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成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4年度成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4年10月31日 06:10

来源:成都日报

原标题:2014年度成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安排部署,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敢抓真管的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廉洁成都”建设,为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切实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一)统筹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市委、市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市委常委会19次、市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纪检体制改革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及“两办”名义下发有关文件60份,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成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加快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市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法履行监督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构建权责对等责任体系。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党委主体责任50项,纪委监督责任16项,确保责任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实施、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系统(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完善压实责任倒逼机制。市委、市政府积极推动“五化联动”,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体系。积极推动责任分解项目化,把责任项目逐一落实到每名市级领导同志,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积极推动责任监管信息化,在市、县、乡三级全面推广应用党风廉政责任监管系统;积极推动效果评价社会化,构建党风政风暨软环境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单独测评,今年上半年,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指数为84.89,全省排名较2012年底提升了8位;积极推动责任考核系统化,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的实施办法,每年由市领导带队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积极推动结果运用刚性化,今年,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落实责任制先进区(市)县7个、市级部门20个,对未落实责任制规定的5个单位给予了处理,对社会评价全省排名100位之后的2个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大力推行“两个述责述廉”制度,年

初20名区(市)县委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10个市级部门向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大力推行“两个约谈”制度,对30余名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大力推行“两个巡察”制度,组建了2个巡察组对8个市级部门开展了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73个,移交问题线索12件。

(四)形成层层推动落实责任生动局面。层层开展调研检查、宣讲督导、专题约谈、签字背书、责任倒查、宣传报道“六大推进活动”,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广泛共识。组建了23个宣讲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进行宣讲督导,全市5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约谈130余人。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通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开设专栏、设立监督台,引导舆论长期聚焦“两个责任”。

二、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市委、市政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牵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用“亮剑”精神正风肃纪,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反对和纠正“四风”,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一)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确保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开展了10余次调研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中心工作的督促检查,围绕经济工作、城镇化建设、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重大部署,对65个重点产业化项目和城镇化建设点位进行了实地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规范等6项专项督查,按月督查9次,全面督查3次。

(二)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作为全省唯一参加两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从去年7月开始历时16个月,成都圆满完成两批次教育实践活动,共有69.2万名党员参加,取得了较好成效。活动中,大力推行“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集中开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三个一”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五进”活动,将“走基层”活动贯穿始终,初步形成以群众利益为根本、群众参与为主体、群众评判为标准的群众工作“闭合系统”,全市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洗礼,经历了一次最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同时,也集中解决了“四风”、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全市加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三大核心公权力”运行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反“四风”转作风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得到有效完善。在群众测评中,群众对我市活动总体评价和解决“四风”问题评价为“好”和“较好”的分别达99.96%、99.93%。

(三)确保正风肃纪整治务实有效。在去年集中开展“7个专项治理”基础上,今年实施了“11+X”专项整治,及时对中央最新部署的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等10项任务作出周密安排,大小问题一起抓,持续用力,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共性问题,按照省委部署着力在9个方面逐项开展整治。全市发文数量同比减少26%,全市性会议次数同比减少27%,评比

达标表彰活动同比减少12.7%,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1025个,减少“一票否决”事项13项,“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下降4.4%,清理清退公务用车160台,调整清理办公用房近7万平方米,停建楼堂馆所13个20.7万平方米。今年以来全市已立案查办违反八项规定、“四风”类案件212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理161人。对个性问题,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干部“走读”作为重点,下决心除弊祛垢。全市关停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内的中高档餐饮酒楼(会所)9个、转型23个,拆除违法建设26处,整治率达到100%。成都在全国率先整治领导干部“走读”,全市1300多名县处级干部、1.1万多名乡镇干部下村入户,累计走访群众近15万人次。

(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及时把反对和纠正“四风”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形成了加强作风建设“1+5+N”制度体系。以《市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的意见》为统领性文件,构建了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形式主义、严格厉行节约、规范“三权”运行、维护群众权益“九大专项行动”等5个子系统,制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等整治“四风”的配套制度规范,构建了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体系。

三、践行“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生为本,把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调处机制,创新信访举报方式,开通民情直通车,及时畅通信访渠道,全市27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3300多件信访问题,6.5万多名党员干部走访群众308.3万余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6.8万余条。制定《成都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深化“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畅通党委、政府与群众联系沟通渠道,市级60个部门(单位)值守热线590期,网民访问5000多万人次,受理群众各类诉求和问题1.1万余件,群众满意率98%。建设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政务和公共服务,访问量达5327万人次。

(二)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征地拆迁、就业社保医保、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等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维护群众权益专项行动,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4160个,处理1632人。查处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01个、处理71人;查处6起危害食品安全、4起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问责处理55人;查处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行政问责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8个、处理11人;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652人;查纠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212人;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4个、处理5人;查处侵占挪用补助资金7.3万元。

(三)致力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统筹制定2014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工作目标,涉及交通先行、生态环境、扶贫解困等10大方面17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271亿元。新增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开行定制公交线路等34个项目已提前实现全年目标,其余140项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116个,实施棚户区改造15724户、完成5000户;

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39587套;新增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72所,发放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2285.16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4527.38万元。

四、正本清源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市委、市政府按照《成都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成都2013-2017年实施意见》,围绕廉洁成都“五大体系”和“五大建设”,将全年任务分解成7大项84小项,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具有成都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科学有效配置权力,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健全了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和与本级政协协商制度,强化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00项,减少收费、罚款项目301个,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单位548个,新增147项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窗口办结,25个部门窗口授权率达100%。

(二)深入推进“三权”制度改革。围绕“三公”经费公开等关键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重大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公务用车配置经费的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建立人事权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把好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关”,积极探索干部初始提名权等改革,着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切实将资源权放在“阳光”下运行。今年1—9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公共资源项目交易10992个,交易金额946.23亿元,实现溢价57.86亿元、溢价率16.52%,节约资金39.74亿元、节约率6.88%。

(三)不断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手段。大力实施廉政风险岗位防控,在45个市级部门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分两批在20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交通、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平台向基层单位延伸,实现对全部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三全”防控。大力实施廉政风险专项防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工程,确定实施市级专项防控项目41个和廉洁成都预防腐败创新项目39个。大力实施廉政风险重点防控,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规范基层事务运行管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市、县、乡、村四级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了对基层权力运行和农村集体“三资”使用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规范监督。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调整交流13个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10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专项审计,对12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堵塞国有企业管理漏洞。开展廉洁文化进学校“四个一”活动和廉洁医院、廉洁家庭、廉洁诚信非公有制企业创建活动。健全企业信用等级评级、诚信奖惩等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选好用好干部

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立足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建设高素质治蓉兴蓉骨干队伍。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破解“在什么范围提名”问题,积极推行非定向推荐制度,探索区(市)县、市级部门领导班子结构模型化管理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整体推进的制度通道,着力构建有人可选的“蓄水池”。破解“唯GDP”问题,改革区(市)县政绩考核评价制度,差异设置考核指标,合理调整分值权重,突出发展质量考核。

(二)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以选人用人六大专项治理为抓手,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制定了执行《条例》情况检查四年规划。从严整治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从严整治“三超两乱”问题,清理工作已通过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检查组复查。从严整治干部档案造假问题,重点围绕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查核。从严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完成356人次自查、清理工作。规范“裸官”管理,完成全市“裸官”情况摸底,“裸官”职务基本调整完毕。

(三)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巩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成果。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破格提拔干部严格把关,防止“破格”变“出格”,并针对区(市)县委书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离任检查。开通“12380”举报专用网站和短信平台,今年共受理群众反映干部选任工作举报信访87件,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区(市)县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法检“两长”、公安局长避籍任职达100%。

六、突出宣教实效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思想氛围

市委、市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努力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了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思想氛围。

(一)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强化干部廉洁从政培训,着力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市、县两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480余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讲授廉政党课320余次,10万余名党员干部在党校接受了廉洁从政专题培训。利用“廉洁成都”网站、微信开展廉政法规知识在线学习和测试,网站点击量超过450万次。组织“学经典、读党史、讲传统、树信念”主题教育活动6700余次。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标照镜”活动,组织聆听兰辉等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天上的菊美》等影片,分批次集中宣传我市21个基层党员干部先进典型。

(二)突出案例式反面警示教育。建立推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每逢重大节假日向全市党员干部及时发送廉政短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典型案件169起。组织摄制警示教育片40余部、发放

教育光盘2万余张,编印发放警示教育读本15余万册。通过反面教材警示警醒,营造党员干部“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氛围,切实增强了廉政教育实效。

(三)实施广覆盖廉政文化宣传。促进不同媒介形态之间深度融合,共同推进反腐倡廉舆论宣传。以主流媒体为基础,打造官方传播平台,充分发挥市级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开设专栏12个,宣传报道5000余篇。以新兴媒体为延伸,打造网络传播平台,推出冠名“廉洁成都”系列新媒体品牌,形成了“一主、一群、三终端”的网络宣传格局。以公益广告为载体,打造社会传播平台,组织原创廉政公益广告620余部,发布廉政公益广告超过2000万条(次),开通地铁1号线廉洁专列,直接覆盖受众超过278万人(次)。以法纪教育、廉洁文化等“五大基地”为重点,打造文化传播平台,共推出廉洁文化作品100余部,积极营造了“廉洁成都、你我同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全方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市委、市政府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高效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

(一)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主动研究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支持市纪委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完成两轮内设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到7个,执纪监督机构和人员均占机构总数、总编制数的70%以上。大力支持纪委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最初的126个精简到13个,并做好衔接,及时跟进,确保交接顺畅,不出现监督空当。

(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处腐败。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专题研究重要案件,保障办案经费,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健全案件线索来源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市级信访举报集中受理工作平台,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清理存量线索,从全市纪检系统抽调46人,对800余件存量线索进行专项办理。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05件,同比增长41.0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6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686件。严格执行“一案四报告”制度,在全市深入组织开展反思剖析活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针对国企、金融、国土、建设等领域的典型案件,在重点地区(系统)开展廉洁从政专项整治,督促完善制度4204项。

(三)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部分改革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市委出台深化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向市级部门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所有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列为纪检监察专项编制,核定编制273名,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使用,实现纪委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区(市)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后备人选库,实行动态管理。

八、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班子示范带头作用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以极其严谨、极其负责的态度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力争在全省“干得最主动、抓得最务实、走在最前列”。始终在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下谋划和推进成都建设,充分发挥首位城市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建设“法治成都”,以加快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为动力,以天府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为契机,确立了“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完善和提升了“五大兴市战略”,努力实现“由副省级城市第二方阵向第一方阵跨越、由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跨越”的奋斗目标。

(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具体办法,自觉规范行政权力,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和省委选拔任用干部“三重”原则,坚持干部提拔任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作出示范。

(三)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带动全市干部队伍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市领导按照分工走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有力推动了“五进”活动常态化。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

(四)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廉洁自律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告。

2014年,市委、市政府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个别地方和个别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执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行业仍然存在腐败隐患,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少数党组织还存在软弱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政风行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对此,市委、市政府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成都”。

2014年度成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4年10月31日 06:10

来源:成都日报

原标题:2014年度成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安排部署,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敢抓真管的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廉洁成都”建设,为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切实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一)统筹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市委、市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市委常委会19次、市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纪检体制改革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及“两办”名义下发有关文件60份,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成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加快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市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法履行监督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构建权责对等责任体系。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党委主体责任50项,纪委监督责任16项,确保责任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实施、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系统(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完善压实责任倒逼机制。市委、市政府积极推动“五化联动”,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体系。积极推动责任分解项目化,把责任项目逐一落实到每名市级领导同志,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积极推动责任监管信息化,在市、县、乡三级全面推广应用党风廉政责任监管系统;积极推动效果评价社会化,构建党风政风暨软环境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单独测评,今年上半年,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指数为84.89,全省排名较2012年底提升了8位;积极推动责任考核系统化,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的实施办法,每年由市领导带队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积极推动结果运用刚性化,今年,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落实责任制先进区(市)县7个、市级部门20个,对未落实责任制规定的5个单位给予了处理,对社会评价全省排名100位之后的2个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大力推行“两个述责述廉”制度,年

初20名区(市)县委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10个市级部门向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大力推行“两个约谈”制度,对30余名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大力推行“两个巡察”制度,组建了2个巡察组对8个市级部门开展了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73个,移交问题线索12件。

(四)形成层层推动落实责任生动局面。层层开展调研检查、宣讲督导、专题约谈、签字背书、责任倒查、宣传报道“六大推进活动”,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广泛共识。组建了23个宣讲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进行宣讲督导,全市5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约谈130余人。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通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开设专栏、设立监督台,引导舆论长期聚焦“两个责任”。

二、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市委、市政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牵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用“亮剑”精神正风肃纪,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反对和纠正“四风”,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一)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确保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开展了10余次调研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中心工作的督促检查,围绕经济工作、城镇化建设、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重大部署,对65个重点产业化项目和城镇化建设点位进行了实地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规范等6项专项督查,按月督查9次,全面督查3次。

(二)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作为全省唯一参加两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从去年7月开始历时16个月,成都圆满完成两批次教育实践活动,共有69.2万名党员参加,取得了较好成效。活动中,大力推行“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集中开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三个一”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五进”活动,将“走基层”活动贯穿始终,初步形成以群众利益为根本、群众参与为主体、群众评判为标准的群众工作“闭合系统”,全市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洗礼,经历了一次最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同时,也集中解决了“四风”、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全市加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三大核心公权力”运行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反“四风”转作风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得到有效完善。在群众测评中,群众对我市活动总体评价和解决“四风”问题评价为“好”和“较好”的分别达99.96%、99.93%。

(三)确保正风肃纪整治务实有效。在去年集中开展“7个专项治理”基础上,今年实施了“11+X”专项整治,及时对中央最新部署的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等10项任务作出周密安排,大小问题一起抓,持续用力,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共性问题,按照省委部署着力在9个方面逐项开展整治。全市发文数量同比减少26%,全市性会议次数同比减少27%,评比

达标表彰活动同比减少12.7%,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1025个,减少“一票否决”事项13项,“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下降4.4%,清理清退公务用车160台,调整清理办公用房近7万平方米,停建楼堂馆所13个20.7万平方米。今年以来全市已立案查办违反八项规定、“四风”类案件212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理161人。对个性问题,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干部“走读”作为重点,下决心除弊祛垢。全市关停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内的中高档餐饮酒楼(会所)9个、转型23个,拆除违法建设26处,整治率达到100%。成都在全国率先整治领导干部“走读”,全市1300多名县处级干部、1.1万多名乡镇干部下村入户,累计走访群众近15万人次。

(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及时把反对和纠正“四风”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形成了加强作风建设“1+5+N”制度体系。以《市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的意见》为统领性文件,构建了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形式主义、严格厉行节约、规范“三权”运行、维护群众权益“九大专项行动”等5个子系统,制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等整治“四风”的配套制度规范,构建了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体系。

三、践行“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生为本,把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调处机制,创新信访举报方式,开通民情直通车,及时畅通信访渠道,全市27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3300多件信访问题,6.5万多名党员干部走访群众308.3万余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6.8万余条。制定《成都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深化“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畅通党委、政府与群众联系沟通渠道,市级60个部门(单位)值守热线590期,网民访问5000多万人次,受理群众各类诉求和问题1.1万余件,群众满意率98%。建设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政务和公共服务,访问量达5327万人次。

(二)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征地拆迁、就业社保医保、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等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维护群众权益专项行动,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4160个,处理1632人。查处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01个、处理71人;查处6起危害食品安全、4起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问责处理55人;查处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行政问责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8个、处理11人;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652人;查纠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212人;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4个、处理5人;查处侵占挪用补助资金7.3万元。

(三)致力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统筹制定2014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工作目标,涉及交通先行、生态环境、扶贫解困等10大方面17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271亿元。新增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开行定制公交线路等34个项目已提前实现全年目标,其余140项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116个,实施棚户区改造15724户、完成5000户;

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39587套;新增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72所,发放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2285.16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4527.38万元。

四、正本清源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市委、市政府按照《成都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成都2013-2017年实施意见》,围绕廉洁成都“五大体系”和“五大建设”,将全年任务分解成7大项84小项,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具有成都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科学有效配置权力,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健全了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和与本级政协协商制度,强化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00项,减少收费、罚款项目301个,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单位548个,新增147项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窗口办结,25个部门窗口授权率达100%。

(二)深入推进“三权”制度改革。围绕“三公”经费公开等关键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重大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公务用车配置经费的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建立人事权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把好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关”,积极探索干部初始提名权等改革,着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切实将资源权放在“阳光”下运行。今年1—9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公共资源项目交易10992个,交易金额946.23亿元,实现溢价57.86亿元、溢价率16.52%,节约资金39.74亿元、节约率6.88%。

(三)不断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手段。大力实施廉政风险岗位防控,在45个市级部门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分两批在20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交通、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平台向基层单位延伸,实现对全部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三全”防控。大力实施廉政风险专项防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工程,确定实施市级专项防控项目41个和廉洁成都预防腐败创新项目39个。大力实施廉政风险重点防控,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规范基层事务运行管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市、县、乡、村四级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了对基层权力运行和农村集体“三资”使用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规范监督。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调整交流13个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10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专项审计,对12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堵塞国有企业管理漏洞。开展廉洁文化进学校“四个一”活动和廉洁医院、廉洁家庭、廉洁诚信非公有制企业创建活动。健全企业信用等级评级、诚信奖惩等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选好用好干部

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立足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建设高素质治蓉兴蓉骨干队伍。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破解“在什么范围提名”问题,积极推行非定向推荐制度,探索区(市)县、市级部门领导班子结构模型化管理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整体推进的制度通道,着力构建有人可选的“蓄水池”。破解“唯GDP”问题,改革区(市)县政绩考核评价制度,差异设置考核指标,合理调整分值权重,突出发展质量考核。

(二)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以选人用人六大专项治理为抓手,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制定了执行《条例》情况检查四年规划。从严整治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从严整治“三超两乱”问题,清理工作已通过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检查组复查。从严整治干部档案造假问题,重点围绕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查核。从严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完成356人次自查、清理工作。规范“裸官”管理,完成全市“裸官”情况摸底,“裸官”职务基本调整完毕。

(三)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巩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成果。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破格提拔干部严格把关,防止“破格”变“出格”,并针对区(市)县委书记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离任检查。开通“12380”举报专用网站和短信平台,今年共受理群众反映干部选任工作举报信访87件,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区(市)县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法检“两长”、公安局长避籍任职达100%。

六、突出宣教实效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思想氛围

市委、市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努力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了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思想氛围。

(一)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强化干部廉洁从政培训,着力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市、县两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480余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讲授廉政党课320余次,10万余名党员干部在党校接受了廉洁从政专题培训。利用“廉洁成都”网站、微信开展廉政法规知识在线学习和测试,网站点击量超过450万次。组织“学经典、读党史、讲传统、树信念”主题教育活动6700余次。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标照镜”活动,组织聆听兰辉等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天上的菊美》等影片,分批次集中宣传我市21个基层党员干部先进典型。

(二)突出案例式反面警示教育。建立推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每逢重大节假日向全市党员干部及时发送廉政短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典型案件169起。组织摄制警示教育片40余部、发放

教育光盘2万余张,编印发放警示教育读本15余万册。通过反面教材警示警醒,营造党员干部“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氛围,切实增强了廉政教育实效。

(三)实施广覆盖廉政文化宣传。促进不同媒介形态之间深度融合,共同推进反腐倡廉舆论宣传。以主流媒体为基础,打造官方传播平台,充分发挥市级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开设专栏12个,宣传报道5000余篇。以新兴媒体为延伸,打造网络传播平台,推出冠名“廉洁成都”系列新媒体品牌,形成了“一主、一群、三终端”的网络宣传格局。以公益广告为载体,打造社会传播平台,组织原创廉政公益广告620余部,发布廉政公益广告超过2000万条(次),开通地铁1号线廉洁专列,直接覆盖受众超过278万人(次)。以法纪教育、廉洁文化等“五大基地”为重点,打造文化传播平台,共推出廉洁文化作品100余部,积极营造了“廉洁成都、你我同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全方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市委、市政府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在转职能中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高效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

(一)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主动研究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支持市纪委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完成两轮内设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到7个,执纪监督机构和人员均占机构总数、总编制数的70%以上。大力支持纪委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最初的126个精简到13个,并做好衔接,及时跟进,确保交接顺畅,不出现监督空当。

(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处腐败。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专题研究重要案件,保障办案经费,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健全案件线索来源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市级信访举报集中受理工作平台,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清理存量线索,从全市纪检系统抽调46人,对800余件存量线索进行专项办理。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05件,同比增长41.0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6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686件。严格执行“一案四报告”制度,在全市深入组织开展反思剖析活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针对国企、金融、国土、建设等领域的典型案件,在重点地区(系统)开展廉洁从政专项整治,督促完善制度4204项。

(三)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部分改革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市委出台深化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向市级部门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所有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列为纪检监察专项编制,核定编制273名,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使用,实现纪委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区(市)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后备人选库,实行动态管理。

八、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班子示范带头作用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以极其严谨、极其负责的态度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力争在全省“干得最主动、抓得最务实、走在最前列”。始终在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下谋划和推进成都建设,充分发挥首位城市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建设“法治成都”,以加快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为动力,以天府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为契机,确立了“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完善和提升了“五大兴市战略”,努力实现“由副省级城市第二方阵向第一方阵跨越、由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跨越”的奋斗目标。

(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具体办法,自觉规范行政权力,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和省委选拔任用干部“三重”原则,坚持干部提拔任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作出示范。

(三)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带动全市干部队伍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市领导按照分工走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有力推动了“五进”活动常态化。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

(四)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廉洁自律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告。

2014年,市委、市政府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个别地方和个别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执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行业仍然存在腐败隐患,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少数党组织还存在软弱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政风行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等等。对此,市委、市政府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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