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审核要点提示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要点提示

说明:1 这里给出的审核要点提示仅作为现场审核通用的最低要求,没有考虑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差异性,审核员还要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取证。

2 这里也没有按照一、二阶段审核目的的不同分别给出审核要点,审核员可以按照一、二阶段审核的需要,参考使用。

3 这里给出的要点由于理解上的偏差,难免会存在一些错漏,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谢谢!!

董新峰

二零零五年八月 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要点提示:

主要和管理层进行交谈,以了解:

1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方法;

2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的现状,主要了解环评的结果、守法情况。

3 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

区域范围;

产品实现过程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服务;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时限。

4 对于组织将其区域、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一部分排除在体系范围外时,要特别关注体系范围边界的界定,并要关注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排除在外的区域、活动、产品和服务与体系内的区域、活动、产品和服务是不可分割的,则这样的体系范围是不适宜的。

5 对于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等的要求在下面的条款中还会涉及到,这里不再叙述。

4.2 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 ,确保其: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 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g) 可为公众所获取。

要点提示:

1 环境方针的内容:

a 是否包括三个承诺、一个框架?即承诺遵守并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坚持污染预防原则;实现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提供指导组织行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整体框架。

b 是否体现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和组织的规模及所处的环境要求? c 是否反映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例如:产品实现过程的噪声排放;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

d 环境方针与组织其他方针(如质量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是否协调一致,是否体现组织的宗旨、价值观。

2 方针的管理:

是否由最高管理者制定?制定依据、颁布、传达、公开、实施、修订是否规定?

3 现场取证:

a最高管理者:是否知道制定的依据、主要内容,如何在方针中体现组织的特点和重要环境因素?

b 管理者代表:如何建立和实施EMS实现环境方针?

c 部门领导:环境方针如何贯彻,查目标、指标是否针对环境方针?

d观察方针的公开情况,提问员工以及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关于方针的传达和培训?

e 询问方针为公众所获取的渠道,以及渠道是否畅通?

f 检查环境方针的评审记录。

4.3 策划

4.3.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

a) 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

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 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审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情况。识别是否充分、评价是否科学合理、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是否随组织变化(活动、产品和服务)而适时更新。确保重要环境因素纳入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及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之中。

1 建立和保持了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更新的程序,程序是否符合 标准要求?程序是否适宜?

2 识别记录和汇总表,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是否包括了认证范围内所有的 活动、产品、服务(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是否考虑了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水、气、声、渣、土壤、资源等多个方面以及相关方的环境因素?活动是否充分展开、活动中的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充分;产品在储存、包装、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充分;服务提供过程中所涉及的活动、产品中的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充分,要注意服务提供方式的变化所引起的设施的变化而带来的新的环境因素。

3 评价记录和汇总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是否考虑了法律 法规、当地环境保护和行业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周围社区、相关方以及技术协议、上级的要求等“其他要求”。要关注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科学性,每种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不足,因此只有将几种评价方法结合使用才能确保评价结果的适宜

性。每个企业的重要环境因素因其性质,环境条件的不同而会有所不同,同一企业也会由于评价方法的不同比如:多因子打分的方法,因子分值(体系)确定的不同就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要注意因时、因地、因事而区别对待。无论采用哪些方法,环境因素评价的结果都至少要符合行业、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这一点需要专业审核员从专业的角度进行评判。另外要注意确定有密切关系的相关方所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

4 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一般应有以下输出1)环境因素识别表 2)环境因素清单 3)环境因素(影响)评价表4)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重要环境岗位。

5(1)对环境因素的审核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观察是否遗漏?1)体系覆盖范 围内的区域; 2)活动、产品和服务;3)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4)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审核要关注:

1)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与评价结果的一致性;2)产生重要环境因素的活动有无遗漏。

6 了解企业组织机构、生产工艺和任务的变动情况,检查相关的环境因素的更新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

b) 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组织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与ISO14001:2004标准的符合程度和实施情况。

1 是否建立了程序?程序是否符合标准?

2 是否规定了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是否规定了收集频次、收集途径、摘录和更新方法。实施情况如何,查获取记录,获取后(摘录的适用条款)如何确定其适用性,结果是否正确?

3 是否规定了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传达和执行的方

法。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后如何将其应用于其识别的环境因素,执行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其他要求”包括行业实施规范;行政官方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等。要关注企业对所在地区/省份对环境的具体要求。要关注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充分。

5 查法律法规清单和适用条款的摘录,是否全面,是否及时跟踪变化,是否更新、补充,是否有已经过期和失效的法规、标准的版本?

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 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 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制定目标、指标的“三个依据”,目标、指标与环境方针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致性;总目标要具体细化,指标参数要量化;目标、指标要分解到相关的职能和层次,要明确相关的责任。

1 对目标、指标的审核:目标、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所规定的框架、应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应体现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应符合组织的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先进性,并具有实现目标、指标相应的经济能力;还应考虑相关方的观点;

2 目标、指标与其他要求的关系:特别注意环境方针、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以及应急准备与响应与各要素的一致性;即要看目标、指标是否针对重要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是否通过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够得到全面的控制,查看文件化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 查组织有否减少废物、降低能耗和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释放、减少 新项目的重要环境影响;

4 目标是否分阶段,指标是否可测量,指标参数是否合理,目标、指标是 否定期评审和修订,查看记录。

5 管理方案是否对应目标指标?

6 是否包括职责、方法措施(对相应的重要环境因素是否涉及了所有的活 动、产品和服务,且方法措施是否可行、有效?)、资源和时间进度安排,资金保障如何具体落实?

7 方案如何定期评审其适宜性,并根据新的项目、活动而进行修订?查评 审记录。

8 如何监督方案的实施,查检查和监测记录(例行、定期)。

4.4 实施与运行

4.4.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对作用、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任命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形成文件化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应的作用、职责、权限、识别、提供和运行相应的资源。

1 与最高管理者交流,针对环境管理的职能如何设臵组织机构,进行职责 分配的?职责和职能是否对应?体系运行以来都作了哪些方面的工作?是否任命了环境管理代表者,赋予其哪些职责和权限?如何识别、提供、运行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资源的充分性、有效性和利用率如何?

2 与管理者代表交谈,其如何履行规定的职责?

3 查看组织机构图,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是否与行政管理组织机构相协 调?各级管理者和各部门的职责是否符合ISO14001:2004标准和要求?

4 机构和职责的设臵能否为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提供人力、技术、财 力和资源的保证。

5 负有责任的各层次的环境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审核。如:如何预测、 确定和记录环境问题;如何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审核相关的文件和记录,确认其履行职责的情况。

6 跟踪比较EMS的成本和效益?有无相应的激励机制,职责分配是否涉及 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查看环境职能分配表,并查阅和询问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确保所有为它或代表它从事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使为它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实际或潜在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效益;

c) 他们在实现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符合性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建立程序,识别并确定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岗位能力要求,对人员能力进行评价,确定培训要求,使人员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

1 是否有程序,并符合标准规定?

2 是否确定了岗位能力要求,是否对人员能力进行了评价,确定的培训需 求是否有针对性?查看培训需求表,了解需求来源是否全面、充分?

3 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是否针对培训需求而制定?培训计划如何评审、 修改、追加和延期。

4 查培训记录:培训范围是否涉及全体员工?培训内容是否包括方针、法 规、环境因素、目标指针方案、应急、职责和内部标准(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

5 重要环境岗位人员如何确定?做何种培训?是否具有针对性?查看记 录。如何评价,确认培训效果,查相应记录。

4.4.3 信息交流

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 a) 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 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

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文件。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则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针对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信息,内容完整,交流及时,信息畅通。

1 是否有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规定?

2 是否明确了与外部进行信息交流的内容?是否对外界公开环境方针? 3 是否规定信息交流的相应途径?包括接收、答复、处理和记录

4 有关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交流是否充分?如何答复、报告和处理?如果 组织决定针对其重要环境因素不与外界进行交流,查阅相应的决定,并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

5 分别查阅信息交流程序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记录使用情况。

4.4.4 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b) 对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的描述;

c) 对环境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以及相关文件的查询途径; d)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 组织为确保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进行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

要点提示

审核重点:文件的分类,文件的充分性,文件的总要求,没有明确要求要编制环境管理体系手册。

与管理者代表交谈,了解体系的策划情况;

1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结构形式;

2 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是否单独形成文件;

3 环境管理体覆盖范围的描及内容;

4 环境管理体系18个要素实施方法及相互关系如何进行表述,各层次之间的 文件是否都给出了相应的索引路径;

6 建立体系时为证实体系的符合性和实施的有效性策划了那些记录。 7 如何判断是否需要编制程序?如何评价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4.4.5 文件控制

应对本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5.4的要求进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规定:

a) 在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c) 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

d) 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 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f) 确保对策划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g) 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须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的标识。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制定并保持程序,对环境管理体系核心要素的描述:运行程序有效并适时更新;所有文件都要字迹清楚,注明日期,标识明确,保管妥善,管理有效。

1 文件的编、审、批、更改和借阅是否与文件控制程序相符?

2 文件的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

3 文件的发放对象是否满足EMS运行的要求?

4 文件如何发放和收回,查看收发记录。

5 关键岗位是否有文件的有效、受控版本?

6 如何评审文件的适宜性?是否规定了对文件定期评审的周期,是否进行 了评审,查看评审记录。

7 保存的文件是否有标识,作废文件如何处理?是否有记录?

8 各级文件的保存期限是否合理?

4.4.6 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以确保其通过下列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 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形成文件的程序,以控制因缺乏程

序文件而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情况;

a)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b) 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

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及合同方。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运行程序制定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程序的执行能否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环境影响进行有效控制。

1 现行运行程序所规定的运行准则是否充分满足方针、目标、指标的要求?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是否均有程序、作业指导书或惯例控制,程序所规定的运行方法是否充分可行?

2 特别是要对照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查看组织的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 运行控制程序以及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是否覆盖了组织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以及相应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确保没有遗漏。

3 是否在运行控制程序中规定了相应的运行控制准则?准则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4.3.2的要求),是否充分?

4 程序、作业指导书或惯例所需的资源是否充分且有效。

5 在对研究、开发、设计活动审核时,应检查:在工艺做法的选取上, 是否优先选则可再生资源和对环境友善材料(如:无毒无害或低害可降解,原辅材料、催化剂等):是否优选耗能低、无排放或少排放、可回收再利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在设备的设计和选型上,是否把产生环境影响小做为重要选取准则(如:降低耗能、不能用污染环境的材料、减少原材料使用量等);在产品的包装上,说明书上,是否注意包装材料的节约,避免使用易碎、难降解和不可回收的包装物,是否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规定,是否提供材料安全参数等;在新、扩、改建项目中是否严格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查问单位产品的原辅材料耗量及同行业的比较。

6 在对物资采购、贮存审核时,应检查“希望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的环

境因素是否已被充分识别;在选择供方、合同方时,是否考虑对方的环境绩效;是否能做到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绿色产品及无毒无害可回收、易降解材料,拒购、淘汰污染重、能耗高的设备;是否做到防止、避免运输、贮存、使用中的抛洒、燃烧、爆炸等环境事故,是否合理处臵固体废弃物、包装材料,加强回收及循环使用。

7 按运行控制文件规定职责和各部门的环境因素审核各部门运行控制

管理状况,查有关程序中规定的运行(包括环境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记录。 8 在相应的部门查阅是否将相应的运行控制的要求通报给了相应的合同方,并取得了相应的环境绩效。

9 查通过运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和惯例的实施,重要环境因素的环境影响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并达到了运行准则的要求。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识别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并规定响应措施。

组织应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作出响应,并预防或减少随之产生的有

害环境影响。

组织应定期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试验上述程序。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对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定期评审和修订程序,事发后再评审与修订。

1 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是否纳入程序文件管理?

2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三级文件),预案和应急内容是否考虑了以下内容: a) 现场危险品的类型,如存在易燃液体,贮罐、压缩气体等,以及发生溅洒或意外泄漏时的应对措施;

b) 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类型和规模的预测;

c) 处理紧急情况或事故的最适当方法;

d) 内、外部联络计划;

e) 把环境损害降到最低的措施;

f) 针对不同类型的紧急情况或事故的补救和响应措施;

g) 事故后考虑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需要;

h) 定期试验应急响应程序;

i) 应急响应程序实施人员的培训;

j) 关键人员和救援机构(如消防、泄漏清理等部门)名单,包括详细联络 信息;

k) 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

l) 周边设施(如工厂、道路、铁路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 m) 邻近单位相互支援的可能性。

可行时,是否进行演习,是否进行过应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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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是否规定了应急组织,是否规定了相应的职责? 紧急情况发生后,信息如何传达、内外如何联络? 是否规定了对应急程序和预案进行评审的周期,如需修订,如何实施? 查评审、修订记录。

4.5 检查

4.5.1 监测和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程序中应规定将监测环境绩效、适用的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形成文件。

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且

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要点提示: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体系的一级监控程序。对(关键特性)内容完整,设备完好,采用的方法和标准适宜,评价客观、有效。

1 查是否建立了绩效监测程序,程序中是否规定了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进行监测的层次、频次、方法、时机和相应的职责。

2 查是否对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和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测?

3 查是否按程序对(运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或惯例)取得的环境绩效进行了例行监测:比如:水、气、声的内部监测、外部监测(资格单位)的监测结果。

4 查是否按程序分层次对运行控制进行了监测,各层次监测的信息如何传 递,不符合,是否按程序规定进行纠正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 如何对监测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查看记录、台帐、标识。

6 监测记录是否全面?

4.5.2 合规性评价

4.5.2.1 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2.2 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这可以和4.5.2.1 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体系的一级监控程序,合规性的内容体现在目标、指标实现的程度上,方案、运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应急准备和响应和惯例实施的过程和结果上。通过例行的检查对控制环境影响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4.3.2所识别的内容进行评价,以判断是否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内容。通过环保监测站的监测以证实水、气、声的排放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1 是否建立了合规性评价的程序,其规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 是否明确了合规性评价的职责和评价的层次;

3 是否规定了合规性评价的时机、方法和内容;

4 查是否按规定的时机、方法和内容进行了例行的监测,并对监测的结

果进行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评价;

5 查是否按规定的时机请环保监测站对水、气、声进行了监测,以证实

组织三废达标排放。

6 查对监测的不符合,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7 查阅其相关记录的保存是否完整并符合4.5.4的要求。

4.5.3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程序中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识别和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b) 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产生原因,并采取措施以避免再度发生;

c) 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实施所制定的适当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d) 记录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相符。

组织应确保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更改。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体现持续改进。

1 查是否建立了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 查阅日常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以及对不符合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的

记录;

3 查对不符合进行纠正,并对纠正结果进行验证的证据;

4 查对不符合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是否进行

验证?纠正措施与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是否相符?

5 查是否对不符合原因采取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是否进行验证?

6 查有无发现潜在的不符合?如有,有无制定预防措施?其内容是否针 对了潜在的不符合的原因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7 纠正、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及时,不能及时纠正的是否制定相应的计

划?

8 纠正、纠正和预防措施涉及文件修改是否按4.4.5文件控制要求进

行?

9 查阅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结果的验证及有效性评价的记录,其内容是否完整、清晰和有效。

4.5.4 记录控制

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实对环境管理体系及本标准

要求的符合,以及所实现的结果。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臵。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可追溯性。

1 查是否建立了记录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 记录样表的编制、审核、审批是否符合文件控制的要求?

3 记录样表所放映的信息是否能证实体系对标准的符合性及实施的有

效性?

4 记录的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 记录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清晰?

6 各类记录的保存期限是否得到规定?记录是否按期归档保存?

7 记录是否有唯一性的标识?是否便于检索?

8 有无记录的借阅?

4.5.5 内部审核

组织应确保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目的是: a) 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

1) 是否符合组织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 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

b) 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组织应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此时,应考虑到相关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往的审核结果。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程序,用来规定 :

――策划和实施审核及报告审核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审核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均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体系的二级监控程序,组织的自我检查与评判。

重点审查其确定的审核范围、内审方法、内审人员的职责与能力、内审报告。 内部评审的客观性、系统性、文件化。

1 是否有程序?程序是否满足要求?

2 是否制定了内审计划,内审时间的安排是否适宜、时间分配是否突出了重点;是否充分、有效地利用了审核组的资源;

3 审核范围:内审计划以及其实施是否覆盖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区域、部门和18个要素?

4 人员职责和能力:内审员是否满足回避要求?是否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能力?查证实其能力的证据。

5 抽样的代表性:检查内审检查单,看抽样是否考虑到区域、活动的重要性和以往审核的结果?

6 内审的有效性“审阅不符合报告和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审核员发现问题的深度如何?判定标准是否准确?不符合事实描述的是否清楚?整改措施是否及时、有效、纠正是否经过验证?预防措施是否有效?

7 记录:内审记录是否全面?(计划、检查清单、不符合报告、纠正预防措施报告、首末次会议签到、内审报告)

8 组织者:管理者代表是否发挥了领导作用?是否清楚内审的全面情况?

4.6 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包括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的修改需求。应保存管理评审记录。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a) 内部审核和合规性评价的结果;

b) 来自外部相关方的交流信息,包括抱怨;

c) 组织的环境绩效;

d) 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e)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

f) 以前管理评审的后续措施;

g) 客观环境的变化,包括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 要求的发展变化;

h) 改进建议。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为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而作出的,与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体系的三级监控保障程序。保证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 实施:管理评审什么时间进行?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以及按照程序 规定追加评审。

2 最高管理者:查看管理评审记录:是否最高管理者主持,是否为领导层 的评审?

3 评审准备:为管理评审准备的信息是否充分?(内审的情况、环境绩效、目标指标方案完成情况、合规性评价、相关方的要求、产品、活动,服务的变化、有否环境事故、时态、状态的变化)

3 评审的过程:管理评审的内容是否充分?(是否包括产品、活动、服务 的各方面、EMS的有效性、方针政策的适宜性、持续改进的方向、体系需要调整的要素)评审的结果:评审报告如何传达?评审结论如何落实?验证的结果如何?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要点提示

说明:1 这里给出的审核要点提示仅作为现场审核通用的最低要求,没有考虑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差异性,审核员还要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取证。

2 这里也没有按照一、二阶段审核目的的不同分别给出审核要点,审核员可以按照一、二阶段审核的需要,参考使用。

3 这里给出的要点由于理解上的偏差,难免会存在一些错漏,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谢谢!!

董新峰

二零零五年八月 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要点提示:

主要和管理层进行交谈,以了解:

1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方法;

2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的现状,主要了解环评的结果、守法情况。

3 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

区域范围;

产品实现过程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服务;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时限。

4 对于组织将其区域、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一部分排除在体系范围外时,要特别关注体系范围边界的界定,并要关注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排除在外的区域、活动、产品和服务与体系内的区域、活动、产品和服务是不可分割的,则这样的体系范围是不适宜的。

5 对于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等的要求在下面的条款中还会涉及到,这里不再叙述。

4.2 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 ,确保其: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 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g) 可为公众所获取。

要点提示:

1 环境方针的内容:

a 是否包括三个承诺、一个框架?即承诺遵守并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坚持污染预防原则;实现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提供指导组织行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整体框架。

b 是否体现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和组织的规模及所处的环境要求? c 是否反映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例如:产品实现过程的噪声排放;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

d 环境方针与组织其他方针(如质量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是否协调一致,是否体现组织的宗旨、价值观。

2 方针的管理:

是否由最高管理者制定?制定依据、颁布、传达、公开、实施、修订是否规定?

3 现场取证:

a最高管理者:是否知道制定的依据、主要内容,如何在方针中体现组织的特点和重要环境因素?

b 管理者代表:如何建立和实施EMS实现环境方针?

c 部门领导:环境方针如何贯彻,查目标、指标是否针对环境方针?

d观察方针的公开情况,提问员工以及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关于方针的传达和培训?

e 询问方针为公众所获取的渠道,以及渠道是否畅通?

f 检查环境方针的评审记录。

4.3 策划

4.3.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

a) 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

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 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审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情况。识别是否充分、评价是否科学合理、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是否随组织变化(活动、产品和服务)而适时更新。确保重要环境因素纳入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及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之中。

1 建立和保持了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更新的程序,程序是否符合 标准要求?程序是否适宜?

2 识别记录和汇总表,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是否包括了认证范围内所有的 活动、产品、服务(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是否考虑了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水、气、声、渣、土壤、资源等多个方面以及相关方的环境因素?活动是否充分展开、活动中的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充分;产品在储存、包装、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充分;服务提供过程中所涉及的活动、产品中的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充分,要注意服务提供方式的变化所引起的设施的变化而带来的新的环境因素。

3 评价记录和汇总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是否考虑了法律 法规、当地环境保护和行业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周围社区、相关方以及技术协议、上级的要求等“其他要求”。要关注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科学性,每种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不足,因此只有将几种评价方法结合使用才能确保评价结果的适宜

性。每个企业的重要环境因素因其性质,环境条件的不同而会有所不同,同一企业也会由于评价方法的不同比如:多因子打分的方法,因子分值(体系)确定的不同就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要注意因时、因地、因事而区别对待。无论采用哪些方法,环境因素评价的结果都至少要符合行业、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这一点需要专业审核员从专业的角度进行评判。另外要注意确定有密切关系的相关方所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

4 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一般应有以下输出1)环境因素识别表 2)环境因素清单 3)环境因素(影响)评价表4)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重要环境岗位。

5(1)对环境因素的审核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观察是否遗漏?1)体系覆盖范 围内的区域; 2)活动、产品和服务;3)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4)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审核要关注:

1)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与评价结果的一致性;2)产生重要环境因素的活动有无遗漏。

6 了解企业组织机构、生产工艺和任务的变动情况,检查相关的环境因素的更新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

b) 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组织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与ISO14001:2004标准的符合程度和实施情况。

1 是否建立了程序?程序是否符合标准?

2 是否规定了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是否规定了收集频次、收集途径、摘录和更新方法。实施情况如何,查获取记录,获取后(摘录的适用条款)如何确定其适用性,结果是否正确?

3 是否规定了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传达和执行的方

法。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后如何将其应用于其识别的环境因素,执行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其他要求”包括行业实施规范;行政官方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等。要关注企业对所在地区/省份对环境的具体要求。要关注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充分。

5 查法律法规清单和适用条款的摘录,是否全面,是否及时跟踪变化,是否更新、补充,是否有已经过期和失效的法规、标准的版本?

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 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 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制定目标、指标的“三个依据”,目标、指标与环境方针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致性;总目标要具体细化,指标参数要量化;目标、指标要分解到相关的职能和层次,要明确相关的责任。

1 对目标、指标的审核:目标、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所规定的框架、应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应体现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应符合组织的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先进性,并具有实现目标、指标相应的经济能力;还应考虑相关方的观点;

2 目标、指标与其他要求的关系:特别注意环境方针、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以及应急准备与响应与各要素的一致性;即要看目标、指标是否针对重要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是否通过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够得到全面的控制,查看文件化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 查组织有否减少废物、降低能耗和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释放、减少 新项目的重要环境影响;

4 目标是否分阶段,指标是否可测量,指标参数是否合理,目标、指标是 否定期评审和修订,查看记录。

5 管理方案是否对应目标指标?

6 是否包括职责、方法措施(对相应的重要环境因素是否涉及了所有的活 动、产品和服务,且方法措施是否可行、有效?)、资源和时间进度安排,资金保障如何具体落实?

7 方案如何定期评审其适宜性,并根据新的项目、活动而进行修订?查评 审记录。

8 如何监督方案的实施,查检查和监测记录(例行、定期)。

4.4 实施与运行

4.4.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对作用、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任命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形成文件化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应的作用、职责、权限、识别、提供和运行相应的资源。

1 与最高管理者交流,针对环境管理的职能如何设臵组织机构,进行职责 分配的?职责和职能是否对应?体系运行以来都作了哪些方面的工作?是否任命了环境管理代表者,赋予其哪些职责和权限?如何识别、提供、运行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资源的充分性、有效性和利用率如何?

2 与管理者代表交谈,其如何履行规定的职责?

3 查看组织机构图,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是否与行政管理组织机构相协 调?各级管理者和各部门的职责是否符合ISO14001:2004标准和要求?

4 机构和职责的设臵能否为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提供人力、技术、财 力和资源的保证。

5 负有责任的各层次的环境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审核。如:如何预测、 确定和记录环境问题;如何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审核相关的文件和记录,确认其履行职责的情况。

6 跟踪比较EMS的成本和效益?有无相应的激励机制,职责分配是否涉及 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查看环境职能分配表,并查阅和询问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确保所有为它或代表它从事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使为它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实际或潜在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效益;

c) 他们在实现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符合性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建立程序,识别并确定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岗位能力要求,对人员能力进行评价,确定培训要求,使人员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

1 是否有程序,并符合标准规定?

2 是否确定了岗位能力要求,是否对人员能力进行了评价,确定的培训需 求是否有针对性?查看培训需求表,了解需求来源是否全面、充分?

3 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是否针对培训需求而制定?培训计划如何评审、 修改、追加和延期。

4 查培训记录:培训范围是否涉及全体员工?培训内容是否包括方针、法 规、环境因素、目标指针方案、应急、职责和内部标准(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

5 重要环境岗位人员如何确定?做何种培训?是否具有针对性?查看记 录。如何评价,确认培训效果,查相应记录。

4.4.3 信息交流

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 a) 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 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

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文件。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则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针对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信息,内容完整,交流及时,信息畅通。

1 是否有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规定?

2 是否明确了与外部进行信息交流的内容?是否对外界公开环境方针? 3 是否规定信息交流的相应途径?包括接收、答复、处理和记录

4 有关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交流是否充分?如何答复、报告和处理?如果 组织决定针对其重要环境因素不与外界进行交流,查阅相应的决定,并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

5 分别查阅信息交流程序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记录使用情况。

4.4.4 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b) 对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的描述;

c) 对环境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以及相关文件的查询途径; d)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 组织为确保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进行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

要点提示

审核重点:文件的分类,文件的充分性,文件的总要求,没有明确要求要编制环境管理体系手册。

与管理者代表交谈,了解体系的策划情况;

1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结构形式;

2 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是否单独形成文件;

3 环境管理体覆盖范围的描及内容;

4 环境管理体系18个要素实施方法及相互关系如何进行表述,各层次之间的 文件是否都给出了相应的索引路径;

6 建立体系时为证实体系的符合性和实施的有效性策划了那些记录。 7 如何判断是否需要编制程序?如何评价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4.4.5 文件控制

应对本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5.4的要求进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规定:

a) 在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c) 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

d) 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 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f) 确保对策划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g) 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须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的标识。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制定并保持程序,对环境管理体系核心要素的描述:运行程序有效并适时更新;所有文件都要字迹清楚,注明日期,标识明确,保管妥善,管理有效。

1 文件的编、审、批、更改和借阅是否与文件控制程序相符?

2 文件的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

3 文件的发放对象是否满足EMS运行的要求?

4 文件如何发放和收回,查看收发记录。

5 关键岗位是否有文件的有效、受控版本?

6 如何评审文件的适宜性?是否规定了对文件定期评审的周期,是否进行 了评审,查看评审记录。

7 保存的文件是否有标识,作废文件如何处理?是否有记录?

8 各级文件的保存期限是否合理?

4.4.6 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以确保其通过下列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 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形成文件的程序,以控制因缺乏程

序文件而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情况;

a)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b) 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

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及合同方。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运行程序制定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程序的执行能否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环境影响进行有效控制。

1 现行运行程序所规定的运行准则是否充分满足方针、目标、指标的要求?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是否均有程序、作业指导书或惯例控制,程序所规定的运行方法是否充分可行?

2 特别是要对照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查看组织的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 运行控制程序以及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是否覆盖了组织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以及相应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确保没有遗漏。

3 是否在运行控制程序中规定了相应的运行控制准则?准则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4.3.2的要求),是否充分?

4 程序、作业指导书或惯例所需的资源是否充分且有效。

5 在对研究、开发、设计活动审核时,应检查:在工艺做法的选取上, 是否优先选则可再生资源和对环境友善材料(如:无毒无害或低害可降解,原辅材料、催化剂等):是否优选耗能低、无排放或少排放、可回收再利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在设备的设计和选型上,是否把产生环境影响小做为重要选取准则(如:降低耗能、不能用污染环境的材料、减少原材料使用量等);在产品的包装上,说明书上,是否注意包装材料的节约,避免使用易碎、难降解和不可回收的包装物,是否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规定,是否提供材料安全参数等;在新、扩、改建项目中是否严格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查问单位产品的原辅材料耗量及同行业的比较。

6 在对物资采购、贮存审核时,应检查“希望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的环

境因素是否已被充分识别;在选择供方、合同方时,是否考虑对方的环境绩效;是否能做到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绿色产品及无毒无害可回收、易降解材料,拒购、淘汰污染重、能耗高的设备;是否做到防止、避免运输、贮存、使用中的抛洒、燃烧、爆炸等环境事故,是否合理处臵固体废弃物、包装材料,加强回收及循环使用。

7 按运行控制文件规定职责和各部门的环境因素审核各部门运行控制

管理状况,查有关程序中规定的运行(包括环境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记录。 8 在相应的部门查阅是否将相应的运行控制的要求通报给了相应的合同方,并取得了相应的环境绩效。

9 查通过运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和惯例的实施,重要环境因素的环境影响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并达到了运行准则的要求。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识别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并规定响应措施。

组织应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作出响应,并预防或减少随之产生的有

害环境影响。

组织应定期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试验上述程序。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对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定期评审和修订程序,事发后再评审与修订。

1 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是否纳入程序文件管理?

2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三级文件),预案和应急内容是否考虑了以下内容: a) 现场危险品的类型,如存在易燃液体,贮罐、压缩气体等,以及发生溅洒或意外泄漏时的应对措施;

b) 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类型和规模的预测;

c) 处理紧急情况或事故的最适当方法;

d) 内、外部联络计划;

e) 把环境损害降到最低的措施;

f) 针对不同类型的紧急情况或事故的补救和响应措施;

g) 事故后考虑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需要;

h) 定期试验应急响应程序;

i) 应急响应程序实施人员的培训;

j) 关键人员和救援机构(如消防、泄漏清理等部门)名单,包括详细联络 信息;

k) 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

l) 周边设施(如工厂、道路、铁路等)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 m) 邻近单位相互支援的可能性。

可行时,是否进行演习,是否进行过应急培训?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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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是否规定了应急组织,是否规定了相应的职责? 紧急情况发生后,信息如何传达、内外如何联络? 是否规定了对应急程序和预案进行评审的周期,如需修订,如何实施? 查评审、修订记录。

4.5 检查

4.5.1 监测和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程序中应规定将监测环境绩效、适用的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形成文件。

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且

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要点提示: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体系的一级监控程序。对(关键特性)内容完整,设备完好,采用的方法和标准适宜,评价客观、有效。

1 查是否建立了绩效监测程序,程序中是否规定了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进行监测的层次、频次、方法、时机和相应的职责。

2 查是否对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和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测?

3 查是否按程序对(运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或惯例)取得的环境绩效进行了例行监测:比如:水、气、声的内部监测、外部监测(资格单位)的监测结果。

4 查是否按程序分层次对运行控制进行了监测,各层次监测的信息如何传 递,不符合,是否按程序规定进行纠正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 如何对监测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查看记录、台帐、标识。

6 监测记录是否全面?

4.5.2 合规性评价

4.5.2.1 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2.2 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这可以和4.5.2.1 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体系的一级监控程序,合规性的内容体现在目标、指标实现的程度上,方案、运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应急准备和响应和惯例实施的过程和结果上。通过例行的检查对控制环境影响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4.3.2所识别的内容进行评价,以判断是否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内容。通过环保监测站的监测以证实水、气、声的排放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1 是否建立了合规性评价的程序,其规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 是否明确了合规性评价的职责和评价的层次;

3 是否规定了合规性评价的时机、方法和内容;

4 查是否按规定的时机、方法和内容进行了例行的监测,并对监测的结

果进行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评价;

5 查是否按规定的时机请环保监测站对水、气、声进行了监测,以证实

组织三废达标排放。

6 查对监测的不符合,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7 查阅其相关记录的保存是否完整并符合4.5.4的要求。

4.5.3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程序中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识别和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b) 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产生原因,并采取措施以避免再度发生;

c) 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实施所制定的适当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d) 记录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相符。

组织应确保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更改。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体现持续改进。

1 查是否建立了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 查阅日常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以及对不符合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的

记录;

3 查对不符合进行纠正,并对纠正结果进行验证的证据;

4 查对不符合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是否进行

验证?纠正措施与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是否相符?

5 查是否对不符合原因采取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是否进行验证?

6 查有无发现潜在的不符合?如有,有无制定预防措施?其内容是否针 对了潜在的不符合的原因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7 纠正、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及时,不能及时纠正的是否制定相应的计

划?

8 纠正、纠正和预防措施涉及文件修改是否按4.4.5文件控制要求进

行?

9 查阅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结果的验证及有效性评价的记录,其内容是否完整、清晰和有效。

4.5.4 记录控制

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实对环境管理体系及本标准

要求的符合,以及所实现的结果。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臵。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可追溯性。

1 查是否建立了记录控制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 记录样表的编制、审核、审批是否符合文件控制的要求?

3 记录样表所放映的信息是否能证实体系对标准的符合性及实施的有

效性?

4 记录的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 记录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清晰?

6 各类记录的保存期限是否得到规定?记录是否按期归档保存?

7 记录是否有唯一性的标识?是否便于检索?

8 有无记录的借阅?

4.5.5 内部审核

组织应确保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目的是: a) 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

1) 是否符合组织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 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

b) 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组织应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此时,应考虑到相关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往的审核结果。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程序,用来规定 :

――策划和实施审核及报告审核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审核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均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体系的二级监控程序,组织的自我检查与评判。

重点审查其确定的审核范围、内审方法、内审人员的职责与能力、内审报告。 内部评审的客观性、系统性、文件化。

1 是否有程序?程序是否满足要求?

2 是否制定了内审计划,内审时间的安排是否适宜、时间分配是否突出了重点;是否充分、有效地利用了审核组的资源;

3 审核范围:内审计划以及其实施是否覆盖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区域、部门和18个要素?

4 人员职责和能力:内审员是否满足回避要求?是否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能力?查证实其能力的证据。

5 抽样的代表性:检查内审检查单,看抽样是否考虑到区域、活动的重要性和以往审核的结果?

6 内审的有效性“审阅不符合报告和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审核员发现问题的深度如何?判定标准是否准确?不符合事实描述的是否清楚?整改措施是否及时、有效、纠正是否经过验证?预防措施是否有效?

7 记录:内审记录是否全面?(计划、检查清单、不符合报告、纠正预防措施报告、首末次会议签到、内审报告)

8 组织者:管理者代表是否发挥了领导作用?是否清楚内审的全面情况?

4.6 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包括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的修改需求。应保存管理评审记录。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a) 内部审核和合规性评价的结果;

b) 来自外部相关方的交流信息,包括抱怨;

c) 组织的环境绩效;

d) 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e)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

f) 以前管理评审的后续措施;

g) 客观环境的变化,包括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 要求的发展变化;

h) 改进建议。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为实现持续改进的承诺而作出的,与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修改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要点提示:

审核的重点:体系的三级监控保障程序。保证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 实施:管理评审什么时间进行?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以及按照程序 规定追加评审。

2 最高管理者:查看管理评审记录:是否最高管理者主持,是否为领导层 的评审?

3 评审准备:为管理评审准备的信息是否充分?(内审的情况、环境绩效、目标指标方案完成情况、合规性评价、相关方的要求、产品、活动,服务的变化、有否环境事故、时态、状态的变化)

3 评审的过程:管理评审的内容是否充分?(是否包括产品、活动、服务 的各方面、EMS的有效性、方针政策的适宜性、持续改进的方向、体系需要调整的要素)评审的结果:评审报告如何传达?评审结论如何落实?验证的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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