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协议
理财委托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接委托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订立委托理财协议如下:深圳地区以外的客户可通过传真方式签署协议
(1)客户资金安全保证:
1-1;为保证甲方投资资金安全,甲方所要委托理财的资金,在乙方没有提供可靠的金融监管投资企业为代表的情况下,如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做保证的情况下,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甲方有权不接受资金指定存放。
1-2;甲方可自行指定交易系统比较畅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银行等金融企业开设投资的个人交易帐户,或由乙方介绍到行业优势比较好的金融企业开设个人投资交易帐户。此条款可双方在委托前协议商定。
1-3;深圳地区以外的客户可通过传真方式签署协议,但需确认是甲方和乙方本人真实签字,以保障协议的真实性。
(2)委托理财资产情况:
甲方愿意把证券市场投资的资金委托给乙方代为操作,资产委托情况如下:
(甲方帐户:上海A 股东卡代码: ;上海B 股东卡代码: ;深圳A 股东卡代码: ;深圳B 股东卡代码: ;帐户股票总市值: 元;帐户可用资金: 元(大写: 整);帐户总资产: 元(大写: 整)。本次委托资金: 元(大写: )此处注明甲方符合利润分配第几条: )
(3)委托理财性质:甲方委托给予乙方的委托理财属于风险性理财,乙方不保证给予甲方每年固定的收益率,乙方不承担亏损风险。
(4)委托资金要求及利润分配标准:
在甲方委托给予乙方操作期间,帐户所产生利润部分,甲方愿意按照以下分配情况,给予乙方支付劳务佣金,并按照协议给予乙方支付劳务佣金所得。
4—1;甲方委托的总资金个人投资者必须50万元/人民币以上,机构投资者必须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2;甲方委托给予乙方操作的初始总资金(以签定协议内容和签定期限内为准)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总资金所产生利润部分,甲方将保留70%利润,给予乙方支付40%的劳务佣金;
4—3;甲方委托给予乙方操作的初始总资金(以签定协议内容和签定期限内为准)100万元/人民币以上—500万元/人民币以下,总资金所产生利润部分,甲方保留75%利润,给予乙方支付35%的劳务佣金;
4—4;甲方委托给予乙方操作的初始总资金(以签定协议内容和签定期限内为准)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总资金所产生利润部分,甲方保留80%利润,给予乙方支付30%的劳务佣金;
(注明:每次分配利润后,甲方所委托的帐户资金会不断出现新的数字变化,为保障甲方权益,每次分配后,乙方将做详细利润分配表格给予双方当面签定并约定支付时间,如甲方乙方因特殊情况未能当面签定,可通过传真等方式进行,但需确认是甲方和乙方本人真实签字)
(5)帐户管理费用
甲方委托给予乙方管理的交易帐户,甲方帐户资金属于合法法律保护范畴之内,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需给予乙方支付帐户管理费,帐户管理费为每年委托理财总资金的2%;甲方不需提前支付,但是必须在帐户产生利润第一次分配时,同劳务佣金一起支付给予乙方。
(6)签定期限:
为保证乙方有周全的操作计划及资金使用保障,每次签定至少为一年期限。
本次签定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7)保证条款:
5—1;在甲方委托理财给予乙方期限内,乙方所做的交易甲方不予干涉。为保证在签定期内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利更改证券交易密码;甲方应该尊重乙方的商业秘密及商业行为,并遵守乙方要求规避的行业操作准则。出于甲方的安全性考虑,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委托理财的任何情况。
5—2;在签定委托期限内,甲方所委托资金总额超出部分,即为乙方操作所产生的利润,当收益超过总资金10%的利润,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支付利润分配规定的劳务佣金,不需要规定固定的利润分配周期或者固定的收益金额,甲方不得提任何异议; 5—3;在乙方提出结算当天,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处于无风险保障,甲方所委托的交易帐户必须全部是可使用资金,帐户里不应保留未平仓股票或有价投资产品(有股票或投资产品就会有波动风险),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个人银行帐户给予乙方及时转帐,乙方在5天内未收到利润分配的个人劳务佣金资金的情况下,可不再进行帐户操作; 5—4;利润分配后,甲方和乙方应对帐户新的总资金进行统一核对,并双方当面签定
委托理财协议
理财委托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接委托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订立委托理财协议如下:深圳地区以外的客户可通过传真方式签署协议
(1)客户资金安全保证:
1-1;为保证甲方投资资金安全,甲方所要委托理财的资金,在乙方没有提供可靠的金融监管投资企业为代表的情况下,如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做保证的情况下,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甲方有权不接受资金指定存放。
1-2;甲方可自行指定交易系统比较畅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银行等金融企业开设投资的个人交易帐户,或由乙方介绍到行业优势比较好的金融企业开设个人投资交易帐户。此条款可双方在委托前协议商定。
1-3;深圳地区以外的客户可通过传真方式签署协议,但需确认是甲方和乙方本人真实签字,以保障协议的真实性。
(2)委托理财资产情况:
甲方愿意把证券市场投资的资金委托给乙方代为操作,资产委托情况如下:
(甲方帐户:上海A 股东卡代码: ;上海B 股东卡代码: ;深圳A 股东卡代码: ;深圳B 股东卡代码: ;帐户股票总市值: 元;帐户可用资金: 元(大写: 整);帐户总资产: 元(大写: 整)。本次委托资金: 元(大写: )此处注明甲方符合利润分配第几条: )
(3)委托理财性质:甲方委托给予乙方的委托理财属于风险性理财,乙方不保证给予甲方每年固定的收益率,乙方不承担亏损风险。
(4)委托资金要求及利润分配标准:
在甲方委托给予乙方操作期间,帐户所产生利润部分,甲方愿意按照以下分配情况,给予乙方支付劳务佣金,并按照协议给予乙方支付劳务佣金所得。
4—1;甲方委托的总资金个人投资者必须50万元/人民币以上,机构投资者必须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2;甲方委托给予乙方操作的初始总资金(以签定协议内容和签定期限内为准)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总资金所产生利润部分,甲方将保留70%利润,给予乙方支付40%的劳务佣金;
4—3;甲方委托给予乙方操作的初始总资金(以签定协议内容和签定期限内为准)100万元/人民币以上—500万元/人民币以下,总资金所产生利润部分,甲方保留75%利润,给予乙方支付35%的劳务佣金;
4—4;甲方委托给予乙方操作的初始总资金(以签定协议内容和签定期限内为准)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总资金所产生利润部分,甲方保留80%利润,给予乙方支付30%的劳务佣金;
(注明:每次分配利润后,甲方所委托的帐户资金会不断出现新的数字变化,为保障甲方权益,每次分配后,乙方将做详细利润分配表格给予双方当面签定并约定支付时间,如甲方乙方因特殊情况未能当面签定,可通过传真等方式进行,但需确认是甲方和乙方本人真实签字)
(5)帐户管理费用
甲方委托给予乙方管理的交易帐户,甲方帐户资金属于合法法律保护范畴之内,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需给予乙方支付帐户管理费,帐户管理费为每年委托理财总资金的2%;甲方不需提前支付,但是必须在帐户产生利润第一次分配时,同劳务佣金一起支付给予乙方。
(6)签定期限:
为保证乙方有周全的操作计划及资金使用保障,每次签定至少为一年期限。
本次签定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7)保证条款:
5—1;在甲方委托理财给予乙方期限内,乙方所做的交易甲方不予干涉。为保证在签定期内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利更改证券交易密码;甲方应该尊重乙方的商业秘密及商业行为,并遵守乙方要求规避的行业操作准则。出于甲方的安全性考虑,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委托理财的任何情况。
5—2;在签定委托期限内,甲方所委托资金总额超出部分,即为乙方操作所产生的利润,当收益超过总资金10%的利润,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支付利润分配规定的劳务佣金,不需要规定固定的利润分配周期或者固定的收益金额,甲方不得提任何异议; 5—3;在乙方提出结算当天,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处于无风险保障,甲方所委托的交易帐户必须全部是可使用资金,帐户里不应保留未平仓股票或有价投资产品(有股票或投资产品就会有波动风险),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个人银行帐户给予乙方及时转帐,乙方在5天内未收到利润分配的个人劳务佣金资金的情况下,可不再进行帐户操作; 5—4;利润分配后,甲方和乙方应对帐户新的总资金进行统一核对,并双方当面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