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办发„2011‟7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县村(居)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于今年上半年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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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确把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富民强县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三高三强”型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农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梁山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总的目标要求是:(1)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从2011年3月开始,到5月底基本结束。(2)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 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两委”成员比例进一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党组织成员中妇女比例有较大提高。(3)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有新提高,符合“三高三强”标准的村- 2 -
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成员分别达到75%、55%以上,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明显提高。(4)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60%以上。有条件的乡镇,兼职比例还可适当提高。(5)不能按期换届的难点村,通过集中帮扶整治,限期完成换届选举。(6)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干部管理和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科学规范。
(7)村“两委”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积极稳妥,健康有序。
二、紧紧围绕推动农村发展选配村级班子
(一)明确村“两委”成员标准条件。村“两委”成员除具备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努力达到“三高三强”要求:(1)政治素质高。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接受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2)文化水平高。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知识和能力,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较高文化水平。(3)群众威信高。品行端正,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得到多数党员群众认可。
(4)发展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发展思路宽、办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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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富能力强,有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本领。(5)服务能力强。年富力强,热心为村民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6)协调能力强。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善于协调各方面关系,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乡镇党委、政府要从本乡镇实际出发,进一步研究细化村“两委”成员的标准条件,同时从法律、政策和道德品行等方面明确不宜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具体表现,选举前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5)长期外出、不能履行职责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加强教育引导,把 “三高三强”型党员和村民推荐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4 -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注重选拔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离岗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其他优秀分子进入村“两委”班子。进一步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文化、知识和性别结构,认真落实《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选举妇女成员的有关规定,注重推行符合条件的村(居)团组织书记按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做法。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所在村“两委”成员竞选。对少数确无合适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村,可从县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也可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到村任职。继续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不宜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兄弟姐妹同时任职。
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两委”成员职数。原则上1000人以下的村,“两委”成员不超过3职;1000-2000人的村,设4职;2000人以上的村,可设5职。要在充分尊重民意、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提倡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
(三)积极推进行政村合并。推进行政村合并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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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源的合理配臵和开发利用,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现代化进程,有利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农村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按照“规模组大、实力组强、班子组优、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关系理顺”的要求,坚持“同时部署、全面启动、平稳推进”的思路实施行政村合并,原则上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不再保留(个别情况需保留的,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合并过程中,要坚持“两个维护”,即维护好村干部切身利益,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五个不变”,即自然村村名不变、原建制村土地、河滩、林地等自然资源隶属权不变,原建制村债权债务和农机、电力、水利等服务设施及公共房屋、道路、树木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不变;原建制村财务核算方式不变。要抓住村“两委”换届有利时机,积极实施村庄合并。要与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社区建设、城镇规划建设等相结合,充分考虑各村现有规模、特色产业发展状况、地缘关系、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等因素,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干群矛盾较深、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的村,要积极做好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创造条件,防止因方法简单、工作不- 6 -
深入、不细致,引发不稳定因素。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严格操作程序,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防止程序操作不当留下后患。
(四)合理确定村党组织、村委会换届的次序。要从实际出发,因村制宜地确定村党组织、村委会换届的次序。一般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开展村委会换届。先进行党组织换届的村,鼓励和要求党组织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村,一般要将党员村委会成员提名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党员村委会主任一般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鼓励和要求现任村党组织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成员竞选,一般情况下,选不上村委会成员尤其是村委会主任的,不再推荐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或书记候选人。对不是党员的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要加大教育培养力度,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组织班子。各村“两委”换届次序不搞“一刀切”,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坚持宜先则先,宜后则后,以提高换届质量效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规范任期目标承诺和践诺奖惩制度。继续推行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演讲制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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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选举前,要引导候选人根据“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目标,围绕村庄发展和服务群众进行演讲、作出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承诺内容,分别经乡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把关,不得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换届选举结束后,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一步充实完善任期目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向党员群众公开。加强考核管理,把落实竞职承诺、完成任期目标情况与村干部政治待遇和补贴报酬结合,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新一届村班子干事创业、服务村民、富民强村的积极性。
三、切实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推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乡镇党委派人主持,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参加推荐的户代表应不少于总户数的80%。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条件成熟的村,可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在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考察的基- 8 -
础上,由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小村,可不设党支部委员会,只选举党支部书记。
组织好农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统筹城乡人才,改进选任方式,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调整优化农村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党组织设臵,健全农村社区党的组织网络,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体系。
四、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村党组织主持。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资格。
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县乡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指导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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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制定本村选举办法,确定选举日期,对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任职条件、职数、选举方式、选举实施、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的裁定等作出明确规定,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
做好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公民,经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并出具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选举的书面证明,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也可由村党组织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建议意见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提名有效。对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1名妇女。
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最大限度地提高参选率。选举大- 10 -
会或投票站应设立秘密写票处,并切实加强对秘密写票处的管理。从严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确有必要设立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公告。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关键环节材料应由参选人签字。有条件并确有需要的村,可实行全程录像,探索引入司法公证程序,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
多村合并建设的农村社区,原行政村村委会依法撤销的,其农村社区村委会成员应当兼顾原行政村村落分布状况;原行政村村委会继续保留的,仍以原行政村为单位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级组织换届环境
严明换届工作纪律。细化换届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采取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使每名参加选举的党员和村民人人皆知。村级党组织换届前,普遍召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农村党员、参与竞选人员等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就规范自己言行,严守换届纪律、公平阳光竞争作出承诺,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行乡镇党委与参与竞争人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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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谈话制度,引导他们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县向每个乡镇派驻换届工作督导组,乡镇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换届政策纪律知晓率不高的、参选人员公开承诺不认真的、乡镇党委没进行集体谈话的、换届工作指导员没到位的、选情复杂不能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机关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
完善防范监督措施。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工作小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担任监督员等措施,健全选举监督体系,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的纪律要求,实行全程签字记实。建立和完善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要加强对换届工作指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监督他们严格依法依规指导换届工作。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县、乡换届办公室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 12 -
报渠道,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纪检监察、公安、民政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对造谣生事、诬告干扰换届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换届工作成效是检验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和驾驭水平的重要标志。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做细工作,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健康进行。
(一)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带头建立联系点。每个乡镇都由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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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指导,每个村都要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两委”换届期间乡镇党委书记原则上不进行调整,未经批准一般不能外出。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协作配合。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村“两委”换届工作,具体指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民政部门负责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换届选举必需的工作经费,农业和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换届前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纪检监察、宣传、信访、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乡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参加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三)注重因村制宜,强化分类指导。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教训,研究掌握上级关于今年换届选举- 14 -
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把握好关键环节和主要步骤,严格规范和完善操作程序。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全面细致地了解村班子、村干部表现和党员群众认可度,做好现任村干部的考核、测评和审计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要精心组织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实做细各个环节的工作,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分期分批,逐步推进,提高换届选举率、投票率和选举成功率。对重点村、难点村,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动态,严格督查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治安混乱、宗族宗教甚至黑恶势力严重、选情复杂的村,可派司法、公安等提前介入,为换届选举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的作用,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有关政策要求,珍惜民主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不断增强参与、支持依法选举的积极性。加强思想和纪律教育,结合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农村党员和参与竞争人员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教育党员发挥好表率作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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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五)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员的思想工作。抓好新当选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岗位职责、带领群众奔康致富的本领。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2011年3月16日
主题词:基层组织建设 村“两委”换届 意见
中共梁山县委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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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办发„2011‟7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县村(居)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于今年上半年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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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确把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富民强县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三高三强”型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农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梁山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总的目标要求是:(1)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从2011年3月开始,到5月底基本结束。(2)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 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两委”成员比例进一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党组织成员中妇女比例有较大提高。(3)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有新提高,符合“三高三强”标准的村- 2 -
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成员分别达到75%、55%以上,村党组织书记素质明显提高。(4)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60%以上。有条件的乡镇,兼职比例还可适当提高。(5)不能按期换届的难点村,通过集中帮扶整治,限期完成换届选举。(6)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干部管理和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科学规范。
(7)村“两委”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积极稳妥,健康有序。
二、紧紧围绕推动农村发展选配村级班子
(一)明确村“两委”成员标准条件。村“两委”成员除具备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努力达到“三高三强”要求:(1)政治素质高。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接受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2)文化水平高。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知识和能力,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较高文化水平。(3)群众威信高。品行端正,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得到多数党员群众认可。
(4)发展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发展思路宽、办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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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富能力强,有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本领。(5)服务能力强。年富力强,热心为村民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6)协调能力强。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善于协调各方面关系,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乡镇党委、政府要从本乡镇实际出发,进一步研究细化村“两委”成员的标准条件,同时从法律、政策和道德品行等方面明确不宜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具体表现,选举前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5)长期外出、不能履行职责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加强教育引导,把 “三高三强”型党员和村民推荐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4 -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注重选拔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离岗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其他优秀分子进入村“两委”班子。进一步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文化、知识和性别结构,认真落实《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选举妇女成员的有关规定,注重推行符合条件的村(居)团组织书记按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做法。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所在村“两委”成员竞选。对少数确无合适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村,可从县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也可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到村任职。继续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不宜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兄弟姐妹同时任职。
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两委”成员职数。原则上1000人以下的村,“两委”成员不超过3职;1000-2000人的村,设4职;2000人以上的村,可设5职。要在充分尊重民意、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提倡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
(三)积极推进行政村合并。推进行政村合并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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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源的合理配臵和开发利用,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现代化进程,有利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农村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按照“规模组大、实力组强、班子组优、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关系理顺”的要求,坚持“同时部署、全面启动、平稳推进”的思路实施行政村合并,原则上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不再保留(个别情况需保留的,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合并过程中,要坚持“两个维护”,即维护好村干部切身利益,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五个不变”,即自然村村名不变、原建制村土地、河滩、林地等自然资源隶属权不变,原建制村债权债务和农机、电力、水利等服务设施及公共房屋、道路、树木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不变;原建制村财务核算方式不变。要抓住村“两委”换届有利时机,积极实施村庄合并。要与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社区建设、城镇规划建设等相结合,充分考虑各村现有规模、特色产业发展状况、地缘关系、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等因素,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干群矛盾较深、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的村,要积极做好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创造条件,防止因方法简单、工作不- 6 -
深入、不细致,引发不稳定因素。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严格操作程序,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发生,防止程序操作不当留下后患。
(四)合理确定村党组织、村委会换届的次序。要从实际出发,因村制宜地确定村党组织、村委会换届的次序。一般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开展村委会换届。先进行党组织换届的村,鼓励和要求党组织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村,一般要将党员村委会成员提名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党员村委会主任一般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鼓励和要求现任村党组织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成员竞选,一般情况下,选不上村委会成员尤其是村委会主任的,不再推荐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或书记候选人。对不是党员的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要加大教育培养力度,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组织班子。各村“两委”换届次序不搞“一刀切”,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坚持宜先则先,宜后则后,以提高换届质量效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规范任期目标承诺和践诺奖惩制度。继续推行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演讲制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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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选举前,要引导候选人根据“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目标,围绕村庄发展和服务群众进行演讲、作出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承诺内容,分别经乡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把关,不得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换届选举结束后,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一步充实完善任期目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向党员群众公开。加强考核管理,把落实竞职承诺、完成任期目标情况与村干部政治待遇和补贴报酬结合,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新一届村班子干事创业、服务村民、富民强村的积极性。
三、切实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推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乡镇党委派人主持,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参加推荐的户代表应不少于总户数的80%。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条件成熟的村,可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在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考察的基- 8 -
础上,由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小村,可不设党支部委员会,只选举党支部书记。
组织好农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统筹城乡人才,改进选任方式,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调整优化农村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党组织设臵,健全农村社区党的组织网络,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体系。
四、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村党组织主持。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资格。
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县乡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指导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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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制定本村选举办法,确定选举日期,对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任职条件、职数、选举方式、选举实施、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的裁定等作出明确规定,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
做好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公民,经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并出具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选举的书面证明,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也可由村党组织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建议意见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提名有效。对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1名妇女。
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最大限度地提高参选率。选举大- 10 -
会或投票站应设立秘密写票处,并切实加强对秘密写票处的管理。从严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确有必要设立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公告。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关键环节材料应由参选人签字。有条件并确有需要的村,可实行全程录像,探索引入司法公证程序,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
多村合并建设的农村社区,原行政村村委会依法撤销的,其农村社区村委会成员应当兼顾原行政村村落分布状况;原行政村村委会继续保留的,仍以原行政村为单位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级组织换届环境
严明换届工作纪律。细化换届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采取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使每名参加选举的党员和村民人人皆知。村级党组织换届前,普遍召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农村党员、参与竞选人员等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就规范自己言行,严守换届纪律、公平阳光竞争作出承诺,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行乡镇党委与参与竞争人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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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谈话制度,引导他们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县向每个乡镇派驻换届工作督导组,乡镇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换届政策纪律知晓率不高的、参选人员公开承诺不认真的、乡镇党委没进行集体谈话的、换届工作指导员没到位的、选情复杂不能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机关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
完善防范监督措施。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工作小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担任监督员等措施,健全选举监督体系,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的纪律要求,实行全程签字记实。建立和完善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要加强对换届工作指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监督他们严格依法依规指导换届工作。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县、乡换届办公室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 12 -
报渠道,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纪检监察、公安、民政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对造谣生事、诬告干扰换届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换届工作成效是检验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和驾驭水平的重要标志。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做细工作,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健康进行。
(一)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带头建立联系点。每个乡镇都由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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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指导,每个村都要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两委”换届期间乡镇党委书记原则上不进行调整,未经批准一般不能外出。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协作配合。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村“两委”换届工作,具体指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民政部门负责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换届选举必需的工作经费,农业和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换届前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纪检监察、宣传、信访、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乡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参加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三)注重因村制宜,强化分类指导。要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教训,研究掌握上级关于今年换届选举- 14 -
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把握好关键环节和主要步骤,严格规范和完善操作程序。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全面细致地了解村班子、村干部表现和党员群众认可度,做好现任村干部的考核、测评和审计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要精心组织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实做细各个环节的工作,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分期分批,逐步推进,提高换届选举率、投票率和选举成功率。对重点村、难点村,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动态,严格督查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治安混乱、宗族宗教甚至黑恶势力严重、选情复杂的村,可派司法、公安等提前介入,为换届选举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的作用,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有关政策要求,珍惜民主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不断增强参与、支持依法选举的积极性。加强思想和纪律教育,结合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农村党员和参与竞争人员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教育党员发挥好表率作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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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五)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员的思想工作。抓好新当选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岗位职责、带领群众奔康致富的本领。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2011年3月16日
主题词:基层组织建设 村“两委”换届 意见
中共梁山县委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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