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征地拆迁补偿新标准
作者:路永强大律师
拆迁补偿主要就是一些企业或者是政府机关对于土地进行征收之后,对大家进行的征地补偿和土地补偿。很多人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自然在这方面是不太关心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毕竟不是常常会遇到的问题,所以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不过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人来说,这些还是比较重要的。路永强律师是这么认为的。
一、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 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二、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
现实中很多征用土地的行为的程序虽然合法,但是在支付、管理征地补偿费的时候有履行瑕疵。 我国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征用批准后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完成了支付之后,补偿费用管理又成了问题,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 对于补偿费用的管理要分类讨论:
1、土地补偿费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土地 郑重声明:本文章由路永强律师原创文章,禁止转载以及伪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安置补助费
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 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 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
4、青苗补偿费
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对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
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虽然在农村拆迁赔偿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上,补偿都是大同小异,都是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几项,但是大家还是应该听从律师的说法,积极的去争取拆迁赔偿。
温馨提示:北京路永强律师,15年企业拆迁维权经验,当事人在选择土地征收律师、房产拆迁律师、专业拆迁律师问题上,可以和我们作出联系,争取在最佳时期解决相关问题。
2016征地拆迁补偿新标准
作者:路永强大律师
拆迁补偿主要就是一些企业或者是政府机关对于土地进行征收之后,对大家进行的征地补偿和土地补偿。很多人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自然在这方面是不太关心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毕竟不是常常会遇到的问题,所以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不过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人来说,这些还是比较重要的。路永强律师是这么认为的。
一、征地补偿费的构成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 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二、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
现实中很多征用土地的行为的程序虽然合法,但是在支付、管理征地补偿费的时候有履行瑕疵。 我国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征用批准后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完成了支付之后,补偿费用管理又成了问题,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 对于补偿费用的管理要分类讨论:
1、土地补偿费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土地 郑重声明:本文章由路永强律师原创文章,禁止转载以及伪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安置补助费
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 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 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
4、青苗补偿费
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对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
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虽然在农村拆迁赔偿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上,补偿都是大同小异,都是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几项,但是大家还是应该听从律师的说法,积极的去争取拆迁赔偿。
温馨提示:北京路永强律师,15年企业拆迁维权经验,当事人在选择土地征收律师、房产拆迁律师、专业拆迁律师问题上,可以和我们作出联系,争取在最佳时期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