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修订稿)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是保障教育培训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为适应中心(学院)事业发展和教学教研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山东邮政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最近几年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对原《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一、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山东邮政事业发展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加强专业教学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利于创新提高、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结构优化、业务精通、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教师队伍的组成
1、专职教师:与中心(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在专职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员工。
2、兼职教师:在中心(学院)一般管理岗位及更高层次岗位工作,并兼职承担部分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
1. 教师队伍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专职教师要具
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凡3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没有取得硕士学位的要限期达到。专职教师必须成为教师中的骨干,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凡知识老化或不能完成规定教学任务者要转岗使用或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2. 专职教师在合同用工转招中有优先权。在学院用工转招为合同B和合同A类用工工作中,适度向教师队伍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转招专职教师。
3. 建立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中心(学院)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教师所在部室负责具体培养日常工作,坚持新老教师帮带制度。(具体见附件:《山东通信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4. 根据中心“6+1”监控模式的统一要求,所有教师接受教学质量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培训部负责实施,坚持每周一次抽查听课制度,坚持所有培训班和成教面授辅导结束之后的教学评价制度,坚持日校学生每月教学评价制度。对在教学评价中得分偏低的教师由所在部室领导进行警示性谈话。
5. 鼓励教师各展所长,成为学科带头人和本研究领域专家。根据教师专业知识和发展潜力,成立邮政金融、邮政营业、管理、营销自学考试五个教研组,教研组组长的各项奖励和待遇参照科员标准执行。使骨干教师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中有所侧重,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开展多层次的教学研究。鼓励有条件的教师向一专多能型方向发展。
6. 坚持教师岗位学习制度。鼓励教师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与优秀省级内训师的双向交流,为教师岗位提升创造良好条件;组织教学水平高、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参加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各种进修培训;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确保专职教师每年有不少于15天时间到基层调研,兼职教师不少于7天。
7. 大力提高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加强图书资料室建设和教师微机配置,确保教师用微机和其他设备能够满足教学、研究和远程课件制作需要。新聘任教师配备教学用笔记本电脑,单位一次性给予2500元现金补贴。
四、加强对教师队伍的考核与激励
进一步明确教师在中心(学院)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教师成长成才创造优良的环境,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保持和促进教师队伍稳定和发展。加强对教师的考核与管理,结合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将教学考核评价结果及时向相关教师反馈。对教学质量差、学员意见大的教师要及时督促其改进,不能达到要求的要转岗或解聘。改革分配制度,健全奖励制度。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与教学质量和授课时数挂钩,适当拉开差距,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1.落实教师职称评聘相关政策,逐步建立教师分层级制度,完善教师职业生涯规划。
2. 确定不同层次授课课时费标准。通信学院自考实践考核课程、岗前培训班、复退军人培训等相应层次培训班课时费标准为理论讲授课18元/课时,上机操作课课时费按照0.7系数计算,周末上课课时费按照1.2系数计算。高函远程辅导、通信学院自考统考课程、营销员、支局长、新入局大学生培训等相应层次课时费按照2.0系数计算,县局长及以上层次的培训课时费标准按省公司有关标准执行。其中通信学院自考课程及格率如低于60%,课时费按50%比例发放;其他类型的授课如培训效果评价得分低于90分,课时费按50%比例发放。
3. 针对专兼职教师设定不同的最低课时标准。兼职教师每年不少于80课时,承担管理职责的专职教师,包括教研组长、岗前培训管理、培训班策划、通信学院教务管理、网络学院管理等职责的老师每年不少于400课时,其他专职教师每年不少于600课时。完不成最低课时标准的专兼职教师根据差额比例扣发第四季度领导班子奖。所有教师课时量在最低课时标准之内以及超出最低课时标准50%以内的部分,按正常标准发放讲课费,超出最低课时标准50%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发放讲课费。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领导同意,必须讲授的课程超过上述标准,课时费按正常标准发放。
4.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新课开发工作。整个教师队伍每年自主开发并且在全省性培训中推广使用的培训课时数不低于省公司要求。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新课开发工作,使新课开发工作成为贯穿全年的一项工作。除自学考试教研组外,其他四个教研组每组每年开发新课不少于12课时,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成立以中心领导为组长,各教学
部门领导为组员的新课评价小组,对当年度各教研组开发的新课进行全面评价。新课整体评价90分及以上的给予教研组每课时150元备课资料费,评价在90分以下课程给予每课时50元备课资料费,评价在85分以下的不发备课资料费。不能完成新课开发任务的教研组,扣发教研组长50%当季度领导班子奖,扣发教研组其他成员25%年终奖金。新课在下一年度的全省性培训班上被选用,并经学员综合评价在90分以上的,首次授课给予新课开发团队正常课时费10倍的奖励,后续的重复性授课按正常标准发放课时费;综合评价在90分以下的,按照正常标准发放课时费,停止安排该课程。
5. 所有专兼职教师参加每年的集团公司远程课件评选,每名教师每年上报不少于1门远程课件。远程课件制作采取主讲教师讲授和课件制作人员后期制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参与集团公司远程课件评优并获奖的,按照集团和省公司规定给予奖励,并参照《山东邮政远程培训课件开发管理办法》发放课件制作费。参与集团公司评优未获奖或者被网院山东省中心选用供全省邮政员工学习的,参照《山东邮政远程培训课件开发管理办法》发放课件制作费。省公司或集团公司立项开发的课件按照省公司和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6. 根据省公司《省级内训师管理办法》,结合中心(学院)实际情况,专职教师每年可报销500元专业教材、教辅费,兼职教师每年报销300元,其中集团内训师在此基础上增加100元。
7. 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推动学术水平提高。鼓励教师积极
开展面向企业应用的教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撰写和发表论文论著,凡在省级报刊发表不少于3000字研究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国家级报刊奖励3000元(第一作者)。
8. 鼓励教师送教下企。到省内各市县局授课,课时费统一按照1000元/天向市县局收取,交通食宿费用由培训主办单位承担。课时费全额上缴中心财务,由中心财务开具发票。教师本人按照自身内训师级别领取课时费。 鼓励教师参加省公司的各类巡讲活动,报酬按省公司标准领取。
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修订稿)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是保障教育培训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为适应中心(学院)事业发展和教学教研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山东邮政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最近几年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对原《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一、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山东邮政事业发展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加强专业教学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利于创新提高、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结构优化、业务精通、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教师队伍的组成
1、专职教师:与中心(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在专职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员工。
2、兼职教师:在中心(学院)一般管理岗位及更高层次岗位工作,并兼职承担部分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
1. 教师队伍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专职教师要具
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凡3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没有取得硕士学位的要限期达到。专职教师必须成为教师中的骨干,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凡知识老化或不能完成规定教学任务者要转岗使用或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2. 专职教师在合同用工转招中有优先权。在学院用工转招为合同B和合同A类用工工作中,适度向教师队伍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转招专职教师。
3. 建立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中心(学院)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教师所在部室负责具体培养日常工作,坚持新老教师帮带制度。(具体见附件:《山东通信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4. 根据中心“6+1”监控模式的统一要求,所有教师接受教学质量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培训部负责实施,坚持每周一次抽查听课制度,坚持所有培训班和成教面授辅导结束之后的教学评价制度,坚持日校学生每月教学评价制度。对在教学评价中得分偏低的教师由所在部室领导进行警示性谈话。
5. 鼓励教师各展所长,成为学科带头人和本研究领域专家。根据教师专业知识和发展潜力,成立邮政金融、邮政营业、管理、营销自学考试五个教研组,教研组组长的各项奖励和待遇参照科员标准执行。使骨干教师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中有所侧重,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开展多层次的教学研究。鼓励有条件的教师向一专多能型方向发展。
6. 坚持教师岗位学习制度。鼓励教师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与优秀省级内训师的双向交流,为教师岗位提升创造良好条件;组织教学水平高、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参加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各种进修培训;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确保专职教师每年有不少于15天时间到基层调研,兼职教师不少于7天。
7. 大力提高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加强图书资料室建设和教师微机配置,确保教师用微机和其他设备能够满足教学、研究和远程课件制作需要。新聘任教师配备教学用笔记本电脑,单位一次性给予2500元现金补贴。
四、加强对教师队伍的考核与激励
进一步明确教师在中心(学院)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教师成长成才创造优良的环境,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保持和促进教师队伍稳定和发展。加强对教师的考核与管理,结合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将教学考核评价结果及时向相关教师反馈。对教学质量差、学员意见大的教师要及时督促其改进,不能达到要求的要转岗或解聘。改革分配制度,健全奖励制度。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与教学质量和授课时数挂钩,适当拉开差距,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1.落实教师职称评聘相关政策,逐步建立教师分层级制度,完善教师职业生涯规划。
2. 确定不同层次授课课时费标准。通信学院自考实践考核课程、岗前培训班、复退军人培训等相应层次培训班课时费标准为理论讲授课18元/课时,上机操作课课时费按照0.7系数计算,周末上课课时费按照1.2系数计算。高函远程辅导、通信学院自考统考课程、营销员、支局长、新入局大学生培训等相应层次课时费按照2.0系数计算,县局长及以上层次的培训课时费标准按省公司有关标准执行。其中通信学院自考课程及格率如低于60%,课时费按50%比例发放;其他类型的授课如培训效果评价得分低于90分,课时费按50%比例发放。
3. 针对专兼职教师设定不同的最低课时标准。兼职教师每年不少于80课时,承担管理职责的专职教师,包括教研组长、岗前培训管理、培训班策划、通信学院教务管理、网络学院管理等职责的老师每年不少于400课时,其他专职教师每年不少于600课时。完不成最低课时标准的专兼职教师根据差额比例扣发第四季度领导班子奖。所有教师课时量在最低课时标准之内以及超出最低课时标准50%以内的部分,按正常标准发放讲课费,超出最低课时标准50%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发放讲课费。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领导同意,必须讲授的课程超过上述标准,课时费按正常标准发放。
4.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新课开发工作。整个教师队伍每年自主开发并且在全省性培训中推广使用的培训课时数不低于省公司要求。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新课开发工作,使新课开发工作成为贯穿全年的一项工作。除自学考试教研组外,其他四个教研组每组每年开发新课不少于12课时,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成立以中心领导为组长,各教学
部门领导为组员的新课评价小组,对当年度各教研组开发的新课进行全面评价。新课整体评价90分及以上的给予教研组每课时150元备课资料费,评价在90分以下课程给予每课时50元备课资料费,评价在85分以下的不发备课资料费。不能完成新课开发任务的教研组,扣发教研组长50%当季度领导班子奖,扣发教研组其他成员25%年终奖金。新课在下一年度的全省性培训班上被选用,并经学员综合评价在90分以上的,首次授课给予新课开发团队正常课时费10倍的奖励,后续的重复性授课按正常标准发放课时费;综合评价在90分以下的,按照正常标准发放课时费,停止安排该课程。
5. 所有专兼职教师参加每年的集团公司远程课件评选,每名教师每年上报不少于1门远程课件。远程课件制作采取主讲教师讲授和课件制作人员后期制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参与集团公司远程课件评优并获奖的,按照集团和省公司规定给予奖励,并参照《山东邮政远程培训课件开发管理办法》发放课件制作费。参与集团公司评优未获奖或者被网院山东省中心选用供全省邮政员工学习的,参照《山东邮政远程培训课件开发管理办法》发放课件制作费。省公司或集团公司立项开发的课件按照省公司和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6. 根据省公司《省级内训师管理办法》,结合中心(学院)实际情况,专职教师每年可报销500元专业教材、教辅费,兼职教师每年报销300元,其中集团内训师在此基础上增加100元。
7. 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推动学术水平提高。鼓励教师积极
开展面向企业应用的教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撰写和发表论文论著,凡在省级报刊发表不少于3000字研究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国家级报刊奖励3000元(第一作者)。
8. 鼓励教师送教下企。到省内各市县局授课,课时费统一按照1000元/天向市县局收取,交通食宿费用由培训主办单位承担。课时费全额上缴中心财务,由中心财务开具发票。教师本人按照自身内训师级别领取课时费。 鼓励教师参加省公司的各类巡讲活动,报酬按省公司标准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