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可操作的改革,是一个妥协的产物。如果存在的话,当然所指是能推动社会进步,为多方所接受的举措。
想到妥协,又不免想到“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在反腐方面可视为可操作的改革,而且,也应该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样本。
首先,这是双方妥协的产物。
公款大吃大喝,既是腐败的温床,也是权力寻租的平台,当然最重要的是,花着纳税人的钱伴着损公肥私的事,这种情况外化出来的就是民愤民怨,如果任其发展,难免会对政权、执政党的威信造成比较大的危害,所以,此关乎“亡党亡国”的大事,必须着手处理。
但是,权力的寻租,腐败问题不是一天两天,这是否与体制上的集权,政府的滥权,官员的揽权有关呢?但是在腐败问题,或者我现在有些摇摆,大吃大喝还是否归结到腐败范畴里还是只是一般的不太合适的做法里都有些迷惑了,因为太普遍了。
法不责众,在大吃大喝已经形成气候的时候,怎样采取一个行之有效的做法来遏制或约束呢?我想八项规定做到了很好的一个诠释。
首先,群众看到的是饭店门前的奥迪少了,政府机关的餐费、招待费报销制度严了。其次,官员们吃喝不敢明目张胆了,行事小心翼翼了。我想,目的就达到了。
不要幼稚的认为,八项规定可以杜绝大吃大喝、可以杜绝饭桌上的权钱交易、更不要以为,中央的这个举措是为了严打腐败,这只是一个妥协,对民、对官,找到一个都可以接受的途径去缓解社会矛盾。
我想,八项规定之后,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官员,而是那些中高级饭店,那些挂着牌能找到的饭店,还有国家的税收,而不是过去那些大吃大喝的官员,因为地上已经转到地下,只是不再开具发票了,但是消费却比过去有了质的提升。切记,切记。
但是,还有别的方法可以比八项规定更立竿见影吗,虽然只是影,但也该算是进步了。
可操作的改革,不就是这样吗?不然,你还想哪样?在每个官员身上装上跟踪仪,或者其他的仿佛手铐脚镣的东西。如果真想,提建议的人就摊上大事儿了。
所以,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可操作的改革就是在进行量的积累,改革还没有在官宦层面形成共识,即现实还没有真正威胁到他们的权利。
说这么多,只是想提醒下那些提建议的人,不要太天真,不要给你片白云就以为是蓝天。
个人认为,可操作的改革,是一个妥协的产物。如果存在的话,当然所指是能推动社会进步,为多方所接受的举措。
想到妥协,又不免想到“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在反腐方面可视为可操作的改革,而且,也应该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样本。
首先,这是双方妥协的产物。
公款大吃大喝,既是腐败的温床,也是权力寻租的平台,当然最重要的是,花着纳税人的钱伴着损公肥私的事,这种情况外化出来的就是民愤民怨,如果任其发展,难免会对政权、执政党的威信造成比较大的危害,所以,此关乎“亡党亡国”的大事,必须着手处理。
但是,权力的寻租,腐败问题不是一天两天,这是否与体制上的集权,政府的滥权,官员的揽权有关呢?但是在腐败问题,或者我现在有些摇摆,大吃大喝还是否归结到腐败范畴里还是只是一般的不太合适的做法里都有些迷惑了,因为太普遍了。
法不责众,在大吃大喝已经形成气候的时候,怎样采取一个行之有效的做法来遏制或约束呢?我想八项规定做到了很好的一个诠释。
首先,群众看到的是饭店门前的奥迪少了,政府机关的餐费、招待费报销制度严了。其次,官员们吃喝不敢明目张胆了,行事小心翼翼了。我想,目的就达到了。
不要幼稚的认为,八项规定可以杜绝大吃大喝、可以杜绝饭桌上的权钱交易、更不要以为,中央的这个举措是为了严打腐败,这只是一个妥协,对民、对官,找到一个都可以接受的途径去缓解社会矛盾。
我想,八项规定之后,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官员,而是那些中高级饭店,那些挂着牌能找到的饭店,还有国家的税收,而不是过去那些大吃大喝的官员,因为地上已经转到地下,只是不再开具发票了,但是消费却比过去有了质的提升。切记,切记。
但是,还有别的方法可以比八项规定更立竿见影吗,虽然只是影,但也该算是进步了。
可操作的改革,不就是这样吗?不然,你还想哪样?在每个官员身上装上跟踪仪,或者其他的仿佛手铐脚镣的东西。如果真想,提建议的人就摊上大事儿了。
所以,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可操作的改革就是在进行量的积累,改革还没有在官宦层面形成共识,即现实还没有真正威胁到他们的权利。
说这么多,只是想提醒下那些提建议的人,不要太天真,不要给你片白云就以为是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