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债权的合理诉求为什么不能在破产程序中实现?
答:因为企业已经破产了,不可能有足够的破产财产来清偿众多债权人的合法债权,这是看似不合理却实属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首先、这要从什么叫破产说起,所谓“破产”,通常是指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丧失清偿能力时,应债权人或者作为债务人的企业申请,由法院宣告企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在指定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后,按照破产法规定债权受偿的先后顺序将企业的全部财产按比例公平清偿给债权人的一种特殊民事诉讼。正因为负债总额大于破产企业资产额,故有效债权通常是不能在破产中得到清偿的。其次、依照破产法及相应司法解释,相关债权的确定受到如下限制:1、管理人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债权,应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2、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中的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职工向企业的投资,不属于破产债权,不能参与分配;3、如下债权不属破产债权:国家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政府无偿拨付给债务人的资金。
第三、未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第四、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总之,合法债权不能在破产获得清偿,这是正常的。市场有风险,交易须谨慎!在参与民商事活动的交往中,我们只能睁大眼睛,看清对方的资信与实力,勿让自己疏失造成合法权益白白地流失。
有效债权的合理诉求为什么不能在破产程序中实现?
答:因为企业已经破产了,不可能有足够的破产财产来清偿众多债权人的合法债权,这是看似不合理却实属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首先、这要从什么叫破产说起,所谓“破产”,通常是指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丧失清偿能力时,应债权人或者作为债务人的企业申请,由法院宣告企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在指定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后,按照破产法规定债权受偿的先后顺序将企业的全部财产按比例公平清偿给债权人的一种特殊民事诉讼。正因为负债总额大于破产企业资产额,故有效债权通常是不能在破产中得到清偿的。其次、依照破产法及相应司法解释,相关债权的确定受到如下限制:1、管理人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债权,应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2、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中的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职工向企业的投资,不属于破产债权,不能参与分配;3、如下债权不属破产债权:国家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政府无偿拨付给债务人的资金。
第三、未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第四、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总之,合法债权不能在破产获得清偿,这是正常的。市场有风险,交易须谨慎!在参与民商事活动的交往中,我们只能睁大眼睛,看清对方的资信与实力,勿让自己疏失造成合法权益白白地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