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查自律报告

个人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查自纠报告

通过认真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使我对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更强。现我把个人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向组织作以下汇报:

第一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方面: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以上六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以上六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以上八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以上八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以上八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以上五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 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以上五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以上六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个人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查自纠报告

通过认真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使我对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更强。现我把个人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向组织作以下汇报:

第一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方面: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以上六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以上六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以上八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以上八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以上八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以上五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 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以上五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以上六条本人不存在此行为。


相关内容

  •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即廉政准则自查报告整改措施
  •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政从政若干准则>整改报告 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会议召开后,全乡党员领导干部以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大会和专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传达,迅速掀起了一个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高潮.旨在全面把握< ...

  • 党员干部个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 关于<廉政准则>贯彻执行 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中共**县纪委: 按照县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以<廉政准则>为依据,逐项对照,进行自查,并从中受到了启发,提高了认 ...

  • 党员廉洁自查自纠
  • 一、党员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查自纠 党员干部要加强自律教育,开展自查自纠,增强自我监督和接受他人监督的意识,促使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他人的监督,同时将他人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实现自律与他律的结合。同时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中央的廉政规范做事,严于律己,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防微杜渐,自觉抵 ...

  •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会议召开后,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迅速掀起了一个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高潮.学习活动开展以来,我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以廉洁从政为重点,认真搞好自 ...

  • 环保局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报告
  • 公共管理学院廉洁从政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校纪委: 我院认真按照学校党委组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禁"."五十二不 ...

  • 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报告
  • 我校领导干部在县委、政府和教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廉洁从政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现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自查 ...

  • 党员干部自查自纠报告
  • 按照中共金塔县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金纪发〔2012〕17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和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简要报 ...

  • 银行分行行长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报告
  •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查自纠报告 我叫###,现年40岁,大学文化程度,中级经济师.现任某某市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兼任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某某分行行长.任职期间,认真学习和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八个严禁"." ...

  •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纪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廉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