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案]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订了《公司章程修订案》。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

一、 原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之后增加一条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本条的前述规定。

其余章程条款序号依序相应变动。

二、原公司《章程》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修改为:

第八十四条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必须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

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三、原公司《章程》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

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现修改为: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的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度。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四、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八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

五、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 (二)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 以上签署同意。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二)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六、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现修改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6日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订了《公司章程修订案》。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

一、 原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之后增加一条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本条的前述规定。

其余章程条款序号依序相应变动。

二、原公司《章程》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修改为:

第八十四条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必须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

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三、原公司《章程》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

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现修改为: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的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度。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四、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八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

五、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 (二)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 以上签署同意。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二)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六、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现修改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6日


相关内容

  •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
  •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恒深法意字[2006]第0074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g ...

  • 重庆维祯律师事务所
  • 重庆维祯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09)渝维律法意字第(248)号 致: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 观韬律师事务所-巨潮资讯网-多层次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平台
  • 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 座15B 518008 15B,Tower A,World Finance Centre,4003 Shennan,RoadEast,Shenzhen,518008,China Tel: 86 755 25980899 Fax:86 755 25980259 E-mail:g ...

  • 补偿安置协议书
  •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3- 050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隆实业)股票(股票简称:信隆实业,股票代码:002105)于2013年12月23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与 ...

  • 注册公司遇到的常见问题
  • www.tuzhichina.cn 注册公司遇到的常见问题汇总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公司不断涌入,对于注册公司的知识和法律的需求也越来越明显,不管是创业公司还是一些老企业经常都会遇到很多类似注册公司的一些问题,只有不断了解,对于企业来说才是有利的,今天我们就简单分析一下注册公司在经 ...

  • 招商局地产_内部控制自评审核报告13P_2011-03-11
  •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11)第E0011号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地产")201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其执行情况.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 澳洋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1-01-2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定向增发人民 币普通股3,422.0977万股,于2011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 册资本.股本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1.在章程第三条后增加一款:&quo ...

  • 公司治理僵局的相关案例
  • 公司僵局的相关案例 一.美达股份:股东之争祸及上市公司 美达股份(000782)于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46亿元,利润1.5亿元.近5年来年均上缴税费超过4亿元,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授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企业一 ...

  • 股权制衡与内部控制有效性
  • 摘 要:股权结构及其制衡度决定了公司治理的基础,也响到了内部控制.本文基于对2013年12月―2015年6月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案例分析,阐述股权制衡等方面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带来的影响.研究表明:国有控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可以很好地达到内部控制安全性的目标,但其经营效果不理想:国有控股引入非国有制衡的企业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