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信访工作办事流程

高家坊镇便民服务中心信访工作办事流程

(一)来信、来访办理程序

1、受理来信签收→启封登记→办理(上报、交办、转送、 通报、存)督查→督办→来信回复

2、接待来访→登记→接谈→办理(上报、通报、交办、转送、 协调处理)督查→督办→回复

(二)办理时限

(1)信访事项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2)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1、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量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形式。

2、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5年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和3年内的解除劳教人员。司法所要做好登记工作,掌握他们的动向和生活情况。

4、基层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乡镇和办事处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提供一定范围下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

5、法律援助:①解答法律咨询;

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③主持调解纠纷; ④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⑤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⑥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⑦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⑧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的审核、呈报及本镇范围内残疾人员的服务等工作。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程序:本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审核乡镇政府审核→县低保办核查→县民政局审批。

所需材料:(1)申请书,(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家庭收入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程序:本人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调查审核→乡镇政府审核→县低保办核查→县民政局审批。

所需材料:(1)申请书,(2)身份证、户口原件及本复印件,(3)家庭收入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

三、农村五保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 村委会评议 乡镇政府审核 县民政局审批。

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其他相关证件。

四、城乡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经批准的其他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对象。

救助病种范围:恶性肿瘤、尿毒症(肾衰竭)、重症肝病(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外伤性重要器脏破裂、颅脑损伤、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红斑狼疮、脑性瘫痪等;以及常年患有的慢性病(如糖尿病、肝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等),且花费较大、经批准可以救助的。

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

所需材料:(1)申请书,(2)村(社区)贫困证明,(3)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4)县以上医院医疗费用发票,(5)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等。

五、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证

申请对象:户籍在本县的残疾人。

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

受理单位:县残联办公室。

六、婚姻登记

登记对象: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本乡人员

提交材料:登记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红底或蓝底)。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一、咨询

农村、场镇房屋建设、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办理、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买卖变更登记、矿产资源年检、采矿许可证年检等咨询。

二、农房改建手续办理

所需资料:1.本户户口簿;2.原房土地使用权证;3.改建房草图;4.相关部门手续(公路、网络、高压、规划“三线”边);5.四邻及村社签章的建房审批表。

办理程序及时限:本人持相关资料申请→国土资源窗口登记(立办)→村社干部现场核实(5个工作日)→国土资源所人员填写建房审批表→四邻及村社签章→国土资源窗口审核(2个工作日)→打捆上报政府审批(3个月)。

三、农房移建手续办理

所需资料:1.本户户口簿;2.原房土地使用权证;3.本社群众意见;4.相关部门手续(公路、网络、高压、规划“三线”边);5.四邻及村社签章的建房审批表。

办理程序及时限:本人持相关资料申请→国土资源窗口受理→国土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8个工作日)→工作人员填写建房审批表(1个工作日)→四邻及村社签章→窗口审核(1个工作日)→打捆上报政府审核(3个月)→县国土局审批(3个工作日)→县政府审批。

四、农房扩建手续办理

所需资料:1.本户户口簿;2.原房土地使用权证;3.本社群众意见;4.相关部门手续(公路、网络、高压、规划“三线”边);5.四邻及村社签章的建房审批表。

办理程序及时限:本人持相关资料申请→国土资源窗口受理→村社干部现场核实(8个工作日)→工作人员填写建房审批表(1个工作日)→四邻及村社签章→窗口审核(1个工作日)→打捆上报政府审核(3个月)→县国土局审批(3个工作日)→县政府审批。

五、农房改建、移建、扩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

所需资料:1.建房审批表;2.验收报告;3.原房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农户持相关资料→国土资源窗口受理、完善资料、制证(2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办证(2个工作日)→窗口领证(立办)。

六、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

所需资料:1.保证书(售房后不再本社内新建房屋);2.卖方身份证复印件;3.完税证;4.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办理程序及时限:农户持相关资料→国土资源窗口领取变更登记表并完善相关手续(立办)→邻宗地签字→窗口完善资料、制证(2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办证(2个工作日)→窗口领证(立办)。

七、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办理

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户口簿;2.农业社签章的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表。

办理程序及时限:农户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村代办站领取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表(立办)→农业社签章→国土资源窗口受理(立办)→国土所签章(1个工作日)→县局核查(2个工作日)→窗口完善资料、制证(2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办证(2个工作日)→窗口领证(立办)。

八、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所需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2.出售方身份证复印件;3.变更后的产权证复印件;4.完税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当事人持相关资料→国土资源窗口领取变更登记表并完善相关资料(2个工作日)→国土所签章(1个工作日)→国土资源窗口制证(3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办证(2个工作日)→窗口领证(立办)。

九、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办理

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户口簿;2.居民小组签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表;3.市级及以上登报公示原件。

办理程序及时限:当事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国土资源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表(立办)→县国土局核查(2个工作日)→市级及以上登报公示(3个月)→持公示报纸原件和县核查资料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制证(2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办证(2个工作日)→窗口领证(立办)。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一、家电下乡补贴工作指南

1、农户凭个人农业户口本到指定销售企业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索要发票

2、销售企业将该产品录入家电下乡管理系统中

3、农户带户口本及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粮补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及产品标识卡到乡财政所办理

4、乡财政所根据农户提供资料进行补贴备案核查,由乡发文公布补贴农户名单,财政所定期以乡文件形式上报县财政

5、县局在家电下乡系统中进行已补贴操作并下拔补贴资金

6、农户凭一卡通存折到银行补贴资金

二、粮食直补工作指南

1、村统计粮食实播面积并张榜公布

2、乡据村上报数进行汇总

3、汇总后数据上报农业局核准

4、财政局按核准后的实播面积,按标准下拔补贴资金到乡财政所

5、财政所据乡提供面积核实表由村填写粮食直补资金分户发放表

6、财政所据村提供粮食直补资金分户发放表,将面积输入微机

7、财政所将面积输入微机完成后,由系统生成电子表。经批准报送银行

8、银行根据财政所提供电子报表,通过系统发放到各农户一卡通存折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高家坊镇便民服务中心林业(农业)

工作办事流程

林业服务项目

向当地林农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为林木采伐者提供有偿的作业设计;为当地林农提供有关林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为各项林业行政许可提供申请和初稿。

办事程序

由林农向当地林业站进行申请,当地林业工作站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初审合格,填写申请书,然后由申请人向区林业局申办,区林业局仔规定时间内给予许可或不许可答复,同意的签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讲明理由。 办事时限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证时限为10天,木材运输办证时限为3天,木材加工许可证办证时限为15天,征占用林地办证时限为15天。

农业服务项目

主要农作物大田用种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备案), 农业植物产地、调动检疫许可,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合格标志发放, 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及审验许可。

办事程序

直接到县种子管理站办理,由县植保站直接办理,由所在地村出具有关证明,到县农机中心及农机监理站办理。

办事时限

领取证件时限为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高家坊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工作办事流程

(一)服务项目及时限 1、《一胎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4、《再生一胎生育证》审理,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办理程序

1、《一胎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1)在分娩前,到镇计生办领取《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送上双方单位计生办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由他们核实其婚育状况并张榜公布,在核实和张榜公布吴举报意见后,由主管领导签名和加盖公章;

(3)申请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三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和一张两寸夫妻合影照、婚育情况相关证明材料,送交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报;

(4)镇计生办在收到有关申报材料后,根据《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规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发放《一胎生育证》; (5)夫妻婚后五年未怀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并要求生育的,按本条款第一条的规定申请领取《一胎生育服务证》。 收费标准:免费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1)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男、女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和户口薄、生育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核准、盖章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申请书由办证机关、男女双方单位各保存一份,并按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对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优待及奖励。 收费标准:免费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镇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送交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小组,由中心户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3)送交单位计生办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由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流动人口申请表》、四张一寸免冠照片、婚育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送交镇计生办申报; (5)镇计生办在收到有关申报材料后,根据《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收费标准:免费 4、《再生一胎生育证》办理程序

(1)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夫妻,到镇计生办领取《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送交双方单位计生办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由他们核实其婚育状况并张榜公布,在核实和张榜公布无举报意见后,由主管领导签名和加盖公章; (3)申请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江西省计划生育证审批表》、两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婚育情况相关证明材料,送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报;

(4)镇计生办在收到有关申报材料后,根据《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对申请人的我情况进行核实并送报区人口计生委审批;

(5)区人口计生委对镇计生办上报的再生一胎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发给《再生一胎生育证》。 收费标准:免费。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高家坊镇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

办事流程 一、求职须知

1、外出打工前最好参加一些正规的技能培训,学好技术,取得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才更好找工作,多挣钱。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

3、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

二、下岗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凭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凭证,零就业家庭凭居委会、乡镇证明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下列再就业扶持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名交管理费、登记类和证照类工本费、许可证费等。

2、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就业除外)3年内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费附加。

3、下风失业自主创业的,可到县劳动就业局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4、下岗失业人员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中介机构求职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

5、下岗失业人员到劳动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可享受免费职业技术培训。

6、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小额贷款程序: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到县劳动就业局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请,担保中心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三、农民工进城培训就业政策

培训对象:18至45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工种:目前开设了计算机、服装设计、电子装配、电平车、家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户服务员、食品加工、机床操作、木工、抚育采伐、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家禽饲养、钢筋工、架子工、营业员、电工、焊工、电子、烹调等21个工种。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高家坊镇便民服务中心信访工作办事流程

(一)来信、来访办理程序

1、受理来信签收→启封登记→办理(上报、交办、转送、 通报、存)督查→督办→来信回复

2、接待来访→登记→接谈→办理(上报、通报、交办、转送、 协调处理)督查→督办→回复

(二)办理时限

(1)信访事项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2)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1、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量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形式。

2、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5年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和3年内的解除劳教人员。司法所要做好登记工作,掌握他们的动向和生活情况。

4、基层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乡镇和办事处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提供一定范围下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

5、法律援助:①解答法律咨询;

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③主持调解纠纷; ④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⑤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⑥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⑦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⑧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的审核、呈报及本镇范围内残疾人员的服务等工作。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程序:本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审核乡镇政府审核→县低保办核查→县民政局审批。

所需材料:(1)申请书,(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家庭收入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程序:本人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调查审核→乡镇政府审核→县低保办核查→县民政局审批。

所需材料:(1)申请书,(2)身份证、户口原件及本复印件,(3)家庭收入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

三、农村五保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 村委会评议 乡镇政府审核 县民政局审批。

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其他相关证件。

四、城乡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经批准的其他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对象。

救助病种范围:恶性肿瘤、尿毒症(肾衰竭)、重症肝病(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外伤性重要器脏破裂、颅脑损伤、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红斑狼疮、脑性瘫痪等;以及常年患有的慢性病(如糖尿病、肝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等),且花费较大、经批准可以救助的。

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

所需材料:(1)申请书,(2)村(社区)贫困证明,(3)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4)县以上医院医疗费用发票,(5)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等。

五、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证

申请对象:户籍在本县的残疾人。

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

受理单位:县残联办公室。

六、婚姻登记

登记对象: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本乡人员

提交材料:登记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红底或蓝底)。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一、咨询

农村、场镇房屋建设、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办理、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买卖变更登记、矿产资源年检、采矿许可证年检等咨询。

二、农房改建手续办理

所需资料:1.本户户口簿;2.原房土地使用权证;3.改建房草图;4.相关部门手续(公路、网络、高压、规划“三线”边);5.四邻及村社签章的建房审批表。

办理程序及时限:本人持相关资料申请→国土资源窗口登记(立办)→村社干部现场核实(5个工作日)→国土资源所人员填写建房审批表→四邻及村社签章→国土资源窗口审核(2个工作日)→打捆上报政府审批(3个月)。

三、农房移建手续办理

所需资料:1.本户户口簿;2.原房土地使用权证;3.本社群众意见;4.相关部门手续(公路、网络、高压、规划“三线”边);5.四邻及村社签章的建房审批表。

办理程序及时限:本人持相关资料申请→国土资源窗口受理→国土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8个工作日)→工作人员填写建房审批表(1个工作日)→四邻及村社签章→窗口审核(1个工作日)→打捆上报政府审核(3个月)→县国土局审批(3个工作日)→县政府审批。

四、农房扩建手续办理

所需资料:1.本户户口簿;2.原房土地使用权证;3.本社群众意见;4.相关部门手续(公路、网络、高压、规划“三线”边);5.四邻及村社签章的建房审批表。

办理程序及时限:本人持相关资料申请→国土资源窗口受理→村社干部现场核实(8个工作日)→工作人员填写建房审批表(1个工作日)→四邻及村社签章→窗口审核(1个工作日)→打捆上报政府审核(3个月)→县国土局审批(3个工作日)→县政府审批。

五、农房改建、移建、扩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

所需资料:1.建房审批表;2.验收报告;3.原房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农户持相关资料→国土资源窗口受理、完善资料、制证(2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办证(2个工作日)→窗口领证(立办)。

六、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

所需资料:1.保证书(售房后不再本社内新建房屋);2.卖方身份证复印件;3.完税证;4.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办理程序及时限:农户持相关资料→国土资源窗口领取变更登记表并完善相关手续(立办)→邻宗地签字→窗口完善资料、制证(2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办证(2个工作日)→窗口领证(立办)。

七、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办理

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户口簿;2.农业社签章的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表。

办理程序及时限:农户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村代办站领取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表(立办)→农业社签章→国土资源窗口受理(立办)→国土所签章(1个工作日)→县局核查(2个工作日)→窗口完善资料、制证(2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办证(2个工作日)→窗口领证(立办)。

八、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所需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2.出售方身份证复印件;3.变更后的产权证复印件;4.完税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当事人持相关资料→国土资源窗口领取变更登记表并完善相关资料(2个工作日)→国土所签章(1个工作日)→国土资源窗口制证(3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办证(2个工作日)→窗口领证(立办)。

九、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办理

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户口簿;2.居民小组签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表;3.市级及以上登报公示原件。

办理程序及时限:当事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国土资源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表(立办)→县国土局核查(2个工作日)→市级及以上登报公示(3个月)→持公示报纸原件和县核查资料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制证(2个工作日)→县国土局办证(2个工作日)→窗口领证(立办)。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一、家电下乡补贴工作指南

1、农户凭个人农业户口本到指定销售企业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索要发票

2、销售企业将该产品录入家电下乡管理系统中

3、农户带户口本及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粮补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及产品标识卡到乡财政所办理

4、乡财政所根据农户提供资料进行补贴备案核查,由乡发文公布补贴农户名单,财政所定期以乡文件形式上报县财政

5、县局在家电下乡系统中进行已补贴操作并下拔补贴资金

6、农户凭一卡通存折到银行补贴资金

二、粮食直补工作指南

1、村统计粮食实播面积并张榜公布

2、乡据村上报数进行汇总

3、汇总后数据上报农业局核准

4、财政局按核准后的实播面积,按标准下拔补贴资金到乡财政所

5、财政所据乡提供面积核实表由村填写粮食直补资金分户发放表

6、财政所据村提供粮食直补资金分户发放表,将面积输入微机

7、财政所将面积输入微机完成后,由系统生成电子表。经批准报送银行

8、银行根据财政所提供电子报表,通过系统发放到各农户一卡通存折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高家坊镇便民服务中心林业(农业)

工作办事流程

林业服务项目

向当地林农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为林木采伐者提供有偿的作业设计;为当地林农提供有关林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为各项林业行政许可提供申请和初稿。

办事程序

由林农向当地林业站进行申请,当地林业工作站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初审合格,填写申请书,然后由申请人向区林业局申办,区林业局仔规定时间内给予许可或不许可答复,同意的签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讲明理由。 办事时限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证时限为10天,木材运输办证时限为3天,木材加工许可证办证时限为15天,征占用林地办证时限为15天。

农业服务项目

主要农作物大田用种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备案), 农业植物产地、调动检疫许可,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合格标志发放, 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及审验许可。

办事程序

直接到县种子管理站办理,由县植保站直接办理,由所在地村出具有关证明,到县农机中心及农机监理站办理。

办事时限

领取证件时限为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高家坊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工作办事流程

(一)服务项目及时限 1、《一胎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4、《再生一胎生育证》审理,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办理程序

1、《一胎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1)在分娩前,到镇计生办领取《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送上双方单位计生办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由他们核实其婚育状况并张榜公布,在核实和张榜公布吴举报意见后,由主管领导签名和加盖公章;

(3)申请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三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和一张两寸夫妻合影照、婚育情况相关证明材料,送交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报;

(4)镇计生办在收到有关申报材料后,根据《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规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发放《一胎生育证》; (5)夫妻婚后五年未怀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并要求生育的,按本条款第一条的规定申请领取《一胎生育服务证》。 收费标准:免费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1)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男、女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和户口薄、生育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核准、盖章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申请书由办证机关、男女双方单位各保存一份,并按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对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优待及奖励。 收费标准:免费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镇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送交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小组,由中心户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3)送交单位计生办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由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流动人口申请表》、四张一寸免冠照片、婚育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送交镇计生办申报; (5)镇计生办在收到有关申报材料后,根据《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收费标准:免费 4、《再生一胎生育证》办理程序

(1)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夫妻,到镇计生办领取《江西省计划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送交双方单位计生办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由他们核实其婚育状况并张榜公布,在核实和张榜公布无举报意见后,由主管领导签名和加盖公章; (3)申请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江西省计划生育证审批表》、两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婚育情况相关证明材料,送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报;

(4)镇计生办在收到有关申报材料后,根据《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对申请人的我情况进行核实并送报区人口计生委审批;

(5)区人口计生委对镇计生办上报的再生一胎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发给《再生一胎生育证》。 收费标准:免费。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高家坊镇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

办事流程 一、求职须知

1、外出打工前最好参加一些正规的技能培训,学好技术,取得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才更好找工作,多挣钱。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

3、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

二、下岗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凭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凭证,零就业家庭凭居委会、乡镇证明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下列再就业扶持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名交管理费、登记类和证照类工本费、许可证费等。

2、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就业除外)3年内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费附加。

3、下风失业自主创业的,可到县劳动就业局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4、下岗失业人员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中介机构求职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

5、下岗失业人员到劳动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可享受免费职业技术培训。

6、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小额贷款程序: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到县劳动就业局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请,担保中心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三、农民工进城培训就业政策

培训对象:18至45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工种:目前开设了计算机、服装设计、电子装配、电平车、家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户服务员、食品加工、机床操作、木工、抚育采伐、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家禽饲养、钢筋工、架子工、营业员、电工、焊工、电子、烹调等21个工种。

监督电话:0730-58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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