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
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是衡量现代社会民主化程度和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必须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不仅体现在法律意义上的公民权利,而且要落实在具体的权利使用上,公民要参与到行政管理活动中,特别是公共政策的制定。促进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一、我国公民参与的现状
1、公民参与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
一个国家公民参与政策水平的高低是与其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参与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其发展程度受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与此相适应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状况客观上仍然制约着公民有效地参与公共政策的输入过程。
2、公民参与的民主法律机制不够健全
虽然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民主参与的权利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并没有为公民参与的方式,程序等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渠道。特别是我国现有法律对于公民参与政策过程的实体性规范较多,程序性规范较少,而以法律形式将公民参与的形式、内
容、途径和步骤予以明确规定,并将公民参与作为程序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更是少之又少。这就导致我国的公民参与缺乏相应的法制保障。
3、公民参与意识薄弱
由于受到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致使个人专断、家长制等思想意识还在相当程度上存在,这就不可避免地对民主政治发展尤其是对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判断产生某种消极影响, ,导致参与主体的意识薄弱,参与热情不高,从而影响公民政策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参与主体自身能力偏低,不熟悉日常的政治行为规范,缺乏相应的政治技能,对公民参与的渠道、程序、方式等的不了解,对政策制定的过程及背景没有足够的认识,这也造成了公民参与意识的淡漠。
4、公民参与的范围和渠道偏少
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的范围,主要局限于物价、环境保护、市容等,而对关系到民生的重大社会政策如住房、高考、医改等,公民参与的程度还远远不够。同时,作为公民参与仅有渠道的各种组织、工会和社会团体,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表达功能,在政府与公民之间不能起到有效的沟通作用,影响了公民参与的热情,降低了公民参与的责任感,进而引发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二、公民参与的现实意义及其影响
1、公民参与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民的参与程度是衡量公共政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公民对公共政策的广泛参与,能够确保公共政策正确反映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和意愿,做出正确的决策,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失误,迅速解决政策体系和政策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这就使得政策体系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功能转换,并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决策失误。因此,公民参与使公共政策的构建过程能够与公民建立正常的沟通渠道,正确反映社会各种利益要求,并同时使公民在一定程度上监督了政策体系的政策过程,从而促进政策体系实现公共政策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公民参与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的公共性
公民通过合法的政策参与途径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和意愿,是对政策体系制定或即将制定的某项公共政策进行选择的一种行为。而这些都将成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所依据和考量的标准,这有助于更大程度上实现公共利益,纠正政府滥用权力,以解决公共问题为目标,向符合人民利益要求的方向发展,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共利益。同时, 公民在政策参与中能够使自己的意愿和利益要求影响、渗透、贯彻到政策过程中,并在很大程度上调节政策体系的政策过程与公民意愿和选择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不至于使政策体系的政策行为与公民的意愿相背离,监督着公共政策过程始终按照实现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的方向运行。
3、公民参与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的合法性
公共政策是对一个社会的资源进行权威性的价值分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有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基础。一方面,“公民参与扩大了政策主体的权力基础以及对政策资源的提取范围,增强公共政策的整合功能。因此,公共政策能够反映最大多数人的意志,能更好地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从而增加公民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公民作为政策主体,有权向政策的制定者表达其意见、愿望和利益要求,公民通过参与满足了其参政议政的心理需求,在参与的过程中增强了政治效能感、责任感和尊严感。可见公民参与决策,可以使公共政策更易于被公众接受和认同,使公众对政策的合法性确认不疑,提高了对政府的信任感,增强了对政策体系的认同。”因此,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可以使公共政策更好地得到认可和支持,有助于加强公共政策体系的合法性基础。
三、扩大公民参与的路径选择
1、加快经济发展,为公民参与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
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截至到2008年底,我国人均GDP 已突破3000美元。正如亨廷顿所说:“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更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社会和经济更发达的社会,
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以更高的价值。”[2]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有这样才能改善我国公民参与的外部环境,加快公民参与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普及科学文化教育,提高公民参与的认知与能力,降低公民参与的社会成本,扩大公民参与的范围。
2、培养公民参与的意识、为公民参与创造良好的氛围 强化公民参与的责任感,提高公民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感首要任务是要提高政府的威信与社会政治的文明程度,使政府能够取信于民并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否则,公民参与就会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公共政策缺乏相应信任和支持。另外,让公民投身到政策参与的过程中来,就要培育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创造良好的政策参与氛围。“如果有机会的话,参与型文化更易于动员人民。” [3]因此,当公民对政策系统的所有目标都有较高的认知及情感、评价取向时,就形成了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在参与型政治文化氛围中,公民对政策过程表现出高度的参与热情,他们熟悉和了解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实现有效的参与,同时他们的参与行为也受到公共政策系统的接受与认可。这种参与型的政治文化才能造就真正的参与型公民。
3、大力发展第三部门,为公民参与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以第三部门的形式来沟通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联系,这不仅有利于减少公民参与的社会表达成本,提高政府公共政策的效率,
也有利于公民通过第三部门能够及时反映自己的利益要求和愿望,使政府在制定相关公共政策时权衡和协调各利益团体的要求,弥补公共政策失灵,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另外,公民通过第三部门,客观上促进了政府对其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公共政策进行有效的监督,纠正政府滥用公共权力资源,达到监督的目的。因此, 要加速第三部门的发展与成长, 使其成为公民参与的重要依托和途径。
4、加强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公民参与的保障机制
公民参与制度化即政策参与的合法化、合理化、法制化,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度规范。制度化的政策参与对于提高政策体系的综合治理能力、补充政策体系能量、扩大政策体系的权力基础和政策资源的提取范围,增强政策体系的整合能力和政策体系的稳定性,推动公共政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加快公民参与的回应机制建设,重视公民的话语权,确保公民参与的有效性,使公民参与不再仅仅停留在形式层面,真正在政策制定的各个环节起到重要的作用,提高民意在政策制定中的份量。
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
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是衡量现代社会民主化程度和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必须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不仅体现在法律意义上的公民权利,而且要落实在具体的权利使用上,公民要参与到行政管理活动中,特别是公共政策的制定。促进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一、我国公民参与的现状
1、公民参与缺乏相应的经济基础
一个国家公民参与政策水平的高低是与其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参与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其发展程度受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与此相适应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状况客观上仍然制约着公民有效地参与公共政策的输入过程。
2、公民参与的民主法律机制不够健全
虽然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民主参与的权利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并没有为公民参与的方式,程序等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渠道。特别是我国现有法律对于公民参与政策过程的实体性规范较多,程序性规范较少,而以法律形式将公民参与的形式、内
容、途径和步骤予以明确规定,并将公民参与作为程序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更是少之又少。这就导致我国的公民参与缺乏相应的法制保障。
3、公民参与意识薄弱
由于受到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致使个人专断、家长制等思想意识还在相当程度上存在,这就不可避免地对民主政治发展尤其是对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判断产生某种消极影响, ,导致参与主体的意识薄弱,参与热情不高,从而影响公民政策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参与主体自身能力偏低,不熟悉日常的政治行为规范,缺乏相应的政治技能,对公民参与的渠道、程序、方式等的不了解,对政策制定的过程及背景没有足够的认识,这也造成了公民参与意识的淡漠。
4、公民参与的范围和渠道偏少
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的范围,主要局限于物价、环境保护、市容等,而对关系到民生的重大社会政策如住房、高考、医改等,公民参与的程度还远远不够。同时,作为公民参与仅有渠道的各种组织、工会和社会团体,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表达功能,在政府与公民之间不能起到有效的沟通作用,影响了公民参与的热情,降低了公民参与的责任感,进而引发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二、公民参与的现实意义及其影响
1、公民参与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民的参与程度是衡量公共政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公民对公共政策的广泛参与,能够确保公共政策正确反映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和意愿,做出正确的决策,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失误,迅速解决政策体系和政策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这就使得政策体系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功能转换,并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决策失误。因此,公民参与使公共政策的构建过程能够与公民建立正常的沟通渠道,正确反映社会各种利益要求,并同时使公民在一定程度上监督了政策体系的政策过程,从而促进政策体系实现公共政策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公民参与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的公共性
公民通过合法的政策参与途径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和意愿,是对政策体系制定或即将制定的某项公共政策进行选择的一种行为。而这些都将成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所依据和考量的标准,这有助于更大程度上实现公共利益,纠正政府滥用权力,以解决公共问题为目标,向符合人民利益要求的方向发展,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共利益。同时, 公民在政策参与中能够使自己的意愿和利益要求影响、渗透、贯彻到政策过程中,并在很大程度上调节政策体系的政策过程与公民意愿和选择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不至于使政策体系的政策行为与公民的意愿相背离,监督着公共政策过程始终按照实现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的方向运行。
3、公民参与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的合法性
公共政策是对一个社会的资源进行权威性的价值分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有利于提高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基础。一方面,“公民参与扩大了政策主体的权力基础以及对政策资源的提取范围,增强公共政策的整合功能。因此,公共政策能够反映最大多数人的意志,能更好地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从而增加公民的认同感;另一方面,公民作为政策主体,有权向政策的制定者表达其意见、愿望和利益要求,公民通过参与满足了其参政议政的心理需求,在参与的过程中增强了政治效能感、责任感和尊严感。可见公民参与决策,可以使公共政策更易于被公众接受和认同,使公众对政策的合法性确认不疑,提高了对政府的信任感,增强了对政策体系的认同。”因此,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可以使公共政策更好地得到认可和支持,有助于加强公共政策体系的合法性基础。
三、扩大公民参与的路径选择
1、加快经济发展,为公民参与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
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截至到2008年底,我国人均GDP 已突破3000美元。正如亨廷顿所说:“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更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社会和经济更发达的社会,
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以更高的价值。”[2]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有这样才能改善我国公民参与的外部环境,加快公民参与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普及科学文化教育,提高公民参与的认知与能力,降低公民参与的社会成本,扩大公民参与的范围。
2、培养公民参与的意识、为公民参与创造良好的氛围 强化公民参与的责任感,提高公民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感首要任务是要提高政府的威信与社会政治的文明程度,使政府能够取信于民并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否则,公民参与就会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公共政策缺乏相应信任和支持。另外,让公民投身到政策参与的过程中来,就要培育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创造良好的政策参与氛围。“如果有机会的话,参与型文化更易于动员人民。” [3]因此,当公民对政策系统的所有目标都有较高的认知及情感、评价取向时,就形成了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在参与型政治文化氛围中,公民对政策过程表现出高度的参与热情,他们熟悉和了解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实现有效的参与,同时他们的参与行为也受到公共政策系统的接受与认可。这种参与型的政治文化才能造就真正的参与型公民。
3、大力发展第三部门,为公民参与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以第三部门的形式来沟通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联系,这不仅有利于减少公民参与的社会表达成本,提高政府公共政策的效率,
也有利于公民通过第三部门能够及时反映自己的利益要求和愿望,使政府在制定相关公共政策时权衡和协调各利益团体的要求,弥补公共政策失灵,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另外,公民通过第三部门,客观上促进了政府对其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公共政策进行有效的监督,纠正政府滥用公共权力资源,达到监督的目的。因此, 要加速第三部门的发展与成长, 使其成为公民参与的重要依托和途径。
4、加强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公民参与的保障机制
公民参与制度化即政策参与的合法化、合理化、法制化,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度规范。制度化的政策参与对于提高政策体系的综合治理能力、补充政策体系能量、扩大政策体系的权力基础和政策资源的提取范围,增强政策体系的整合能力和政策体系的稳定性,推动公共政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加快公民参与的回应机制建设,重视公民的话语权,确保公民参与的有效性,使公民参与不再仅仅停留在形式层面,真正在政策制定的各个环节起到重要的作用,提高民意在政策制定中的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