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悔罪书范文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本文为大家整理了辩护词范文:盗窃罪辩护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益诺众承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刘某家属的委托,并经刘某本人同意,指派我为被告人刘某提供辩护.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证据来看,被告人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犯罪.因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精品小编为广大读者整理了2014刑事辩护词范文,希望为大家的生活带来帮助. 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端庆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陈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告人陈某一审法庭辩护人.本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案档,参与本次庭审,并结合相关事实和法律,对于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无异议,但陈某有从轻.减轻情节,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具体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陈某主观恶性较轻,行为动机属激情犯罪. 被告人陈某与同案另 ...
法学论坛 论"认罪态度"在量刑情节中的定位 □ 喻福东 岳阳 (湖南理工学院,湖南 414006) 摘要:传统刑法和司法实践将"认罪态度"定位于酌定量刑情节,由于立法的模糊性和司法人员的认识差异, "立功"和"坦白"的逐步法定化,将"积极退赃"和"赔偿 造成了量刑时空上的不平衡.本文认为,随着"自首". 损失"升格为法定量刑情节的条件已经具备.它不仅没有违背 ...
发生冲突致轻伤,成功辩护判缓刑 --张X甲故意伤害罪案件成功辩护案例 张长海律师刑辩案例选 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 张长海律师 2011年5月20日,魏XX前来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为其丈夫张X甲所犯的伤害一案进行辩护,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指定该所张长海律师为其丈夫张X甲所犯的伤害罪进行刑事辩护.该案是因张X甲因受害人强行进入自己所开旅馆厕所大小便而发生纠纷,并进而发生冲突而致受害人轻伤的.现该案还在公安机关准备移送起诉阶段. 接下来张长海律师立即到向有关公安机关办理该案的办案人员处递交了辩护手续
辩 护 词 审判长. 审判员: 我受被告人朱XX的委托,受河南省福聚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出庭为朱XX辩护.我首先对受害人因不慎遇难身亡表示哀悼,并向他的家属表示慰问. 辩护人对于公诉人起诉书中对本案指控被告人朱XX犯有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不持异议,辩护人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本案被告人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考虑: 一.被告人事发后认罪态度很好,有悔罪的意愿. 首先,如实交待案情,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人作的笔
贩毒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许xx亲属的委托,并指派田 进春律师作为被告人许xx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 卷并会见了被告人,辩护人现结合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以及庭审的 相关情况,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一.本案系引诱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刑罚. 在本案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抓获经过以及报案人李x的询问 笔录中反映,2010年8月17日8时许,报警人李x报称,有两名本 省籍男子经常在黄埔区长洲街金洲北路一带贩卖毒品.报案人李x 称为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人韩静亲属的委托和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韩静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庭审为其辩护.庭前我详细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和审理,现已对本案有了深刻的了解.我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韩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事实.证据和定性都没有异议.但我认为被告人具备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本案系一般共同犯罪,韩静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韩静不是本案犯意的发起者,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申请人: 广东历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徐福源羁押必要性审查 事实与理由: 作为杨某的代理律师认为:没有必要羁押犯罪嫌疑人杨某. 依照刑诉法的有关规定,适用逮捕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心自然应当是社会危险性.笔者认为,对受贿案件犯罪嫌疑人捕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主观心态,直接反映了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好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公诉人: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受绵阳市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本人担任被告人谢醒昌的辩护人.开庭前本人认真阅看了起诉书,详细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依法就本案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和评议时参考. 一.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二.被告人谢醒昌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1.被告人谢醒昌出生于1995年10月19日,本案发生时 ...
关于陈礼涉嫌抢劫一案的 一审辩护词 辩护人:王成国律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广东联顺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当事人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涉嫌抢劫的被告人XX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并结合刚才的庭审情况,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抢劫罪没有异议,但在量刑方面,本案存在以下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一.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是偶犯.初犯,且认罪态度好. 被告人XX平时行为表现良好,本次犯罪系初犯,根据侦查机关查实,被告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安徽永恒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周岚(以下简称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们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依法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辩护人现就本案公诉机关所指控的被告人犯罪事实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望贵院予以依法采纳: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是不正确的.周岚的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而不是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两罪的故意
解读犯罪情节中的积极赔偿损失与取得谅解 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与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共同存在的,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是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取得被害人谅解是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结果. 一.积极赔偿损失与取得谅解情节 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 ...
辩 护 词 审判长.审判员: 受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并争得被告人王磊本人同意,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戴雪松律师依法担任被告人王磊等人故意杀人.盗窃犯罪一案中被告人王磊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指定后,依法会见了被告人.认真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杀人.盗窃罪没有异议,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对本案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但被告人存在一些特殊情节,提请合议庭注意,在定罪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一.被告人平时表现较
黄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 [基本案情]2013年3月3日黄某某从上饶县高杆灯朝县广场方向往家走,在途经上饶县第某小学门口前方30米位置时,死者张某某集结李某.钱某三人共同用木棍殴打黄某某,强行扯掉黄某某的外套,拿着木棍追赶殴打黄某某,致使黄某某多处受伤,黄某某是在张献权用棍子朝黄某某的头打了一棍后并用脚踢黄某某时,黄某某拿出刀,张某某见.李某拿出到后便逃跑.黄某某追赶张某某等人至一卫生间后李某用棍子朝黄某某的头殴打,黄某某将刀刺中了张某某,导致张某某当场死亡. [判决结果]2013年9月 5日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11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法释[201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1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2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根 ...
王琳持械聚众斗殴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黑龙江吉相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琳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辩护人.通过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在明晰案件事实及证据的基础上,辩护人认为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王琳持械聚众斗殴罪定性没有不同意见,仅就被告人王琳法定.酌定从轻的情节,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被告人王琳犯罪情节较轻,系从犯,在共同犯罪只起到辅助作用. 1.犯罪之前王琳并不是主动去打仗,也不是发起人,只是唐建给他打电话说有个朋友跟别人吵吵了,你给我出趟车,这一点在刘范范的笔录得到证实,电话中没
9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由XX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孙伟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一出,顿时在群众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孙伟铭长期无证驾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在醉酒驾车与其他车辆追尾后,为逃逸继续驾车超限速行驶,先后与4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网络上很多网友表示不解,“4死1伤”,伤亡为数之大,后果之严重,从最初的死刑到改判无期,是不是法律的制裁力度略显薄弱?法律为什么还能容忍这种人,这种
摘要:在我国刑法理论界,缓刑的适用条件分为三类:一是形式要件;二是实质条件;三是排除条件.适用的形式要件是缓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问题;适用的实质条件是(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排除条件是禁止性要件,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弥补了缓刑制度的一些缺陷但缓刑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适用条件方面,虽然<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一种特别缓刑,对社会弱势群体起到了很好的保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2010年2月23日 [2010]高检诉发21号 为积极推进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的量刑建议工作,促进量刑的公开.公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建议.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
一.基本案情 昆明市检察院以被告人田嫣.崔永林.孔昊.黄径舟.李剑波犯贩卖毒品罪,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田嫣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田嫣系受他人引诱,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是初犯.偶犯,请求减轻处罚.被告人崔永林辩称其未参与贩卖毒品,指控证据不是事实.被告人孔昊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供认不讳,辩称其仅是居间介绍,曾帮助公安人员抓获其他被告人,有立功表现:被告人黄径舟否认指控事实存在,辩称其不知道被利用贩卖毒品,自己也未参与.被告人李剑波对指控事实供认不