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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宝井钢材剪切加工配送项目
脚手架工程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
目 录
1. 工程项目概况
2. 安全监理的内容及特点
3. 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危险源
4. 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 安全监理细则的补充和完善
一.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宁波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新建工程
1.2 工程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
1.3工程规模:
宁波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561.110平方米,其中主厂房及其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5012.111平方米,建筑主体层数一层;建筑主体高度17.250米,建筑防水等级为Ⅲ级,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级;建筑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主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戍类。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主体层数为三层,建筑高度13.300米;工程性质和耐火等级:本建筑为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级,建筑主体结构合理年限为50年。建筑防水等级为Ⅱ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
1.4建设单位:宁波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1.5设计单位: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1.6勘察单位:宁波华东核工业工程勘察院
1.7施工单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1.8监理单位: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 合同工期:2012年1月15日开工,至2012年 7月2日竣工 (170天工期)
1.10 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 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及特点
本工程采用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高度为14.4米。监理内容及特点包括:审查方案,立杆基础、悬挑梁及架体稳定、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通道、卸料平台、荷载。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危险源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危险源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1、审查施工单位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检查、落实。
二、阶段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事前控制)
1、在签订施工合同阶段,建议业主在有关合同各款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及费用,责任和义务。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出具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机操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高空作业、电焊工等)的配备人数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方法;
3) 详细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4) 事故、应急求援方案的制定情况;
5) 冬雨季、大风、大雾天气等自然条件下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3、审查民工是否进行过岗前安全培训,各项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
4、审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单位的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安装验收,提交使用许可证(特别对有效的保险,限位等装置重点审查)。
5、审查分包单位(专业和劳务)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总包和分包单位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6、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要求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施工单位按安全监理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
7、调查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不利因素,及时提出防患措施。
(二)施工过程阶段(事中控制)
1、按审查合格的方案、措施、落实检查,定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制止违规的施工作业。
2、要求施工单位安全员每日记录安全日志,建议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交底等有关安全会议请监理参加,动态地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进行监督。
4、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检查、落实。
二、阶段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事前控制)
1、在签订施工合同阶段,建议业主在有关合同各款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及费用,责任和义务。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出具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机操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高空作业、电焊工等)的配备人数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方法;
3) 详细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4) 事故、应急求援方案的制定情况;
5) 冬雨季、大风、大雾天气等自然条件下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3、审查民工是否进行过岗前安全培训,各项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
4、审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单位的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安装验收,提交使用许可证(特别对有效的保险,限位等装置重点审查)。
5、审查分包单位(专业和劳务)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总包和分包单位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6、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要求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施工单位按安全监理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
7、调查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不利因素,及时提出防患措施。
(二)施工过程阶段(事中控制)
1、按审查合格的方案、措施、落实检查,定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制止违规的施工作业。
2、要求施工单位安全员每日记录安全日志,建议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交底等有关安全会议请监理参加,动态地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进行监督。
3、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应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4、在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同时平行进行安全检查,每天进行旁站、巡视检查(安装、运作、拆除),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以消除安全隐患,需要时予以拍照或录像。
5、临时设施搭建对其安全性进行检查。
6、遇有关安全检查组到现场时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接受检查,解释有关事项,落实整改方案。
7、施工过程如遇下列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令”,并报业主: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8、施工单位不执行监理有关安全指令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法人有关管理部门和业主,拒不整改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工程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在最短的时间内按有关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并组织有关各方实施抢救,尽量将损失降低。
10、监理日志中每日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有关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
11、节假日等暂停或停工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防火、防盗,现场动力电源关闭,建筑物通道封闭等工作,恢复施工前进各项安全检查。
(三)施工完成阶段(事后控制)
1、对施工过程中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方法、处理结果等加以整理并汇总。
2、建立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专项档案,将各类文件及安全指令等汇总。
3、有关安全现状检查等照片、录像带等汇总。
9.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9.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9.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9.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9.4.3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9.4.3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9.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
9.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9.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9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把初审意见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9.10按照《旁站监理计划》对工程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11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上报总监办。
9.12施工现场发现有毒有害气、固体等,要求施工单位作业人员首先远离污染源,并在最短时间内上报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气、固体进行检验,确定有毒物的种类,请疾控中心检查对人体的伤害程度。
9.13监督施工单位对有毒有害气、固体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到位。
9.14.3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防护必须齐全、到位。
9.14.3督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同时加强现场及周围建筑物的监控量测,及时反馈量测信息,依据量测结果及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现场施工的警戒以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
9.16督促并检查施工现场所有的起重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对不具备此类证件的专业工人,必须将其逐出现场。
9.17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工程师检查后,认为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合格产品,则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要求现场起重吊装机械的使用和进、出场必须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进行操作。
五.针对性安全巡视检查,旁站计划
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每天不少于一次对现场进行安全
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每周定期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监督整改。 检查、旁站计划:
六.安全监理细则的补充和完善
随着工程进程的不断深入,项目监理部将在安全巡查过程中,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使安全监理细则更加与实际紧密结合,更具有操作性。
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钢材剪切加工项目监理部
2012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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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宝井钢材剪切加工配送项目
脚手架工程
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
目 录
1. 工程项目概况
2. 安全监理的内容及特点
3. 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危险源
4. 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 安全监理细则的补充和完善
一.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宁波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新建工程
1.2 工程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
1.3工程规模:
宁波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561.110平方米,其中主厂房及其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5012.111平方米,建筑主体层数一层;建筑主体高度17.250米,建筑防水等级为Ⅲ级,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级;建筑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主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戍类。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主体层数为三层,建筑高度13.300米;工程性质和耐火等级:本建筑为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级,建筑主体结构合理年限为50年。建筑防水等级为Ⅱ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
1.4建设单位:宁波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1.5设计单位: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1.6勘察单位:宁波华东核工业工程勘察院
1.7施工单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1.8监理单位: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 合同工期:2012年1月15日开工,至2012年 7月2日竣工 (170天工期)
1.10 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 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及特点
本工程采用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高度为14.4米。监理内容及特点包括:审查方案,立杆基础、悬挑梁及架体稳定、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通道、卸料平台、荷载。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危险源
一、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危险源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1、审查施工单位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检查、落实。
二、阶段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事前控制)
1、在签订施工合同阶段,建议业主在有关合同各款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及费用,责任和义务。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出具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机操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高空作业、电焊工等)的配备人数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方法;
3) 详细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4) 事故、应急求援方案的制定情况;
5) 冬雨季、大风、大雾天气等自然条件下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3、审查民工是否进行过岗前安全培训,各项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
4、审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单位的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安装验收,提交使用许可证(特别对有效的保险,限位等装置重点审查)。
5、审查分包单位(专业和劳务)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总包和分包单位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6、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要求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施工单位按安全监理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
7、调查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不利因素,及时提出防患措施。
(二)施工过程阶段(事中控制)
1、按审查合格的方案、措施、落实检查,定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制止违规的施工作业。
2、要求施工单位安全员每日记录安全日志,建议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交底等有关安全会议请监理参加,动态地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进行监督。
4、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检查、落实。
二、阶段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事前控制)
1、在签订施工合同阶段,建议业主在有关合同各款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及费用,责任和义务。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出具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地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机操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高空作业、电焊工等)的配备人数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方法;
3) 详细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4) 事故、应急求援方案的制定情况;
5) 冬雨季、大风、大雾天气等自然条件下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3、审查民工是否进行过岗前安全培训,各项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
4、审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单位的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安装验收,提交使用许可证(特别对有效的保险,限位等装置重点审查)。
5、审查分包单位(专业和劳务)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总包和分包单位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6、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要求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施工单位按安全监理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
7、调查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不利因素,及时提出防患措施。
(二)施工过程阶段(事中控制)
1、按审查合格的方案、措施、落实检查,定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制止违规的施工作业。
2、要求施工单位安全员每日记录安全日志,建议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交底等有关安全会议请监理参加,动态地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进行监督。
3、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应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4、在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同时平行进行安全检查,每天进行旁站、巡视检查(安装、运作、拆除),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以消除安全隐患,需要时予以拍照或录像。
5、临时设施搭建对其安全性进行检查。
6、遇有关安全检查组到现场时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接受检查,解释有关事项,落实整改方案。
7、施工过程如遇下列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令”,并报业主: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8、施工单位不执行监理有关安全指令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法人有关管理部门和业主,拒不整改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工程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在最短的时间内按有关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并组织有关各方实施抢救,尽量将损失降低。
10、监理日志中每日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有关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
11、节假日等暂停或停工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防火、防盗,现场动力电源关闭,建筑物通道封闭等工作,恢复施工前进各项安全检查。
(三)施工完成阶段(事后控制)
1、对施工过程中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方法、处理结果等加以整理并汇总。
2、建立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专项档案,将各类文件及安全指令等汇总。
3、有关安全现状检查等照片、录像带等汇总。
9.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9.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9.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9.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9.4.3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9.4.3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9.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
9.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9.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9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把初审意见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9.10按照《旁站监理计划》对工程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11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上报总监办。
9.12施工现场发现有毒有害气、固体等,要求施工单位作业人员首先远离污染源,并在最短时间内上报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气、固体进行检验,确定有毒物的种类,请疾控中心检查对人体的伤害程度。
9.13监督施工单位对有毒有害气、固体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到位。
9.14.3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防护必须齐全、到位。
9.14.3督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同时加强现场及周围建筑物的监控量测,及时反馈量测信息,依据量测结果及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现场施工的警戒以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
9.16督促并检查施工现场所有的起重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对不具备此类证件的专业工人,必须将其逐出现场。
9.17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工程师检查后,认为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合格产品,则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要求现场起重吊装机械的使用和进、出场必须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进行操作。
五.针对性安全巡视检查,旁站计划
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每天不少于一次对现场进行安全
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每周定期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监督整改。 检查、旁站计划:
六.安全监理细则的补充和完善
随着工程进程的不断深入,项目监理部将在安全巡查过程中,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使安全监理细则更加与实际紧密结合,更具有操作性。
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钢材剪切加工项目监理部
2012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