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新政策

生育管理程序

(新政策试行)

一、业务流程:

1. 生产:

第1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女职工(男职工配偶)怀孕五个月内将相关材料(见下二)交给所在单位专管员,由专管员到市医保中心三楼生育科办理。 第2步: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持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卡、《生育保险登记卡》到市医保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产,住院期间直接按规定报销费用。

第3步:申请领取围产保健费和生育津贴。生产后四个月内将相关材料(见下四)交给专管员,由专管员递交生育科。

第4步:领取围产保健费和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由专管员到医保中心二楼财务一科统一领取。

2. 计划生育手术:

第1步:参保女职工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原件到市医保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期间或在门诊直接按规定报销费用。

第2步:申请领取津贴。手术后四个月内将报销材料(见下四)交给专管员,由专管员递交生育科。

第3步:领取津贴。审核通过后,由专管员到医保中心二楼财务一科统一领取。 备注:①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超过支付标准和按项目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及其他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②因特殊原因延后报销的、符合郑政【2010】3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因急诊在外地非定点医院生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将相关材料(见下三)交专管员,由专管员到医保中心生育科申请手工报销。

二、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时间及所需材料:

1. 办理时间:每月20日—30日(工作日)

2. 所需材料:①女职工: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彩色照片1张、医疗保险卡。

②男职工配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合影1张、男职工医疗保险卡、男职工单位和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

备注:超过五个月(20周)未办理者需单位加开证明(解释未及时办理的原因)。情况特殊者(如连续缴费不足一年,缴费中断等)需提供养老统筹单、劳动合同等。生育二胎另需双方单位计生办出具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说明详细原因),并提交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证明。

三、生产、计划生育手术手工报销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1. 送材料时间:每月20日—30日(工作日)

2. 所需材料:

⑴ 生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①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首次病程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②结账凭据;③费用明细单;④出院证;⑤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⑦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卡;⑧《生育保险登记卡》。

⑵ 流产/引产:①单位计生办证明(说明婚育史、流产原因、采取何种节育措施、是否符合计生政策,盖计生章有效);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③结算发票;④女职工本人医疗保险卡;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超声诊断报告;⑦门诊报销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首次病程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出院证、诊断证明; ⑧特殊情况者(已有子女且无二胎准生证等情况)需提交节育措施医学证明。

⑶ 上环、取环:①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③结算发票;④医疗保险卡。

备注:因急诊在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引产,报销必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引产不予报销。符合郑政【2010】32号文件第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况,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等。以上手工报销含围产保健和生育津贴的报销和申领,无需再次申报。所有发票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四、报销围产期保健费和申领生育津贴时间及所需材料:

1. 送材料时间:2011年1月-6月(过渡期):每月25—30日工作日 2011年7月以后:每月15—25日工作日

2. 所需材料:①生产:《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首次病程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②计划生育手术:同本管理程序第三项第2条。

五、领取围产期保健费和申领生育津贴时间及所需材料:

1. 领取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18日—22日(工作日)

2. 所需材料:请咨询医保中心财务一科特别提醒: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递送材料、领取报销费用和津贴的业务均由各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专管员以医保中心登记的为准。本险种与居民医保生育保险不能同时享受。 地址: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向南100米 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三楼

生育管理程序

(新政策试行)

一、业务流程:

1. 生产:

第1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女职工(男职工配偶)怀孕五个月内将相关材料(见下二)交给所在单位专管员,由专管员到市医保中心三楼生育科办理。 第2步: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持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卡、《生育保险登记卡》到市医保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产,住院期间直接按规定报销费用。

第3步:申请领取围产保健费和生育津贴。生产后四个月内将相关材料(见下四)交给专管员,由专管员递交生育科。

第4步:领取围产保健费和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由专管员到医保中心二楼财务一科统一领取。

2. 计划生育手术:

第1步:参保女职工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原件到市医保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期间或在门诊直接按规定报销费用。

第2步:申请领取津贴。手术后四个月内将报销材料(见下四)交给专管员,由专管员递交生育科。

第3步:领取津贴。审核通过后,由专管员到医保中心二楼财务一科统一领取。 备注:①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超过支付标准和按项目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及其他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②因特殊原因延后报销的、符合郑政【2010】3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因急诊在外地非定点医院生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将相关材料(见下三)交专管员,由专管员到医保中心生育科申请手工报销。

二、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时间及所需材料:

1. 办理时间:每月20日—30日(工作日)

2. 所需材料:①女职工: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彩色照片1张、医疗保险卡。

②男职工配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合影1张、男职工医疗保险卡、男职工单位和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

备注:超过五个月(20周)未办理者需单位加开证明(解释未及时办理的原因)。情况特殊者(如连续缴费不足一年,缴费中断等)需提供养老统筹单、劳动合同等。生育二胎另需双方单位计生办出具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说明详细原因),并提交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证明。

三、生产、计划生育手术手工报销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1. 送材料时间:每月20日—30日(工作日)

2. 所需材料:

⑴ 生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①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首次病程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②结账凭据;③费用明细单;④出院证;⑤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⑦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卡;⑧《生育保险登记卡》。

⑵ 流产/引产:①单位计生办证明(说明婚育史、流产原因、采取何种节育措施、是否符合计生政策,盖计生章有效);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③结算发票;④女职工本人医疗保险卡;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超声诊断报告;⑦门诊报销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首次病程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出院证、诊断证明; ⑧特殊情况者(已有子女且无二胎准生证等情况)需提交节育措施医学证明。

⑶ 上环、取环:①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③结算发票;④医疗保险卡。

备注:因急诊在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引产,报销必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引产不予报销。符合郑政【2010】32号文件第十五条所规定的情况,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等。以上手工报销含围产保健和生育津贴的报销和申领,无需再次申报。所有发票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四、报销围产期保健费和申领生育津贴时间及所需材料:

1. 送材料时间:2011年1月-6月(过渡期):每月25—30日工作日 2011年7月以后:每月15—25日工作日

2. 所需材料:①生产:《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首次病程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②计划生育手术:同本管理程序第三项第2条。

五、领取围产期保健费和申领生育津贴时间及所需材料:

1. 领取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18日—22日(工作日)

2. 所需材料:请咨询医保中心财务一科特别提醒: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递送材料、领取报销费用和津贴的业务均由各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专管员以医保中心登记的为准。本险种与居民医保生育保险不能同时享受。 地址: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向南100米 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三楼


相关内容

  •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问题浅析
  •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问题浅析 摘要 本文对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含义作出解释,并探讨了我国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必要性,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物品",有利于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落实农业产业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在此基础上又分析了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然后提 ...

  • 美国农业保险政策新动向及其启示_赵长保
  • 美国农业保险政策新动向及其启示 □赵长保 李伟毅 * * 在农内容提要:美国农业保险政策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构建了系统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 业支持保护政策框架中的地位日益凸显.通过分析美国农业保险政策的发展历程与最新趋势,并对中美农业的产业基础和经营主体.政府的农业保险管理体制与实施机制.政府支持农 ...

  • 新时期中国人口政策研究综述_汤兆云
  • 第23卷第1期 2004年2月 怀化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 AIHUA UN IVERSITY Vol 23 No 1 Feb . 2004 新时期中国人口政策研究综述 汤兆云 (华侨大学人文社科系, 福建泉州362011) 摘 要:目前, 学术界对人口政策涉及的许多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 ...

  • 广西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宣传问答
  • 广西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宣传问答 1.什么是全面两孩政策?为什么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答: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全面两孩政策,即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两孩 ...

  •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问题的思考
  • 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问题的思考 农业保险是专门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2007年,中央财政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作为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措施在全国六个省区进行试点,新疆省是试点省之一,博州于2007年开始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 ...

  • 建国以来我国人口政策回顾与现行人口政策分析
  • 建国以来我国人口政策回顾与现行人口政策分析 作者:邹颖洁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06期 摘 要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一定要顺应人口形势转变的需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我国现行人口政策是建国以来人口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本文拟从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历史 ...

  • 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人口逆淘汰?
  • 作者:尹银邬沧萍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3年03期 所谓人口逆淘汰,是指在人口再生产过程中,高素质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降低,低素质人口比例增大的一种人口再生产现象或模式."人口逆淘汰"在中国是于20世纪80年代末被提出来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否使中国处于一个人口逆淘汰的过程中,或者说 ...

  • 从公民的生育权看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 摘 要: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该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公民的生育权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密切相关,但在实践中,公民的生育权往往受到侵犯而得不到保护,通过对生育权和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分析,提出完善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公民生育权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 ...

  • 计划生育政策知识
  • 目录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计划生育新政策2014 计划生育政策发展 单独二胎新政策 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证明 ∙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 计划生育证明格式 ∙ 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 计划生育人流注意什么 ∙ 计划生育意外保险 2015计划生育新政策 ...

  • 公共政策环境:建国以来我国人口生育政策变迁及其环境2
  • 建国以来我国人口生育政策变迁及其环境动因分析 生育政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从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资源的.生态环境的综合战略利益出发,同时考虑到大多数群众的接受程度,对其人口的生育行为所采取的政府态度. 中国人口生育政策的历史演变 1949-1953年:鼓励生育政策. 1954-1959年:政策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