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原则

2014年6月

贯彻“五个基本”,即: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遵循“十六字”总要求,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一是控制总量。发展党员要努力建设一支规范适度的党员队伍,有计划的发展。

二是优化结构。发展党员必须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使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更科学,更合理。

三是提高质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把保证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员条件接收党员,以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

四是发挥作用。要努力建设一支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落实“三个坚持”,即: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做到一个禁止、一个反对,即: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发展党员有哪些程序呢?在讲这个问题前,首先要搞清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入党申请人——凡符合《细则》第五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入党申请人”。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对于要求入党的人来说,这三者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志。

下面,讲发展党员的第一个阶段的工作: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在收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要做好哪些工作呢?

首先,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应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支委同申请人谈话。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公示。

其次、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

党支部应把有入党愿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写了申请书的人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以便对入党申请人申请入党的过程、递交的材料有一个清晰详细的记载。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人的自然情况;申请书以及递交日期;支部与其谈话情况及日期;申请人的思想汇报等。 (有不少单位是忽略了这一点,有的收了人家的申请书之后就放到一边去,有的甚至把人家的申请书都弄丢了,这些都是很不负责任的表现,凡是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或因为保管不妥而遗失有关资料的,都是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的,所以一定要慎重对待)

如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呢?

下面讲一下,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程序。

一是党员和群团组织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二是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期限7天。

三是由支委员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

四是党组织指定1-2名培养联系人。

注意,确定团员为积极分子,一般要以团组织推荐,要团组织写推荐意见。

3、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呢?

一是要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是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写好思想汇报(一般半年汇报一次)。

三是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根据《细则》的要求,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形成文字材料,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四是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撰写自传。

这个环节,据了解许多党支部都忽略了。

自传,是自述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文章。它是每名要求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书面汇报的一种形式。是组织上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必须具备的材料之一。对没有交自传的同志,党组织应在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最迟在列为发展对象前,通知其写好自传。自传一般应包括的内容:

一是写明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文化程度、现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家庭主要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和政治情况。

二是写明自己的历史。一般从小学写起,要写明何时、在何地读书;何时参加工作,在哪些单位工作过,担任的职务。前后时间应衔接,每段经历要提供证明人。参加过什么民主党派、进步团体、任何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等;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三是写明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重要部分。要写得具体透彻,使组织上能较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可分每个历史阶段,以及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分阶段、分项地写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5、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可以为培养和确立发展对象提供可靠的材料依据。

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等。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支部保管。

要注意的问题: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党支部填写,包括

基本情况部分,不能由申请人填写。②从申请人中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产生,党支部讨论确定,而且申请人应经过一定时间的观察、教育、考验,符合条件才可以确定。有的单位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马上就把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所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时候要重点看几个地方:①申请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②考察时间是否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每半年1次记录。 ③半年考察记录是否有两个培养人的签名。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发展对象”的含义和确定的程序。

前面也说过,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并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准备近期发展为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称作“发展对象”。这个过程同时也是确定发展的对象的程序。

2、确定入党介绍人

由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他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

《细则》第15条对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上级党委同意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后,要以支部为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细则》规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我们党是一个政治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目的是为了使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便于党组织掌握他们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知道他们的政治立场和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避免敌对分子、腐败分子和其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来。因此,任何忽视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或草率对待政治审查工作的方法,都是对党的建设不负责任的表现。

《细则》第16条规定:政治审查的内容主要是: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后要形成一份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的写法,可参考有关例文。

要注意政审综合材料最后一定要形成结论意见,支部对政审结果综合分析后,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政审材料应有两个政审人的签名、支部书记签名、有公章的要加盖公章。

4、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各单位可选择参加工委每年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但是要强调一点,就是必须是参加发展前的近期的培训,最放宽的时间是2~3年,如果已经培训时间长了,就应该重新参加培训。没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细则》第17条有明确规定的。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党支部有哪些主要工作呢?

1、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具备了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时,党支部要把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资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上报的材料主要有6份: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②入党申请书、③政审综合报告、④个人自传、⑤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卷或成绩证明、(6)党员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上级党组织审查通过,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党委审查意见栏”填写“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及盖章后,就可以把《入党志愿书》和上报的这6份材料发给党支部继续履行后面的手续。

2、公示。

按照规定,支部在发《入党志愿书》给申请人填写前,要先进行公示,并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公示的格式可参考五榜公示制。

3、填写《入党志愿书》

公示7天后,如果没有收到影响申请人入党的问题反映后,支部发志愿书给申请人本人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注意《入党志愿书》不能涂改、不留空白。(没有的就写“无”。)

4、召开支部大会,填写支部决议。

支部委员会经过严格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后,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两个具体问题需要把握:一是参加人数,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二是票决,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统一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的决议,是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写法可参考有关资料。

5、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通过并填好支部决议后,把以下7份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②入党申请书、③政审综合报告、④个人自传、⑤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卷或成绩证明、⑥《入党志愿书》、⑦吸收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细则》第23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6、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细则》第24条规定: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7、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细则》第25条规定: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细则》第26条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有个别单位开完支部会就以为所有程序都走完了,等1年以后办转正手续时才发现犯了严

重错误。)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因此,支部报批以后,如果党组织不及时审批,就等于缩短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审批时间拖长,不利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在一定意义上也就失去了预备期的作用。所以,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的审批结果后需尽快做好的工作:

①通知本人并与其谈话,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过组织生活。 ②做好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工作。

③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细则》第三十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应该注意的是:宣誓是一次庄严的、生动实际的党的观念教育,是必要程序。应放在上级审批之后,时间不易过长。但是,不是说每发展一个党员就举行一次,可以集中每年举行1次。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组织,也可由党支部组织。党小组不能组织宣誓。宣誓会场要庄重、简朴、整洁。不论在什么地方举行宣誓仪式,必须悬挂党旗。可以加“入党宣誓大会”横标。

《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是不能提前转正的。有的单位预备期还没有满就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是预备期满之后才能讨论。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是把住党员队伍“入口”关的最后一个环节。党支部必须把它与接收预备党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不能草率了事。主要有以下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应主动、及时地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这个也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如本人无及时提出,党组织要进行启发和教育、及时提醒他们,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这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观念和组织观念教育和考察的重要内容。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组织提醒本人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到期前后,介绍人应及时报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支部提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把群众意见作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如果不是本单位发展的,如刚毕业或外单位调入的,还要向学校或者原单位了解其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后那段时间的表现,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转正的依据。)

4、支委会审查。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前要公示7天,并填写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6、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表决形式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7、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召开后,支委会要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中,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连同转正申请、预备期的考察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告单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也必须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发展党员的最后一个工作环节就是: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从整个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个申请——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组织吸收为预备党员——组织同意转为正式党员。每一个阶段的工作都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大家要熟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同时,我建议你们单位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登记督办制度,要有一个工作台帐,清晰记载每一个工作阶段的时间和内容,同时要妥善保管好有关资料。有条件的,可利用局域网等电子信息手段,设置工作提醒、督办功能,按照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醒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原则

2014年6月

贯彻“五个基本”,即: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遵循“十六字”总要求,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一是控制总量。发展党员要努力建设一支规范适度的党员队伍,有计划的发展。

二是优化结构。发展党员必须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使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更科学,更合理。

三是提高质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把保证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员条件接收党员,以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

四是发挥作用。要努力建设一支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落实“三个坚持”,即: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做到一个禁止、一个反对,即: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发展党员有哪些程序呢?在讲这个问题前,首先要搞清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入党申请人——凡符合《细则》第五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入党申请人”。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对于要求入党的人来说,这三者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志。

下面,讲发展党员的第一个阶段的工作: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在收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要做好哪些工作呢?

首先,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应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支委同申请人谈话。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公示。

其次、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

党支部应把有入党愿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写了申请书的人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以便对入党申请人申请入党的过程、递交的材料有一个清晰详细的记载。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人的自然情况;申请书以及递交日期;支部与其谈话情况及日期;申请人的思想汇报等。 (有不少单位是忽略了这一点,有的收了人家的申请书之后就放到一边去,有的甚至把人家的申请书都弄丢了,这些都是很不负责任的表现,凡是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或因为保管不妥而遗失有关资料的,都是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的,所以一定要慎重对待)

如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呢?

下面讲一下,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程序。

一是党员和群团组织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二是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期限7天。

三是由支委员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

四是党组织指定1-2名培养联系人。

注意,确定团员为积极分子,一般要以团组织推荐,要团组织写推荐意见。

3、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呢?

一是要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是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写好思想汇报(一般半年汇报一次)。

三是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根据《细则》的要求,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形成文字材料,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四是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撰写自传。

这个环节,据了解许多党支部都忽略了。

自传,是自述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文章。它是每名要求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书面汇报的一种形式。是组织上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必须具备的材料之一。对没有交自传的同志,党组织应在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最迟在列为发展对象前,通知其写好自传。自传一般应包括的内容:

一是写明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文化程度、现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家庭主要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和政治情况。

二是写明自己的历史。一般从小学写起,要写明何时、在何地读书;何时参加工作,在哪些单位工作过,担任的职务。前后时间应衔接,每段经历要提供证明人。参加过什么民主党派、进步团体、任何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等;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三是写明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重要部分。要写得具体透彻,使组织上能较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可分每个历史阶段,以及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分阶段、分项地写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5、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可以为培养和确立发展对象提供可靠的材料依据。

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等。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由支部保管。

要注意的问题: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党支部填写,包括

基本情况部分,不能由申请人填写。②从申请人中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产生,党支部讨论确定,而且申请人应经过一定时间的观察、教育、考验,符合条件才可以确定。有的单位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马上就把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所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时候要重点看几个地方:①申请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②考察时间是否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每半年1次记录。 ③半年考察记录是否有两个培养人的签名。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发展对象”的含义和确定的程序。

前面也说过,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并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准备近期发展为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称作“发展对象”。这个过程同时也是确定发展的对象的程序。

2、确定入党介绍人

由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他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

《细则》第15条对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上级党委同意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后,要以支部为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细则》规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我们党是一个政治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目的是为了使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便于党组织掌握他们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知道他们的政治立场和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避免敌对分子、腐败分子和其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来。因此,任何忽视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或草率对待政治审查工作的方法,都是对党的建设不负责任的表现。

《细则》第16条规定:政治审查的内容主要是: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后要形成一份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的写法,可参考有关例文。

要注意政审综合材料最后一定要形成结论意见,支部对政审结果综合分析后,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政审材料应有两个政审人的签名、支部书记签名、有公章的要加盖公章。

4、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各单位可选择参加工委每年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但是要强调一点,就是必须是参加发展前的近期的培训,最放宽的时间是2~3年,如果已经培训时间长了,就应该重新参加培训。没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细则》第17条有明确规定的。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党支部有哪些主要工作呢?

1、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具备了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时,党支部要把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资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上报的材料主要有6份: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②入党申请书、③政审综合报告、④个人自传、⑤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卷或成绩证明、(6)党员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上级党组织审查通过,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党委审查意见栏”填写“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及盖章后,就可以把《入党志愿书》和上报的这6份材料发给党支部继续履行后面的手续。

2、公示。

按照规定,支部在发《入党志愿书》给申请人填写前,要先进行公示,并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公示的格式可参考五榜公示制。

3、填写《入党志愿书》

公示7天后,如果没有收到影响申请人入党的问题反映后,支部发志愿书给申请人本人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注意《入党志愿书》不能涂改、不留空白。(没有的就写“无”。)

4、召开支部大会,填写支部决议。

支部委员会经过严格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后,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两个具体问题需要把握:一是参加人数,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二是票决,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统一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的决议,是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写法可参考有关资料。

5、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通过并填好支部决议后,把以下7份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②入党申请书、③政审综合报告、④个人自传、⑤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卷或成绩证明、⑥《入党志愿书》、⑦吸收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细则》第23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6、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细则》第24条规定: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7、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细则》第25条规定: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细则》第26条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有个别单位开完支部会就以为所有程序都走完了,等1年以后办转正手续时才发现犯了严

重错误。)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因此,支部报批以后,如果党组织不及时审批,就等于缩短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审批时间拖长,不利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在一定意义上也就失去了预备期的作用。所以,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的审批结果后需尽快做好的工作:

①通知本人并与其谈话,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过组织生活。 ②做好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工作。

③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细则》第三十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应该注意的是:宣誓是一次庄严的、生动实际的党的观念教育,是必要程序。应放在上级审批之后,时间不易过长。但是,不是说每发展一个党员就举行一次,可以集中每年举行1次。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组织,也可由党支部组织。党小组不能组织宣誓。宣誓会场要庄重、简朴、整洁。不论在什么地方举行宣誓仪式,必须悬挂党旗。可以加“入党宣誓大会”横标。

《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是不能提前转正的。有的单位预备期还没有满就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是预备期满之后才能讨论。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是把住党员队伍“入口”关的最后一个环节。党支部必须把它与接收预备党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不能草率了事。主要有以下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应主动、及时地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这个也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如本人无及时提出,党组织要进行启发和教育、及时提醒他们,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这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观念和组织观念教育和考察的重要内容。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组织提醒本人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到期前后,介绍人应及时报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支部提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把群众意见作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如果不是本单位发展的,如刚毕业或外单位调入的,还要向学校或者原单位了解其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后那段时间的表现,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转正的依据。)

4、支委会审查。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前要公示7天,并填写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6、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表决形式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7、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召开后,支委会要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中,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连同转正申请、预备期的考察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告单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也必须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发展党员的最后一个工作环节就是: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从整个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个申请——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组织吸收为预备党员——组织同意转为正式党员。每一个阶段的工作都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大家要熟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同时,我建议你们单位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登记督办制度,要有一个工作台帐,清晰记载每一个工作阶段的时间和内容,同时要妥善保管好有关资料。有条件的,可利用局域网等电子信息手段,设置工作提醒、督办功能,按照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醒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相关内容

  • 高级企业培训师考试重点
  • 第一章 岗位职务描述 一. 岗位职务描述文件的审核 岗位职务描述:含义按照职业.工种属性要求,并结合一定的相对独立活动组织所承担活动内容的要求,描述出某个特定岗位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元素.图表(基本资料.工作资料.任职资格说明.工作环境)作用:1提高经济效益与工作效率2使技术投入更加合理3双向选择的依据 ...

  • 适合性教学原则
  • 莫旗教研培训中心 刘少杰 关键词:教学目的教学规律教学原则适合性原则 教学原则是根据教育教学目的.反映教学规律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它既指教师的教,也指学生的学,应贯彻于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和始终.它反映了人们对教学活动本质性特点和内在规律性的认识,是指导教学工作有效进行的指导性原理和行为准 ...

  • 职业指导师考试习题
  • 职业指导师知识试卷 职业指导师:www.zyzds.org (1-60)题,每题1分,共60分) 1.当咨询员何种技术时,可以使来访者感到咨询员对自己非常尊重,从而有助于促进会谈,使会谈继续进行下去? (A)鼓励(B)自我暴露(C)情感反应(D)暗示.说服和劝告 2.咨询中主要强调找工作的策略和方法 ...

  • 教学大纲_学前教育学
  • <学前教育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编号:05309243 课程名称:<学前教育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学时/学分:51\3 先修课程:本课程是以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等为基础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因此本课程的先修课程包括<学前卫生学>.< ...

  • 单位治安保卫复习资料
  • 单位治安保卫复习资料 1. 保卫 作为社会现象,随着国家和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为防止外来国家的侵犯和干扰而进行的各种守护等活动. 2.保卫工作 是指公安机关.保卫组织和群众力量依据法律.法规,围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而开展的安全管理.安全预测.安全防范和案件查处等行为,也称为经济文化保卫 ...

  • 教研员的工作特点.工作职责与理论基础(转载)
  • 教研员的工作特点.工作职责与理论基础 我省目前的教研环境不容乐观,需要我们每一位教研员勇于挑起重担!只有大家同心协力.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才能真正使我们省目前状况有所改观,我们才能走出困境. 作为一名教研员,我们要充分认识自己,要知道自己的工作特点是怎么样的,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必须掌握那 ...

  • 职业技术教育学重点
  • 1.职业分类:是以工作性质的同一性为基本原则,采用一定的标准和方法,依据一定的分类原则,对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各种专门化的社会职业所进行的全面系统的划分与归类. 3.20世纪50年代,我国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简称<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大类,66中 413小 ...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论文
  • 标题: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摘要 本论文的主要内容是介绍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定义和特征,各项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和意义以及它的贯彻实施. 编写本论文的目的是总结自己在学习人文素质选修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过程中所收获的体会与感受,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思路,运用已学相关知识以及参考文献分析现 ...

  • 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 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切实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

  • 教育学简答题
  • 60.教育科研具有哪些特点? 除了具有创造性和艰巨性等科学研究的共同特点之外,还有以下主要特点:(1)研究目的的实践性.应用性和服务性(2)研究参与者的广泛性.群众(3)研究成果的迟效性和长效性 61.教育科研的任务是什么?:教育科研的基本任务是探索.认识.发现教育规律,并教育教育学简答题 1.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