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

一、化解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思路和对策

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矛盾纠纷,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发展先稳定。对待农村中的矛盾,应该“宜疏不宜堵、宜化解不宜激化”。除了严厉打击非法上访外,我们应千方百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疏导化解矛盾。

(一)完善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加强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的组织建设。强化县(区)、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和乡、村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建设,积极创新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方法,明确矛盾纠纷的调解原则,设立规范、灵活、高效的调解程序。

2、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排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按照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三位一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形成以司法所为龙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结合基层法庭的“诉前调解”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

3、加强农村基层村组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全面提高矛盾纠纷调解者的能力和素质。

(二)延伸调解工作领域,搭建调解工作新平台

1、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联动。实践中,许多农村矛盾纠纷涉及到多个法人或自然人,单靠一个部门调解很难得以根本的解决问题,这些民间纠纷的内容和形式均比较复杂,难以短时间了断,调解结果很难达到双方当事人满意。

2、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和诉讼成本,减少司法成本。

(三)引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才参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调解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最大障碍是现有人员素质无法胜任法律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面对大量新型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我们应当引入律师、公证、法援等法律专业人才参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三个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一是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有效解决纠纷的正当合法途径,最大限度地缓解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控制了事态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既减轻了政府的工作压力,为党委政府分忧,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优化和完善了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结构,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四)坚持因人施策,积极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成因错综复杂,处置工作必须讲究工作方法,针对不同性质问题,区别对待。

(五)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关键的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我国现阶段,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养老保险、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是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善于用经济方法处理解决农村矛盾纠纷。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多种多样,其中由利益纠纷引发的矛盾占比重最大。因为,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导致不同的群体之间存在不同的利益追求,也导致各群体之间利益冲突,要解决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就应从利益角度入手,更多地运用经济方法、手段来解决。如果只用说服、宣传、教育的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就已经过时了,收不到良好的效果。

(七)善于从决策入手,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在实践中,一些矛盾纠纷的发生,往往与政策、决议制定时考虑不周,没有做详细周密的调查有关。每项政策、决议出台前必须要经过充分细致的调研,倾听百姓的呼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再集体决策,出台政策、决议。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决策、决定失误引发的矛盾冲突。

二、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

(一)心存公道,为政以德。原总理朱镕基引用明朝清廉刚正的山东巡抚年富的治国名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唐太宗李世民对官员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公道正派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必备素质。

(二)依法依规调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合理计算当事人应得的赔偿金额。

(三)当事人激动时,不能马上调解,先要平静当事人的情绪,然后再调解。

(四)同情当事人的处境。一句话可以激发矛盾,一句话也可以缓和矛盾,中国有一句俗语:良言美语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句话这么说:难怪你会这么想,换了是我遇到这种事情也会这么想的。

(五)尊重对方的意见,避免与当事人争论。争论没有例外,它只能使对方更相信自己想法绝对正确。争论不能化解矛盾,只能使矛盾更加激化,你能将对方驳倒,输的对方自尊心受损,必然愤怒不已,他听不进你的任何话,视你为仇敌。唯有机智抚慰和设身处地为他着想,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六)不要激起当事人过高欲望。尽量要压低他和家人的欲望。欲望之火点燃容易,平息困难。

(七)对负责侵权的一方,依法把赔偿金额算足,让他有一定心理压力。比如护理费2013年江西省定的标准是60-100元一天,那对侵权的一方计算就是100元/天。

(八)重视民间力量。民间有许许多多的高手,我们在遇到难题时要寻求民间的帮助或者通过当事人的其朋好友做工作,解决问题来的快一点、顺一点。

(九)分别询问,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矛盾的双方往往都对对方怀有敌意,不可能在公开场合露底牌,分别谈话掌握对方的真实想法,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慢慢拉拢差距,双方比较接近时,在召集双方到一起调解,才能解决问题。

(十)找准双方当事人家中有决定权的人。如果没找准家中有决定的人,那你做的努力可能前功尽弃。

一、化解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思路和对策

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矛盾纠纷,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发展先稳定。对待农村中的矛盾,应该“宜疏不宜堵、宜化解不宜激化”。除了严厉打击非法上访外,我们应千方百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疏导化解矛盾。

(一)完善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加强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的组织建设。强化县(区)、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和乡、村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建设,积极创新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方法,明确矛盾纠纷的调解原则,设立规范、灵活、高效的调解程序。

2、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排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按照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三位一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形成以司法所为龙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结合基层法庭的“诉前调解”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

3、加强农村基层村组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全面提高矛盾纠纷调解者的能力和素质。

(二)延伸调解工作领域,搭建调解工作新平台

1、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联动。实践中,许多农村矛盾纠纷涉及到多个法人或自然人,单靠一个部门调解很难得以根本的解决问题,这些民间纠纷的内容和形式均比较复杂,难以短时间了断,调解结果很难达到双方当事人满意。

2、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和诉讼成本,减少司法成本。

(三)引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才参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调解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最大障碍是现有人员素质无法胜任法律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面对大量新型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我们应当引入律师、公证、法援等法律专业人才参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三个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一是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有效解决纠纷的正当合法途径,最大限度地缓解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控制了事态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既减轻了政府的工作压力,为党委政府分忧,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优化和完善了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结构,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四)坚持因人施策,积极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成因错综复杂,处置工作必须讲究工作方法,针对不同性质问题,区别对待。

(五)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关键的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我国现阶段,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养老保险、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是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善于用经济方法处理解决农村矛盾纠纷。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多种多样,其中由利益纠纷引发的矛盾占比重最大。因为,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导致不同的群体之间存在不同的利益追求,也导致各群体之间利益冲突,要解决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就应从利益角度入手,更多地运用经济方法、手段来解决。如果只用说服、宣传、教育的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就已经过时了,收不到良好的效果。

(七)善于从决策入手,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在实践中,一些矛盾纠纷的发生,往往与政策、决议制定时考虑不周,没有做详细周密的调查有关。每项政策、决议出台前必须要经过充分细致的调研,倾听百姓的呼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再集体决策,出台政策、决议。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决策、决定失误引发的矛盾冲突。

二、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

(一)心存公道,为政以德。原总理朱镕基引用明朝清廉刚正的山东巡抚年富的治国名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唐太宗李世民对官员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公道正派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必备素质。

(二)依法依规调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合理计算当事人应得的赔偿金额。

(三)当事人激动时,不能马上调解,先要平静当事人的情绪,然后再调解。

(四)同情当事人的处境。一句话可以激发矛盾,一句话也可以缓和矛盾,中国有一句俗语:良言美语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句话这么说:难怪你会这么想,换了是我遇到这种事情也会这么想的。

(五)尊重对方的意见,避免与当事人争论。争论没有例外,它只能使对方更相信自己想法绝对正确。争论不能化解矛盾,只能使矛盾更加激化,你能将对方驳倒,输的对方自尊心受损,必然愤怒不已,他听不进你的任何话,视你为仇敌。唯有机智抚慰和设身处地为他着想,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六)不要激起当事人过高欲望。尽量要压低他和家人的欲望。欲望之火点燃容易,平息困难。

(七)对负责侵权的一方,依法把赔偿金额算足,让他有一定心理压力。比如护理费2013年江西省定的标准是60-100元一天,那对侵权的一方计算就是100元/天。

(八)重视民间力量。民间有许许多多的高手,我们在遇到难题时要寻求民间的帮助或者通过当事人的其朋好友做工作,解决问题来的快一点、顺一点。

(九)分别询问,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矛盾的双方往往都对对方怀有敌意,不可能在公开场合露底牌,分别谈话掌握对方的真实想法,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慢慢拉拢差距,双方比较接近时,在召集双方到一起调解,才能解决问题。

(十)找准双方当事人家中有决定权的人。如果没找准家中有决定的人,那你做的努力可能前功尽弃。


相关内容

  • 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 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2636次 更新时间:2013-8-14 14:46:38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各种利益格局出现新的发展态势,人们的思想观念已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也更加突显.特别是广大农村,由于国家农业税的取消,农村种粮补贴.良种补 ...

  • 村级调解员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
  • 村级调解员培训班动员讲话 -- 同志们: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镇村级调解员培训班,目的就是要通过培训,使村级调解员学习.了解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掌握工作方法和调解技巧.做到依法调解,有效调解,从而把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 ...

  • 乡司法所半年工作总结
  • 今年上半年,大西湾乡司法所认真落实县司法局年初工作会议精神,以年初《司法工作责任状》为目标,把握高局长在会议上讲话的重点,及时向党委领导汇报,力争达到领导的工作支持,分解任务目标,完善各项制度,,加大依法治乡、治村力度,加大摸排调处矛盾纠纷力度,加强青少年教育管理,重视重点场所管理,使全乡社会治安保 ...

  •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施方案
  • ***乡镇(街道) 各村.乡属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搞好我乡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特制定本方案,望遵照执行. 一.联席会议制度 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三个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 ...

  • 农村纠纷调解技巧交流
  • 具有方便.快捷.灵活之效能,农村民事调解是适合农村特色化解矛盾的主要手段.对于维护邻里和睦.社会稳定具有相当重要的正面作用.如何把民事调解工作做到当事人的心坎上,就应掌握民事调解中的技巧,将一定的调解技巧妥善的应用于调解前.调解中.调解后中去,使之起到推波助澜.鼓风杨波的特殊作用.笔者就农村民事调解 ...

  •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卷(县乡)
  •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卷(县乡) 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 ...

  • 做好群众工作的材料
  • 党的执政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把群众的工作做好,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是否巩固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 ...

  • 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 当前,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自杀.群体性上访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为深入剖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效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近日,我们 ...

  • 新农村建设调查与思考
  • 中共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这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十一五"规划的重要部署.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职责,是调处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促进和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