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

2008年4月外交评论Apr.2008总第102期FOREIGNAFFAIRSREVIEWNo.102

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世界卫生组织为例

陈颖健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摘要:联合国专门机构和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间关系采取了非集中化模式,这意味着它们之间存在着明确权限划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领域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渗透程度愈来愈高,机构间发生职能交叉的现象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整个组织的功能失灵,确保整个国际组织法的安定性,必须强调国际组织在专业原则范围内活动,而不能侵入其他国际组织的职责范围内,对于超过界限的国际事务,国际组织应当采用国际合作和协调的方式来解决。具体合作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三种,即国际组织问订立合作协议;使用联合国系统内部的协调机制来合作;建立国际组织间的联合项目。

关键词:联合国;专门机构;世界卫生组织;职能扩张

中图分类号:D8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386(2008)02-0072—07

一、专门机构的职能留给独立、分开的机构①。为了便于专门机构为实现

扩张对职权主义的挑战自身的使命,联合国赋予其独立的行为能力,这些

专门机构拥有自己的成员国、组织文件、体系结构、

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是指按照成立条约,其任务议事日程、经费来源等。从这个意义上讲,联合国专超出《联合国宪章》第1条3项以及第55条定义的服门机构是根据各国政府间协定而设立的自主性国务领域但是又与联合国存在联系(宪章第57条、63际组织。按照职权主义理论“国际组织只能在国家条)的国际组织[11(P47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的授权范围内活动,一般而言,国际组织不能向自身建立以及各种专门性国际组织的普遍兴起是功能授权”垆N瑚)。因此,联合国专门性机构只能在成员国主义理论紧密相关的。20世纪40年代,国际联盟失授权的专业范围内活动,如果他们越权行事,行为败的经验和教训启发了功能主义。根据功能主义理自然无效。

论,人民可以通过各种经济的、社会的、科技的、人职权主义受到了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挑道的等非政治性办法来一点一滴、逐渐积累地缔造战。政府间组织组建之后,其功能会呈扩张的态势,和平【z】(兀㈣。因此联合国,更加重视国际经济和社会从而形成许多重叠的功能性政府问组织。这种功能活动方面的合作。这些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方面的扩张具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在主观动机方面,活动大部分都是由专门机构完成的f3l(ra9)。同时按照一是有些国际组织试图通过“议题挂钩”来推进条功能主义理论,全球问题不同,解决的功能方法也约的缔结,即各方可通过在另一领域的“给予”从对不同,而功能又决定着相应的机构,即机构为满足方处换得在某一领域的“获取”,从而最终以“一揽特定的功能而存在。缘此,在国际合作中,应当组建子协议”的方式达成缔约交易。国际组织把不属于不同的专业性政府间组织141在与专门机构的关系其职能范围的议题纳入到一揽子协议中,其职能扩上,联合国采用了功能性的非集中化模式(专业原张也就不可避免。二是有些国际组织主动参与其他则),即只设立一个政治机构,而将专门合作领域被领域的活动从而推进本领域的工作。这些国际组织

收稿日期:2008-02-21

作者简介:陈颖健,男,上海政法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研究生。

①联合国宪章第58条、第59条,第63条。一72—

第2期陈颖健: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现单单在本领域开展工作往往效果不佳,通过解为法律冲突的生成提供了制度环境。国际上没有国释其章程获得参与其他领域的工作的合法性。以图际法中央立法机关,也没有国家法中央执法机关。有效地推动本领域的工作。职能扩张的主观动机得有多少国家和国际组织,就有可能有多少立法者。到了国际法“默示权力“理论(impliedpowers)的支同时各国际法领域自成体系,相互间趋向相对封闭持。尽管国际组织事实上只能行使所授职权,但当和缺乏联系,由此造成冲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解释这种职权时,所采取的是一种从目的出发的动在全球化下,政府间组织的职能交叉进一步加剧了态方法,其结果是政府间组织的职权范围可被解释规则冲突的风险。“在不同的政府间组织中,因为得很宽泛,包括为实现机构效率和开展嗣后实践所参加谈判的国家不同,就重叠之议题所达成的各国必需的默示权力【6I(v32s)。功能扩张的客观因素是全球际条约的相关规则之间容易产生冲突。规制由不同化背景下愈发突出的全球公共问题。全球化是理解行为体为不同目的而创设,但这些行为体经常极少当代世界的一个重要词汇。它反映了人们对于当代花费精力协调彼此间的工作和识别规制间的联国际社会的一个广泛的认识,即“在经济力量和技系o”【12l(m)

术力量的推动下,世界正在被塑造成为一个共同分

享的社会空间;在全球一个地区的发展能够对另外二、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与协调一个地方的个人或社群的生活机会产生深远的影——挑战的应对之道

响”171(n1。全球化所展现的是“互相依赖的增强,这种依

赖把世界空间的各个部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他们实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功能扩现一种日益具有限制性的统一和整合”ISlfplT)。随着国家张冲击了职权主义,引发了联合国的功能失调,加问相互依存和全球化程度的深化,国际领域涌现出来剧了国际法规范间的冲突,对此国际组织法应当有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全球公共问题的兴起,以及如何所应对。正如有学者指出“一方面是日益增长的世管理和治理日趋广泛的全球公共问题【9】(聊。全球公界共同体事实上统一的趋势,另一方面是分支部门共问题是指超出一国范畴、为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法律体系的扩展,可以预期采取措施保证国际法律问题[ml(Pn)。目前全球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口问题、资秩序统一的需求将持续增长。”161(1'25)下面就以世界卫源问题、环境问题、公共健康问题、毒品与跨国犯罪生组织为例对此做一些分析并提出对策。

问题等。全球公共问题最重要特征在于它们的不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公共卫生合作中起着十分分性,即它们对所有国家产生的影响都是相同的,重要的作用。1945年联合国在旧金山召开关于国际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置身于这些问题之外。这个性质组织的会议,决定成立一个新的自主的国际卫生组决定了它们的解决需要的不是单边而是多边的联织。1946年在纽约召开的国际卫生会议批准了世界合行动,不是单方面的个体决策而是更多的建立在卫生组织的宪章。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宪章生合作基础上的全球公共政策和规划。因此要解决某效,55个国家政府参加了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世个公共问题必须要求不同的国际组织从不同方面界卫生大会。至此,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成立。世界卫来解决。“全球问题的出现,国际社会的结构的逐渐生组织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是联合国系统的一改变,不仅对民族国家的主权造成侵蚀,而且使国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卫生组织宪章》规定了世卫际法不同领域的严格分离已经成为历史。”-J组织的核心任务是与联合国、专门机构、各国政府

专门机构的功能扩张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引发卫生行政主管、各学术或职业团体、及其所认为适了联合国.的功能失调。职权主义理论表明在联合国当的其他组织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关系,担任国际卫和专门机构之间存在着明确权限划分,国际组织内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因此在专门机构的专业分工部机构之间必须要尊重这个权限划分,这是保证联中世界卫生组织的职能就是处理公共卫生国际合合国系统功能正常运行的基础。如果听任其功能扩作问题。这种专业分工的方式是建立在对于健康张,国际组织法的安定性就得不到保障。专门机构决定要素的传统认识的基础上,传统认识认为健康功能扩张带来的间接后果就是加剧了不同国际法的决定要素是细菌、病毒等生物,因而解决公共卫之间的冲突。国际立法机构具有多元性的特点本身生问题被认为是卫生部门和卫生专家的任务,在国一73—

外交评论2008焦

际层面世界卫生组织具备处理公共卫生国际合作

的权威性。但是全球化带来了关于如何重新认识健

康决定因素的问题。全球化强调了需要更广泛地关

注健康的决定因素,其中包括所谓的非卫生领域,

比如由全球化所导致的潜在的社会经济因素,人口

和环境变化因素等都对公共卫生造成了极大的影

响。基于对健康决定因素的更广阔的理解世界卫生

组织更多地介入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在制度上,

由于《世界卫生组织宪章》对健康做了广泛的定义,

将健康定义为身体、精神与社会的全部的美满状

态,不仅仅是免于疾病或残弱。这就使世界卫生组

织能通过解释其组织法将其职能扩展到公共政策

和政治法治层面。人人享有健康战略的提出显示了

世界卫生组织的关注点转变到促进基本卫生服务

普遍获得上,反映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性变革。

在提出该战略之前,虽然《世界卫生组织宪章》赋予

了它在促进健康权方面的广泛职能,但是世界卫生

组织从来没有在促进健康权方面发挥过积极的领

导作用。它的作用只被局限于公共卫生机构的传统

作用,如检疫、流行病信息、国际标准化、统计、公共

卫生管理、心理健康和母婴保健。因此世界卫生组

织往往被看作是一个有效的技术机构,而不是一

个具备推进人权、促进基本卫生条件普遍获得作

用的机构。世界卫生组织优先关注点从传统功能

领域到促进健康权的转变促使了在全球范围内健

康权保护的进步[131(t,30t)。世界卫生组织关注点的转

变引发了其职能的扩张,从而所谓的专业分工问题

由此变得比较复杂起来。

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就一个国家在武装冲突中

使用核武器是否合法向国际法院提出咨询,该举措

表明世界卫生组织试图关注在传统卫生领域以外

的安全政策。1993年WHO总干事依照1993年5月通

过的WHA46.40号决议,签署了向国际法院提请出具

咨询意见的申请,要求国际法院就下述问题提供咨

询意见,即“鉴于核武器的使用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一个国家在战争或其他武装冲突中使用核武器是

否违反其依照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宪章》在内的国际法之规定所应承担的义务。”①1996年国际法院作出拒绝出咨询意见的结论。法院指出,引起人类健康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些原因是否合法,“对于世界卫生组织在任何时候采取措施以防止这些后果来说,基本是不重要的”,“使用核武器总会产生健康和环境方面的后果,但并不意味着合法性判断的问题就归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的职能范围之内”。法院指出,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并不像国家一样具有通常的能力。他们受制于“专业原则”,即由创立国赋予其权力,而权力则受创立国托付给该组织的以促进共同利益为目的的职能所限。世界卫生组织的诸项职能罗列于其组织法第2条之中,但并没有一段表述与危害人类健康的合法性有关;世界卫生组织也没有任何一项职能依赖其在比去采取行动时所处境况的合法性。因此如果承认世界卫生组织有质疑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的能力,是对专业原则的忽视。国际法院也指出,世界卫生组织是一类特殊的国际组织,它是作为《联合国宪章》第57条规定的一个专门机构与联合国发展关系。《联合国宪章》通过第57、58和53条赋予了联合国以全面的权力和各种自主性和附属性组织专门的权力,从而使两者保持和谐、连贯的国际合作。根据该合作体系赖以建立的规则,依《联合国宪章》第57条的规定,如果世界卫生组织享有“广泛的国际责任”,这些责任就有必要限制在“公共健康”领域,并且不能侵入联合国体系其他部门化的职责范围之内。毫无疑问,关于使用武力和军备增减的问题,是处于联合国能力范围之事,而不能由专门机构越俎代庖【141(1'P518-517)。国际法院的意见对于全球化下专门机构职能的扩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联合国采用功能性的非集中模式和专业原则,这就表明在联合国和专门机构之间存在着明确权限划分,就必须采取措施预防机构越权,否则的话整个联合国系统就无法顺畅地运行。但是机构之间的权限划分不会并没有如此明确,而且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领域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渗透程度愈来愈高。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国际组织

①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宪章》第七十六条,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的协定》规定联合国大会授权世界卫生组织,就除本组织与联合国或其他专门机构方面相互关系的问题以外的世界卫生组织职权范围内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向国际法庭征求咨询意见。——74——

第2期陈颖健: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

内部机构之间彼此的忠实义务是十分有必要的。这组织中,任务被分解,每一个组织在家庭组成的大’种组织上的忠实义务要求机构在行使自身职权时单元内起作用,但必须有一些机构联结,可以是共要照顾到其他机构的职权。它不仅影响到机构之间同机构和原则上成员的统一【5】(PR076)。

彼此打交道的方式,也意味着就够在决策时要有意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性机构,按照联合国宪识地兼顾到其他机构的义务和活动,从而避免整个章必须与联合国建立关系①。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组织的功能失灵,并进而确保整个国际组织法的安国关系是以其69条为基础并以1948年第一届卫生大定性。因此世界卫生组织的转型,以医疗卫生和科会通过的《联合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协定》(以下简称学技术为基础扩展到生命伦理、公共政策和政治法“协定”)予以正式确定②。在《协定》中联合国认可世治层面的转型,必须要注意在专业原则范围内活界卫生组织为其专门机构,负责按其组织法采取适动,而不能侵入其他国际组织的职责范围内。专业当行动以实现组织法规定的各项目标。《协定》除了原则有所扩大,但是必须要有界限,对于超过界限规定双方在人事安排、统计工作、行政和技术工作、的国际事务,世界卫生组织应当采用与其他国际预算和财政规定等行政事项方面采取合作外,主要组织之间合作和协调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越俎规定了双方在业务方面的合作。同时世界卫生组织代庖。也与其他专门机构也有也有正式的框架型协定,这

三、国际组织间合作与协调的三种模式些协定就奠定了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系统各组

织合作的基础③。具体而言他们之间的合作方式体

为了有效地解决全球公共卫生问题,世界卫生现为以下几种:

组织不能依靠单打独斗,它必须加强和联合国大家(1)联合国可以向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建议议程庭及其他重要政府间组织的合作,共同促进和保护和建议。经必要的初步协商,世界卫生组织应将联人类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可采用三种模式加强与其合国向其建议的项目视情况列入卫生大会或执行他国际组织的合作与协调。委员会的议程。同样,经社理事会及其各委员会和

(一)世卫组织与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托管理事会在其议程中,也可以列入世界卫生组织

通过《合作协定》建立合作关系所建议的项目。联合国有实现其宪章第五十五条所联合国从成立起就认识到非集中模式容易导规定的“促进较高的生活程度、充分的就业、经济社致专门机构与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间决策缺少会的进步;国际间经济、社会、卫生等条件的解决;沟通和协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联合国与各专门国际间文化与教育的合作;以及对一切人的人权和机构签订了关系建立协定,将专门机构纳入联合国基本自有的普遍尊重”的目标的义务,以及经社理体系。这些协定使联合国有协调各专门机构活动的事会有按宪章第六十二条作出或开展有关国际、经可能【J1(1'476)。对于这种专门机构通过协议与联合国和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及有关事项的研究和报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关系,有学者比较形象地将此导,并就此向有关专门机构提出建议的职能和权称为联合国家庭(UnitedNationFamily)。在国际组织力,同时联合国按其宪章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三条中使用家庭这一术语意味着关系超越了信息交换、规定有责任对这些专门机构的政策及活动的协调部分的成员重合或者相互派遣观察员。在一个家庭提出建议,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应当将联合国向其提

①《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规定,经政府间协定建立的并在其基本文件中明确规定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以及有关领域内具有广泛的国际职责的专门机构,均应与联合国建立关系。

②《世界卫生组织宪章》第六十九条规定,本组织应作为宪章第五十七条中所述的专门机构之一,与联合国建立关系。

③这些协定包括《国际劳工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联合国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国际兽疫局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万国邮政联盟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协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协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问的协定》等。这些协定的内容与《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的协定》内容大同小异,本文就不再做详细论述。一75—

外交评论2008年

出的所有正式建议提交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或世卫生组织参与联合国系统的机构间协调主要利用界卫生组织其他相应的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坚定不以下两个重要工具,联合国发展小组(UnitedNations移地以各种所需的方式与联合国进行合作,以便联DevelopmentGroup)和执行首长理事会(UnitedNations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活动得以充分协调。ChiefExecutivesBoardforCoordination)。执行首长理事

(2)代表和观察员的交换以及参加会议。按照会是联合国系统所有行政首长的论坛,目的是推进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签订的联合国系统各组织所面临的整体性议题的合作和协定,世界卫生组织与这些组织之间相互交换代表协调,它在联合国秘书长的主持下每年召开两次会参加有关会议并发言。双方互派代表。联合国代表议,目前的工作重点是实施《千年宣言》的目标①。在应被邀出席世界卫生大会及其委员会、执行委员会20世纪90年代,该理事会成立了三个机构间工作小的会议以及本组织召开的一般的、区域性的或其他组,其主题就是为了减贫,其中卫生是主要议题,世专题会议并发言,但无表决权。世界卫生组织代表界卫生组织在这些论坛中十分活跃,试图为人人享应邀出席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及其委员会的有健康政策寻求合作。世卫组织总干事在执行首长会议,并就这些机构议程项目中有关卫生问题发理事会努力动员联合国系统抵御HIV/艾滋病、疟疾、言,但无表决权。同时世界卫生组织的代表也可以结核及其他疾病的工作中起到了领导作用。世界卫出席联合国大会的各项会议,就其业务范围内事项生组织也是联合国发展小组的成员。联合国发展小进行磋商。讨论世界卫生组织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组是联合国改革的工具,由秘书长在1997年创立,目时,世界卫生组织代表应被邀出席联合国大会主要的是为了在国家层面改进联合国的效率,使联合国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并参加讨论,但无表决权。世在国家级的发展和业务活动在目的和一致性方面界卫生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也具备合作关系。世界达到统一。发展小组将从事发展事务的机构联合在卫生组织也在WTO的SIS、TBT和TRIPS理事会以及一起,由联合国发展规划署的首长任主席。发展小在WHO部长级会议上具有观察员地位。观察员地位组制定政策和程序使成员机构一起工作,分析国家给予了世界卫生组织对与贸易相关的卫生问题提议题,策划支持战略,执行支持项目,监督结果和倡供建议的机会。导变化。这些工作将会提升联合国在帮助国家实现

(3)报告。按照联合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议,千年发展目标、降低贫困方面发挥更大的影响⑦。通世界卫生组织有义务就其工作向经社理事会提交过其在联合国发展小组中的成员身份,参与联合国报告。报告的递交有助于机构之间相互影响,报告改革规划,它利用其机构和在140多个国家中的工组织可以就其工作领域作出描述,而接受报告的组作人员,对统一国家评估工作以及联合国发展援助织则可以在讨论报告时提出评论,这样可以有效地框架筹备工作的过程作出了显著贡献。世界卫生组改善组织之间的协调和合作。织还积极参与了联合国发展小组各分组的工作,形

(4)文件的交换。按照联合国与世卫组织的协成了诸如消灭贫穷、冲突后与恢复、对阿富汗的紧定除对机密材料需作必要的保密安排外,联合国与急和复兴援助等方面的行动战略㈣。

世界卫生组织将全面而及时地交换情报和文件。(三)世界卫生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

(二)世界卫生组织利用联合国系统内部建立国际组织间的联合项目

的机构协调与其他国际组织关系在全球化和全球治理的推动下,国家间多边合联合国认识到仅通过签订《合作协定》远远不能作的制度化形态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协定性政府组满足合作与协调的需要。因为这些合作更多的是关织。出现多样化的趋势。其中比较突出的形式是国于技术性的合作,而且合作形式是零散的、不完整际组织间的联合机构。国际组织间的联合机构或项的。因此联合国在其系统内部建立相应的机构来协目具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国际组织联合项目由调各国际组织关系,为其合作创造平台。目前,世界两个以上国际组织设立,这可以将其与协定性政府

①关于联合国执行首长理事会功能介绍可参见http://www.unsystemceb.org/reference/system.

②关于联合国发展小组功能介绍可参见http://www.undg.org,index.cfm?P=2.一76—

第2期陈颖健: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

全球卫生治理改变了传统的对于公共卫生的认

识,它认为健康的决定要素不仅仅是细菌、病毒等

生物,解决公共卫生问题也并不只是一国卫生部门

和卫生专家的任务。世界卫生组织不能解决全球公

共卫生问题,它必须要与相关的国际组织建立了共

同机构。比较突出的是世卫组织与联合国粮农组织

建立了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Commis—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内部机构区分开来,协定性组织是由国家成立的,而国际组织内部机构则是由一个国际组织依据其组织基本文件来设立的。第二。国际组织的联合项目大都具有承担一定持续职能的常设机构,并且建立在某种法律性文件的基础之上。但是这一类法律文件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它既不是国家间的协议,也不是多边条约,往往是国际

组织间的谅解备忘录【16】(嗍捌)。

国际组织间的联合机构对于解决全球化所导致

的极为复杂的全球公共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全球

公共问题都是一些跨领域的新问题,没有一个现成

的专业机构能单独处理这些复杂的新问题,而如果

成立一个新的国际组织进行合作,需要相当大的成

本,还会和现有的组织在功能上产生重合和冲突。

而国际组织间的联合机构集中了许多组织在相关

领域内的经验和职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资源,

协调它们之间的活动,并且唤起所有相关组织和国

家的参与。它在发起设立联合机构的国际组织之

间,国家与发起的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

以及上述主体与其他国际组织之间建立了一个合

作的网络联系,在最大的范围内通过合作形态来容

纳和协调该领域内几乎所有的国际社会行为者的

活动。正如有学者所指出,实现在具体领域内的协

调可以通过共同机构来实现,该共同机构可以代表

所涉及到的所有国际组织1州兀叫。同时国际组织间的

联合机构也具有快速灵活的特点,被称为即时的国

际组织,可以在短时间内将精力集中在实质问题

上,而不是在机构问题上浪费时间。它并不需要花

费大量的时间完成协商和准备工作,也不需要国家

来签订和批准组织的基本文件,只需要通过非正式

的谅解备忘录或国际组织决议之上;而且它们也不

需要建立一整套官僚体系,只需要建立规模较小的

秘书处就可以进行工作。因此对于跨越多个领域的

特殊问题,国际社会需要的是协调现有的机构而非

必须新建【171(1'68)。在这个意义上,国际组织间的联合

项目作为一种特殊的合作模式从一个侧面为解决

国际组织繁衍所带来的共存和协调问题提供了一

种思路。sion)①。世卫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联合国发展规划署三家机构建立了为控制病媒的环境管理专家小组(PanelvectorofExpertsonenvironmentalmanagementforcontr01)f5】(嗍。世卫组织与世界劳工组织等六Unit—on家国际组织建立的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JointedNationsProgrammeHIV/AIDS)。这些国际组织间的联合机构在解决全球公共卫生问题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参考文献:【l】沃尔夫刚・格拉夫・魏智通.国际法【M】.吴越,毛晓飞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2】江国青.演变中的国际法问题【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31-z:国青.联合国专门机构法律制度研究【M】,台北:元肯文化出版有限公司。t994.【4】徐崇利.国际经济法律冲突与政府间组织的网络化——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例的研究【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5):4【5]HenryGSchemers,NeilsMBlockker,InternationalInsti-tutionallaw,Hague:MartinusNijhoffPublishers2003.【6】约斯特・鲍威林,国际公法规则之冲突一WTO法与其他国际法规则如何联系【M】.周忠海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7】戴维赫尔德,等.全球大变革:全球化时代德政治、经济和文化【M】.杨冬雪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1【81J,l,宽平、腾世华.全球化与全球治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9】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lO】黄仁伟,刘杰.国家主权新论【M】.北京:时事出版社,

①该委员会的设立是为了能够执行世卫组织和粮农组织食品标准项目,其主要工作是制定一套能推荐给各国政府采纳的食品法典。从而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公正的食品贸易。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的费用由世卫组织和粮农组织食品标准项目支付,行政管理则由粮农组织代为行使。可见www.Codexalimentarius.net.一77—

外交评论2008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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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责任编辑严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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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udyofFunctionExpansionofUNSpecializedAgencies

——ananalysisofWorldHealthOrganization

CHENYing-jian

fShangha/Univemi妒ofPoliticalScienceandLaw.Shanghai201701,China)

Abstract:Thereisanon-centralizedpattemintherelationsbetweentheUnitedNationsanditsspecializedagenciesaswellasotherintemationalorganizations.Thisshowsthatthereisacleardivisionofpowerbetweentheseagencies.However,withthedevelop—mentofglobalization,therehasbeenincreasingmutualinfluenceandpenetrationbetweendifferentfields,andtherebyweseemoreandmorecasesoffunctionalintersectionbetweenagencies.Soinordertopreventthewholeorganizationfromlosingitsfunctionandensurethestabilityofthe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law,itmustbeemphasizedthat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actonlywithintheirownprinci—palboundarieswithoutintrudingintothoseofother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Insettlementofinternationalaffairsbeyondtheirbound—aries,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mustseeksolutionsbywayofinternationalcooperationandcoordination,suchasagreeingtoco—ope卜ationsbetween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cooperatingthroughtheinternalsystemoftheU.N.,orestablishingjointprogrambetween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

Keyword:UnitedNations;specializedageneie;WorldHealthOrganization;functionexpansion一78—

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以世界卫生组

织为例

作者:

作者单位:

刊名:

英文刊名:

年,卷(期):陈颖健, CHEN Ying-jian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外交评论FOREIGN AFFAIRS REVIEW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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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这些协定包括《国际劳工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联合国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国际兽疫局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万国邮政联盟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协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协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协定》等.这些协定的内容与《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的协定》内容大同小异,本文就不再做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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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饶戈平 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组织 2005

19.第55届世界卫生大会.联合国系统内及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

20.邵沙平 国际法院最新案例研究(1990-2003) 2006

21.Allyn Lise Taylor Making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ork:A Legal Framework for UniversalAccess to the Conditions for Health 1992(18)

22.奥兰·杨 全球治理:迈向一种分权的世界秩序的理论 2003

23.陈喜锋 国际法不成体系中的WTO法 2005

24.黄仁伟;刘杰 国家主权新论

25.沃尔夫刚·格拉夫·魏智通;吴越;毛晓飞 国际法 2002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 Valerio Reggi.卜擎燕.Valerio Reggi.BO Qing-yan 世界卫生组织打击假冒医药产品行动[期刊论文]-中国新药杂志2008,17(1)

2. 龚向前 试析国际法上的"软法"--以世界卫生组织"软法"为例[期刊论文]-社会科学家2006(2)

3. 韦潇.郭岩.李世绰.WEI Xiao.GUO Yan.LI Shi-chuo 世界卫生组织政策的挑战及应对策略研究[期刊论文]-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3(4)

4. 王家威.马双成.Wang Jiawei.Ma Shuangcheng 世界卫生组织药品预认证项目的概述及发展方向[期刊论文]-中国药事2009,23(4)

5. 罗铭忠.姚伶伶 山西省启动接种风疹疫苗干预出生缺陷项目[期刊论文]-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7,15(7)

6. 于营.林松 论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机制[期刊论文]-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1)

7. 珍妮 分类背后的利益之手--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关于发展中国家的分类研究[期刊论文]-WTO经济导刊2005(7)

8. 赵志龙 中国公共卫生应急系统世界领先[期刊论文]-中国卫生产业2007(6)

9. 韦潇.代涛.郭岩.李世绰.WEI Xiao.DAI Tao.GUO Yan.LI Shi-chuo 世界卫生组织的管理体制机制及其影响[期刊论文]-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3(4)

10. 段雪莲 试论软法之"软"与"硬"[期刊论文]-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12)

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wjxyxb200802010.aspx

2008年4月外交评论Apr.2008总第102期FOREIGNAFFAIRSREVIEWNo.102

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世界卫生组织为例

陈颖健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摘要:联合国专门机构和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间关系采取了非集中化模式,这意味着它们之间存在着明确权限划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领域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渗透程度愈来愈高,机构间发生职能交叉的现象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整个组织的功能失灵,确保整个国际组织法的安定性,必须强调国际组织在专业原则范围内活动,而不能侵入其他国际组织的职责范围内,对于超过界限的国际事务,国际组织应当采用国际合作和协调的方式来解决。具体合作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三种,即国际组织问订立合作协议;使用联合国系统内部的协调机制来合作;建立国际组织间的联合项目。

关键词:联合国;专门机构;世界卫生组织;职能扩张

中图分类号:D8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386(2008)02-0072—07

一、专门机构的职能留给独立、分开的机构①。为了便于专门机构为实现

扩张对职权主义的挑战自身的使命,联合国赋予其独立的行为能力,这些

专门机构拥有自己的成员国、组织文件、体系结构、

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是指按照成立条约,其任务议事日程、经费来源等。从这个意义上讲,联合国专超出《联合国宪章》第1条3项以及第55条定义的服门机构是根据各国政府间协定而设立的自主性国务领域但是又与联合国存在联系(宪章第57条、63际组织。按照职权主义理论“国际组织只能在国家条)的国际组织[11(P47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的授权范围内活动,一般而言,国际组织不能向自身建立以及各种专门性国际组织的普遍兴起是功能授权”垆N瑚)。因此,联合国专门性机构只能在成员国主义理论紧密相关的。20世纪40年代,国际联盟失授权的专业范围内活动,如果他们越权行事,行为败的经验和教训启发了功能主义。根据功能主义理自然无效。

论,人民可以通过各种经济的、社会的、科技的、人职权主义受到了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挑道的等非政治性办法来一点一滴、逐渐积累地缔造战。政府间组织组建之后,其功能会呈扩张的态势,和平【z】(兀㈣。因此联合国,更加重视国际经济和社会从而形成许多重叠的功能性政府问组织。这种功能活动方面的合作。这些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方面的扩张具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在主观动机方面,活动大部分都是由专门机构完成的f3l(ra9)。同时按照一是有些国际组织试图通过“议题挂钩”来推进条功能主义理论,全球问题不同,解决的功能方法也约的缔结,即各方可通过在另一领域的“给予”从对不同,而功能又决定着相应的机构,即机构为满足方处换得在某一领域的“获取”,从而最终以“一揽特定的功能而存在。缘此,在国际合作中,应当组建子协议”的方式达成缔约交易。国际组织把不属于不同的专业性政府间组织141在与专门机构的关系其职能范围的议题纳入到一揽子协议中,其职能扩上,联合国采用了功能性的非集中化模式(专业原张也就不可避免。二是有些国际组织主动参与其他则),即只设立一个政治机构,而将专门合作领域被领域的活动从而推进本领域的工作。这些国际组织

收稿日期:2008-02-21

作者简介:陈颖健,男,上海政法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博士研究生。

①联合国宪章第58条、第59条,第63条。一72—

第2期陈颖健: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现单单在本领域开展工作往往效果不佳,通过解为法律冲突的生成提供了制度环境。国际上没有国释其章程获得参与其他领域的工作的合法性。以图际法中央立法机关,也没有国家法中央执法机关。有效地推动本领域的工作。职能扩张的主观动机得有多少国家和国际组织,就有可能有多少立法者。到了国际法“默示权力“理论(impliedpowers)的支同时各国际法领域自成体系,相互间趋向相对封闭持。尽管国际组织事实上只能行使所授职权,但当和缺乏联系,由此造成冲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解释这种职权时,所采取的是一种从目的出发的动在全球化下,政府间组织的职能交叉进一步加剧了态方法,其结果是政府间组织的职权范围可被解释规则冲突的风险。“在不同的政府间组织中,因为得很宽泛,包括为实现机构效率和开展嗣后实践所参加谈判的国家不同,就重叠之议题所达成的各国必需的默示权力【6I(v32s)。功能扩张的客观因素是全球际条约的相关规则之间容易产生冲突。规制由不同化背景下愈发突出的全球公共问题。全球化是理解行为体为不同目的而创设,但这些行为体经常极少当代世界的一个重要词汇。它反映了人们对于当代花费精力协调彼此间的工作和识别规制间的联国际社会的一个广泛的认识,即“在经济力量和技系o”【12l(m)

术力量的推动下,世界正在被塑造成为一个共同分

享的社会空间;在全球一个地区的发展能够对另外二、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与协调一个地方的个人或社群的生活机会产生深远的影——挑战的应对之道

响”171(n1。全球化所展现的是“互相依赖的增强,这种依

赖把世界空间的各个部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他们实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功能扩现一种日益具有限制性的统一和整合”ISlfplT)。随着国家张冲击了职权主义,引发了联合国的功能失调,加问相互依存和全球化程度的深化,国际领域涌现出来剧了国际法规范间的冲突,对此国际组织法应当有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全球公共问题的兴起,以及如何所应对。正如有学者指出“一方面是日益增长的世管理和治理日趋广泛的全球公共问题【9】(聊。全球公界共同体事实上统一的趋势,另一方面是分支部门共问题是指超出一国范畴、为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法律体系的扩展,可以预期采取措施保证国际法律问题[ml(Pn)。目前全球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口问题、资秩序统一的需求将持续增长。”161(1'25)下面就以世界卫源问题、环境问题、公共健康问题、毒品与跨国犯罪生组织为例对此做一些分析并提出对策。

问题等。全球公共问题最重要特征在于它们的不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公共卫生合作中起着十分分性,即它们对所有国家产生的影响都是相同的,重要的作用。1945年联合国在旧金山召开关于国际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置身于这些问题之外。这个性质组织的会议,决定成立一个新的自主的国际卫生组决定了它们的解决需要的不是单边而是多边的联织。1946年在纽约召开的国际卫生会议批准了世界合行动,不是单方面的个体决策而是更多的建立在卫生组织的宪章。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宪章生合作基础上的全球公共政策和规划。因此要解决某效,55个国家政府参加了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世个公共问题必须要求不同的国际组织从不同方面界卫生大会。至此,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成立。世界卫来解决。“全球问题的出现,国际社会的结构的逐渐生组织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是联合国系统的一改变,不仅对民族国家的主权造成侵蚀,而且使国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卫生组织宪章》规定了世卫际法不同领域的严格分离已经成为历史。”-J组织的核心任务是与联合国、专门机构、各国政府

专门机构的功能扩张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引发卫生行政主管、各学术或职业团体、及其所认为适了联合国.的功能失调。职权主义理论表明在联合国当的其他组织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关系,担任国际卫和专门机构之间存在着明确权限划分,国际组织内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因此在专门机构的专业分工部机构之间必须要尊重这个权限划分,这是保证联中世界卫生组织的职能就是处理公共卫生国际合合国系统功能正常运行的基础。如果听任其功能扩作问题。这种专业分工的方式是建立在对于健康张,国际组织法的安定性就得不到保障。专门机构决定要素的传统认识的基础上,传统认识认为健康功能扩张带来的间接后果就是加剧了不同国际法的决定要素是细菌、病毒等生物,因而解决公共卫之间的冲突。国际立法机构具有多元性的特点本身生问题被认为是卫生部门和卫生专家的任务,在国一73—

外交评论2008焦

际层面世界卫生组织具备处理公共卫生国际合作

的权威性。但是全球化带来了关于如何重新认识健

康决定因素的问题。全球化强调了需要更广泛地关

注健康的决定因素,其中包括所谓的非卫生领域,

比如由全球化所导致的潜在的社会经济因素,人口

和环境变化因素等都对公共卫生造成了极大的影

响。基于对健康决定因素的更广阔的理解世界卫生

组织更多地介入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在制度上,

由于《世界卫生组织宪章》对健康做了广泛的定义,

将健康定义为身体、精神与社会的全部的美满状

态,不仅仅是免于疾病或残弱。这就使世界卫生组

织能通过解释其组织法将其职能扩展到公共政策

和政治法治层面。人人享有健康战略的提出显示了

世界卫生组织的关注点转变到促进基本卫生服务

普遍获得上,反映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性变革。

在提出该战略之前,虽然《世界卫生组织宪章》赋予

了它在促进健康权方面的广泛职能,但是世界卫生

组织从来没有在促进健康权方面发挥过积极的领

导作用。它的作用只被局限于公共卫生机构的传统

作用,如检疫、流行病信息、国际标准化、统计、公共

卫生管理、心理健康和母婴保健。因此世界卫生组

织往往被看作是一个有效的技术机构,而不是一

个具备推进人权、促进基本卫生条件普遍获得作

用的机构。世界卫生组织优先关注点从传统功能

领域到促进健康权的转变促使了在全球范围内健

康权保护的进步[131(t,30t)。世界卫生组织关注点的转

变引发了其职能的扩张,从而所谓的专业分工问题

由此变得比较复杂起来。

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就一个国家在武装冲突中

使用核武器是否合法向国际法院提出咨询,该举措

表明世界卫生组织试图关注在传统卫生领域以外

的安全政策。1993年WHO总干事依照1993年5月通

过的WHA46.40号决议,签署了向国际法院提请出具

咨询意见的申请,要求国际法院就下述问题提供咨

询意见,即“鉴于核武器的使用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一个国家在战争或其他武装冲突中使用核武器是

否违反其依照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宪章》在内的国际法之规定所应承担的义务。”①1996年国际法院作出拒绝出咨询意见的结论。法院指出,引起人类健康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些原因是否合法,“对于世界卫生组织在任何时候采取措施以防止这些后果来说,基本是不重要的”,“使用核武器总会产生健康和环境方面的后果,但并不意味着合法性判断的问题就归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的职能范围之内”。法院指出,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并不像国家一样具有通常的能力。他们受制于“专业原则”,即由创立国赋予其权力,而权力则受创立国托付给该组织的以促进共同利益为目的的职能所限。世界卫生组织的诸项职能罗列于其组织法第2条之中,但并没有一段表述与危害人类健康的合法性有关;世界卫生组织也没有任何一项职能依赖其在比去采取行动时所处境况的合法性。因此如果承认世界卫生组织有质疑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的能力,是对专业原则的忽视。国际法院也指出,世界卫生组织是一类特殊的国际组织,它是作为《联合国宪章》第57条规定的一个专门机构与联合国发展关系。《联合国宪章》通过第57、58和53条赋予了联合国以全面的权力和各种自主性和附属性组织专门的权力,从而使两者保持和谐、连贯的国际合作。根据该合作体系赖以建立的规则,依《联合国宪章》第57条的规定,如果世界卫生组织享有“广泛的国际责任”,这些责任就有必要限制在“公共健康”领域,并且不能侵入联合国体系其他部门化的职责范围之内。毫无疑问,关于使用武力和军备增减的问题,是处于联合国能力范围之事,而不能由专门机构越俎代庖【141(1'P518-517)。国际法院的意见对于全球化下专门机构职能的扩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联合国采用功能性的非集中模式和专业原则,这就表明在联合国和专门机构之间存在着明确权限划分,就必须采取措施预防机构越权,否则的话整个联合国系统就无法顺畅地运行。但是机构之间的权限划分不会并没有如此明确,而且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领域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渗透程度愈来愈高。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国际组织

①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宪章》第七十六条,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的协定》规定联合国大会授权世界卫生组织,就除本组织与联合国或其他专门机构方面相互关系的问题以外的世界卫生组织职权范围内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向国际法庭征求咨询意见。——74——

第2期陈颖健: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

内部机构之间彼此的忠实义务是十分有必要的。这组织中,任务被分解,每一个组织在家庭组成的大’种组织上的忠实义务要求机构在行使自身职权时单元内起作用,但必须有一些机构联结,可以是共要照顾到其他机构的职权。它不仅影响到机构之间同机构和原则上成员的统一【5】(PR076)。

彼此打交道的方式,也意味着就够在决策时要有意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性机构,按照联合国宪识地兼顾到其他机构的义务和活动,从而避免整个章必须与联合国建立关系①。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组织的功能失灵,并进而确保整个国际组织法的安国关系是以其69条为基础并以1948年第一届卫生大定性。因此世界卫生组织的转型,以医疗卫生和科会通过的《联合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协定》(以下简称学技术为基础扩展到生命伦理、公共政策和政治法“协定”)予以正式确定②。在《协定》中联合国认可世治层面的转型,必须要注意在专业原则范围内活界卫生组织为其专门机构,负责按其组织法采取适动,而不能侵入其他国际组织的职责范围内。专业当行动以实现组织法规定的各项目标。《协定》除了原则有所扩大,但是必须要有界限,对于超过界限规定双方在人事安排、统计工作、行政和技术工作、的国际事务,世界卫生组织应当采用与其他国际预算和财政规定等行政事项方面采取合作外,主要组织之间合作和协调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越俎规定了双方在业务方面的合作。同时世界卫生组织代庖。也与其他专门机构也有也有正式的框架型协定,这

三、国际组织间合作与协调的三种模式些协定就奠定了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系统各组

织合作的基础③。具体而言他们之间的合作方式体

为了有效地解决全球公共卫生问题,世界卫生现为以下几种:

组织不能依靠单打独斗,它必须加强和联合国大家(1)联合国可以向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建议议程庭及其他重要政府间组织的合作,共同促进和保护和建议。经必要的初步协商,世界卫生组织应将联人类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可采用三种模式加强与其合国向其建议的项目视情况列入卫生大会或执行他国际组织的合作与协调。委员会的议程。同样,经社理事会及其各委员会和

(一)世卫组织与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托管理事会在其议程中,也可以列入世界卫生组织

通过《合作协定》建立合作关系所建议的项目。联合国有实现其宪章第五十五条所联合国从成立起就认识到非集中模式容易导规定的“促进较高的生活程度、充分的就业、经济社致专门机构与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间决策缺少会的进步;国际间经济、社会、卫生等条件的解决;沟通和协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联合国与各专门国际间文化与教育的合作;以及对一切人的人权和机构签订了关系建立协定,将专门机构纳入联合国基本自有的普遍尊重”的目标的义务,以及经社理体系。这些协定使联合国有协调各专门机构活动的事会有按宪章第六十二条作出或开展有关国际、经可能【J1(1'476)。对于这种专门机构通过协议与联合国和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及有关事项的研究和报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关系,有学者比较形象地将此导,并就此向有关专门机构提出建议的职能和权称为联合国家庭(UnitedNationFamily)。在国际组织力,同时联合国按其宪章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三条中使用家庭这一术语意味着关系超越了信息交换、规定有责任对这些专门机构的政策及活动的协调部分的成员重合或者相互派遣观察员。在一个家庭提出建议,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应当将联合国向其提

①《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规定,经政府间协定建立的并在其基本文件中明确规定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以及有关领域内具有广泛的国际职责的专门机构,均应与联合国建立关系。

②《世界卫生组织宪章》第六十九条规定,本组织应作为宪章第五十七条中所述的专门机构之一,与联合国建立关系。

③这些协定包括《国际劳工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联合国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国际兽疫局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万国邮政联盟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协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协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问的协定》等。这些协定的内容与《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的协定》内容大同小异,本文就不再做详细论述。一75—

外交评论2008年

出的所有正式建议提交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或世卫生组织参与联合国系统的机构间协调主要利用界卫生组织其他相应的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坚定不以下两个重要工具,联合国发展小组(UnitedNations移地以各种所需的方式与联合国进行合作,以便联DevelopmentGroup)和执行首长理事会(UnitedNations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活动得以充分协调。ChiefExecutivesBoardforCoordination)。执行首长理事

(2)代表和观察员的交换以及参加会议。按照会是联合国系统所有行政首长的论坛,目的是推进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签订的联合国系统各组织所面临的整体性议题的合作和协定,世界卫生组织与这些组织之间相互交换代表协调,它在联合国秘书长的主持下每年召开两次会参加有关会议并发言。双方互派代表。联合国代表议,目前的工作重点是实施《千年宣言》的目标①。在应被邀出席世界卫生大会及其委员会、执行委员会20世纪90年代,该理事会成立了三个机构间工作小的会议以及本组织召开的一般的、区域性的或其他组,其主题就是为了减贫,其中卫生是主要议题,世专题会议并发言,但无表决权。世界卫生组织代表界卫生组织在这些论坛中十分活跃,试图为人人享应邀出席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及其委员会的有健康政策寻求合作。世卫组织总干事在执行首长会议,并就这些机构议程项目中有关卫生问题发理事会努力动员联合国系统抵御HIV/艾滋病、疟疾、言,但无表决权。同时世界卫生组织的代表也可以结核及其他疾病的工作中起到了领导作用。世界卫出席联合国大会的各项会议,就其业务范围内事项生组织也是联合国发展小组的成员。联合国发展小进行磋商。讨论世界卫生组织业务范围内的问题组是联合国改革的工具,由秘书长在1997年创立,目时,世界卫生组织代表应被邀出席联合国大会主要的是为了在国家层面改进联合国的效率,使联合国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并参加讨论,但无表决权。世在国家级的发展和业务活动在目的和一致性方面界卫生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也具备合作关系。世界达到统一。发展小组将从事发展事务的机构联合在卫生组织也在WTO的SIS、TBT和TRIPS理事会以及一起,由联合国发展规划署的首长任主席。发展小在WHO部长级会议上具有观察员地位。观察员地位组制定政策和程序使成员机构一起工作,分析国家给予了世界卫生组织对与贸易相关的卫生问题提议题,策划支持战略,执行支持项目,监督结果和倡供建议的机会。导变化。这些工作将会提升联合国在帮助国家实现

(3)报告。按照联合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议,千年发展目标、降低贫困方面发挥更大的影响⑦。通世界卫生组织有义务就其工作向经社理事会提交过其在联合国发展小组中的成员身份,参与联合国报告。报告的递交有助于机构之间相互影响,报告改革规划,它利用其机构和在140多个国家中的工组织可以就其工作领域作出描述,而接受报告的组作人员,对统一国家评估工作以及联合国发展援助织则可以在讨论报告时提出评论,这样可以有效地框架筹备工作的过程作出了显著贡献。世界卫生组改善组织之间的协调和合作。织还积极参与了联合国发展小组各分组的工作,形

(4)文件的交换。按照联合国与世卫组织的协成了诸如消灭贫穷、冲突后与恢复、对阿富汗的紧定除对机密材料需作必要的保密安排外,联合国与急和复兴援助等方面的行动战略㈣。

世界卫生组织将全面而及时地交换情报和文件。(三)世界卫生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

(二)世界卫生组织利用联合国系统内部建立国际组织间的联合项目

的机构协调与其他国际组织关系在全球化和全球治理的推动下,国家间多边合联合国认识到仅通过签订《合作协定》远远不能作的制度化形态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协定性政府组满足合作与协调的需要。因为这些合作更多的是关织。出现多样化的趋势。其中比较突出的形式是国于技术性的合作,而且合作形式是零散的、不完整际组织间的联合机构。国际组织间的联合机构或项的。因此联合国在其系统内部建立相应的机构来协目具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国际组织联合项目由调各国际组织关系,为其合作创造平台。目前,世界两个以上国际组织设立,这可以将其与协定性政府

①关于联合国执行首长理事会功能介绍可参见http://www.unsystemceb.org/reference/system.

②关于联合国发展小组功能介绍可参见http://www.undg.org,index.cfm?P=2.一76—

第2期陈颖健: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

全球卫生治理改变了传统的对于公共卫生的认

识,它认为健康的决定要素不仅仅是细菌、病毒等

生物,解决公共卫生问题也并不只是一国卫生部门

和卫生专家的任务。世界卫生组织不能解决全球公

共卫生问题,它必须要与相关的国际组织建立了共

同机构。比较突出的是世卫组织与联合国粮农组织

建立了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Commis—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内部机构区分开来,协定性组织是由国家成立的,而国际组织内部机构则是由一个国际组织依据其组织基本文件来设立的。第二。国际组织的联合项目大都具有承担一定持续职能的常设机构,并且建立在某种法律性文件的基础之上。但是这一类法律文件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它既不是国家间的协议,也不是多边条约,往往是国际

组织间的谅解备忘录【16】(嗍捌)。

国际组织间的联合机构对于解决全球化所导致

的极为复杂的全球公共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全球

公共问题都是一些跨领域的新问题,没有一个现成

的专业机构能单独处理这些复杂的新问题,而如果

成立一个新的国际组织进行合作,需要相当大的成

本,还会和现有的组织在功能上产生重合和冲突。

而国际组织间的联合机构集中了许多组织在相关

领域内的经验和职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资源,

协调它们之间的活动,并且唤起所有相关组织和国

家的参与。它在发起设立联合机构的国际组织之

间,国家与发起的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

以及上述主体与其他国际组织之间建立了一个合

作的网络联系,在最大的范围内通过合作形态来容

纳和协调该领域内几乎所有的国际社会行为者的

活动。正如有学者所指出,实现在具体领域内的协

调可以通过共同机构来实现,该共同机构可以代表

所涉及到的所有国际组织1州兀叫。同时国际组织间的

联合机构也具有快速灵活的特点,被称为即时的国

际组织,可以在短时间内将精力集中在实质问题

上,而不是在机构问题上浪费时间。它并不需要花

费大量的时间完成协商和准备工作,也不需要国家

来签订和批准组织的基本文件,只需要通过非正式

的谅解备忘录或国际组织决议之上;而且它们也不

需要建立一整套官僚体系,只需要建立规模较小的

秘书处就可以进行工作。因此对于跨越多个领域的

特殊问题,国际社会需要的是协调现有的机构而非

必须新建【171(1'68)。在这个意义上,国际组织间的联合

项目作为一种特殊的合作模式从一个侧面为解决

国际组织繁衍所带来的共存和协调问题提供了一

种思路。sion)①。世卫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联合国发展规划署三家机构建立了为控制病媒的环境管理专家小组(PanelvectorofExpertsonenvironmentalmanagementforcontr01)f5】(嗍。世卫组织与世界劳工组织等六Unit—on家国际组织建立的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JointedNationsProgrammeHIV/AIDS)。这些国际组织间的联合机构在解决全球公共卫生问题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参考文献:【l】沃尔夫刚・格拉夫・魏智通.国际法【M】.吴越,毛晓飞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2】江国青.演变中的国际法问题【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31-z:国青.联合国专门机构法律制度研究【M】,台北:元肯文化出版有限公司。t994.【4】徐崇利.国际经济法律冲突与政府间组织的网络化——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例的研究【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5):4【5]HenryGSchemers,NeilsMBlockker,InternationalInsti-tutionallaw,Hague:MartinusNijhoffPublishers2003.【6】约斯特・鲍威林,国际公法规则之冲突一WTO法与其他国际法规则如何联系【M】.周忠海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7】戴维赫尔德,等.全球大变革:全球化时代德政治、经济和文化【M】.杨冬雪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1【81J,l,宽平、腾世华.全球化与全球治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9】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lO】黄仁伟,刘杰.国家主权新论【M】.北京:时事出版社,

①该委员会的设立是为了能够执行世卫组织和粮农组织食品标准项目,其主要工作是制定一套能推荐给各国政府采纳的食品法典。从而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和公正的食品贸易。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的费用由世卫组织和粮农组织食品标准项目支付,行政管理则由粮农组织代为行使。可见www.Codexalimentarius.net.一77—

外交评论2008焦

2t】【J4.京:商务印书馆,2006.

【1l】陈喜锋.国际法不成体系中的wT0法人民法院报【N】,【15】第55届世界卫生大会.联合国系统内及与其他国际2005一12-30.组织的合作【R】.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秘书处,

【12]奥兰・杨.全球治理:迈向一种分权的世界秩序的理A55/34

9Qr[M】,//俞可平.全球化:全球治理,社会科学文献出【161饶戈平.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组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版社2005.

【13]AUynLiseTaylor,.MakingtheWorldHealthOrganization【17】饶戈平,胡茜.时代国家间多边合作的组织形态载【M】.,,Work:ALegalFrameworkforUniversalAccesstothe饶戈平.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组织.北京:北京大学ConditionsforHealth【J】,Am.J.L.andMed.1992(18):出版社2005.

301(责任编辑严瑾)

【14】邵沙平.国际法院最新案例研究(1990-2003)【M】.北

AStudyofFunctionExpansionofUNSpecializedAgencies

——ananalysisofWorldHealthOrganization

CHENYing-jian

fShangha/Univemi妒ofPoliticalScienceandLaw.Shanghai201701,China)

Abstract:Thereisanon-centralizedpattemintherelationsbetweentheUnitedNationsanditsspecializedagenciesaswellasotherintemationalorganizations.Thisshowsthatthereisacleardivisionofpowerbetweentheseagencies.However,withthedevelop—mentofglobalization,therehasbeenincreasingmutualinfluenceandpenetrationbetweendifferentfields,andtherebyweseemoreandmorecasesoffunctionalintersectionbetweenagencies.Soinordertopreventthewholeorganizationfromlosingitsfunctionandensurethestabilityofthe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law,itmustbeemphasizedthat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actonlywithintheirownprinci—palboundarieswithoutintrudingintothoseofother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Insettlementofinternationalaffairsbeyondtheirbound—aries,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mustseeksolutionsbywayofinternationalcooperationandcoordination,suchasagreeingtoco—ope卜ationsbetween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cooperatingthroughtheinternalsystemoftheU.N.,orestablishingjointprogrambetween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

Keyword:UnitedNations;specializedageneie;WorldHealthOrganization;functionexpansion一78—

联合国专门机构职能扩张的法律问题研究——以世界卫生组

织为例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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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英文刊名:

年,卷(期):陈颖健, CHEN Ying-jian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外交评论FOREIGN AFFAIRS REVIEW2008(2)

参考文献(25条)

1.江国青 演变中的国际法问题 2002

2.世界卫生组织宪章

3.关于联合国发展小组功能介绍

4.查看详情

5.这些协定包括《国际劳工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联合国粮农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国际兽疫局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定》、《万国邮政联盟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协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协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与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协定》等.这些协定的内容与《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的协定》内容大同小异,本文就不再做详细论述

6.世界卫生组织宪章

7.联合国宪章

8.苏长和 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 2000

9.孙宽平;腾世华 全球化与全球治理 2007

10.戴维赫尔德;杨冬雪 全球大变革:全球化时代德政治、经济和文化 2001

11.约斯特·鲍威林;周忠海 国际公法规则之冲突-WTO法与其他国际法规则如何联系 2005

12.Henry G Sclnemers;Neils M Blockker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law 2003

13.徐崇利 国际经济法律冲突与政府间组织的网络化--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例的研究[期刊论文]-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05)

14.江国青 联合国专门机构法律制度研究 1994

15.查看详情 2004

16.联合国宪章

17.饶戈平;胡茜 时代国家间多边合作的组织形态载 2005

18.饶戈平 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组织 2005

19.第55届世界卫生大会.联合国系统内及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

20.邵沙平 国际法院最新案例研究(1990-2003) 2006

21.Allyn Lise Taylor Making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ork:A Legal Framework for UniversalAccess to the Conditions for Health 1992(18)

22.奥兰·杨 全球治理:迈向一种分权的世界秩序的理论 2003

23.陈喜锋 国际法不成体系中的WTO法 2005

24.黄仁伟;刘杰 国家主权新论

25.沃尔夫刚·格拉夫·魏智通;吴越;毛晓飞 国际法 2002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 Valerio Reggi.卜擎燕.Valerio Reggi.BO Qing-yan 世界卫生组织打击假冒医药产品行动[期刊论文]-中国新药杂志2008,17(1)

2. 龚向前 试析国际法上的"软法"--以世界卫生组织"软法"为例[期刊论文]-社会科学家2006(2)

3. 韦潇.郭岩.李世绰.WEI Xiao.GUO Yan.LI Shi-chuo 世界卫生组织政策的挑战及应对策略研究[期刊论文]-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3(4)

4. 王家威.马双成.Wang Jiawei.Ma Shuangcheng 世界卫生组织药品预认证项目的概述及发展方向[期刊论文]-中国药事2009,23(4)

5. 罗铭忠.姚伶伶 山西省启动接种风疹疫苗干预出生缺陷项目[期刊论文]-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7,15(7)

6. 于营.林松 论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机制[期刊论文]-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1)

7. 珍妮 分类背后的利益之手--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关于发展中国家的分类研究[期刊论文]-WTO经济导刊2005(7)

8. 赵志龙 中国公共卫生应急系统世界领先[期刊论文]-中国卫生产业2007(6)

9. 韦潇.代涛.郭岩.李世绰.WEI Xiao.DAI Tao.GUO Yan.LI Shi-chuo 世界卫生组织的管理体制机制及其影响[期刊论文]-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3(4)

10. 段雪莲 试论软法之"软"与"硬"[期刊论文]-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12)

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wjxyxb20080201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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