督促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2)及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沟通有关情况。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分析紧急情况原因,总师室从技术角度对紧急情况作出分析判断,并提供处理方案建议。
(4)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总结汇报情况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必要时作出调换人员等处理决定。
(5)对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大检查及综合大检查等,公司工程部经理应在检查前到现场指导、督促现场监理工作,检查时公司工程部经理应在现场陪同检查组成员,必要时公司副总经理陪同检查。
六、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一)一般情况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二)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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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苏州三联建设顾问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预案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行为,预防或减少因建设工程现场各类安全事故对公司及个人造成的损害,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苏州三联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所监理的所有工程在一般及紧急情况下采取各种处理的全过程。
一般情况是指:在平时监理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影响较小的安全行为、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等。
紧急情况是指:所监理的工程现场发生各类死亡事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大检查及综合大检查等等;本预案如不特别指明,仅指各类死亡事故。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等
四、组织机构及人员
(一)一般情况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在一般情况下,采取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执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合的组织机构形式,见下图:
(二)紧急情况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公司副总经理、工程部及总师室协助、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机构形式。
五、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一)一般情况下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1)协助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尤其是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向公司建议是否在监理合同中增加有关安全监理的条款。
(2)组建或协助公司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选择适合具体工程的监理人员。
(3)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中的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对其安全职责和工作进行交底。
(4)组织监理机构人员对工程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并对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5)针对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监理工作组织编制《监理规划》中有关安全监理的内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安全监理交底》等文件并签署意见。
(6)组织召开监理交底会议,向工程参建各方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等。
(7)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分析,签署各类安全监理资料;同时对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8)在每月的公司生产会上和其他监理机构对现场的安全监理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特殊情况可随时和公司经理室沟通。
(9)组织编制每月的《施工安全监理报告》并经公司审查盖章后提交给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10)针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分别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沟通,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监理业务水平。
(11)遵守现场安全制度,保护自身不受伤害;不断学习有关安全的理论知识、总结现场实践经验。
(12)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电话向公司工程部及经理室汇报。
2、安全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2)熟悉掌握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为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打下基础。
(3)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中涉及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
(4)在监理交底会议上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等做出明确要求,且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及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到位。
(6)审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7)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8)定期组织或参加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9)每日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必须及时提出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负责起草、发出安全文明类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发出工程暂停令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负责编制每月的《施工安全监理报告》并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11)遵守现场安全制度,保护自身不受伤害;不断学习有关安全的理论知识、总结现场实践经验。
(12)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工程部及经理室汇报。
(13)负责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资料台帐。定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在工程结束后归档。
3、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1)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协助编制开工前的各类安全监理资料,并对安全监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当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沟通,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5)遵守现场安全制度,保护自身不受伤害;不断学习有关安全的理论知识、总结现场实践经验。
(6)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工
程部及经理室汇报。
(7)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布置的其他有关安全监理的工作。
(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1)获悉紧急情况后,立即电话向公司工程部经理及副总经理汇报,并以最快的交通方式赶赴现场(如紧急情况发生时不在现场的)。
(2)冷静地和监理组人员、施工单位人员沟通,了解现场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电话汇报。
(3)根据紧急情况签发工程暂停令,抄送建设单位。
(4)根据紧急情况编写《监理快报》,在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有关人员来现场后向其报送。
(5)对发生紧急情况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6)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签发工程复工令,并向公司书面总结汇报有关情况。
(7)当发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大检查及综合大检查等情况时,必须提前向公司工程部经理汇报。
2、工程部经理、总师室及公司副总经理
(1)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电话汇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督促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2)及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有关人员沟通有关情况。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分析紧急情况原因,总师室从技术角度对紧急情况作出分析判断,并提供处理方案建议。
(4)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总结汇报情况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必要时作出调换人员等处理决定。
(5)对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大检查及综合大检查等,公司工程部经理应在检查前到现场指导、督促现场监理工作,检查时公司工程部经理应在现场陪同检查组成员,必要时公司副总经理陪同检查。
六、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一)一般情况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二)紧急情况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