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变更需要的材料

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所需资料

(一)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所需资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小2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半年内的《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1份;

4、《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医务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职工凭人事部证明/学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及导师签名,将上述资料交医务部审核盖章,然后自行前往卫生局窗口办理。

(二)办理执业医师变更(变进我院)所需资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第五页拟执业机构意见负责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2、小2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医务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5、《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7、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注:职工凭人事部证明/学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及导师签名,将上述资料交医务部审核盖章,然后自行前往原执业地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出,再到卫生局窗口办理变进。

(三)办理执业医师变更(变出我院)所需资料:

1、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第五页拟执业机构意见负责人签字和盖单

位公章);

2、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1份(拟聘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3、 拟聘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4、 《医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加

盖接收单位公章)

5、 《医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加盖

接收单位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执业医师注册所需各种材料:

按照国家《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附:

西安市医师变更注册应提交材料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已注册者,申请变更注册时,应到原执业机构、拟执业机构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注册事项。变更注册由医疗机构集体办理。变更注册分三种情况:

1.属市辖区内人员变更(含西安市局管辖单位之间人员变更): 需提交材料:①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②《医师资格证书》;

③《医师执业证书》;

④属人事部门认定的《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医师职称证书》;

⑤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属西安市外人员变更到市辖区内:

①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②《医师资格证书》;

③原《医师执业证书》;

④变更通知单(加盖原注册行政部门公章);

⑤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

⑥变更信息导出软盘;

⑦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3.属市辖区内人员变更到西安市外:

①同市辖区内人员变更的(1)、(2)、(3);

②自带空白软盘一个;

③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

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所需资料

(一)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所需资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小2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半年内的《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1份;

4、《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医务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职工凭人事部证明/学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及导师签名,将上述资料交医务部审核盖章,然后自行前往卫生局窗口办理。

(二)办理执业医师变更(变进我院)所需资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第五页拟执业机构意见负责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2、小2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医务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5、《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7、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注:职工凭人事部证明/学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及导师签名,将上述资料交医务部审核盖章,然后自行前往原执业地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出,再到卫生局窗口办理变进。

(三)办理执业医师变更(变出我院)所需资料:

1、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第五页拟执业机构意见负责人签字和盖单

位公章);

2、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1份(拟聘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3、 拟聘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4、 《医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加

盖接收单位公章)

5、 《医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有名字页和有照片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加盖

接收单位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执业医师注册所需各种材料:

按照国家《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附:

西安市医师变更注册应提交材料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已注册者,申请变更注册时,应到原执业机构、拟执业机构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注册事项。变更注册由医疗机构集体办理。变更注册分三种情况:

1.属市辖区内人员变更(含西安市局管辖单位之间人员变更): 需提交材料:①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②《医师资格证书》;

③《医师执业证书》;

④属人事部门认定的《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医师职称证书》;

⑤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属西安市外人员变更到市辖区内:

①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②《医师资格证书》;

③原《医师执业证书》;

④变更通知单(加盖原注册行政部门公章);

⑤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

⑥变更信息导出软盘;

⑦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3.属市辖区内人员变更到西安市外:

①同市辖区内人员变更的(1)、(2)、(3);

②自带空白软盘一个;

③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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