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或将立法禁止广场舞扰民课件.

广州或将立法禁止广场舞扰民 预计明年年底前可正式出台

立法禁扰民舞,考验公共空间管理

广场舞制造的噪声饱受诟病,成为“全国现象”。12日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流花湖公园、越秀公园,为《广州市公园条例》立法进行调研,《条例》拟规定公园内临近学校、医院、居民楼、机关办公大楼等区域禁止开展喧闹的健身、娱乐活动,预计明年年底前可正式出台。

公园本是游玩、娱乐的休闲场所,按说在公园里唱唱歌、跳跳舞,本身也无可厚非,毕竟作为公共场所,谁都没有权利禁止别人的正常活动。但一旦公园里的“广场舞”噪音过大,成了“扰民舞”,影响到其他人的休闲权,那就另当别论了。不久前,美国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内,一支华人舞蹈队在排练时被周边居民投诉音乐扰民,带头者被警方逮捕并上了法庭,就是个例证。

其实针对噪音扰民的现象,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则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可处以罚款;上海市拟规定,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在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等公共场所,不得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深圳更是准备将相关规定细化到“公园活动不可超过65分贝噪音”的地步。

因而,广州市人大拟立法,为公园广场舞划出禁区,既是对相关法规的进一步配套性细化,也明确了公园广场舞扰民的执法者,为管理广场舞扰民现象提供了法律依据,当是个进步。立法之后,相应的行为就会得到规范,少数人健身休闲的需求可以到“非禁区”得到满足,大多数人的安静权则得到了保障。说起来,噪音扰民的问题也不是解决不了,每年高考期间,一切噪音扰民都自觉不自觉地停止,整个社会都进入一个安静状态。高考期间能做到,为什么平时就做不到呢?

不过,即便是立法了,也面临着如何管理公共空间的追问:

其一,目前最大问题并不是有没有法律规定,而是有了之后能否真正得到执行。以公园立法禁止广场舞扰民为例,多数参与者都是中老年人,面对他们的健身需求,执法者真能禁得住吗?值得担忧。

其二,罚款禁止公园噪音扰民只是“堵”,但如何提供一个既不扰民、又能让老人健身休闲的公共场所,恐怕还需要在“疏”上多想想办法。增加全民健身的投入,提供免费的室内运动场所,从而减少健身者在露天公共场所播放音乐扰民的机会,需要政府多思量。

其三,公园广场舞扰民有法可依了,可是小区楼下、居民楼附近广场的“扰民舞”又该如何管理呢?严格说来,居民区楼下以及附近广场的“扰民舞”更甚,由此带来的冲突也更多。前不久,汉口中央嘉园小区广场上,楼上住户不堪噪音长期干扰,泼粪泄愤;北京昌平一小区,56岁的施某嫌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过大影响了自己休息,数次交涉未果后,拿出猎枪朝天鸣枪,并放出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这些事例都对有关部门提了个醒,公园广场舞扰民要管,居民区楼下、公共广场的“扰民舞”更要管。这对如何管理好公共空间也是一个考验。 广州拟对噪音采取限音量等措施 考虑授权公园开罚

考虑通过授权让公园开罚

这些规定必须有操作性?陈小清坦言,执行起来确实存在困难,最大难题是谁来执法?按相关规定,公园噪音等生活噪音应归公安部门管理,但公园管理机构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没有执法权。陈小清说,可考虑通过法规授权的形式,把管理和处罚权授予公园。

能否进行这样的授权呢?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市法制办已作研究论证,认为可通过委托的方式赋予公园管理机构一定的行政处罚权。理由是赋予公园

管理机构行政处罚权,有利于及时制止破坏公园景观和秩序的违法行为,只靠劝阻或者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管理力度太弱。

如果对广场舞等噪音处罚会引起一些老年人有意见吗?陈小清强调,立法后要严格执行,不能有法不依。“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宣传教育,但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了解,但是不了解不代表不能处罚,一开始可警告,再不执行就应处罚。”

四限噪音

限音量:在公园内开展活动不得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限时段: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为禁止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健身、娱乐等活动的时段。

限区域:通过功能分区划定专门的健身娱乐区域,临近学校、医院、居民区、办公场所等的公园场地划为安静休憩区。

限设备:限制扬声设备和乐器等的使用。

“广场舞噪音

也要管一管”

“不只是公园有广场舞,现在好多市民广场、街心小花园都有唱歌跳舞的,高音喇叭震天响,能不能也管一管?”昨日人大代表视察过程中,还有市民也提到了公园外的歌舞人群放喇叭扰民的问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也曾撰文抨击:“这些年,广州和其他各地城市一样,广场舞也是遍地开花,伴随而来的是由此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无节制的广场舞,长期被放任的广场舞,正在演变成一种社会公害。”

公园还是专门的休闲娱乐场所,离居民区尚有一定距离,公园内唱歌跳舞的噪音尚且引起投诉,市区内的广场舞就更不用说。在采访中记者获悉有市民不堪其扰,神经衰弱、烦躁无比,甚至想砸烂那些高音喇叭。

在公共场所歌舞是市民权利,但应以不干扰他人为前提。现在《广州市公园条例》进入立法程序,将对公园噪音有限制规定。如果这个地方性法规生效实施探索出经验,或将可以为其他场所的“降噪”提供借鉴。

广州:公园唱歌跳舞扰民最高罚1000元

禁建会所向“吃喝公园”说不,公园里噪音扰民可处1000元罚款,四类公园禁止带宠物进入„„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发布《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下简称《草案》),并围绕草案召开座谈会。即日起至10月15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

公园里乱用音箱最高罚1000元

爱在公园里活动的市民要注意了,以后健身娱乐产生噪音可能会被罚款。《草案》规定,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将临近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需要安静氛围场所的公园场地划为安静休憩区,不得进行喧闹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在安静休憩区进行喧闹的健身、娱乐等活动的,以及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在公园内使用音箱、扩音器等扬声设备和管乐器、敲击乐器等设备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禁止在纪念性公园的主要纪念区域开展健身、娱乐活动,违者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类公园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草案》规定, 除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使用的轮椅车和儿童推车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园。车辆未经允许入园或经允许进入公园内却不按规定行驶和停放的,可处100元罚款。

此外, 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禁止携带宠物进入,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扶助犬除外。携带犬只进入宠物禁入公园的,按养犬管理规定处理,可处50元至200元罚款。

目前广州共有238个公园(不含森林公园),哪些公园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尚不得而知。据悉,公园的分类将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名目方式向社会公布。 园内高档消费场所限期拆

一直以来,公园内一些高档消费场所为市民诟病。为防止公园沦为“吃喝公园”,《草案》禁止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建设会所、酒吧、高档餐馆、夜总会、酒店、宾馆等不符合公园功能或者有碍公园景观的设施,禁止将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改建为营利性服务设施,并要求不符合规定的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或者整改。

“公园内的小卖部等餐饮场所能给游园市民提供便利服务,《草案》给这些餐饮场所留下生存空间。”市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

广州“限噪令”规范广场舞或面临执行难等问题

对广场舞设“限”开“罚” 广州“限噪令”能带来安宁吗?

新华网广州11月15日电(记者 周强)广州拟出台《广州市公园条例》规范广场舞,其中有关“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限设备、开罚款”的部分条款引起关注。在人人都会变老,每家都有老人的社会里,广场舞日益勃兴,带给爱好者愉悦的同时,给周边居民带来的困扰也在持续发生:在北京、武汉、

成都等城市公共场所,一些不堪其扰的居民采取“鸣枪”“放藏獒”“泼粪”等过激行为驱散广场舞人群。

观察人士认为,广州的“限噪令”在立法初衷上值得肯定,但因为取证难、执法成本高,这项法规的落实可能大打折扣,而“以罚代管”是否真能带来安宁也值得怀疑。对“各据其理”的当事双方来说,也许需要的是更为人性的公共管理手段和方法。

广州拟出台“限噪令”规范广场舞 罚款最高达2000元

这份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牵头起草的条例拟从四个方面规定公园噪音控制措施:一是限音量,要求在公园内开展活动不得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二是限时段,明确要求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为禁止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时段,即使在公园管理机构划定的健身、娱乐区域也要公布限定的活动时间;三是限区域,即通过功能分区划定专门的健身娱乐区域与安静休憩区,在休憩区不能开展喧闹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四是限制扬声设备和乐器等设备的使用。

负责此次调研工作的广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陈小清表示,处罚将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该条例目前已经广州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核通过,将在近期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市人大。陈小清说:“接下来市人大还将组织大规模的调研,并在网上充分征求市民意见,条例预计于明年年底前正式出台。”

两难困境:有法执行难 无法投诉难

有法律人士表示,对噪音开罚需要专业人员到现场监测并出具证据,成本颇高,取证较难,落实困难,《广州市公园条例》是否会重蹈“初衷甚好、执行较难”的“禁烟令”覆辙呢?

“执行起来确实存在困难,最大难题是谁来执法?”陈小清坦言,按国家相关规定,公园噪音等生活噪音应归公安部门管理,而公园管理机构非国家行政机关,没有执法权,能否赋予公园管理机构行政处罚权尚在论证。

不少居民表示,广场舞已经成为影响他们正常生活的主要噪音来源,但政府部门如何介入处理,却让人感到头疼。有环保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各个职能部门对噪音的管理范围不同,环保部门管理的是施工噪声,公安部门管理社会噪声,城管部门则负责管理商业噪声,广场舞噪音属于公安部门管理范围。

“特别是住宅小区内的广场舞,更是让没有执法权的物业左右为难,城管亦无权限。”居住在广州猎德花园的刘女士表示,在实际执行中,相关职能部门常常将广场舞等噪声污染定义为民间纠纷,对产生的纠纷则采取调解的办法。她说:“无论是物业,还是社会工作者,还是当事双方均反映,这种劝导和说服的方式很难奏效。”

谨防“以罚代管” 呼吁公共管理及时“补位”

目前,全国广场舞友超过1亿人,主体人群是30岁—65岁中老年妇女。可以估计,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或许每个家庭都会有老人加入到广场舞人群中。伴随城市发展而来的广场舞无疑是一种文化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现象。 在广州颇具人气的人民公园、流花湖公园等市民公园,处处可见一群退休的中老年人扭起秧歌、跳起交谊舞,吹拉弹唱一个不落,颇具社交功能的广场舞正成为中老年人的主要业余爱好和健身方式。

随着网络舆情持续发酵,广场舞本身似乎已由“公益”变成“公害”。需要指出的是,广场舞本身何其无辜,其争议焦点主要在“噪音”的把控上。

观察人士指出,广州此举开“噪音罚款”先河,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谨防其他城市紧随其后,一旦“以罚代管”思维盛行,广场舞或在反对声中“散场”。

近几年来,城市建设飞速发展,一座座写字楼、一片片住宅区拔地而起,而事关全民娱乐健身的非商业性质的公共场所却严重“缺课”,可以说,难以满足群众娱乐需求的公益场地投入是广场舞扰民的根源。

对此,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会长杨丽丽建议,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者需要重视老年人的需求,合理开发、利用公共空间。另一方面,居民不被噪音干扰的权利也应当受到尊重,在空间有限的现状下,是协商让渡,还是制定公约,反映着公民的理性与公德,在愈发强调个人利益的大环境中,“换位思考”显得弥足珍贵。

广州或将立法禁止广场舞扰民 预计明年年底前可正式出台

立法禁扰民舞,考验公共空间管理

广场舞制造的噪声饱受诟病,成为“全国现象”。12日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流花湖公园、越秀公园,为《广州市公园条例》立法进行调研,《条例》拟规定公园内临近学校、医院、居民楼、机关办公大楼等区域禁止开展喧闹的健身、娱乐活动,预计明年年底前可正式出台。

公园本是游玩、娱乐的休闲场所,按说在公园里唱唱歌、跳跳舞,本身也无可厚非,毕竟作为公共场所,谁都没有权利禁止别人的正常活动。但一旦公园里的“广场舞”噪音过大,成了“扰民舞”,影响到其他人的休闲权,那就另当别论了。不久前,美国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内,一支华人舞蹈队在排练时被周边居民投诉音乐扰民,带头者被警方逮捕并上了法庭,就是个例证。

其实针对噪音扰民的现象,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则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可处以罚款;上海市拟规定,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在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等公共场所,不得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深圳更是准备将相关规定细化到“公园活动不可超过65分贝噪音”的地步。

因而,广州市人大拟立法,为公园广场舞划出禁区,既是对相关法规的进一步配套性细化,也明确了公园广场舞扰民的执法者,为管理广场舞扰民现象提供了法律依据,当是个进步。立法之后,相应的行为就会得到规范,少数人健身休闲的需求可以到“非禁区”得到满足,大多数人的安静权则得到了保障。说起来,噪音扰民的问题也不是解决不了,每年高考期间,一切噪音扰民都自觉不自觉地停止,整个社会都进入一个安静状态。高考期间能做到,为什么平时就做不到呢?

不过,即便是立法了,也面临着如何管理公共空间的追问:

其一,目前最大问题并不是有没有法律规定,而是有了之后能否真正得到执行。以公园立法禁止广场舞扰民为例,多数参与者都是中老年人,面对他们的健身需求,执法者真能禁得住吗?值得担忧。

其二,罚款禁止公园噪音扰民只是“堵”,但如何提供一个既不扰民、又能让老人健身休闲的公共场所,恐怕还需要在“疏”上多想想办法。增加全民健身的投入,提供免费的室内运动场所,从而减少健身者在露天公共场所播放音乐扰民的机会,需要政府多思量。

其三,公园广场舞扰民有法可依了,可是小区楼下、居民楼附近广场的“扰民舞”又该如何管理呢?严格说来,居民区楼下以及附近广场的“扰民舞”更甚,由此带来的冲突也更多。前不久,汉口中央嘉园小区广场上,楼上住户不堪噪音长期干扰,泼粪泄愤;北京昌平一小区,56岁的施某嫌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过大影响了自己休息,数次交涉未果后,拿出猎枪朝天鸣枪,并放出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这些事例都对有关部门提了个醒,公园广场舞扰民要管,居民区楼下、公共广场的“扰民舞”更要管。这对如何管理好公共空间也是一个考验。 广州拟对噪音采取限音量等措施 考虑授权公园开罚

考虑通过授权让公园开罚

这些规定必须有操作性?陈小清坦言,执行起来确实存在困难,最大难题是谁来执法?按相关规定,公园噪音等生活噪音应归公安部门管理,但公园管理机构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没有执法权。陈小清说,可考虑通过法规授权的形式,把管理和处罚权授予公园。

能否进行这样的授权呢?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市法制办已作研究论证,认为可通过委托的方式赋予公园管理机构一定的行政处罚权。理由是赋予公园

管理机构行政处罚权,有利于及时制止破坏公园景观和秩序的违法行为,只靠劝阻或者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管理力度太弱。

如果对广场舞等噪音处罚会引起一些老年人有意见吗?陈小清强调,立法后要严格执行,不能有法不依。“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宣传教育,但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了解,但是不了解不代表不能处罚,一开始可警告,再不执行就应处罚。”

四限噪音

限音量:在公园内开展活动不得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限时段: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为禁止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健身、娱乐等活动的时段。

限区域:通过功能分区划定专门的健身娱乐区域,临近学校、医院、居民区、办公场所等的公园场地划为安静休憩区。

限设备:限制扬声设备和乐器等的使用。

“广场舞噪音

也要管一管”

“不只是公园有广场舞,现在好多市民广场、街心小花园都有唱歌跳舞的,高音喇叭震天响,能不能也管一管?”昨日人大代表视察过程中,还有市民也提到了公园外的歌舞人群放喇叭扰民的问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也曾撰文抨击:“这些年,广州和其他各地城市一样,广场舞也是遍地开花,伴随而来的是由此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无节制的广场舞,长期被放任的广场舞,正在演变成一种社会公害。”

公园还是专门的休闲娱乐场所,离居民区尚有一定距离,公园内唱歌跳舞的噪音尚且引起投诉,市区内的广场舞就更不用说。在采访中记者获悉有市民不堪其扰,神经衰弱、烦躁无比,甚至想砸烂那些高音喇叭。

在公共场所歌舞是市民权利,但应以不干扰他人为前提。现在《广州市公园条例》进入立法程序,将对公园噪音有限制规定。如果这个地方性法规生效实施探索出经验,或将可以为其他场所的“降噪”提供借鉴。

广州:公园唱歌跳舞扰民最高罚1000元

禁建会所向“吃喝公园”说不,公园里噪音扰民可处1000元罚款,四类公园禁止带宠物进入„„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发布《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下简称《草案》),并围绕草案召开座谈会。即日起至10月15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

公园里乱用音箱最高罚1000元

爱在公园里活动的市民要注意了,以后健身娱乐产生噪音可能会被罚款。《草案》规定,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将临近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需要安静氛围场所的公园场地划为安静休憩区,不得进行喧闹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在安静休憩区进行喧闹的健身、娱乐等活动的,以及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在公园内使用音箱、扩音器等扬声设备和管乐器、敲击乐器等设备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禁止在纪念性公园的主要纪念区域开展健身、娱乐活动,违者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类公园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草案》规定, 除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使用的轮椅车和儿童推车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园。车辆未经允许入园或经允许进入公园内却不按规定行驶和停放的,可处100元罚款。

此外, 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禁止携带宠物进入,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扶助犬除外。携带犬只进入宠物禁入公园的,按养犬管理规定处理,可处50元至200元罚款。

目前广州共有238个公园(不含森林公园),哪些公园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尚不得而知。据悉,公园的分类将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名目方式向社会公布。 园内高档消费场所限期拆

一直以来,公园内一些高档消费场所为市民诟病。为防止公园沦为“吃喝公园”,《草案》禁止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建设会所、酒吧、高档餐馆、夜总会、酒店、宾馆等不符合公园功能或者有碍公园景观的设施,禁止将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改建为营利性服务设施,并要求不符合规定的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或者整改。

“公园内的小卖部等餐饮场所能给游园市民提供便利服务,《草案》给这些餐饮场所留下生存空间。”市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

广州“限噪令”规范广场舞或面临执行难等问题

对广场舞设“限”开“罚” 广州“限噪令”能带来安宁吗?

新华网广州11月15日电(记者 周强)广州拟出台《广州市公园条例》规范广场舞,其中有关“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限设备、开罚款”的部分条款引起关注。在人人都会变老,每家都有老人的社会里,广场舞日益勃兴,带给爱好者愉悦的同时,给周边居民带来的困扰也在持续发生:在北京、武汉、

成都等城市公共场所,一些不堪其扰的居民采取“鸣枪”“放藏獒”“泼粪”等过激行为驱散广场舞人群。

观察人士认为,广州的“限噪令”在立法初衷上值得肯定,但因为取证难、执法成本高,这项法规的落实可能大打折扣,而“以罚代管”是否真能带来安宁也值得怀疑。对“各据其理”的当事双方来说,也许需要的是更为人性的公共管理手段和方法。

广州拟出台“限噪令”规范广场舞 罚款最高达2000元

这份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牵头起草的条例拟从四个方面规定公园噪音控制措施:一是限音量,要求在公园内开展活动不得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二是限时段,明确要求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为禁止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时段,即使在公园管理机构划定的健身、娱乐区域也要公布限定的活动时间;三是限区域,即通过功能分区划定专门的健身娱乐区域与安静休憩区,在休憩区不能开展喧闹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四是限制扬声设备和乐器等设备的使用。

负责此次调研工作的广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陈小清表示,处罚将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执行。

该条例目前已经广州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核通过,将在近期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市人大。陈小清说:“接下来市人大还将组织大规模的调研,并在网上充分征求市民意见,条例预计于明年年底前正式出台。”

两难困境:有法执行难 无法投诉难

有法律人士表示,对噪音开罚需要专业人员到现场监测并出具证据,成本颇高,取证较难,落实困难,《广州市公园条例》是否会重蹈“初衷甚好、执行较难”的“禁烟令”覆辙呢?

“执行起来确实存在困难,最大难题是谁来执法?”陈小清坦言,按国家相关规定,公园噪音等生活噪音应归公安部门管理,而公园管理机构非国家行政机关,没有执法权,能否赋予公园管理机构行政处罚权尚在论证。

不少居民表示,广场舞已经成为影响他们正常生活的主要噪音来源,但政府部门如何介入处理,却让人感到头疼。有环保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各个职能部门对噪音的管理范围不同,环保部门管理的是施工噪声,公安部门管理社会噪声,城管部门则负责管理商业噪声,广场舞噪音属于公安部门管理范围。

“特别是住宅小区内的广场舞,更是让没有执法权的物业左右为难,城管亦无权限。”居住在广州猎德花园的刘女士表示,在实际执行中,相关职能部门常常将广场舞等噪声污染定义为民间纠纷,对产生的纠纷则采取调解的办法。她说:“无论是物业,还是社会工作者,还是当事双方均反映,这种劝导和说服的方式很难奏效。”

谨防“以罚代管” 呼吁公共管理及时“补位”

目前,全国广场舞友超过1亿人,主体人群是30岁—65岁中老年妇女。可以估计,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或许每个家庭都会有老人加入到广场舞人群中。伴随城市发展而来的广场舞无疑是一种文化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现象。 在广州颇具人气的人民公园、流花湖公园等市民公园,处处可见一群退休的中老年人扭起秧歌、跳起交谊舞,吹拉弹唱一个不落,颇具社交功能的广场舞正成为中老年人的主要业余爱好和健身方式。

随着网络舆情持续发酵,广场舞本身似乎已由“公益”变成“公害”。需要指出的是,广场舞本身何其无辜,其争议焦点主要在“噪音”的把控上。

观察人士指出,广州此举开“噪音罚款”先河,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谨防其他城市紧随其后,一旦“以罚代管”思维盛行,广场舞或在反对声中“散场”。

近几年来,城市建设飞速发展,一座座写字楼、一片片住宅区拔地而起,而事关全民娱乐健身的非商业性质的公共场所却严重“缺课”,可以说,难以满足群众娱乐需求的公益场地投入是广场舞扰民的根源。

对此,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会长杨丽丽建议,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者需要重视老年人的需求,合理开发、利用公共空间。另一方面,居民不被噪音干扰的权利也应当受到尊重,在空间有限的现状下,是协商让渡,还是制定公约,反映着公民的理性与公德,在愈发强调个人利益的大环境中,“换位思考”显得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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